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壹』 淘寶的售後時間是多少
訂單交易成功的15或者90天內(售後保障期為90天的類目),買家可以自行申請售後維專權。售後保障期為90天的類目屬包括數碼行業/電器/汽車行業等。
交易成功超過15或者90天,買家將無法申請售後。但如果您跟買家雙方協商一致,您可以進入【已賣出的寶貝頁面】點擊「打開售後入口」操作(如下圖),操作後買家即可發起售後申請,售後入口會一直保留,不受時間限制。
『貳』 淘寶網買家交易完成後售後期限有多長,什麼時間不能在維權
淘寶網買家交易完成後售後期限,根據不同商品,分別是:
1、普通商品的售後期是交易成功後的15天。
2、特殊商品根據國家三包法和新消費者保護法享受售後3包服務,在售後3包期內,可享受三包售後服務。主要分:
(1)三包耐用品,售後時間為180天。如電視機、冰箱、空調、洗衣機、筆記本電腦、手機等。
(2)三包非耐用品,售後時間為90天,如鞋子、耳機、列印機、鍾表、熱水器等。
交易成功您未收到貨、收到的商品不滿意等需要申請售後,可以在交易成功15天內登錄到【我的淘寶】—【已買到的寶貝】 ,找到對應的訂單,點擊【申請售後】:
(2)售後時間是什麼意思擴展閱讀:
交易糾紛的維權處理時間是:
根據維權類型的不同,客服處理時間略有差異,具體時間以介入客服的處理意見為准。
1、交易退款中維權:在會員點擊要求客服介入處理後,通知舉證方3天舉證,賣家24小時預處理期,舉證完成後淘寶客服4-6個工作日給出處理意見。
2、交易結束後申請售後:申請售後,等待賣家處理,賣家拒絕後可以申請淘寶介入,通知舉證方3天內進行舉證,舉證完成後,淘寶將在4-6個工作日給出處理意見。
『叄』 投標人售後服務響應時間什麼意思
投標人售後服務響應時間這個指的是你投標時寫的提供售後服務的時間。比如說招標專人采購屬了你的產品或服務,完工後壞了需要修,那麼招標人通知你維修後,你們什麼時間到場維修。這段從招標人通知到你開始維修時間間隔,就是你們的售後服務響應時間。
投標時這段時間一般會寫24小時內響應。
(3)售後時間是什麼意思擴展閱讀:
投標人應符合的其他條件。招標文件對投標人的資格條件有規定的,投標人應當符合該規定的條件。此外,根據《國家基本建設大中型項目實行招標投標的暫行規定》中規定的條件,參加建設項目主體工程的設計、建築安裝和監理以及主要設備、材料供應等投標單位,必須具備下列條件:
(1)具有招標條件要求的資質證書,並為獨立的法人實體;
(2)承擔過類似建設項目的相關工作,並有良好的工作業績和履約記錄;
(3)財產狀況良好,沒有財產被接管、破產或者其他關、停、並、轉狀態;
(4)在近三年沒有參與騙取合同以及其他經濟方面的嚴重違法行為;
(5)近幾年有較好的安全記錄,投標當年內沒有發生重大質量、特大安全事故。
『肆』 售後是什麼意思
售後的意思是:售賣之後的意思,比如商品售賣之後的維修、退換貨、使用指導等服務。通常與服務、回購等詞語組合。
售後服務屬於商品交易一個重要的環節,商品售賣之後,如果合理的時間內出現問題,商家也要提供相應保障服務。售後其實就是指在交易完成後給予購買方各種各樣的優惠。
服務內容
1、代為消費者安裝、調試產品。
2、根據消費者要求,進行有關使用等方面的技術指導。
3、保證維修零配件的供應。
4、負責維修服務,並提供定期維護、定期保養。
5、為消費者提供定期電話回訪或上門回訪。
6、對產品實行「三包」,即包修、包換、包退。
7、處理消費者來信來訪以及電話投訴意見,解答消費者的咨詢。同時用各種方式徵集消費者對產品質量的意見,並根據情況及時改進。
『伍』 「三包」售後服務時間究竟應該從何時算起
「三包」售後服務時間應該自開具發票之日起計算,售後計算時間以購機發票為回准。可以參考以下幾點。
『陸』 國家規定的售後時間
1.「7日」規定:產品自售出之日起7日內,發生性能故障,消費者可以選擇退貨、換貨或修理。
2.「15日」規定:產品自售出之日起15日內,發生性能故障,消費者可以選擇換貨或修理。
三包有效期?
規定:「三包」有效期自開具發票之日起計算。在國家發布的第一批實施「三包」的18種商品中,如彩電、等離子電視機、液晶電視機的「三包」有效期,整機分別為一年,主要部件(液晶屏、背光模組)為三年。在「三包」有效期內修理兩次,仍不能正常使用的產品,消費者可憑修理記錄和證明,調換同型號同規格的產品或按有關規定退貨,「三包」有效期應扣除因修理佔用和無零配件待修的時間。換貨後的「三包」有效期自換貨之日起重新計算。
4.「90日」規定和「30日」規定:在「三包」有效期內,因生產者未供應零配件,自送修之日起超過90日未修好的,修理者應當在修理狀況中註明,銷售者憑此據免費為消費者調換同型號同規格產品。因修理者自身原因使修理超過30日的,由其免費為消費者調換同型號同規格產品,費用由修理者承擔。
綜上所述,以上就是國家規定的售後時限,以上已有明確規定,主要為「7日」和「15日」規定兩種
法律依據:《中華人民共和國消費者權益保護法》
第二十三條經營者應當保證在正常使用商品或者接受服務的情況下其提供的商品或者服務應當具有的質量、性能、用途和有效期限;但消費者在購買該商品或者接受該服務前已經知道其存在瑕疵,且存在該瑕疵不違反法律強制性規定的除外。
經營者以廣告、產品說明、實物樣品或者其他方式表明商品或者服務的質量狀況的,應當保證其提供的商品或者服務的實際質量與表明的質量狀況相符。
經營者提供的機動車、計算機、電視機、電冰箱、空調器、洗衣機等耐用商品或者裝飾裝修等服務,消費者自接受商品或者服務之日起六個月內發現瑕疵,發生爭議的,由經營者承擔有關瑕疵的舉證責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