Ⅰ 消防正常水壓多少公斤
消防水管的水壓應該處於1公斤以上(不小於0.10MPa)。
《消防給水及消火栓系統技術規范》第7.1.3條規定:室內消防給水應採用高壓或臨時高壓給水系統,當室內消防用水量達到最大時,其水壓應滿足室內最不利點滅火設施的要求。
水壓強度試驗的測試點設在管網的最低點。對管網注水時,應先將管網內的空氣排凈,並緩緩升壓。達到試驗壓力後,穩壓30分鍾,目測管網,應無泄漏和無變形,且壓力降不應大於0.05Mpa。水壓強度試驗和管網沖洗合格後進行水壓嚴密性試驗。試驗壓力為設計工作壓力,穩壓24小時,無泄漏為合格。有吊頂則在封吊頂前進行試壓,為了不影響吊頂裝修進度分層分段試壓,試壓完後沖洗管道,合格後可封閉吊頂。吊頂材料在管箍甩口處開一個30mm的孔,把預留口露出,吊頂裝修完後把絲堵卸下安裝噴灑頭。管道可分層分段進行,上水時最高點要有排氣裝置,高低點各裝一塊壓力表,上滿水後檢查管路有無滲漏,應在加壓前緊固,升壓後再出現滲漏時做好標記,卸壓後再處理,必要時卸水處理。冬季試壓環境溫度不得低於5℃,夏季試壓盡量不直接用外線上水,防止結露。試壓合格後及時辦理驗收手續。消防管道在試壓完畢後可連續做沖洗工作。沖洗前先將系統中的流量減壓孔板、過濾裝置拆除,沖洗水質合格後重新裝好,沖洗出的水要有排放去向,不得損壞其他成品。
Ⅱ 消防栓壓力標准
室內消火栓栓口壓力和消防水槍充實水柱,應符合下列規定, 消防給水的設計壓力應滿足所服務的各種水滅火系統最不利點處水滅火設施的壓力要求。
1 消火栓栓口動壓力不應大於0.50MPa;當大於0.70MPa時必須設置減壓裝置;
2 高層建築、廠房、庫房和室內凈空高度超過8m的民用建築等場所,消火栓栓口動壓不應小於0.35MPa,且消防水槍充實水柱應按13m計算;其他場所,消火栓栓口動壓不應小於0.25MPa,且消防水槍充實水柱應按10m計算。
城市交通隧道室內消火栓系統管道內的消防供水壓力應保證用水量達到最大時,最低壓力不應小於0.30MPa,但當消火栓栓口處的出水壓力超過0.70MPa時,應設置減壓設施;