⑴ 廠房屋頂消防水箱容積怎麼計算
計算屋頂消防水箱用水量方法:
按照建築消防設計規范,屋頂消防水箱儲存10分鍾的消防用水量。
即室內消防用水量(單位為升/秒x60秒)
室內消防用水量=
室內消火栓用水量+自動滅火系統用水量。
具體按照GB50016
8.4.4條。一般為12或者18立方。
⑵ 消防水箱容積按什麼計算
長*寬*(溢流管高度-出水管高度)
消防水箱 5.2.1 臨時高壓消防給水系統的高位消防水箱的有效容積應滿足初期火災消防用水量的要求,並應符合下列規定:
1 一類高層公共建築不應小於 36m3 ,但當建築高度大於 100m 時不應小於 50m 3 ,當建築高度大於150m 時不應小100m3 ;
2 多層公共建築、二類高層公共建築和一類高層居住建築不應小於 18m
3 ,當一類住宅建築高度超過 100m 時不應小於 36m3 ;3 二類高層住宅不應小於 12m3 ;
4 建築高度大於 21m 的多層住宅建築不應小於 6m3 ;
5 工業建築室內消防給水設計流量當小於等於 25L/s 時不應小於 12m3 ,大於 25L/s 時不應小於18m3 ;
6 總建築面積大於 10000m
2 且小於 30000m 2 的商店建築不應小於 36m 3 ,總建築面積大於 30000m 2 的商店不應小於 50m3 ,當與本條第 1 款規定不一致時應取其較大值。
⑶ 如何計算屋頂消防水箱用水量
計算屋頂消防水箱用水量方法:
按照建築消防設計規范,屋頂消防水箱儲存10分鍾的消防用水量。即室內消防用水量(單位為升/秒x60秒) 室內消防用水量= 室內消火栓用水量+自動滅火系統用水量。 具體按照GB50016 8.4.4條。一般為12或者18立方。
⑷ 消防給水用水量如何計算
消防給水一起火災滅火用水量應按需要同時作用的室內、外消防給水用水量之和計算,兩棟或兩座及以上建築合用時,應取其最大者,並應按下列公式計算。
V=V1+V2
圖4-52室內消防用水量示例
⑸ 消防水箱的容積計算
消防水箱用於貯存撲滅初期火災用水,消防設計規范明確規定如下:
《建築設計防火規范》第8.6.3條規定:室內消防水箱(包括分區給水系統的分區水箱)應儲存10min的消防用水量,當室內消防用水量不超過25L/s,經計算水箱消防儲水量超過12m3,仍可採用12m3;當室內消防用水量超過25L/s,經計算水箱消防儲水量超過18m3,仍可採用18m3。
《高層民用建築設計防火規范》第7.4.7.1條規定:高位消防水箱的消防儲水量,一類公共建築不應小於18m3;二類公共建築和一類居住建築不應小於12m3;二類居住建築不應小於6.00m3。
第7.4.7.3條規定:並聯給水方式的分區消防水箱容量與高位消防水箱相同。
另外,與其他用水合用的消防水箱容積,除滿足自身的消防用水貯備外,還應滿足其他用水貯備。
⑹ 消防水箱的容量怎麼計算
消防水箱的容積不用計算,一般是通過建築物的性質、高度來綜合取值。比如二類高層住宅建築是不小於12個立方,一類高層住宅和二類高層公共建築不小於18個立方。
總體來說建築物高度越高、越重要,那麼其容積也就越大。
⑺ 安裝工程中消防水箱怎麼算量
清單工程量計算規則:按設計圖示數量計算。
定額工程量計算規則:各種水箱,均以「個」為計量單位。
項目編碼:030701010
項目名稱:消防水箱製作安裝
消防水箱:消防用的給水設備,對撲救初期火災起著非常重要的作用,一般置於建築物頂樓或地下室,當置於地下室時,使用消防水泵維持管路中的正常壓力。消防水箱宜與生活、生產用水合用水箱,但應保證水箱內水的質量不受消防管網中水的污染。
⑻ 消防水池的有效容積怎麼計算
具體見圖:
PS:火災延續時間是指從消防車到達火場後開始出水時起,至火災被基本撲滅的時間段。
當建築群共用消防水池時,消防水池的容積應按消防用水量最大的一幢建築物的用水量計算確定。
當消防水池採用兩路消防供水且在火災情況下連續補水能滿足消防要求時,消防水池的有效容積應根據計算確定,但不應小於100m,當僅有消火栓系統時不應小於50m。
符合下列規定之一的,應設置消防水池。
1、當生產、生活用水量達到最大時,市政給水管網或入戶引入管不能滿足室內、室外消防給水設計流量;
2、當採用一路消防供水或只有一條入戶引入管,且室外消火栓設計流量大於20L/s或建築高度大於50m;
3、市政消防給水設計流量小於建築室內外消防給水設計流量。
(8)消防水箱儲水量怎麼計算擴展閱讀:
消防水池容積計算步驟
第一步:當市政給水滿足室外用水時,水池保證室內,否則,還要保證兩者的差值;兩座及以上建築合用時,分別計算,取最大者;包括火災延續時間內的室內、室外消防用水量;室內用水量包括消火栓、自動噴水滅火系統、水噴霧、細水霧、泡沫、水炮等,室外用水量就是室外消火栓或消防炮等。
(當建築物室內設有自動噴水滅火系統、水噴霧滅火系統、泡沫滅火系統或固定消防炮滅火系統等一種或兩種以上自動水滅火系統全保護時,高層建築當高度不超過 50m,且室內消火栓設計流量超過 20L/s時,其室內消火栓設計流量可按規范3.5.2表減少 5L/s,多層建築室內消火栓系統設計流量可減少 50%,但不應小於 10L/s。)只考慮一起火災。
第二步:當消防水池採用兩路消防供水且在火災情況下連續補水能滿足消防要求時,水池水量可減去火災延續時間內市政補充消防水池的用水量(按最小單路補水量)。
第三步:經計算消防水池最低水量不得低於100m,僅設有消火栓不得低於50m。
GB50045-95(高層民用建築設計防火規范)7.4.7.1規定(應該使用新規范2014的GB50016-2014):高位消防水箱的消防儲水量,一類公共建築不應小於18m³。
GBJ84-85 (自動噴水滅火系統設計規范)第3.2.3條:自動噴水滅火系統採用臨時高壓給水系統時,應設消防水箱,但可不大於18m³。
從現行的規范及所見到的資料里都沒有明確消防水箱中的消防儲水量是一個18m3還是兩個18m³。因室內消火栓用水量為40L/s);將GBJ84-85中的18m³理解為自動噴水滅火系統10分鍾消防儲量(與原GBJ45-82第6.2.3建築物內自動噴水滅火設備的用水量,按30L/s計算巧合)。
因此設計消防檢與自動噴水滅火系統同時存在時出現高位水箱中的消防儲量為36m³的情況(其他情況還多,不一一列舉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