⑴ 鍋爐受壓元件的修理哪些屬於重大修理
在《鍋爐安全技術監察規程》TSG G0001-2012中有明確規定:
5.4 鍋爐修理
5.4.1 鍋爐重大修理含義
5.4.1.1 A級鍋爐重大修理
(1)鍋筒、啟動(汽水)分離器、減溫器和集中下降管的更換以及主焊縫的補焊;
(2)整組受熱面50%以上的更換;
(3)外經大於273mm的集箱、管道和管件的更換、挖補以及縱(環)焊縫補焊;
(4)大板梁焊縫的修理。
5.4.1.2 B級及以下鍋爐重大修理
(1)筒體、封頭、管板、爐膽、爐膽頂、回燃室、下腳步圈和集箱等主要受壓組件的更換、挖補;
(2)受熱面管子的更換,數量大於該類受熱面管(其分類分為水冷壁、對流管束、過熱器、省煤器煙管等)的10%,並且不少於10根;直流、貫流鍋爐整組受熱面更換。
⑵ 特種設備哪個文件中指明了維修和重大維修的區別 論壇
沒有維修和重大維修的說法,鍋爐是這樣規定的:
《鍋爐安全技術監察規程》TSG G0001-2012
5.4 鍋爐修理
5.4.1 鍋爐重大修理含義
5.4.1.1 A級鍋爐重大修理
(1)鍋筒、啟動(汽水)分離器、減溫器和集中下降管的更換以及主焊縫的補焊;
(2)整組受熱面50%以上的更換;
(3)外經大於273mm的集箱、管道和管件的更換、挖補以及縱(環)焊縫補焊;
(4)大板梁焊縫的修理。
5.4.1.2 B級及以下鍋爐重大修理
(1)筒體、封頭、管板、爐膽、爐膽頂、回燃室、下腳步圈和集箱等主要受壓組件的更換、挖補;
(2)受熱面管子的更換,數量大於該類受熱面管(其分類分為水冷壁、對流管束、過熱器、省煤器煙管等)的10%,並且不少於10根;直流、貫流鍋爐整組受熱面更換。
5.4.2 鍋爐修理技術要求
(1)鍋爐修理技術要求參照鍋爐專業技術標准和有關技術規定,鍋爐受壓元(部)件更換應當不低於原設計要求;
(2)不應當在有壓力或者鍋水溫度較高的情況下修理受壓元(部)件;
(3)在鍋筒、(鍋殼)挖補和補焊之前,修理單位應當進行焊接工藝評定,工藝試件應當由修理單位焊制;鍋爐受壓元(部)件採用挖補修理時,補板應當是規則的形狀;如果採用方形補板時,四個角應當為半徑不小於100mm的圓角(若補板的一邊與原焊縫的位置重合,此邊的兩個角可以除外);
(4)鍋爐受壓元(部)件不應當採用貼補的方法修理,鍋爐受壓元(部)件因應力腐蝕、蠕變、疲勞而產生的局部損傷需要進行修理時,應當更換或者採用挖補方法。
5.4.3 受壓元(部)件修理後的檢驗
受壓元(部)件修理後應當進行外觀檢驗、無損檢測(其中挖補焊縫應當進行100%無損檢測),必要時還應當進行水(耐)壓試驗,其合格標准應當符合本規程第4章有關規定;
(2)採用堆焊修理時,焊接後應當進行表面無損檢測;對於電站鍋爐,還應當符合DL/T734《火力發電廠鍋爐汽包焊接修復技術導則》的有關技術規定。
⑶ B級熱水鍋爐重大維修後,需要出具監督檢驗報告,和監督檢驗證書么我看到在監督檢驗規則,15頁里只
承壓鍋爐的大修是否需要報檢?主要看檢修的部位,凡是受壓的受熱面進行的大修都必須要申報。對於爐牆、爐拱等就不需要了。
⑷ B級及以下鍋爐重大維修需要報檢嗎
只要是承壓鍋爐的受壓部件重大維修是必須需要進行維修監督檢驗的。
詳 見:《鍋爐定期檢驗規則》TSG G7001-2015
第1頁
⑸ 鍋爐燃燒器更換屬於重大維修么
不屬於重大維修。只是更換一個燃燒器,而且燃燒器是一個獨立的配件,比如燃油鍋爐改燃氣鍋爐,只需要換個燃燒器就行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