⑴ 在建工地如何確定消防水池容量
施工現場臨時消防水池容量
建築工程用施工消防水箱的容量要根據建築規模與臨時設施大小決定。根據國標《建築工程施工現場消防安全技術規范》(GB50720-2011)規定: 5.3.4 臨時用房建築面積之和大於1000m2或在建工程單體體積大於10000m3時,應設置臨時室外消防給水系統。當施工現場處於市政消火栓150m保護范圍內,且市政消火栓的數量滿足室外消防用水量要求時,可不設置臨時室外消防給水系統。 5.3.5 臨時用房的臨時室外消防用水量不應小於表5.3.5的規定。 即:臨時用房的建築面積之和≤5000m2時,消火栓用水量為:10×3600÷1000=36(m3);當臨時用房的建築面積之和>5000m2時;消火栓用水量為:15×3600÷1000=54(m3); 5.3.6 在建工程的臨時室外消防用水量不應小於表5.3.6的規定。 即:臨時用房的建築面積之和≤30000m2時,消火栓用水量為:15×3600÷1000=54(m3);當臨時用房的建築面積之和>30000m2時;消火栓用水量為:20×3600×2÷1000=144(m3); 你把你的建築情況自己確定一下,把兩者之和即為水箱的體積,如建築工地與臨時設施很近,即只可按在建工程考慮,如有確保市政供水管道供水,即可減去火災時其供水量。 5.3.7 施工現場臨時室外消防給水系統的設置應符合下列規定: 1 給水管網宜布置成環狀。 2 臨時室外消防給水干管的管徑,應根據施工現場臨時消防用水量和干管內水流計算速度計算確定,且不應小於DNl00。 3 室外消火栓應沿在建工程、臨時用房和可燃材料堆場及其加工場均勻布置,與在建工程、臨時用房和可燃材料堆場及其加工場的外邊線的距離不應小於5m。 4 消火栓的間距不應大於120m。 5 消火栓的最大保護半徑不應大於150m。 5.3.8 建築高度大於24m或單體體積超過30000m3的在建工程,應設置臨時室內消防給水系統。 5.3.9 在建工程的臨時室內消防用水量不應小於表5.3.9的規定。
⑵ 高位消防水箱按規范要求是要做多大容積的
1、一類高層公共建築,不應小於36T,但當建築高度大於100米時,不應小於50T,當建築高度大於150米時,不應小於100T。
2、多層公共建築,二類高層公共建築和一類高層住宅不應小於18T,當一類高層住宅建築高度大於100米時,不應小於36T。
3、二類高層住宅不應小於12T。
4、建築高度大於21米的多層住宅,不應小於6T。
5、工業建築室內消防給水設計流量當小於或等於25L/S時,不應小於12T,大於25L/S時,不應小於18T。
6、總建築面積大於10000㎡且小於30000㎡的商店建築,不應小於36T,總建築面積大於30000㎡的商店,不應小於50T,當與本條第一款規定不一致時應取較大值。
高位消防水箱分析:
高位消防水箱指符合規范要求的靜壓滿足最不利點消火栓水壓的水箱,利用重力自流供水,設置在建築的最高處,靜壓不能滿足最不利點消火栓水壓時,應設增壓穩壓設施。
水箱特點
高位玻璃鋼消防水箱是國際上採用的新型水箱。由整體優質的玻璃鋼水箱板拼裝而成。其特點是採用食品級樹脂,因此水質好、清潔無污染、具有強度高、重量輕、耐腐蝕、外型美觀、使用壽命長、保養管理方便等特點。廣泛適用於工礦、企事業單位、住宅、賓館、飯店等建築,作為生活飲用水、中水處理、消防用水及其他用水儲水設施。
⑶ 消防水箱需要多大的怎麼確定
臨時高壓消防給水系統的高位消防水箱的有效容積應滿足初期火災消防用水量的要求,並應符合下列規定:
1、一類高層公共建築,不應小於36m3,但當建築高度大於100m時,不應小於50m3,當建築高度大於150m時,不應小於100m3;
2、 多層公共建築、二類高層公共建築和一類高層住宅,不應小於18m3,當一類高層住宅建築高度超過100m時,不應小於36m3;
3、 二類高層住宅,不應小於12m3;
4 、建築高度大於21m的多層住宅,不應小於6m3;
5、工業建築室內消防給水設計流量當小於或等於25L/s時,不應小於12m3,大於25L/s時,不應小於18m3;
6、總建築面積大於10000m2且小於30000m2的商店建築,不應小於36m3,總建築面積大於30000m2的商店,不應小於50m3,當與本條第1款規定不一致時應取其較大值。
⑷ 消防工程檢驗批如何劃分
有單位工程(子單位工程)、分部(子分部)、分項、檢驗批的劃分。
第2.0.5條
檢驗批.
「按統一的生產條件,或按規定的方式匯總起來供檢驗用的,由一定數量樣本組成的檢驗體」。
第4.0.5條
「分項工程可由一個或若干個檢驗批組成,檢驗批可根據施工及質量控制和專業驗收需要按樓層、施工段、變形縫等進行劃分。」
以上就是檢驗批劃分的原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