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 消防泵管道壓力標準是多少
0.1MPa左右。
公共消防栓標准水壓指水槍的充實水柱應經計算確定,甲、乙類廠房、層數超過6層的公共建築和層數超過4層的廠房或倉庫,不應小於10m。高層廠房或倉庫、高架倉庫和體積大於25000m的商店、體育館、影劇院、會堂、展覽建築,車站、碼頭、機場建築等,不應小於13.0m,其它建築,不宜小於7.0m。
消防泵管道使用注意事項
注意在設備的核心也就是泵房配備專業的操作人員,對於這種設備一旦出現操作失誤,帶來的問題後果就會十分嚴重,因此選擇專業人士來進行操作,是非常有必要的事情,同時也要注意其他無關的人員不可以隨便進入操作間,以免因為不小心而出現失誤。
要有專門的負責人員對設備定期進行維修檢測,檢測是為了保證產品在使用的時候沒有問題,把所有的問題都在使用之前解決,一旦在使用的時候出現狀況,應當立即採取措施,如果問題嚴重的可以請求外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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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 消防水壓標准多少公斤
不同建築類型消防水壓標准也不同,一類高層民用公共建築不應低於1公斤(0.10MPa),當建築高度超過100米時不應低於1.5公斤(0.15MPa),高層住宅、二類高層公共建築、多層民用建築不應低於0.7公斤(0.07MPa)。
高位消防水箱的設置位置應高於其所服務的水滅火設施,且最低有效水位應滿足水滅火設施最不利點處的靜水壓力,並應符合下列規定:
1、一類高層民用公共建築不應低於0.10MPa,但當建築高度超過100m時不應低於0.15MPa;
2、高層住宅、二類高層公共建築、多層民用建築不應低於0.07MPa,多層住宅確有困難時可適當降低;
3、工業建築不應低於0.10MPa;
4、當市政供水管網的供水能力在滿足生產生活最大小時用水量後,仍能滿足初期火災所需的消防流量和壓力時,可由市政給水系統直接供水,並應在進水管處設置倒流防止器,系統的最高處應設置自動排氣閥;
5、自動噴水滅火系統等自動水滅火系統應根據噴頭滅火需求壓力確定,但最小不應小於0.10MPa;
6、當高位消防水箱不能滿足本條第1~5款的靜壓要求時,應設穩壓泵。
設有市政消火栓的給水管網平時運行工作壓力不應小於0.14MPa,消防時水力最不利消火栓的出流量不應小於15L/s,且供水壓力從地面算起不應小於0.10MPa。
3. 消防栓水壓標准規定
法律分析:不同的場合下水壓標準是不同的,具體如下:1、當消火栓、自動噴水滅火設備等同時開啟時,用水水壓應滿足開啟的所有設備的使用,並能保持足夠的充實水柱長度。2、在高壓、臨時高壓消防給水系統中,無論水槍在任何建築物的最高處時,水槍的充實水柱都不應小於10m。3、室內消火栓應採用高壓或臨時高壓給水系統,當室內消防用水量達最大時,其水壓應滿足室內最不利點滅火設施的要求;室外低壓給水管道的水壓,當生活、生產和消防用水量達最大時,不應小於0.1MPa。4、當建築高度不超過100米時,高層建築最大不利點消火栓靜水壓力不應低於0.07MPa;當建築高度超過100米時,高層建築最大不利點消火栓靜水壓力不應低於0.15MPa;5、消火栓栓口的靜水壓不應大於1.00MPa,當大於1.00MPa時,應採取分區給水系統。消火栓栓口的出水壓大於0.5MPa時,應採取減壓措施。
法律依據:根據《消防給水及消火栓系統技術規范》第5.1.14條規定:當有兩路消防供水且允許消防水泵直接吸水時,應符合下列規定:每一條市政給水應滿足消防給水設計流量和消防時必須保證的其他用水;消防時室外給水管網的壓力從地面算起不應小於0.10MPa;消防水泵揚程應按室外給水管網的最低水壓計算,並應以室外給水的最高水壓校核消防水泵的工作工況。根據《消防給水及消火栓系統技術規范》第5.1.17條規定:消防水泵吸水管和出水管上應設置壓力表,並應符合下列規定:消防水泵出水管壓力表的最大量程不應低於水泵額定工作壓力的2倍,且不應低於1.60MPa;消防水泵吸水管宜設置真空表、壓力表或真空壓力表,壓力表的最大量程應根據工程具體情況確定,但不應低於0.70MPa,真空表的最大量程宜為-0.10MPa;壓力表的直徑不應小於100mm,應採用直徑不小於6mm的管道與消防水泵進出口管相接,並應設置關斷閥門。
4. 消防正常水壓多少公斤
消防水管的水壓應該處於1公斤以上(不小於0.10MPa)。
《消防給水及消火栓系統技術規范》第7.1.3條規定:室內消防給水應採用高壓或臨時高壓給水系統,當室內消防用水量達到最大時,其水壓應滿足室內最不利點滅火設施的要求。
水壓強度試驗的測試點設在管網的最低點。對管網注水時,應先將管網內的空氣排凈,並緩緩升壓。達到試驗壓力後,穩壓30分鍾,目測管網,應無泄漏和無變形,且壓力降不應大於0.05Mpa。水壓強度試驗和管網沖洗合格後進行水壓嚴密性試驗。試驗壓力為設計工作壓力,穩壓24小時,無泄漏為合格。有吊頂則在封吊頂前進行試壓,為了不影響吊頂裝修進度分層分段試壓,試壓完後沖洗管道,合格後可封閉吊頂。吊頂材料在管箍甩口處開一個30mm的孔,把預留口露出,吊頂裝修完後把絲堵卸下安裝噴灑頭。管道可分層分段進行,上水時最高點要有排氣裝置,高低點各裝一塊壓力表,上滿水後檢查管路有無滲漏,應在加壓前緊固,升壓後再出現滲漏時做好標記,卸壓後再處理,必要時卸水處理。冬季試壓環境溫度不得低於5℃,夏季試壓盡量不直接用外線上水,防止結露。試壓合格後及時辦理驗收手續。消防管道在試壓完畢後可連續做沖洗工作。沖洗前先將系統中的流量減壓孔板、過濾裝置拆除,沖洗水質合格後重新裝好,沖洗出的水要有排放去向,不得損壞其他成品。
5. 國家規定消火栓系統消防管道內要保持的消防水壓是多少
根據《高層民用建築設計防火規范》GB50045-95規定:室內消火栓應採用高壓或臨時高壓給水系統。當室內消防用水量達最大時,其水壓應滿足室內最不利點滅火設施的要求。
室外低壓給水管道的水壓,當生活、生產和消防用水量達最大時,不應小於0.1MPa。
當建築高度不超過100米時,高層建築最大不利點消火栓靜水壓力不應低於0.07MPa;
當建築高度超過100米時,高層建築最大不利點消火栓靜水壓力不應低於0.15MPa;
同時規定:消火栓栓口的靜水壓不應大於1.00MPa,當大於1.00MPa時,應採取分區給水系統。消火栓栓口的出水壓大於0.5MPa時,應採取減壓措施。
消火栓系統一般都由主泵和備用泵組成。一般按鈕啟動後,先啟動1#泵,1#泵啟動失靈,自動轉啟2#泵,只有當兩台泵都不能啟動時,控制盤上才顯示故障。消防水泵的故障,一般是指水泵電機斷電、過載及短路等。
《高層民用建築設計防火規范》
7.1.3 室內消防給水應採用高壓或臨時高壓給水系統。當室內消防用水量達到最大時,其水壓應滿足室內最不利點滅火設施的要求。
室外低壓給水管道的水壓,當生活、生產和消防用水量達到最大時,不應小於0.10MPa(從室外地面算起)。
註:生活、生產用水量應按最大小時流量計算,消防用水量應按最大秒流量計算。
消火栓系統
自動或手動直接控制自動噴水和水噴霧滅火系統的啟、停,並顯示其工作、故障狀態;顯示消防水泵的工作、故障狀態;顯示水流指示器、報警閥、安全信號閥的工作狀態。
顯示的內容還包括:水池、水箱的水位、系統的控制閥開啟狀態、乾式噴水滅火系統的最高和最低氣溫、預作用噴水滅火系統的最低氣壓、報警閥和水流指示器的動作情況和消防水泵電源供應和工作情況。
自動或手動直接控制管網氣體滅火系統的啟、停;在報警、噴射各階段,控制室應有相應的聲、光警報信號,並能手動切除聲響信號;在延時階段,應自動關閉防火門、窗,停止通風空調系統,關閉有關部位防火閥;顯示氣體滅火系統防護區的報警、噴放及防火門(簾)、通風空調等設備的狀態。
6. 消防水壓標准多少公斤
甲、乙類廠房、層數超過6 層的公共建築和層數超過4 層的廠房或倉庫,不應小於10.0m。
高層廠房或倉庫、高架倉庫和體積大於25000m3 的商店、體育館、影劇院、會堂、展覽建築,車站、碼頭、機場建築等,不應小於13.0m;其它建築,不宜小於7.0m;就是說一般的公共場所水壓0.1MPa,人員密集的場所0.13MPa,其他場所0.07MPa。
隨著消防安全管理的規范和完善,由原先的人為觀察到儀器准確客觀的記錄將成為必然趨勢,國外的應用已經非常普遍。適用於這個場合的產品可以用消防栓壓力記錄儀、壓力表等。
在建築最上面有消防穩壓系統,穩壓系統的壓力一般是0.1-0.2MPa之間(1-2公斤)。消防壓力按照這個情況增加,建築高度每增加10米,增加0.1MPa(1公斤)的壓力。
例如,建築高度為50米,那麼建築一層的消防壓力為0.5MPa+(0.1-0.2)MPa,也就是0.6-0.7MPa之間。所以,建築頂層的壓力與底部的壓力是不一樣的。尤其當建築高度超過100m時,還需要在建築內分區(層)設置建築消防供水系統,以減小消防系統底部的壓力。
7. 消防水泵壓力多少為正常
一般的公共場所水壓0.1MPa,人員密集的場所0.13MPa,其他場所0.07MPa。
公共消防栓標准水壓指水槍的充回實水柱答應經計算確定,甲、乙類廠房、層數超過6層的公共建築和層數超過4層的廠房或倉庫,不應小於10.0m。
簡介
大多數消防水源提供的消防用水,都需要消防水泵進行加壓,以滿足滅火時對水壓和水量的要求。水泵由於設置、維護不當產生故障勢必影響滅火救援,造成不必要的損失。
消防水泵(fire pump)是指專用消防水泵或達到國家標准《消防泵性能要求和試驗方法》GB 6245的普通清水泵。大多數消防水源提供的消防用水,都需要消防水泵進行加壓,以滿足滅火時對水壓和水量的要求。