Ⅰ 消防水池的國家標准設計規范是什麼
1、 消防水池進水管應根據其有效容積和補水時間確定,補水時間宜≤48h; 但當消防水池有效總 容積>2000m³ 時,補水時間不應>96h;消防水池進水管管徑應經計算確定,且不應<DN100;
2、當消防水池採用兩路消防供水且在火災情況下連續補水能滿足消防要求時,消防水池的有效容積應根據計算確定,但不應小於100m³。當僅設有消火栓系統時不應小於50m³。
3、消防水池的總蓄水有效容積大於500m³時, 宜設兩個能獨立使用的消防水池;當大於1000m³時,應設置能獨立使用的兩座消防水池。
每個(或座)消防水池應設置獨立的出水管,並應設置滿足最低有效水位的連通管,且其管徑應能滿足消防給水設計流量的要求。
4、儲存室外消防用水的消防水池或供消防車取水的消防水池,應符合下列規定:
1)消防水池應設置取水口(井),且吸水高度不應大於6.0m;
2)取水口(井)與建築物(水泵房除外)的距離不宜小於15m;
3)取水口(井)與甲、乙、丙類液體儲罐等構築物的距離不宜小於40m;
4)取水口(井)與液化石油氣儲罐的距離不宜小於60m,當採取防止輻射熱保護措施時,可為40m。
5、消防用水與其他用水共用的水池,應採取確保消防用水量不作他用的技術措施。
6、消防水池的出水、排水和水位應符合下列規定:
1)消防水池的出水管應保證消防水池的有效容積能被全部利用;
2)消防水池應設置就地水位顯示裝置,並應在消防控制中心或值班室等地點設置顯示消防水池水位的裝置,同時應有最高和最低報警水位;
3)消防水池應設置溢流水管和排水設施,並應採用間接排水。
(1)地上消防水池有效空間是什麼意思擴展閱讀
消防水池出水、排水和水位應符合下列規定:
1、消防水池的出水管應保證消防水池的有效容積能被全部利用;
2、消防水池應設置就地水位顯示裝置,並應在消防控制中心或值班室等地點設置顯示消防水池水位的裝置,同時應有最高和最低報警水位;
3、消防水池應設置溢流水管和排水設施,並應採用間接排水。
Ⅱ 消防水池的有效容積怎麼計算
具體見圖:
PS:火災延續時間是指從消防車到達火場後開始出水時起,至火災被基本撲滅的時間段。
當建築群共用消防水池時,消防水池的容積應按消防用水量最大的一幢建築物的用水量計算確定。
當消防水池採用兩路消防供水且在火災情況下連續補水能滿足消防要求時,消防水池的有效容積應根據計算確定,但不應小於100m,當僅有消火栓系統時不應小於50m。
符合下列規定之一的,應設置消防水池。
1、當生產、生活用水量達到最大時,市政給水管網或入戶引入管不能滿足室內、室外消防給水設計流量;
2、當採用一路消防供水或只有一條入戶引入管,且室外消火栓設計流量大於20L/s或建築高度大於50m;
3、市政消防給水設計流量小於建築室內外消防給水設計流量。
(2)地上消防水池有效空間是什麼意思擴展閱讀:
消防水池容積計算步驟
第一步:當市政給水滿足室外用水時,水池保證室內,否則,還要保證兩者的差值;兩座及以上建築合用時,分別計算,取最大者;包括火災延續時間內的室內、室外消防用水量;室內用水量包括消火栓、自動噴水滅火系統、水噴霧、細水霧、泡沫、水炮等,室外用水量就是室外消火栓或消防炮等。
(當建築物室內設有自動噴水滅火系統、水噴霧滅火系統、泡沫滅火系統或固定消防炮滅火系統等一種或兩種以上自動水滅火系統全保護時,高層建築當高度不超過 50m,且室內消火栓設計流量超過 20L/s時,其室內消火栓設計流量可按規范3.5.2表減少 5L/s,多層建築室內消火栓系統設計流量可減少 50%,但不應小於 10L/s。)只考慮一起火災。
第二步:當消防水池採用兩路消防供水且在火災情況下連續補水能滿足消防要求時,水池水量可減去火災延續時間內市政補充消防水池的用水量(按最小單路補水量)。
第三步:經計算消防水池最低水量不得低於100m,僅設有消火栓不得低於50m。
GB50045-95(高層民用建築設計防火規范)7.4.7.1規定(應該使用新規范2014的GB50016-2014):高位消防水箱的消防儲水量,一類公共建築不應小於18m³。
GBJ84-85 (自動噴水滅火系統設計規范)第3.2.3條:自動噴水滅火系統採用臨時高壓給水系統時,應設消防水箱,但可不大於18m³。
從現行的規范及所見到的資料里都沒有明確消防水箱中的消防儲水量是一個18m3還是兩個18m³。因室內消火栓用水量為40L/s);將GBJ84-85中的18m³理解為自動噴水滅火系統10分鍾消防儲量(與原GBJ45-82第6.2.3建築物內自動噴水滅火設備的用水量,按30L/s計算巧合)。
因此設計消防檢與自動噴水滅火系統同時存在時出現高位水箱中的消防儲量為36m³的情況(其他情況還多,不一一列舉了)。
Ⅲ 消防水池一般多大
消防水池一般有效容積在500~600立方米。
根據室內外消防用水量和高層建築火災延續時間,一般高層民用建築消防水池有效容積在500~600立方米,有的高層建築設有雨淋、水幕等系統,則要求的水池容積更大。在很多情況下,為避免死水,消防水池與生活貯水池合用,使得高層建築消防蓄水池容積在600~1000立方米,甚至更大。
簡介
1、補水量應經計算確定,且補水管的設計流速不宜大於2.5m/s。
2、消防水池的補水時間不宜超過48h;對於缺水地區或獨立的石油庫區,不應超過96h。
3、容量大於500m3的消防水池,應分設成兩個能獨立使用的消防水池。
4、供消防車取水的消防水池應設置取水口或取水井,且吸水高度不應大於6.0m。取水口或取水井與建築物(水泵房除外)的距離不宜小於15m;與甲、乙、丙類液體儲罐的距離不宜小於40m;與液化石油氣儲罐的距離不宜小於60m,如採取防止輻射熱的保護措施時,可減為40m。
Ⅳ 消防水池的國家標准設計規范
1、當室外給水管網能保證室外消防用水量時,消防水池的有效容量應滿足在火災延續時間內室內消防用水量的要求。當室外給水管網不能保證室外消防用水量時,消防水池的有效容量應滿足在火災延續時間內室內消防用水量與室外消防用水量不足部分之和的要求。當室外給水管網供水充足且在火災情況下能保證連續補水時,消防水池的容量可減去火災延續時間內補充的水量;
2、補水量應經計算確定,且補水管的設計流速不宜大於2.5m/s;
3、消防水池的補水時間不宜超過48h;對於缺水地區或獨立的石油庫區,不應超過96h;
4、容量大於500m3的消防水池,應分設成兩個能獨立使用的消防水池;
5、供消防車取水的消防水池應設置取水口或取水井,且吸水高度不應大於6.0m。取水口或取水井與被保護建築物(水泵房除外)外牆的距離不宜小於15m;與甲、乙、丙類液體儲罐的距離不宜小於40m;與液化石油氣儲罐的距離不宜小於60m,如採取防止輻射熱的保護措施時,可減為40m。
(高規新增條文。消防水池儲水或供固定消防水泵或供消防車水泵取用。本條對供消防車取水的消防水池作了規定,說明如下:
一、為便於消防車取水滅火,消防水池應設取水口或取水井。取水口或取水井的尺寸應滿足吸水管的布置、安裝、檢修和水泵正常工作的要求。二、為使消防車水泵能吸上水,消防水池的水深應保證水泵的吸水高度不超過6m。三、為便於撲救,也為了消防水池不受建築物火災的威脅,消防水池取水口或取水井的位置距建築物,一般不宜小於5m,最好也不大於40m。但考慮到在區域或集中高壓(或臨時高壓)給水系統的設計上這樣做有一定困難。因此,本條規定消防水池取水口與被保護建築物間的距離不宜超過1OOm。當消防水池位於建築物內時,取水口或取水井與建築物的距離仍須按規范要求保證,而消防水池與取水口或取水井間用連通管連接,管徑應能保證消防流量,取水井有效容積不得小於最大一台(組)水泵3min的出水量。)
6、消防水池的保護半徑不應大於150.0m;
7、消防用水與生產、生活用水合並的水池,應採取確保消防用水不作他用的技術措施;
8、嚴寒和寒冷地區的消防水池應採取防凍保護設施。水池結構自重(標准值) 長 寬 厚 容重 單項重 底板 14.2 9.2 0.35 25 1143.1 池壁 50 3.7 0.3 25 1387.5 頂板 13 8 0.25 25 650 覆土 13 8 0.6 18 1123.2 GB50045-95(高層民用建築設計防火規范)7.4.7.1規定(應該使用新規范2014的GB50016-2014):高位消防水箱的消防儲水量,一類公共建築不應小於18m³。
GBJ84-85 (自動噴水滅火系統設計規范)第3.2.3條:自動噴水滅火系統採用臨時高壓給水系統時,應設消防水箱,但可不大於18m³。
從現行的規范及所見到的資料里都沒有明確消防水箱中的消防儲水量是一個18m3還是兩個18m³。因室內消火栓用水量為40L/s);將GBJ84-85中的18m³理解為自動噴水滅火系統10分鍾消防儲量(與原GBJ45-82第6.2.3建築物內自動噴水滅火設備的用水量,按30L/s計算巧合)。因此設計消防檢與自動噴水滅火系統同時存在時出現高位水箱中的消防儲量為36m³的情況(其他情況還多,不一一列舉了)。 究竟如何理解規范,採用何值(對一類高層而言)才是「安全適用」、「經濟合理」呢?
18m³是指10分鍾消防總貯量,消防二字含義為:所有消防手段(包括消火栓和自動噴水滅火系統),即不存在24m³或36m³的問題。說明如下:
第一,一般說來火災發生時,如果有人在火災現場,則除了滅火器等撲救外,會動用消火栓滅火,絕不會坐視不救而等待自動噴水滅火系統動作,任其火災擴大(火災不到一定程序,普通自動噴水滅火系統是不會動作的)。這樣在初起火災時,即消防隊到達現場前之5~10分鍾內不可能有6~8股水柱同時使用滅火,一般兩股水柱應為現實的,如不放心,加倍也只有4股水柱作用。 這是因為:
(1)初起火災不大可能出現火災層的上、下層同時「滅火」;
(2)不大可能有多人同時滅火,如有,那麼在消火栓啟用同時定會按啟動消防泵之按鈕,這樣就不存在儲量不夠的問題了。這個時期(5~10分鍾內)自動噴水滅火系統一般不會動作,故18m³儲水量即使是有4股水柱工作,則10分鍾也只用去12m³。仍有6m³未動用。另外,有的設計者在高位水箱的消火栓系統出水管上設置水流指示器(設置與否有爭論),當消火栓動用後,即使無人按消火栓箱處啟動水泵按鈕,則因水流指示器動作,在消防控制室有燈光和音響信號,值班人員可依據情況啟動或「延時」啟動消防泵。筆者不主張設水流指示器,更不主張由水流指示器信號經控制櫃直接啟動消防泵。
第二,當發生火災時無人在現場,如娛樂場所、倉庫等等,則只有自動噴水滅火系統工作,並且該系統只要有一個噴頭動作,壓力開頭將在60秒內動作發出電信號,向控制中心報警,並經控制箱切換啟動消防泵。即使幾個噴頭動作,18m3儲水量也僅僅動用約三分之一。
第三,當自動噴水滅火系統不理想,火災漫延、擴大,消防隊到達現場,消火栓開始使用時,早已不是10分鍾的問題了,直接啟動消防供水滅火。此時高位水箱中仍有相當量的儲水。
第四,初起火災在5~10分鍾後,消防隊才到達現場,在此之前一般說來,消防泵應沒有啟動。如果啟動了就不存在18m³儲水量夠不夠用的問題。如果沒有啟動,則因高位水箱位下降到低水位(即消防儲量水位)時,生活水泵將啟動供水。也就是說在火災發生後的5~10分鍾內,生活水泵繼續供水5~10分鍾,這樣因消防儲量已動用,實際上生活泵供水基本上是供給了消防用,因水位已可能是在消防儲量以下,生活出水管無水可出,亦即說明供10分鍾內消防用水量不止18m³,是夠用的。
第五,如果因為是超高層建築或普通一類高層,因水箱設置高度不夠而設置增壓系統,那麼對於高區(或叫上區)消防來說,高位水箱的消防儲水量單單對直接滅火而言,其意義幾乎為零。當然為了使增壓系統正常工作及中、下區來講,高位水箱之消防儲量仍然是必須的。
Ⅳ 消防水池有效容積如何計算
消防水池容量=水系統用水量x火災有效滅火時間比如:消火栓系統用水量為40L/S,有效滅火時間為3小時;噴淋系統用水量為30L/S,有效滅火時間為1小時。那麼消防水池容量=40L/Sx3x3600+30L/Sx1x3600。至如各系統用水量通過計算和規范得出,有效滅火時間也是根據建築性質、危險等級等對照規范得出。《建築設計防火規范》GB 50016--2006 8.6 消防水池與消防水泵房好好把設計規范看懂吧。
Ⅵ 消防水池容量要求是多少
消防水池一般是100立方米。寬缺鏈大概是10米x10米,1米深。
消防水池,規范要求水池有效容積不應小於100m³,僅有消火栓系統不小於50m³。
計算公式為Va=(Qp消火栓自噴水系統設計流量-Qb火災延續時間內可連續補水流量)×t火災延續時間。
一個倉儲廠房一萬多平米,還有2萬多平米的辦公樓,要建一個不小於500-600m3的消防水池是符合規定的。
消防水池簡介:
消防水池是人工建造的供固定或移動消防水泵吸水的儲水設施。
當出現市政給水管網或入戶引入管不能滿足室內、室外消防給水設計流量;採用一路消防供水或只有一條入戶引入管,且室外消火栓設計流量大於20L/s或建築高度大於50m;市政消防給水設計流量小於建築室內外扮慎消防給水設慎孫計流量等規定之一時,都應當應設置消防水池。
Ⅶ 考點干貨 | 關於消防水池你應該知道的
我最近注意到,消防水池是極容易考到的知識點。為了讓各位小夥伴們能更好的掌握消防水池的知識, 我專門為大家總結了消防水池知識點的一些干貨,希望幫小夥伴們在這個知識點上不再丟分。
出水、排水和水位要求
消防水池的出水、排水和水位應符合下列要求:
1、消防水池的出水管應保證消防水池的有效容積能被全部利用;
2、消防水池應設置就地水位顯示裝置,並應在消防控制中心或值班室等地點設置顯示消防水池水位的裝置,同時應有最高和最低報警水位;
3、消防水池應設置溢流水管和排水設施,並應採用間接排水。
條文說明
4.3.9本條為強制性條文,必須嚴格執行,消防水池的技術要求。
1、消防水池出水管的設計旅脊能滿足有效容積被全部利用是提高消防水池有效利用率,減小死水區,實現節地的要求。
消防水池(箱)的有效水深是設計最高水位至消防水池(箱)最低有效水位之間的距離。消團鎮嘩防水池(箱)最低有效水位是消防水泵水喇叭口或水管喇叭口以上0.6m水位,當消防水泵吸水管或消防水箱出水管上設計防止旋流器時,最低有效水位為防止旋流器頂部以上0.2m。
2、消防水池設置各種水位的目的是保證消防水池不因放空或各種因素漏水而造成有效滅火水源不足的技術措施。
3、消防水池溢流和排水採用間接排水的目的是防止污水倒灌污染消防水池內的水。
提示:
1、消防水池(箱)的有效容積可根據有效水深計算。
2、喇叭口吸水管也可以在最低有效水位上方出池壁。
提示:
1、在逆流水位、最低有效水位時應報警。
2、水位位於正常水位50-100mm時,應向消防控制中心或值班室報警。
3、消防水泵啟動後低於正常水位時報警應停止。
4、室外水池的就地水位顯示裝置可採用電子顯示裝置。
消防水池容積的計算
(1) 計算公式
有效容積為:
式中:
V——消防水池的有效容積(m3);
Qp——消火栓、自噴等自動滅火系統的設計流量(L/s);
Qb——補充流量(L/s);
t——火災延續時間(h)。
(2)計算步驟
①根據建築類別和火災危險性,確定消火栓火災延續時間(參考水規表3.6.2);自動噴水滅火系統火災延續時間為1h;補水時間取最大值。
②根據建築類別和規模,確定室外消火栓和室內消塌行火栓的設計流量。(參考水規表3.3.2和3.5.2,考試一般會給)
③注意計算出的消防水池容積與規定值要進行比較,不應小於100m3,僅有消火栓系統時不應小於50m3。
Ⅷ 消防水池有效容積計算
現在有一個小區,有五棟三十層的普通住宅,另有一座單獨的一類地下車庫。要計算該小區消防水池的有效容積。
高層住宅樓所需室內消防用水量為20L/s,室外消防用水量為15L/s,消火栓滅火時間按2h計算;消防水池內貯存室內、外消防用水量,則有:Q1=(15+20)*3.6*2=252m3。
地下車庫室內消防用水量為10L/s,室外消防用水量為20L/s,消火栓滅火時間按2h計算;自噴用水量為30L/s,滅火時間按1h計算。消防水池內貯存室內、外消防用水量,則有:
Q2=(10+20)*3.6*2+30*3.6*1=324m3。