⑴ 由於房子質量問題,漏水造成的時間損失怎麼賠償
房屋在保修期內,非人為原因造成的漏水,承擔責任的主體為開發商。漏水不是物業造成的,但如果物業有疏於管理的情況,或是出現了問題後沒有及時處理,導致損失擴大或出現了更嚴重的問題,那麼物業要承擔責任。侵害他人人身權益造成財產損失的,按照被侵權人因此受到的損失賠償。
法律分析
關於房屋漏水的賠償問題,首先就是要找到侵權者,是開發商、住戶還是物業,如果是住戶的話,受損失一方可以與住戶協商,看是否能就賠償數額和對方達成一致意見,但是如果雙方不能協商,或者協商不成的話,受損失的一方要根據自身遭受的實際損失要求對方賠償,包括為了維護房屋支出的材料費用、聘請專業人員修理的勞務費,以及自身為修復房屋造成的其他的損失進行起訴。如果是基於開發商或者物業公司的原因造成的漏水,可以根據雙方簽訂的合同要求對方承擔違約責任,如果合同中未約定具體的違約責任,或者違約責任約定不明確,可以按照實際的損失,要求對方承擔相應賠償責任。如果房子還在保修期內,又確信不是人為破壞時,不管是受損業主還是樓上鄰居業主,都應及時讓開發商進行修補處理。當開發商按業主要求,派人來修補後,仍未解決漏水問題或維修不到位,反復兩次後,業主可以自行找人進行維修,費用由開發商來出。當開發商不予理會時,受損業主可以到當地質監部門進行投訴,或將開發商起訴至法院。
法律依據
《中華人民共和國民法典》 第一千一百六十五條 行為人因過錯侵害他人民事權益造成損害的,應當承擔侵權責任。依照法律規定推定行為人有過錯,其不能證明自己沒有過錯的,應當承擔侵權責任。
⑵ 房屋漏水賠償標准有哪些
一、房屋漏水損失賠償標准
房屋漏水造成損失的,應該由責任方負責賠償。1、修復漏水所需要的修理費用。2、因漏水而造成的其它財產的損失。對於財產損失金額,可以由雙方協商確定,如果協商不成的,也可以通過委託第三方評估機構進行估價的方式來確定。
二、常見的房屋質量問題有哪些
1、樓體不穩定。樓房整體強度不夠,樓體受震動後會在大風中擺動;因結構不完整,部分或全部承重體系承載力不夠,導致樓體有局部或全部坍塌的隱患,這都是樓梯不穩定的表現。
2、牆體空。牆體內部砌塊、層面之間連接不好的話,就會在壓力、溫差等作用下形成中空,致使牆體整體抗壓能力降低,表麵粉刷層脫落。
3、滲漏。防水不完善,防水材料質量不過關等諸多原因都會導致屋面滲漏,廚房、衛生間向外滲漏,以及向樓下垂直滲漏。
4、裂縫。裂縫分為強度裂縫、沉降裂縫、溫度裂縫、變形裂縫,產生的原因有材料強度不夠,結構、牆體受力不均,抗拉、抗擠壓強度不足,樓體不均勻沉降,建築材料質次,砌成後乾燥不充分等。
5、水、電、暖的設計位置不合理。水表、地漏、電源開關、電源插座、暖氣片、煤氣灶等設計種類不完善,設計位置與日常生活要求不符,影響傢具布置,存在安全隱患。