① 消防用水量規范
消防水源水質應滿足水滅火設施滅火、控火和冷卻等消防功能的要求。
消防水源應符合下列規定:
1、市政給水、消防水池、天然水源等可作為消防水源,宜採用市政給水管網供水;
2、雨水清水池、中水清水池、水景和游泳池宜作為備用消防水源。
3、消防給水管道內平時所充水的pH值應為6.0~9.0。
4、嚴寒、寒冷等冬季結冰地區的消防水池、水塔和高位消防水池等應採取防凍措施。
5、雨水清水池、中水清水池、水景和游泳池必須作為消防水源時,應有保證在任何情況下均能滿
6、足消防給水系統所需的水量和水質的技術措施。
用途簡介
修建給水工程時,它確定系統規模及其每一構築物規模及設施能力的一項基本數據,不僅影響整個系統工程投資,而且與系統投入運行後的正常運行及人民生活有關。生產用水標准主要由生產工藝和設備的不同,以生產單位產品或單台設備所需水量確定。消防用水標准主要由居民人數確定的同時發生火災次數和一次滅火用水量確定。國家杜上述所有用水類型規定了相應水量標准,供設計給水系統時採用。
以上內容參考:網路-用水量標准
② 都什麼情況下要設消防水池和消防水泵房是個建築就得有么
消防水池設置規定:
符合下列規定之一的,應設置消防水池。
1、當生產、生活用水量達到最大時,市政給水管網或入戶引入管不能滿足室內、室外消防給水設計流量;
2、當採用一路消防供水或只有一條入戶引入管,且室外消火栓設計流量大於20L/s或建築高度大於50m;
3、市政消防給水設計流量小於建築室內外消防給水設計流量。
消防水泵房設置規定如下:
《建築設計防火規范》(以下稱《建規余攜》)第8.6.3條規定:「設置臨時高壓給水系統的建築物,應設消防水箱或氣壓水罐、水塔」。
照此規定,設置臨時高壓消防給水系統的建築物,均應設置消防水箱。這類建築多為4、5層的多層建築,而市政管網的壓力一般為20到30米水柱,為滿足最不利點消火栓所需充實水柱的需要,這類建築還應設置消防水泵。
(2)什麼規模需要室外消防水擴展閱讀
一般消防水池
1、當室外給水管網能保證室外消防用水量時,消防水池的有效容量應滿足在火災延續時間內室內消防用水量的要求。當室外給水管網不能保證室外消防用水量時,消防水池的有效容量應滿足在火災延續時間內室內消防用水量與室外消防用水量不足部分之和的要求。
當室外給水管網供水充足且在火災情況下能保證連續補水時,消防水池的容量可減去火災延續時間內補充的水量判毀芹。
2、補水量應經計算確定,且補水管的設計流速不宜大於2.5m/s。
3、消防水池的補水時間不宜超過48h;對於缺水地區或獨立的石油庫區,不應超過96h;
4、容量大於1000m3的消防水池,應分設成兩個能獨立使用的消防水池。
5、供消防車取水的消防水池應設置取水口或取水井,且吸水高度不應大於6.0m。取水口或取水井與被保護建築物(水掘畢泵房除外)外牆的距離不宜小於15m;與甲、乙、丙類液體儲罐的距離不宜小於40m;與液化石油氣儲罐的距離不宜小於60m,如採取防止輻射熱的保護措施時,可減為40m。
(高規新增條文。消防水池儲水或供固定消防水泵或供消防車水泵取用。本條對供消防車取水的消防水池作了規定,說明如下:
一、為便於消防車取水滅火,消防水池應設取水口或取水井。取水口或取水井的尺寸應滿足吸水管的布置、安裝、檢修和水泵正常工作的要求。
二、為使消防車水泵能吸上水,消防水池的水深應保證水泵的吸水高度不超過6m。
三、為便於撲救,也為了消防水池不受建築物火災的威脅,消防水池取水口或取水井的位置距建築物,一般不宜小於5m,最好也不大於40m。但考慮到在區域或集中高壓(或臨時高壓)給水系統的設計上這樣做有一定困難。因此,本條規定消防水池取水口與被保護建築物間的距離不宜超過1OOm。
當消防水池位於建築物內時,取水口或取水井與建築物的距離仍須按規范要求保證,而消防水池與取水口或取水井間用連通管連接,管徑應能保證消防流量,取水井有效容積不得小於最大一台(組)水泵3min的出水量。)
6、消防水池的保護半徑不應大於150.0m;
7、消防用水與生產、生活用水合並的水池,應採取確保消防用水不作他用的技術措施;
8、嚴寒和寒冷地區的消防水池應採取防凍保護設施。水池結構自重(標准值)
參考資料來源:網路-消防水池
參考資料來源:網路-消防水泵
③ 哪些建築物必須設置建築消防給水系統
一、需要設置建築消防給水系統的建築
1、在城市、居住區、工廠、倉庫等的規劃和建築設計時,必須同時設計消防給水系統。城市、居住區應設市政消火栓。民用建築、廠房(倉庫)、儲罐(區沖槐)、堆場應設室外消火栓。民用建築、廠房(倉庫)應設室內消火栓,並應符合本規范第8.3.1條的規定。
消防用水可由城市給水管網、天然水源或消防水池供給。利用天然水源時,其保證率不應小於97%,且應設置可靠的取水設施。
耐火等級不低於二級,且建築物體積小於等於3000m3的戊類廠房或居住區人數不超過500人且建築物層數不超過兩層的居住區,可不設置消防給水。
室外消防給水當採用高壓或臨時高壓給水系統時,管道的供水壓力應能保證用水總量達到最大且水槍在任何建築物的最高處時,水槍的充實水柱仍不小於10.0m;當採用低壓給水系統時,室外消火栓栓口處的水壓從室外設計地面算起不應小於0.1MPa。
註:1 在計算水壓時,應採用噴嘴口徑19mm的水槍和直徑65mm、長度120.0m的有襯里消防水帶的參數,每支水槍的計算流量不應小於5L/s;
2 高層廠房(倉庫)的高壓或臨時高壓給水系統的壓力應滿足室內最不利點消防設備水壓的要求;
3 消火栓給水管道的設計流速不宜大於2.5m/s。
二、建築消防給水系統
1、滅火劑:水、鹵代烷、二氧化碳、乾粉、水蒸汽、泡沫等。 室外消防給水系統的任務是供給消防水池和消防車用水。 室內消防給水系統分低層建築和高層建築室內消防給水系統友判基,其劃分主要是根據消防車的供水能力及消防登高器材的性能來確定的。規定其劃分界限為10層及其以上的住宅建築(包括底層設有服務網點的住宅)和建築高度24m以上的其他民用和工業建築。
設置室內消防給水系統的目的是為了有效地控制和撲救室內的初期火災,對於較大的火災主要求助於城市消防車趕赴現場,由室外消防給水系統取水加壓進行撲救滅火。對於高層建築,原則上立足於自救。
2、建築室外消防給水系統是指多幢建築所組成的小區及建築群的室外消防給水系統。
消防用水可由市政給水好謹管網(城鎮、居住區、企業單位的室外消防給水,一般均採用低壓給水系統,即消防時市政管網中最不利點的供水壓力為大於或等於0.1MPa。)、天然水源(枯水期最低水位及寒冷地區冰凍)或消防水池供給,為了確保供水安全可靠,高層建築室外消防給水系統的水源不宜少於兩個。
3、室內消火栓給水系統的組成
主要是由室內消火栓、水帶、水槍、消防卷盤(消防水喉設備)、水泵接合器,以及消防管道(進戶管、干管、立管)、水箱、增壓設備、水源等組成。
④ 辦公場所多少面積必須配備消防水
1、辦公室裝修單位施工現場在500平方米以內的,必須至少配備兩個4公斤以上的滅火
器,滅火器必須在有效期內。
2、辦公室裝修單位嚴禁將增設的隔離牆封頂至天花或頂部,每一個增設的隔離間必中國物業管理信息須至少配備一個獨立煙感和一個噴淋。每50平方米至少必須設置一個煙和一個淋,不足50平方米的面積按50平方米計算。
3、單元內所有的煙感必須能與消防控制系統銜接。
4、噴淋、噴淋管、消防水管、消防栓等消防設施不能損壞,嚴禁改變其方向和用途。
5、裝修單位施工時,如果需要明火作業,必須事先向管理處提出申請。待管理處批准後,方可進行明火作業。
6、辦公室裝修單位的施工工具、物料、垃圾等物質,嚴禁佔用消防通道。不得以任何理由私取用消防用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