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壹』 維修基金怎麼查詢
可以前往房產交易中心或是物業查詢,已繳納了公共維修基金和契稅是有發票憑證的。同一個社區業主所擁有的房屋面積不同,支付的費用也是不一樣的。
1、維修基金只能在保修期滿後對物業公共部位、公共設施、設備進行大修、更新、改造時使用。具體業主按投票權確定標准分攤費用比例;
2、維修基金閑置不用時,除購買國債或法律、法規要求的其它基金範圍外,禁止使用到其它地方;
3、物業服務公司可從公共維修基金借入1個月資金用於日常保養和更新;物業管理合同另有協議的除外。除業主大會另有決定外,業主委員會可在物業管理企業賬戶中保留1個月活動經費的備用金。
一、如何使用大修基金?
小區物業公司或業主大會作為主體,可以提出房屋維修基金的使用建議,得到三分之二以上業主的同意後,需向當地的房屋設備及安全管理部門進行申請,通過審核後相關部門會將房屋維修基金劃至維修單位。
按照《民法典》規定,使用大修基金需要三分之二以上業主的同意,也就是說,未來現代城小區業主認為物業公司申請大修基金不合理,可以反對物業公司申請使用大修基金。
二、怎麼查維修基金
1、房屋公共維修基金查詢方法:網上查詢,也可以去當地住房公積金處查詢。業主有權對維修基金的使用情況進行查詢,開戶銀行應當每月向業主委員會發送維修基金賬戶對賬單,每年向全體業主發送維修基金分戶對賬單。
2、業主委員會和業主可以向開戶銀行查詢其賬戶或者分戶賬的情況、業主委員會向開戶銀行查詢其賬戶情況的,需提供業主委員會的證明和賬號。
3、業主向開戶銀行櫃面查詢其分戶賬情況的、需提供業主代碼和地址、開戶銀行應當免費提供電話或櫃面等形式的賬戶查詢服務業務。
法律依據:
《住宅專項維修資金管理辦法》第七條
商品住宅的業主、非住宅的業主按照所擁有物業的建築面積交存住宅專項維修資金,每平方米建築面積交存首期住宅專項維修資金的數額為當地住宅建築安裝工程每平方米造價的5%至8%。直轄市、市、縣人民政府建設(房地產)主管部門應當根據本地區情況,合理確定、公布每平方米建築面積交存首期住宅專項維修資金的數額,並適時調整。
《民法典》第281條規定:建築物及其附屬設施的維修資金,屬於業主共有。經業主共同決定,可以用於電梯、屋頂、外牆、無障礙設施等共有部分的維修、更新和改造。建築物及其附屬設施的維修資金的籌集、使用情況應當定期公布。
緊急情況下需要維修建築物及其附屬設施的,業主大會或者業主委員會可以依法申請使用建築物及其附屬設施的維修資金。
『貳』 住宅專項維修資金管理中心是什麼性質的單位
第一條
為了加強對住宅專項維修資金的管理,保障住宅共用部位、共用設施設備的維修和正常使用住宅專項維修資金管理辦法,維護住宅專項維修資金所有者的合法權益,根據《物權法》、《物業管理條例》等法律、行政法規,制定本辦法。
第二條
商品住宅、售後公有住房住宅專項維修資金的交存、使用、管理和監督,適用本辦法。
本辦法所稱住宅專項維修資金,是指專項用於住宅共用部位、共用設施設備保修期滿後的維修和更新、改造的資金。
第三條
本辦法所稱住宅共用部位,是指根據法律、法規和房屋買賣合同,由單幢住宅內業主或者單幢住宅內業主及與之結構相連的非住宅業主共有的部位,一般包括:住宅的基礎、承重牆體、柱、梁、樓板、屋頂以及戶外的牆面、門廳、樓梯間、走廊通道等。
本辦法所稱共用設施設備,是指根據法律、法規和房屋買賣合同,由住宅業主或者住宅業主及有關非住宅業主共有的附屬設施設備,一般包括電梯、天線、照明、消防設施、綠地、道路、路燈、溝渠、池、井、非經營性車場車庫、公益性文體設施和共用設施設備使用的房屋等。
第四條
住宅專項維修資金管理實行專戶存儲、專款專用、所有權人決策、政府監督的原則。
第五條
國務院建設主管部門會同國務院財政部門負責全國住宅專項維修資金的指導和監督工作。
折疊編輯本段第二章交存
第六條
下列物業的業主應當按照本辦法的規定交存住宅專項維修資金:
(一)住宅,但一個業主所有且與其他物業不具有共用部位、共用設施設備的除外;
(二)住宅小區內的非住宅或者住宅小區外與單幢住宅結構相連的非住宅。
前款所列物業屬於出售公有住房的,售房單位應當按照本辦法的規定交存住宅專項維修資金。
第七條
商品住宅的業主、非住宅的業主按照所擁有物業的建築面積交存住宅專項維修資金,每平方米建築面積交存首期住宅專項維修資金的數額為當地住宅建築安裝工程每平方米造價的5%至8%。
直轄市、市、縣人民政府建設(房地產)主管部門應當根據本地區情況,合理確定、公布每平方米建築面積交存首期住宅專項維修資金的數額,並適時調整。
第八條
出售公有住房的,按照下列規定交存住宅專項維修資金:
(一)業主按照所擁有物業的建築面積交存住宅專項維修資金,每平方米建築面積交存首期住宅專項維修資金的數額為當地房改成本價的2%。
(二)售房單位按照多層住宅不低於售房款的20%、高層住宅不低於售房款的30%,從售房款中一次性提取住宅專項維修資金。
第九條
『叄』 你好,請問物業專項維修資金管理中心的待遇怎麼樣呢,謝謝
你好:
物業專項維修資金管理中心是房管局物業管理中心下屬的一個版部門,權是一個比較小的分類部門。其主要職能是管理各樓盤的維修基金,根據樓盤業主委員會的授權來安排維修基金的使用(注意只是管理基金,該基金經業主委員會授權物業公司即可使用,不需要管理中心的批准)。
可以說是一個清水衙門來的,雖然是事業單位的職能部門,但實權不大。工資和其他部門一樣,正式職工一般2000-3000左右,臨時工只有1000左右。由於沒有實權,該部門的額外收入比較少。
另外,我所說的是廣東湛江市的工資,你那裡的具體待遇請咨詢當地主管部門。
『肆』 物業維修基金在哪申請
法律分析:根據《商品住宅專項維修資金使用管理暫行規定》,開發商、購房者繳納的公共維修基金要全部到位,使用前由小區的業主大會和業主委員來統一決策。
法律依據:《最高人民法院關於審理物業服務糾紛案件具體應用法律若干問題的解釋》 第三條 物業服務企業不履行或者不完全履行物業服務合同約定的或者法律、法規規定以及相關行業規范確定的維修、養護、管理和維護義務,業主請求物業服務企業承擔繼續履行、採取補救措施或者賠償損失等違約責任的,人民法院應予支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