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壹』 買房時,交了維修基金,由於特殊情況,把房子退了,請問維修基金怎麼退
買房的時候交了維修基金,由於情況特殊把房子退了,維修基金也是一樣的。憑著。退款的一個說明或者是條款。
『貳』 買房時交了維修基金,退房後,維修基金怎麼退
當然給退回來呀,要退都給退的。
『叄』 購房維修基金可以退嗎
可以的。主要以下兩種情況可以申請退還維修基金余額:
(1)購房人在購買商品住宅已回繳存維答修基金後,退、換已購商品住宅的;
(2)已繳存共用部位、共用設施設備維修基金的商品住宅,因拆遷等造成滅失的。
申請退還維修基金本金和利息,需要提交材料:
主要分為以下兩種情況:
(1)退、換已購商品住宅的購房人申請退還維修基金。按照相關規定,退、換已購商品房退還維修基金應由開發建設單位和購房人申請同時退還。開發建設單位或者購房人到市房屋維修基金管理中心領取《商品住宅維修基金退款審批表》後,應提交下列材料:退契稅憑證、經合同備案管理部門和開發建設單位簽署意見加蓋專用章的《市商品住宅維修基金退款審批表》、購房人和開發建設單位分別持有的原《維修基金交款收據》(第二聯)、開發建設單位開具的已收到退還維修基金的財政局統一收據和購房人身份證。
(2)被拆遷房屋權利人申請退還維修基金。需填寫《滅失商品住宅房屋維修基金退款申請表》,並提交下列材料:《核准注銷通知書》、《市房屋拆遷補償安置協議書》、《市商品住宅維修基金交款收據》和申請人身份證明。
『肆』 收房時給的房屋維修基金可以退嗎
您好,是這樣的。
開發商在交付房屋時,要求購房人先交契稅和維內修基金再拿鑰匙,要看容購房者與開發商在《商品房買賣合同》中的約定內容,若雙方合同中明確約定購房人必須先交契稅和維修基金再拿鑰匙,則購房人應當按此約定將契稅和維修基金交與開發商代收。若雙方在合同中沒有明確約定購房人必須先交契稅和維修基金再拿鑰匙,則開發商無權要求購房人先交契稅和維修基金。
其實稅務機關收取契稅是在辦理產權證、過戶時由購買方繳納。逾期不繳是要加收滯納金和罰款。因此最好不要欠稅。
所以說,您在買新房的時候,最好是能夠看清合同內容,不要盲目的簽合同。
希望能幫到你,滿意
請採納!
『伍』 公共維修基金可以退嗎
一般情況下,公共維修基金的收取標准由各地房地產行政主管部門根據當地實際確定,是按照買房人的總購房款的2%~3%比例繳納,收取的公共維修基金屬於小區全部業主的共同所有,其不計算於房屋的銷售收入。
在 2008年2月1日,有關部門對於公共維修基金則執行了一項新的標准辦法,以前按照總房款的2%~3%交納的公共維修基金,更新為:多層住宅以每平米 100元交納其公共維修基金;高層全現澆結構則每平米150元交納;高層框剪結構200元;根據不同的住宅建築安裝成本其公共維修基金也就有所不同。
『陸』 維修基金是什麼能退嗎
維修基金使用條件:
1、維修基金只有在保修期滿後,對物業公共部位、共用設施、設備進專行大修、更新、改造時屬才能使用。具體業主按照投票權的確定標准分攤費用比例。
2、維修基金閑置時,除用於購買國債或法律、法規規定的其他基金範圍外,禁止挪作他用。
3、特殊使用:
(1)物業管理公司可從維修基金中暫借相當於一個月的物業日常維修、更新費用的備用金;物業管理服務合同另有約定的除外。
(2)住宅需要大修或者專項維修、更新的,可支取施工承包合同中約定的預付款,但預付款最高不得超過工程款總額的30%。
(3)業主委員會可以在物業管理企業的帳戶上留有相當於一個月活動經費的備用金,業主大會另有決定的除外。
『柒』 公共維修基金怎麼退
維修基金使用情況的定期公告:
1、房地產行政管理部門應定期與專戶銀行核專對維修基金的交存情屬況,並在該物業范圍內公布。
2、房地產行政管理部門應定期將維修基金交存情況報上級房地產行政管理部門。
3、業主委員會應定期向全體業主公布維修基金的使用情況和剩餘情況。
4、單個業主可憑維修基金發票至開戶銀行查詢本人名下維修基金的使用情況和留存情況。
若物業因拆遷發生滅失的,業主可持相關證明至銀行提取分戶帳戶內的余額。
『捌』 維修基金可以退嗎
1、房屋維修基金一般來說是退不的,如果是公共維修基金的話,要經業主委員會同意內,房地產行政主管部門將容維修基金移交給物業管理企業代,但是不能退給個人。
2、房屋維修基金實際上包括房屋公用設施專用基金和房屋本體維修基金。房屋公用設施專用基金簡稱專用基金,用於物業共用部位、公用設施及設備的更新、改造等項目,不得挪作他用。專用基金實行「錢隨房走」的原則,房屋轉讓時,賬戶里的余額資金也隨之轉移給房屋的新的產權所有人。
『玖』 已經交的房屋維修基金可以退嗎
不可以退。
《住宅專項維修資金管理辦法》對其有相應的規定:
第十二條版 商品住宅的權業主應當在辦理房屋入住手續前,將首期住宅專項維修資金存入住宅專項維修資金專戶。已售公有住房的業主應當在辦理房屋入住手續前。
將首期住宅專項維修資金存入公有住房住宅專項維修資金專戶或者交由售房單位存入公有住房住宅專項維修資金專戶。
(9)維修基金怎麼退擴展閱讀:
《住宅專項維修資金管理辦法》相關法條:
第十六條 住宅專項維修資金劃轉後的賬目管理單位,由業主大會決定。業主大會應當建立住宅專項維修資金管理制度。
業主大會開立的住宅專項維修資金賬戶,應當接受所在地直轄市、市、縣人民政府建設(房地產)主管部門的監督。業主分戶賬面住宅專項維修資金余額不足首期交存額30%的,應當及時續交。
第十七條 成立業主大會的,續交方案由業主大會決定。未成立業主大會的,續交的具體管理辦法由直轄市、市、縣人民政府建設(房地產)主管部門會同同級財政部門制定。
『拾』 公共維修基金怎麼退
根據《住宅共用部抄位共用設施設備維修基金管理辦法》的規定:凡商品住房和公用住房出售後都應當建立住宅共用部位、共用設施設備維修基金,這部分基金主要用於住房主體承重結構部位(包括基礎、內外承重牆體、柱、梁、樓板、屋頂等),戶外牆面、門廳、樓梯間、走廊通道等等的維修。這部分維修基金是必須交的,待業主辦理房屋權屬證書時,商品住房銷售單位應當將代收的維修基金移交給當地房地產行政主管部門代管;等將來成立業主委員會後,經業主委員會同意,房地產行政主管部門將維修基金移交給物業管理企業代管.但是不能退給個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