1. 房子賣了戶口怎麼辦
法律分析:
1、城市居民將原有房屋出售,在同一城市親友處寄住或租房借房居住的,可將戶口遷到本人單位集體戶上或親友處,憑房屋買賣契約、親友同意落戶證明辦理。2、對城市居民買賣房屋,凡買方已取得房屋所有權,符合戶口准入條件的,可以遷入戶口。按規定可見,原則上你作為出售方有義務遷出戶口,遷出後可以找親友掛靠或加入單位集體戶口皆可。但規定並非法律,無法強制出售方遷出,還是要雙方在簽訂購房合同之前協商獲得公識,並在合同條款里加以註明。省市推出的社區託管戶政策。這是一個社區集體戶口,一般以社區居委會的地址作為地址。以下幾類市民可以申請:1、賣掉住房後,沒有直系親屬可以投靠的;2、戰士入伍後退伍返鄉,住房被賣掉無處的;3、夫妻離婚未進行房產分割,沒有單位可以,也沒有親戚可以投靠的;4、市民購買期房,已簽訂合同但暫時無法遷入戶口的;5、因歷史原因造成的社區空掛戶等。
法律依據:
《中華人民共和國戶口登記條例》
第三條 戶口登記工作,由各級公安機關主管。城市和設有公安派出所的鎮,以公安派出所管轄區為戶口管轄區;鄉和不設公安派出所的鎮,以鄉、鎮管轄區為戶口管轄區。鄉、鎮人民委員會和公安派出所為戶口登記機關。居住在機關、團體、學校、企業、事業等單位內部和公共宿舍的戶口,由各單位指定專人,協助戶口登記機關辦理戶口登記;分散居住的戶口,由戶口登記機關直接辦理戶口登記。居住在軍事機關和軍人宿舍的非現役軍人的戶口,由各單位指定專人,協助戶口登記機關辦理戶口登記。農業、漁業、鹽業、林業、牧畜業、手工業等生產合作社的戶口,由合作社指定專人,協助戶口登記機關辦理戶口登記。合作社以外的戶口,由戶口登記機關直接辦理戶口登記。
第十七條 戶口登記的內容需要變更或者更正的時候,由戶主或者本人向戶口登記機關申報;戶口登記機關審查屬實後予以變更或者更正。戶口登記機關認為必要的時候,可以向申請人索取有關變更或者更正的證明。
衍生問題:
房子賣了多久可以過戶給別人?
只有擁有房產證就可以過戶給別人,只不過要繳納一些稅費,比如說房產證年限不滿兩年繳納房款的0.56%,房產證年限兩年以上無需繳納,房產證年限大於5年且為唯一住房免交個人所得稅,房產證年限不滿5年或不是唯一住房繳納房款的1%,印花稅雙方各繳納房款的0.05%,繪費繳納費用1.36元/平方米。房子過戶流程:1、交易咨詢:買賣雙方建立信息溝通渠道,賣方准備好身份證及其他證件,買方則需要初步了解房屋的產權情況以及整體現狀。2、實地看房:需要買賣雙方約定好一個日期,並在約定日期一同前往實地看房,買方會根據自己的需求,考察房屋的情況、周邊環境和小區狀況,並查看賣方提供的各項證件,從而確定購買意向。3、繳稅過戶:買賣雙方向房地產管理部門提出過戶申請,並按規定繳納契稅、個稅等稅費。4、領取房產證:買賣雙方在房地產管理部門辦理完產權變更登記後,交易材料移送到發證部門,買方憑領取房屋權證通知單到發證部門申領新的產權證。賣方交付房屋並結清物業費後交易流程便結束了。5、簽訂合同:如果買方同意購買房屋,買賣雙方則可以簽訂買賣合同。買賣雙方通過協商,對房屋坐落位置、產權狀況及成交價格、房屋交付時間、房屋交付、產權辦理等達成一致意見後,買方支付給賣方首付款,並簽訂至少一式三份的房屋買賣合同。
2. 賣房後,我的戶口怎麼辦
1、遷入公共戶口
賣房人如果一定要在賣房後把戶口保留在本地,建議掛在當內地公安部門設立的公共容戶中。等購買新的房屋後,再將其戶口遷入新居住地「公共戶」或所購房屋處。
2、申請社區託管
可以到當地派出所進行咨詢,詢問我們所在社區是否有社區託管戶政策,如果有的話我們可以攜帶戶口本、身份證、賣房合同、無房證明等手續,前往相關派出所進行辦理賣房後的戶口遷出。
戶口是住戶和人口的總稱,計家為戶,計人為口。戶口的載體為戶籍(戶口簿),是由公安機關戶政管理機構所製作的,用以記載和留存住戶人口的基本信息的法律文書。
戶口管理在未來社會不僅不會也不能被削弱,更不可能被「取消」,而只能依法科學地得到穩步強化,以便為公眾生活、群體生產、社會服務、政府行政和國家其他行為提供更方便快捷的服務,發揮其應有的更廣泛、多樣、持續的巨大作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