⑴ 售後服務專用章的效力
不算公章,但如果有登記備案,同樣有證明力
一個企業法人領取了營業執照以後,就可以刻制三枚公章並在攜裂工商局備案:公章、合同專用章和財務專用章。這三枚公章是具有代表企業法人行為的、具有法律效力的印鑒。
其中,公章在所有印章中具有最高的效力,是法人權利的象徵,是否蓋有法敗唯人公章成為判斷民事活動是否成立和生效的重要標准。除法律有特殊規定外(如發票的蓋章),均可以公章代表法人意志,對外簽訂合同及其他法律文件,具有極高的法律效力,凡是以公司名義發出的信函、公文、合同、介紹信、證明或其他公司材料均可使用公章。
因此,公章可以代替合同章使用。從法律上說,公司公章與公司合同專用章在合同簽署的效力方面沒有差異,只是使用合同專用章能夠有效防止合同不經法律審查就直接對外簽訂生效問題的出現,能夠更好的建立和完善合同避險制度,嚴格把控合同簽訂時的法辯枯閉律風險。
⑵ 離職了 蓋部門章可以嗎 售後服務專用章
一、離職證來明,不能蓋財務章,自也不能蓋合同章。應該蓋公司的公章或人力資源(人事部)章。
二、一般公司章上的內容是不是就是公司的全稱呢
公司的公章:是公司的全稱。
公司的財務章:公司全稱加上財務專用章幾個字。
公司的合同章:公司全稱加上合同專用章幾個字。
公司的人力資源章:公司全稱加上人力資源部幾個字。
三、各種章的用途
1、財務章、合同章、人力資源章等都具有法律效力,但一般用途不一樣。
2、公章使用范圍:凡是以公司名義發出的信函、公文、合同、介紹信、證明或其他公司材料,可申請蓋章。
3、人力資源章用於本公司人力資源部。
4、財務章主要用於財務結算,開具收據、發票(有發票專用章的除外)給對方、銀行印簽必須留財務專用章等等,能夠代表公司承擔所有財務相關的義務,享受所有財務相關的權利。
⑶ 售後專用章有法律效力嗎
法律分析:業務專用章有法律效力。業務專用章是公司在對外辦理業務時使用的印章,只要公司是依法成立的民事主體、且印章是經過備案的,該印章有效。而合同的成立,一般是自當事人均簽名、蓋章或者按指印時成立。
法律依據:《中華人民共和國民法典》
第一百四十三條 具備下列條件的民事法律行為有效:
(一)行為人具有相應的民事行為能力;
(二)意思表示真實;
(三)不違反法律、行政法規的強制性規定,不違源歲背公序良俗。
第四百七十條 合同的內容由當事人約定,一般包括下列條款:
(一)當事人的姓名或者名稱和住所;
(二)標的;
(三)數量;
(四)質量;
(五)價款或者報酬;
(六)履行期限、地點和方式;
(七)違約責任;
(八)解決爭議的方法。
當事人可以參照各類合同的示範文族裂則本訂立合同。
第四百九十條 當事人採用合同書形式訂立合同的,自當事人均簽名、蓋章或者按指印時合同成立。在簽名、蓋章或者按指印之前,當事人一方已經履行主要義務,對方接受兆棚時,該合同成立。
⑷ 售後服務部章需要到公安局刻章嗎
不用去公安局。拿著公司的營業執照和法人代表的身份證去街上掛用公安局指定刻章店刻章就行了。
⑸ 全國聯保發票是不是 指的是售後服務指南(內附保修卡)
全國聯保發票,一般在盒子的正面右下角帶個聯保標記的。不過也只是個保險,一般只要是正品,就算你的發票丟失也能幫你保,因為所有的正品機都在維修點那裡有資料庫記錄的。發票和盒子上的標記只是提供一個辨認正品的可靠方法。
全國聯保是指廠家在全國規定指定的地方維修和服務。只要廠家在你們那裡設了維修點,你就可以上那兒維修。 全國聯保,通常意義上是指可以在國內任何地區享受維修或升級服務,與此類似的還有全球聯保,但是全球聯保是沒有行貨、水貨區別的,只要確定是正品,即可享受維修或升級服務。家電全國聯合保修(簡稱全國聯保)是一種新的社會化家電維修制度。
它是經電子部授權,由全國家電維修行業主管部門——電子部全國家電維修網點牽頭,把家電生產企業和全國骨幹維修網點聯合組織起來,在全國范圍內為消費者提供周到、便捷的產品保修和維修服務。
行貨電子商品的話會有貼一個防偽標簽,有些產品售後會給你開聯保發票,那樣就能在全國任何一個維修點保修了。
正規的發票必須是套印國家稅務局監印章(地稅的發票套印地方稅務局監印章),各地發票的樣式不一定完全相同,發票上要加蓋銷售單位發票專用章或財務章,手工版發票必須是一次性填開,填寫項目齊全,購買商品名稱、數量、單價與實際相符。收到發票後要仔細核實清楚。用發票來保修,這是將來的一個發展趨勢,會往這個方向發展,只有一點不同,一個保修日期不一樣,假如你有票的就從你發票不上的日期開始算來保修,假如你沒有發票的,就會從你出廠的日期來計算保修日期,最好是索要發票好一點,其實買產品很多時候買的就是售後服務,比較有保障,不過說白了,現在不開發票的商家多了去了,現在來有保修卡一樣可以保修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