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壹』 什麼是售後產權房同住人
售後公房的產權問題一起困擾著大家,也別是針對售後產權房同住人,由於雙方產權利益的關系,經常會出現對簿公堂的情況,但售後公房相對於其他類型的房屋誘惑還是有那麼大,為避免出現同住人的問題,今天來了解一下什麼是售後產權房同住人,有售後產權房同住人的房子能買嗎?
什麼是售後產權房同住人
一、從九四年開始房改,也就是把房屋從公有產權(或集體有產權)改為私人有產權。這種房改政策下轉產的房屋簡稱為「售後公房」。按照上海市相關政策規定,售後公房的同住人應當滿足兩個條件:
1、轉產前在公房內有常住戶口;
2、實際居住在房屋內且他處無住房或他處有住房但居住困難的。
二、在「94方案」中對購房人所有權中的收益和處分權能進行了限制,職工家庭購房時,可共同協商確定產權按份共有或共同共有。共有人必須是前款規定的購房對象,由於現在該房屋可能還是沒有拿到產權證的,這樣的房子分割一般法院不予處理,等到取得產權之後才能分割。
三、《意見》)指出:「按『94』方案購買的房屋,產權登記為一人的,在訴訟時效內,購房時的購房人、工齡人、職級人、原公房的同住人及具有購房資格的出資人主張房屋產權的,可確認房屋產權共有,作為同住人一般對售後公房享有的居住權,同住人甚至可以通過訴訟來主張自己成為房屋的共同產權人。
有售後產權房同住人的房子能買嗎
不管房產關系如何復雜,掌握最重要的一點就是明確劃分將來產權分配的利益關系,並且有簽訂法律效力的協議作為保障就可以了,有售後產權童主任的房子買賣是有法律保障的,其中關於房屋共有人之間法律關系有如下規定:
1、房屋共有的份額問題。關於售後公房的共有形式,如果共有人之間對於所購公房有佔有比例約定的從約定;如果共有人之間對於所購公房沒有佔有比例約定的話,共有的形式就是共同共有。
2、房屋的出租、出售程序。房屋的出租、出售仍然需要共有人一致的意思表示,在房產證上署名的共有人負有告知、徵集意見的特別義務,不同意出租、出售的共有人在同等的條件下,有優先承租、購買其他共有人相應份額的權利。
以上就是關於什麼是售後產權房同住人以及有售後產權房童主任的房子能不能買的分析了,售後產權房有童主任雖然在產權劃分上存在很大的問題,但有明確的意見指出對該處公房無購房資格而與有購房資格人協議出資購房的人,主張房屋產權的,不予支持。
(以上回答發布於2017-01-11,當前相關購房政策請以實際為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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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貳』 售後公房是什麼意思
承租公有住房的居民戶和符合分配住房條件的職工,按出售成本價乘以地段、朝向、層次等增減系數和成新折扣率,並以其他優惠條件等將已租住或分配的公有住房購買,該公有住房就轉為售後公房,並按相關規定繳納物業服務費。希望能幫到您,以上內容僅供參考。
『叄』 售後公房同住人享受過拆遷補償是否還有權利要求分割
由於我國的相關法律規定比較少,而且指導當地司法實踐的大都是地方政府出台政策法規。為此,筆者將結合多年在上海的律師執業經驗,就上海市售後公房動遷補償款的分割問題作以分析研究。
一、什麼是售後公房所謂「售後公房」,是指公房的承租人、同住人自1994年起,根據上海市政府出台的《關於出售公有住房的暫行辦法》等一系列規定,房屋動遷糾紛。在支付一定數額的購房款後,將公房的所有權買為己有,並由上海市房地產交易中心頒發《上海市房地產權證》的房屋。此時,職工就由公房的承租權人轉變為所有權人。根據我國《憲法》、《物權法》相關規定,國家保護公民私有房屋的財產權。
欲進一步了解售後公房的概念,首先應明確什麼是公房。所謂「公房」,一般是指政府或單位按照國家政策分配給職工居住,職工按照政府規定的租金標准按期交付租金的房屋。在這類房屋中,房屋的所有權人為政府或單位,職工僅享有承租權及居住權。上海所稱公房一般僅指由國家福利分配、調配或國家認可的其他原因而取得的公有房屋,包括直管公房、系統公房等。
二、有權分割售後公房動遷補償款的人員有權參加售後公房動拆遷貨幣補償款分割的人員,包括售後公房的產權人,及其他動遷協議中確定享有動遷補償款分割請求權的人員。
所謂「售後公房的產權人」,一般是指售後公房房屋產權證上登記的人員;及按照「九四」方案購房時的購房人、工齡人、職級人、原公房的同住人及具有購房資格的出資人。因為上海市「九四」購房方案實施時產權證上只能登記一人名字,「購房人、工齡人、職級人、原公房的同住人及具有購房資格的出資人」因政策的限制就不能將自己的名字全部登記在產權證上。上海法院考慮到上述歷史原因,司法實踐中並不否認「購房人、工齡人、職級人、原公房的同住人及具有購房資格的出資人」的產權人資格。
所謂「其他動遷協議中確定享有動遷補償款分割請求權的人員」,是指售後公房在動遷過程中,動遷各方根據國家及當地政府政策規定,考慮動遷戶的實際情況,經協商確定可以享受一定動拆遷優惠待遇的人員,包括產權人的配偶及戶籍在售後公房內的其他人員等。
三、上海法院關於售後公房動遷補償款的分割原則根據上海市高級人民法院司法指導意見,「售後公房在性質上屬於私有房屋,應當按照私有房屋拆遷補償款份額劃分的原則處理。」
因此,售後公房動拆遷補償款一般應當歸產權人所有。
『肆』 什麼是售後公房購買售後公房需要注意哪些問題
根據房產類型的不同有很多種的房屋可以選擇購買,售後公房也是買房者的候選之一,然而這和普通的商品房還是有一定區別的。所以在房屋交易的問題上又存在很多小問題,那麼什麼是售後公房?購買售後公房需要注意哪些問題?
根據房產類型的不同有很多種的房屋可以選擇購買,售後公房也是 買房 者的候選之一,然而這和普通的商品房還是有一定區別的。所以在房屋交易的問題上又存在很多小問題,那麼什麼是售後公房?購買售後公房需要注意哪些問題?
什麼是售後公房
1、 房改後自1994年起政府把公房(也就是使用權房)出售給職工(買下產權),後來已售公房可以上市出售,於是這些上市的已售公房被稱為售後公房(分 成本價 房和標准價房)。
2 、承租公有住房的居民戶和符合分配住房條件的職工,按出售成本價乘以 地段 、朝向、層次等增減系數和成新折扣率,並以其他優惠條件等將已租住或分配的公有住房購買,該公有住房就轉為售後公房,並按相關規定繳納 物業服務 費。
購買售後公房需要注意哪些問題
1、同住人的 居住權 利未按九四方案購買的房屋,同住人雖然不是產權人,但在房屋內享有居住權。以前在辦理售後公房過戶手續時, 房地產 交易要求合同上要有同住人同意出售的聲明,但現在僅對此進行形式審查,並不會要求同住人到交易當場簽名。
2、如果未經同住人同意,產權人將 房屋出售 給他人,那同住人可能會主張買賣合同無效,或者認為買賣合同雖有效但不能侵犯其居住權利,因而拒絕遷出房屋(某些法院有判例駁回了買受人要求同住人遷出房屋的請求)。
3、 按照方案 購房 的未登記的產權人權益按方案購買的售後公房, 產權證 上只有一個人的名字,但可能還會存在其它的產權人,如同住人、職級人、工齡人等均有權要求確認為產權共有人。
4、不過基於不動產的公示和公信力,因此只要與 房產證 上的權利人簽訂了買賣合同,則其他的產權人不能以未經其同意為由主張買賣合同無效,其他的產權人可要求出售人承擔賠償責任。
5、買受人取得房屋的產權後能不能對抗同住人的居住權?這在司法實踐中是一個頗有爭議的問題。我認為基於 不動產登記 的公示和公信力以及對交易安全的保護,同住人只能向出賣人主張居住權,或者要求分割出賣人取得的房款(作為對其喪失居住權的補償),而無權主張買賣合同無效或拒絕遷出房屋。
以上即是什麼是售後公房?購買售後公房需要注意哪些問題的相關內容,希望能對你有所幫助,如果還有其他疑問請繼續關注資訊,祝你生活愉快。
『伍』 售後公房是什麼意思
售後公房的意思是:即原來是租賃的公房通過房改後,出售給原承租人,這部分已經出售的公房就叫已經售後公房。
售後公房最大的特點是面積小、總價低。售後公房根據不同的房改後自1994年起政府把公房(也就是使用權房)出售給職工(買下產權)。後來已售公房可以上市出售,於是這些上市的已售公房被稱為售後公房(分成本價房和標准價房)時期和價格,分成本價房和標准價房(北京市等有些地方叫優惠價明穗房)。
售後公房主要分為兩種。一是央產房。是指中央單位或央企的性質的房產。二是一般性質的公房。是指非央產房的公房,包括一般國有企業、非中央級別的事業單位、機關的房產。其中前一種在單位出售給職工後,並不是一定可以上市交易,是否可以上市交易,需要到央產房管理辦公室查詢。
售後公房和普通商品房的區別:
1、售後公房激敗卜是機關單位建造的分配給職工居住使用的住房,職工沒有權只有使用權。但是,職工可以工齡加貨幣的形式購買權,即為售後公房,更多的接近政策導向。而商品房顧名思義,更多的是偏向於市場導向。所以商品房和售後公房在出售購買限制和稅收上都有區別。
2、售後公房的銷售對象都是有限制的,不是任何人都可以購買公房。購買公房的人只能是承住獨用成套公有住房的居民和符合分配住房條件的枯稿職工。而普通商品房的銷售對象是沒有限制的,任何公民都可以購買商品房。
3、國家對公房的購房面積有所限制,規定人均可購房的建築面積,任何購房人不得超過指標限制多購房,以防止一些量低價購買公有住房,造成國有資產的流失。而商品房的購房面積是沒有限制的,公民可以隨意選擇購房面積。