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 防水施工的要求
1、材料准備及技術質量要求
①、地下室所有一切的防水材料,必須是有經過人防質監部門認可發有準用證的防水材料。
②、地下防水、衛生間防水工程所用的防水材料必須有經質量檢驗過的產品合格證書和性能檢查報告,材料的品種、規格、性能等應符合現行產品標准和設計要求。不合格的材料堅決不得在工程中使用。
③、屋面工程所採用的防水、保溫隔熱材料應有產品合格證書和性能檢測報告,材料的品種、規格、性能等應符合現行國家產品標准和設計要求。
2、防水材料的復試、質量把關
所有用於防水工程的材料,包括粘接專用膠,都必須送到材料實驗室先作材料復試檢驗,檢驗合格後,方可用於本工程。
3、地下室、底板、地下室外牆所採用抗滲混凝土都必須提前到材料實驗室,作出配合比實驗報告出來,報監理審批。
4、 技術交底及操作技術工人要求
⑴ 、防水施工前,技術、質量、管理人員首先要對設計要求熟悉,對施工規范、施工方案、技術要求要充分學習,領會透。作到心中有數,技術、質量驗收標准明確。
⑵、防水工程為特殊控制過程的工程,操作技術工人必須有防水特殊作業工種的上崗證,無證人員堅決不允許上崗。
⑶、防水施工前,本工程施工技術負責人,項目工程師、要親自對技術管理人員、工長進行施工方案,技術交底,交底要有交底記錄和簽名。