⑴ 手錶的防水標志是什麼
您好
手錶的防水標志一般會在手錶的正面表盤和背面表盤顯示。
在正面顯示的一般是縮寫「WR」(即waterrisistant)
在背面的話直接就是大寫的「WATERRESISTANT」
在字母WR後邊跟著的數字即表示防水的深度。
例如「WR100M」即使指防水一百米(如下圖所示)。
但是有時也會以大氣壓強的單位來表示防水的深度,例如「WR10BA」即指10個大氣壓,也是指防水100M的意思
希望能幫到您!
⑵ 手錶後面的游泳標志代表什麼
說明該手錶具有防水功能。
防水手錶
標准內容
手錶的防水依靠表鏡、後蓋、把頭等處的防水膠圈而達到相應的標准。所有防水錶均在底蓋上打有「WATER RESISTANT」或「WATER PROOF」的英文字樣。無防水標記手錶僅能防塵,應避免沾水。30 米(3ATM,即3個大氣壓)防水錶,可用於日常梳洗或雨中使用,即水滴只濺在表面上而未有任何水壓加於表上。50 米防水錶可適用於游泳及一般家務,100米防水錶可用於游泳和潛水等水下工作。
防水規格
一般手錶的防水規格分為以下幾種:30米、50米、100米、300米、500米。
30米:指一般的生活防水,就是洗手時濺上的水滴,還有下小雨時飄落的雨點,但是注意都不能時間過長,不可在桑拿房裡佩戴。
50米:和30米沒有什麼區別,可以忽略。
100米:你可以帶著他洗車,淋浴,但是不可浸泡在水中。
300米:可進行游泳的活動,但是只適用於淺泳。(千萬不要理解為可 在300米處。)
500米:這個級別的才可以潛入水下,也就是1、200左右的樣子,可能還會多一些,但是不要照著既定值那樣去做,可能那是你手錶所能承受的極限了,所以不要用這種方法測試表性能。
防水結構
1、螺紋旋緊防水結構。這是防水錶最常見和最主要的一種,國產表均採用這種結構。它的特點是後蓋和表殼用螺紋連接,並壓有密封墊圈,後蓋的邊緣有8、10、14個等對稱角邊,可用開表器啟開。蘇聯的「飛行」、「俄羅斯」等牌號,雖然底無螺紋,另用螺紋後圈封閉,也應屬於此類。
2、撤壓式防水結構。底殼為一個凹形的鋼碗,表機裝在鋼碗內,壓上緊圈和表蒙,主殼架緊扣表殼,防水性能尚好。它的特點是表殼沒有螺紋,後蓋是滾圓邊形,蓋的邊緣有密封墊圈,靠擠壓緊密配合,可用刀片撬開。只是弦干(俗稱自來桿)為雙節桿,銜接處易貯水生銹。進口「羅馬」表多為此類。
3、刀揭後蓋式防水結構。這種防水錶往往會牧人們所忽視,誤認為一般表。它雖和普通表一樣用刀揖後蓋,但要嚴緊得多,表柄,後蓋同樣墊有橡皮圈,同樣能起防水作用。鼎鼎大名的「歐米茄一表也曾採用過這種防水結構。
4、咬口式防水結構。它和螺紋咬口式不同之處,在於投有螺紋,主殼架和底殼有凹凸的槽口互相咬告。選種結構僅見於「英納格」牌手錶。
保養注意
(1)防水膠圈容易老化變質,要定期更換,或在每次修理時進行更換。
(2)表玻璃損壞可使表的防水性能受到影響,出現破損也要及時更換。
(3)不要在水中或手錶潮濕時,操作手錶柄頭,以防止水進入表機中。
(4)柄頭用過後要推到底,螺絲扣柄頭要注意鎖緊於手錶上,不要留出空隙。
(5)手錶沾上水要隨時擦乾。
(6)防止化學性物質接觸手錶,否則會影響表殼和防水膠圈,降低防水性能。
(7)手錶不要長時間放置於高溫(十60℃)和低溫(-10℃)環境中。
(8)如果手錶內出現水氣霧點,應及時清除,以免機件生銹。
鑒別方法
1.螺旋式防水手錶。它的表殼上殼與後蓋都有螺紋,依靠螺紋的作用使上殼與後蓋緊緊旋合。表玻璃是用工具軋壓進去的,比較嚴密。上條柄頭里以及後蓋和上殼旋合的地方都放置了防水墊圈(大多用丁氰橡膠製作),所以能起一定的防水作用。這種防水手錶,表殼的後蓋外面有的具有凹口,有的是多角形的凸起部分。開關後蓋須用相應工具。
2.扣壓式防水手錶。它的後蓋裡面有一圈高凸的子口,使上表殼和後蓋能緊密地扣壓起來。表玻璃和螺旋式防水手錶同樣是用工具軋壓進去的,比較嚴密。上條柄頭里以及上殼與後蓋接觸的部位也放有防水墊圈。開啟這種防水手錶的後蓋,是用刀撬的,關後蓋也用軋具扣壓或用手指推掀。
3.套壓式防水手錶。它的表殼上殼套壓在底蓋上。這種手錶表殼後蓋的形體比較特殊:周圍有一道較高的圍壁,機芯裝在後蓋的圍壁裡面,表玻璃直接裝罩在後蓋圍壁上面,上殼套壓進以後,表玻璃與後蓋就被緊緊地套住,從而起到密封防水的作用。其上條柄軸由上下兩節連接,開關後蓋時,先摘卸上條柄頭和上節上條柄軸,用專用軋具撳開和軋緊。無專用軋具,手指也能撳推。
防水錶國標
本標准適用於標明「防水」、無論有無附加超壓標記的手錶,不適用於潛水表。
意義:凡標明「防水」的手錶,無論有無附加超壓標記,除在日常生活中具有防水性能外,也能在短時間內戴著游泳時以及在水壓和水溫變化的條件下具有防水性能,但是,無論有無附加超壓標記,它們都不能用於潛水。技術要求和試驗方法如下:
①耐氣壓性能:
將手錶置於氣壓比正常大氣壓高2×105Pa(2bar)的空氣中,測定進入表殼的空氣漏流率(用專用儀器進行檢測)。空氣漏流率≤50微克/分鍾。
②耐水壓性能:
將手錶浸入盛水的容器中,在1分鍾之內施加一個與超壓標記值相同的壓強值,若無超壓標記的手錶加壓值為2×105Pa(2bar),並保持10分鍾,然後,應在1分鍾之內將壓強降至周圍環境壓強。做冷凝試驗,表玻璃內表面不得出現凝霧。
③浸水深度為10厘米的防水性能:
將手錶浸入深度為10±2厘米的水中,並保持1小時。然後做冷凝試驗,表玻璃內表面不得出現凝霧。
④操作件的耐機械壓力性能:
將手錶浸入深度為10±2厘米的水中,在與柄頭或按鈕的軸向相垂直的方向加力5牛頓,並保持5分鍾。然後做冷凝試驗,表玻璃內表面不得出現凝霧。
⑤耐水溫變化:
將手錶順次浸入深度為10厘米的不同溫度的水中:置於40℃的水中5分鍾;置於20℃的水中5分鍾;置於40℃的水中5分鍾(手錶從水中取出重新浸入另一水溫中的時間不得超過1分鍾)。然後做冷凝試驗,表玻璃內表面不得出現凝霧。
標准說明:
1、本標准等同採用國際標准ISO2281《鍾表防水手錶》(1990年版)。
2、手錶防水性能試驗有兩種方案,可任選一種進行。手錶只有通過其中一種方案全部項目試驗合格後才能稱其為防水手錶。第一種方案:①、③、④、⑤;二種方案:②、③、④、⑤。
3、各類防水手錶的防水性能不分等級。手錶除了用術語「防水」標記外,還可以用壓強(單位為Pa)作為超壓標記(至少2×105Pa),或者用水的深度表示(至少20米),用深度標記時,不應當看作潛水深度,但它等效於深度所對應的壓強值。
4、防水手錶標記