㈠ 4S店一般納稅人在做汽車維修保養時怎麼做帳
在汽車銷售市場競爭日趨激烈、車價不斷降低的情況下,維修保養、裝飾美容業務已經成為國內汽車4S店除銷售整車業務外最主要的經營業務,並成為汽車4S店重要的利潤來源。據調查,在汽車4S店的銷售收入中,雖然維修保養服務收入只佔總收入的20%,但這20%的收入提供了汽車4S店60%的利潤。由於汽車4S店面對的消費群體中,8成以上是私家車用戶,在零配件銷售和售後服務業務中只要消費者不主動索要正式發票,汽車4S店一般不主動開具正式發票。因此,維修保養、裝飾美容業務已成為汽車4S店稅務問題高發區。
一、風險分析
按照《增值稅暫行條例》的相關規定,銷售貨物或者提供加工、修理修配勞務以及進口貨物的單位和個人,為增值稅的納稅人,應當繳納增值稅。因此,汽車4S店向客戶提供的汽車維修保養服務,屬於增值稅應稅勞務,應就勞務收入繳納增值稅。
按照《增值稅暫行條例實施細則》的相關規定,一項銷售行為如果既涉及貨物又涉及非增值稅應稅勞務,為混合銷售行為。從事貨物的生產、批發或者零售的企業、企業性單位和個體工商戶的混合銷售行為,視為銷售貨物,應當繳納增值稅。因此,汽車4S店在銷售行為完成之前為顧客提供的裝飾美容服務,須就其收入繳納增值稅。如果汽車4S店提供的裝飾美容服務發生在汽車銷售行為完成之後,則視為兼營非增值稅應稅勞務,按照《營業稅暫行條例實施細則》相關規定,納稅人兼營應稅行為和貨物或者非應稅勞務的,應當分別核算應稅行為的營業額和貨物或者非應稅勞務的銷售額,就其應稅行為營業額繳納營業稅。因此,汽車4S店需就提供汽車裝飾美容服務取得的收入繳納營業稅。
二、籌劃思路
對於汽車的維修保養及配件銷售業務,汽車4S店可以考慮通過新設立一家屬於增值稅小規模納稅人的汽車維修企業,其業務范圍為兼營汽車零部件銷售,利用新設企業承接部分汽車維修服務及配件銷售業務的方式,實現稅收籌劃的節稅收益。
因為按照《增值稅暫行條例實施細則》規定,對於增值稅小規模納稅人實行3%的稅率,這比增值稅一般納稅人17%的稅率要低得多。但是在採用此種業務模式的時候,汽車4S店應充分考慮這一操作方式對於所經銷的汽車品牌的影響及汽車廠家對經銷企業的相關約束性規定,切不可因小失大。
對於汽車裝飾美容業務,由於同樣一筆收入可能因為提供服務的時間點不同會導致其所適用的稅種和稅率的不同,並必然導致納稅人稅收負擔的不同。這就為汽車4S店提供了一個可行的稅收籌劃思路。
根據測算,假設汽車4S店提供汽車裝飾美容服務取得的收入為A,所耗用的材料購入成本為B,那麼在賣車前提供和賣車後提供服務所產生的不同稅款支出的平衡點為A=1.52B,即當A>1.52B時,汽車4S店選擇在賣車前提供裝飾美容服務的收入應該繳納的增值稅,多於在賣車後提供該服務的收入應該繳納的營業稅,反之則反。因此,汽車4S店在向客戶提供裝飾美容服務時,可以通過測算服務收入與耗用原材料之間的比例關系來選擇合適的服務時間點,從而獲得節稅收益。
在實際籌劃過程中,汽車4S店也可考慮通過新設獨立的汽車裝飾美容服務企業,承接部分汽車裝飾美容業務的方式進行稅收籌劃。由於汽車裝飾美容服務企業提供的裝飾美容服務業務按照5%的稅率繳納營業稅,因此通過這一操作方式,汽車4S店在一定條件下也可以獲得不錯的節稅收益。
三、代辦按揭,有收入就要承擔納稅義務
某汽車4S店2008年售出各種型號的汽車近100輛,其中有10%的汽車是通過汽車按揭的方式銷售給客戶的。在為客戶提供按揭服務的過程中,4S店向客戶收取相應的手續費、擔保費、代理費等各種費用,涉及金額14萬元。
目前,國內相當一部分汽車4S店都與銀行、保險公司或擔保公司合作,向客戶提供汽車按揭服務業務和其他代辦服務業務,購車人在4S店購車可以獲得貸款、保險、上牌等「一條龍」服務。當然,購車人必須向汽車4S店交納一筆不菲的服務費用。根據規定,4S店應該就這些代辦服務收入納稅,但實際上很多汽車4S店對於代辦服務收入採取不開發票,不入賬的方式,逃避納稅義務。
風險分析
按照財政部、國家稅務總局《關於營業稅若干政策問題的通知》(財稅[2003]16號)的相關規定,隨汽車銷售提供的汽車按揭服務和代辦服務業務徵收增值稅,單獨提供按揭、代辦服務業務,並不銷售汽車的,應徵收營業稅。由於大多數汽車4S店都是在汽車銷售中提供貸款、保險、上牌等「一條龍」服務,因此汽車4S店須就隨汽車銷售提供的汽車按揭服務和代辦服務業務收入繳納增值稅。
籌劃思路
由於代辦服務業務收入基本上不存在進項稅額抵扣事項,因此增值稅稅收負擔較重。而按照財稅[2003]16號文件的規定,單獨提供按揭、代辦服務業務,並不銷售汽車的,應徵收營業稅。因此,汽車4S店可以考慮設立專業的服務公司,從事汽車按揭服務和代辦服務業務。據了解,在杭州、廣州等城市,已經出現了一批專門的汽車按揭服務公司。這些公司由於不從事汽車銷售,單獨提供上述服務,因此只就相關收入繳納營業稅,稅收負擔相對較輕。
對於上述各種經營「潛規則」可能蘊含的稅務風險,稅收專家表示,汽車4S店內部需加強財務管理,依法進行稅務處理,同時規范經營方式,合理籌劃,最終實現依法納稅,保證行業持續健康發展。
㈡ 汽車4s店會計分錄怎麼做
汽車4s店會計分錄 我剛進一家銷售汽車的4S店做會計,該公司的售後服務占總收入30%,有免費售後服務(免費期內的保養如加機油,調試,維修更換配件等),和有償維修等服務。 請問: 一,如免費服務提供的人工,機油,更換的配件等的成本記入哪個科目?分錄如何做?是直接記入「銷售費用 」還是採用預提記入「預計負債」? 二,如有償提供的服務?是這樣做嗎? 借:庫存現金 貸:其他業務收入 應交稅費-應交增值稅(銷項稅額) 借:其他業務成本 貸:應付職工薪酬-工資 原材料--機油 --配件等 以上做對嗎?謝謝指教。比如維修工人的工資是固定的,無論本月有沒有接到維修車輛都拿固定工資,這種情況下,每接到一次有償維修服務時,每計算一筆收入都要結轉一次成本嗎?結轉的其他業務成本要包含工資嗎?因為看到比如公司自建房屋提供的人工費要計入工程成本 、汽車4S店保養美容業務的風險分析 在汽車銷售市場競爭日趨激烈、車價不斷降低的情況下,維修保養、裝飾美容業務已經成為國內汽車4S店除銷售整車業務外最主要的經營業務,並成為汽車4S店重要的利潤來源。由於汽車4S店面對的消費群體中,八成以上是私家車用戶,在零配件銷售和售後服務業務中只要消費者不主動索要正式發票,汽車4S店一般不主動開具正式發票。因此,維修保養、裝飾美容業務已成為汽車4S店稅務風險高發區。 按照《增值稅暫行條例》的相關規定,銷售貨物或者提供加工、修理修配勞務以及進口貨物的單位和個人,為增值稅的納稅人,應當繳納增值稅。因此,汽車4S店向客戶提供的汽車維修保養服務,屬於增值稅應稅勞務,應就勞務收入繳納增值稅。按照《增值稅暫行條例實施細則》的相關規定,一項銷售行為如果既涉及貨物又涉及非增值稅應稅勞務,為混合銷售行為。從事貨物的生產、批發或者零售的企業、企業性單位和個體工商戶的混合銷售行為,視為銷售貨物,應當繳納增值稅。因此,汽車4S店在銷售行為完成之前為顧客提供的裝飾美容服務,須就其收入繳納增值稅。如果汽車4S店提供的裝飾美容服務發生在汽車銷售行為完成之後,則視為兼營非增值稅應稅勞務,按照《營業稅暫行條例實施細則》相關規定,納稅人兼營應稅行為和貨物或者非應稅勞務的,應當分別核算應稅行為的營業額和貨物或者非應稅勞務的銷售額,就其應稅行為營業額繳納營業稅。因此,汽車4S店需就提供汽車裝飾美容服務取得的收入繳納營業稅。
㈢ 汽車4S店索賠和保養如何寫會計分錄
4S店是以「四位一體」為核心的汽車特許經營模式,包括整車銷售、零配件、售後服務、信息反饋等。4S店發生索賠和保養業務時,相關的會計分錄怎麼做?
汽車4S店索賠和保養的會計分錄
一、整車銷售
1、預付車款
借:預付賬款
貸:銀行存款
2、收到采購發票
借:庫存商品
應交稅費——應交增值稅(進項稅)
貸:預付賬款
3、銷售
(1)收到預收款:
借:銀行存款
貸:預收賬款——預收車款
其他應付款——代收款項(代收客戶驗車費和購置稅及保險費)
(2)開具機動車發票:
借:預收賬款——預收車款
貸:主營業務收入——汽車銷售收入
應交稅費——應交增值稅(銷項稅)
(3)代客戶繳納保險費和購置稅:
借:其他應付款——代收款項
貸:庫存現金
(4)代客戶付保險費:
借:其他應付款——代收款項
貸:銀行存款
4、結轉銷售成本
借:主營業務成本——汽車銷售成本
貸:庫存商品
二、精品銷售
(1)開具增值稅發票
借:預收賬款——預收車款
貸:主營業務收入——精品裝飾收入
應交稅費——應交增值稅(銷項稅)
(2)結轉裝飾成本
借:主營業務成本——精品裝飾成本
貸:庫存商品
三、配件銷售
(1)配件購入
借:庫存商品——配件
應交稅費——應交增值稅(進項稅)
貸:銀行存款
(2)配件銷售
借:應收賬款
貸:主營業務收入——配件銷售收入
應交稅費——應交增值稅(銷項稅)
(3)結轉配件銷售成本
借:主營業務成本
貸:庫存商品
四、保險理賠
(1)一般關於保險公司理賠維修先掛賬
借:應收賬款——**保險公司
貸:主營業務收入——維修收入
應交稅費——應交增值稅(銷項稅)
(2)保險公司回款
借:銀行存款
貸:應收賬款——**保險公司
其他應付款——退三者修理費
(3)退三者修理費
借:其他應付款——退三者修理費
貸:庫存現金
(4)結轉維修成本
借:主營業務成本——維修
貸:庫存商品——配件
應付職工薪酬
五、售後維修
(1)收到預收維修款
借:銀行存款
貸:預收賬款——預收維修款
(2)開具維修發票
借:預收賬款——預收維修款
貸:主營業務收入——維修收入
應交稅費——應交增值稅(銷項稅)
(3)結轉維修成本
借:主營業務成本——維修成本
貸:庫存商品
應付職工薪酬
六、保修保養費用
(1)發生保修保養費用
借;應收賬款——廠家
貸:主營業務收入——配件銷售收入
主營業務收入——工時收入
應交稅費——應交增值稅(銷項稅)
(2)收到廠家確認電傳文件
借:預付賬款
貸:應收賬款——廠家
什麼是預收賬款?
預收賬款是指企業向購貨方預收的購貨訂金或部分貨款。
預付賬款是什麼?
預付賬款是指企業按照購貨合同的規定,預先以貨幣資金或貨幣等價物支付供應單位的款項。
㈣ 汽車4S店的售後維修車間發生的費用,比如:固定資產折舊,維修工人工資,水電等,如何會計處理
汽車4S店的售後維修車間發生的費用,比如:固定資產折舊,維修工人工資,水電等,如何會計處理:
借:銷售費用---售後維修費
銷售費用---折舊費
貸:累計折舊
應付職工薪酬
售後費用,屬於銷售費用的核算范圍,計入銷售費用
㈤ 4S店汽車銷售會計賬務處理流程
一、購進汽車
借:庫存商品
應交稅金-增值稅(進)
貸:銀行存款
(一)配件
1.配件購入
借:庫存商品----配件
應交稅費-應交增值稅(進項稅額)
貸:銀行存款
2.配件銷售
借:銀行存款/應收賬款
貸:主營業務收入---配件銷售收入
應交稅費-應交增值稅-(銷項稅額)
3.結轉成本
借:主營業務成本
貸:庫存商品
(二)保險理賠
1.一般保險公司理賠先掛賬
借:應收賬款-**保險公司
貸:主營業務收入-維修收入
應繳稅費-應交增值稅(銷項稅額)
2.保險公司回款(含三者修理費)
借:銀行存款
貸:應收賬款----保險公司
其他應付款----退三者修理費
3.退三者修理費
借:其他應付款----退三者修理費
貸:現金
4.結轉維修成本
借:主營業務成本-維修成本
貸:庫存商品-配件
5.收到保險公司的保險代理費
借:銀行存款
貸:其他業務收入
應交稅費-應交營業稅
(三)贈送購置稅
1、汽車銷售公司贈送給客戶購置稅,其實是為促銷汽車而發生的一項銷售費用,賬務處理時,應將全部購車款(含贈送稅款)一起確認收入,贈送稅款作為銷售費用處理。
借:銀行存款
銷售費用
貸:主營業務收入
應繳稅費-應交增值稅(銷項)
2、企業所得稅處理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企業所得稅法》規定,企業實際發生的與取得收入有關的、合理的支出,包括成本、費用、稅金、損失和其他支出,准予在計算應納稅所得額時扣除。
上述贈送客戶的稅款,我們理解可以作為業務宣傳費用在稅前限額扣除。
二、汽車修理修配
1.發生修理修配業務
借:銀行存款
貸:營業收入
應交稅金-應交增值稅(銷項稅額)
2.購進配件
借:原材料
應交稅金-應交增值稅(進項稅額)
貸:銀行存款
收到預付款,定金,尾款,開票等怎麼做會計分錄
收到預付款
借:銀行存款
貸:預收賬款
收到定金
借:銀行存款
貸:其他應付款
收到尾款
借:銀行存款
貸:應收賬款 ,
開票
借:以上貸方科目的余額不足部分放在應收
貸:收入和稅金
汽車維修行業,送給客戶的免費維修,發生時產生的修理費(零件等)應如何做賬?
答:編制會計分錄如下:
借:銷售費用
貸:原材料(零件)
貸:應付職工薪酬(修理人員工資薪金)
購置稅計提時:
借:其他應收款
貸:應交稅費——車輛購置稅
上繳時:
借:應交稅費——車輛購置稅
貸:銀行存款(現金等)
收到對方款時:
借:銀行存款(現金等)
貸:其他應收款
銷售公司給客戶洗車的賬務處理:
借:庫存現金 10
貸:其他業務收入 10
借:營業稅金及附加 0.55
貸:應交稅金——應交營業稅 0.5
——應交城建稅 0.035
——教育費附加 0.015
收辦理洗車卡時:
借:現金
貸:預收賬款-預收洗車款
根據洗車數量等確認收入
借:預收賬款-預收洗車款
貸:主營業務收入或其它業務收入
退洗車卡時:
借:預收賬款-預收洗車款
貸:現金
4、去外邊「調漆」款,可以考慮列入「委託加工材料」
汽車返利
汽車返利 ,作為一種整車的庫存入賬
借:庫存商品——汽車返利
結轉成本時直接結轉掉,不留余額
保險返利作為其他業務收入,交納營業稅
贈送裝飾品的會計處理
裝飾公司來結算時,你們的庫存商品並沒有增多啊,為什麼要借庫存商品呢?
你們銷售汽車是主營業務,而贈送的裝飾是為了更好的銷售汽車,所以說贈送的裝飾作為一項銷售費用是最為合理的:
業務發生時:
借:銀行存款
貸:主營業務收入
應交稅費-應交增值稅(銷項稅額)
贈送裝飾:
借:銷售費用
貸:應付賬款-裝飾公司
裝飾公司來結算時:
借:應付賬款-裝飾公司
貸:銀行存款
預先打款購買汽車:
借:預付賬款
貸:銀行存款
收到發票:
借:庫存商品
應交稅費-應交增值稅-進項稅額
貸:預付賬款
有些廠家會將折扣、銀承貼息等開到發票上,但是有些廠家會單獨在廠家設立虛擬賬戶,所以還要針對你企業的情況做這塊的賬務處理
㈥ 汽車4S店會計處理 售後維修費用計入哪個科目
售後維修屬於產品質量保證,是企業在銷售商品時附有的預期責任,應當在銷售成立時確認為一種「預計負債」,同時作為「銷售費用」計入當期損益;待以後期間確實發生維修支出時,再沖減「預計負債」。
例如:甲公司是生產並銷售A產品的企業,2008年第一季度共實現A產品的銷售收入為360000元,甲公司的質量保證條款上規定,在該產品售出一年內,如發生正常質量問題,公司將免費維修。甲公司通過合理方法預計將發生90000元的維修費用,因此會計處理如下:
(1)於銷售成立時確認預計負債:
借:銷售費用——產品質量保證
90000
貸:預計負債——產品質量保證
90000
(2)實際發生維修支出時(假設支出了80000元):
借:預計負債——產品質量保證
80000
貸:銀行存款或庫存現金等科目
80000
若報修期內就只支出了80000元的維修費用,即「預計負債」科目還有10000元的貸方余額,則企業應在保修期結束後,將「預計負債」余額沖銷,用以抵減當期「銷售費用」。處理如下:
借:預計負債——產品質量保證
10000
貸:銷售費用
10000
在對產品質量保證確認預計負債時,需要注意的是:
第一,如果發現保證費用的實際發生額與預計數相差較大,應及時對預計比例進行調整;
第二,如果企業針對特定批次產品確認預計負債,則在保修期結束時,應將「預計負債—產品質量保證」余額沖銷,不留余額;
第三,已對其確認預計負債的產品,如企業不再生產了,那麼應在相應的產品質量保證期滿後,將「預計負債—產品質量保證」余額沖銷,不留余額。