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壹』 經濟適用房可以出售嗎
經濟適用房是可以買賣的,但是在出售的時候需要符合相應的條件,如果說在出售的時候已經滿足5年,按照目前市場價格出售之後,需要支付一定的綜合地價款,才能夠完成交易的全過程。在出售的時候,如果沒有滿足5年,按照現行的政策規定是不允許進行轉讓的,確實有一些特殊的條件,需要轉讓的話就只能夠出售給符合經濟適用房購房條件的家庭或者是由相關部門進行回收。吉屋房產網路,更多買房必須知識
『貳』 經濟適用房滿五年能否出售
經濟適用房滿五年之後是可以進行出售的。雖然可以出售,但是在出售成功之後是需要繳納總房款的10%作為綜合地價款。如果經濟適用房暫時不滿五年的,是不滿足可以出售的范圍之內的條件的。一、經濟適用房滿五年能否出售?
經濟適用房滿五年之後是可以進行出售的。
對於已經住滿5年的經濟適用房,業主現在可以依照目前市場價格進行出售,但出售後業主需按房屋成交額的10%補交綜合地價款。按市場價格出售已購經濟適用住房的,需憑契稅完稅憑證、房屋所有權證、住房轉讓合同等證件到房屋所在地國土資源和房屋管理局辦理交易、產權過戶手續即可。
二、經濟適用房可以進行抵押嗎?
經濟適用房是可以抵押的。經濟適用住房,是指政府提供政策優惠,限定建設標准、供應對象和銷售價格,具有保障性質的政策性商品住房。也就是說,經濟適用房是享受政府提供的優惠政策,建設用地實行行政劃撥,向城鎮中低收入家庭供應的普通居民住房。但需滿足的條件有:
(1) 貸款人限制:具有完全民事行為能力的北京市正式戶口的自然人;
(2) 職業和收入條件:有穩定的職業和收入,以個人的自身能力為主,信用良好,有按期償還貸款本息的能力。
三、經濟適用房的申請手續是什麼?
申購手續這樣辦理:按照申請、登記、公示、審批的辦法,分批次批准購買經濟適用房。具體按下列程序辦理:
(一)申請人持本人及配偶身份證、戶口本、結婚證原件及復印件,向戶口所在地的區房管局申請辦理經濟適用住房申購登記手續,領取《經濟適用住房申請審批表》;
(二)申請人如實填寫《經濟適用住房申請審批表》並備齊所需材料,向工作單位和主管部門辦理收入和住房證明(無工作單位的向居委會和街道辦事處辦理證明)手續後,報區房管局審核後,由區房管局上報市房管局復核。對申請人住房情況的核實由市房地產檔案館出具證明;
(三)市房管局按照規定對申請人的申請材料進行復審和評分後,在相關網站上公示15天;
(四)市房管局根據經濟適用住房建設進度和申請人的評分情況,按批次批准購房申請,對經批準的同一批次申請人,通過公開搖號的方式,確定選房順序;
(五)申請人持批準的《經濟適用住房申請審批表》和選房順序號,向經濟適用住房開發建設單位辦理選房和購房手續。 按得分確定批准順序對符合經濟適用房申請條件的申請人,由市房管局按照申請人家庭的現住房面積、落戶時間以及困難情況等進行評分,以分數高低確定申購批准順序。
目前我國的公民對於經濟適用房的購買的需求越來越大,隨之我國的相關政策就明確的規定了超過了五年的經濟適用房是可以進行正常的出售的,但是需要繳納相應金額的綜合地價款,但是如果不滿五年的經濟適用房是不可以擅自的出售的,這是國家政策不允許的情況。
『叄』 經濟適用房賣了還能再申請嗎
經濟適用房賣掉以後如果符合條件的話是可以再申請的,但是賣掉全產權的經濟適用房後一般手上都會有一筆流動資金,這樣的話可能會導致不符合經濟適用房的申請條件。此外,有的城市規定了居民一段時間內只能享受一次福利性住房,像這種是不能再申請的。
經濟適用房申請流程
1、申請人持著本人及配偶身份證、戶口本還有結婚證向戶口所在地的房管局提出申請,辦理經濟適用住房的申購登記手續,然後領取申請審批表;
2、申請人應如實填寫申請審批表的內容並備齊所需的材料,然後向工作單位及主管部門辦理收入和住房的證明,若無工作單位的可向居委會跟街道辦事處去辦理證明。在以上這些手續之後,報到區房管局審核了之後,再由區房管局再上報市房管局進行復核。對於申請人的住房情況的核實則由市房地產檔案館來出具證明。
3、市房管局按照規定對申請人的申請材料進行復審以及評分之後,便在相關的網站上進行公示,時長為15天;
4、市房管局根據其評分情況,按照批次來批准購房的申請,然後對經批準的同一批次申請人通過公開搖號的方式,來確定選房順序;
5、申請人持批準的《經濟適用住房申請審批表》和選房順序號,到住房的開發建設單位辦理選房與購房的手續。
經濟適用房申請條件
1、戶籍:戶籍一般是要求所取得該地的是非農戶籍為三年或者五年以上;
2、收入:家庭的人均年收入為所在地的年城鎮可支配收入的60%以下;
3、住房:家庭的人均私有住房面積為12到16平方米以下的;
4、年齡:申請的須是為已婚的家庭,若是單身的必須在三十或者三十五周歲以上的;
5、面積:享受房改政策的,其房屋面積必須在15或者48平米以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