❶ 消防水池有效容積計算
現在有一個小區,有五棟三十層的普通住宅,另有一座單獨的一類地下車庫。要計算該小區消防水池的有效容積。
高層住宅樓所需室內消防用水量為20L/s,室外消防用水量為15L/s,消火栓滅火時間按2h計算;消防水池內貯存室內、外消防用水量,則有:Q1=(15+20)*3.6*2=252m3。
地下車庫室內消防用水量為10L/s,室外消防用水量為20L/s,消火栓滅火時間按2h計算;自噴用水量為30L/s,滅火時間按1h計算。消防水池內貯存室內、外消防用水量,則有:
Q2=(10+20)*3.6*2+30*3.6*1=324m3。
❷ 自動噴淋消防水池的有效容積如何計算
兩個自動噴淋系統共用一個消防水池,要看其規模與消防級別而定,按規程查取,如在1萬人以下,安同時發生火災的可能性是1處的話,則取其最大流量則可,如有是2處,則應選取兩者之和。消防池水量按噴淋最大流量×火災待續時間求得。
❸ 消防事故水量該怎麼計算怎麼確定事故水池的大小
1、一次事故用水量可以查建築設計防火規范規定,在8.2.2有張表格,很容易查得到。
2、事故的延綾時間同樣在建設設計防火規范第8.2.2中可以查出。
3、例如,某一類建築容積大於25000立方米的四層旅館,其室外消防用水量為25L、火災延續時間為2小時;室內消防用水量為20L/S、火災延續時間為2小時;室內自噴用水量為21L/S,設計延續時間為1小時。則事故水池計算如下:
V=(21+20+25)×3600+(20+25)×3600=399600(L)=400立方米。
❹ 消防水池的有效容積怎麼計算
具體見圖:
PS:火災延續時間是指從消防車到達火場後開始出水時起,至火災被基本撲滅的時間段。
當建築群共用消防水池時,消防水池的容積應按消防用水量最大的一幢建築物的用水量計算確定。
當消防水池採用兩路消防供水且在火災情況下連續補水能滿足消防要求時,消防水池的有效容積應根據計算確定,但不應小於100m,當僅有消火栓系統時不應小於50m。
符合下列規定之一的,應設置消防水池。
1、當生產、生活用水量達到最大時,市政給水管網或入戶引入管不能滿足室內、室外消防給水設計流量;
2、當採用一路消防供水或只有一條入戶引入管,且室外消火栓設計流量大於20L/s或建築高度大於50m;
3、市政消防給水設計流量小於建築室內外消防給水設計流量。
(4)自噴和水炮如何算消防水池擴展閱讀:
消防水池容積計算步驟
第一步:當市政給水滿足室外用水時,水池保證室內,否則,還要保證兩者的差值;兩座及以上建築合用時,分別計算,取最大者;包括火災延續時間內的室內、室外消防用水量;室內用水量包括消火栓、自動噴水滅火系統、水噴霧、細水霧、泡沫、水炮等,室外用水量就是室外消火栓或消防炮等。
(當建築物室內設有自動噴水滅火系統、水噴霧滅火系統、泡沫滅火系統或固定消防炮滅火系統等一種或兩種以上自動水滅火系統全保護時,高層建築當高度不超過 50m,且室內消火栓設計流量超過 20L/s時,其室內消火栓設計流量可按規范3.5.2表減少 5L/s,多層建築室內消火栓系統設計流量可減少 50%,但不應小於 10L/s。)只考慮一起火災。
第二步:當消防水池採用兩路消防供水且在火災情況下連續補水能滿足消防要求時,水池水量可減去火災延續時間內市政補充消防水池的用水量(按最小單路補水量)。
第三步:經計算消防水池最低水量不得低於100m,僅設有消火栓不得低於50m。
GB50045-95(高層民用建築設計防火規范)7.4.7.1規定(應該使用新規范2014的GB50016-2014):高位消防水箱的消防儲水量,一類公共建築不應小於18m³。
GBJ84-85 (自動噴水滅火系統設計規范)第3.2.3條:自動噴水滅火系統採用臨時高壓給水系統時,應設消防水箱,但可不大於18m³。
從現行的規范及所見到的資料里都沒有明確消防水箱中的消防儲水量是一個18m3還是兩個18m³。因室內消火栓用水量為40L/s);將GBJ84-85中的18m³理解為自動噴水滅火系統10分鍾消防儲量(與原GBJ45-82第6.2.3建築物內自動噴水滅火設備的用水量,按30L/s計算巧合)。
因此設計消防檢與自動噴水滅火系統同時存在時出現高位水箱中的消防儲量為36m³的情況(其他情況還多,不一一列舉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