⑴ 塔吊設備操作和維護保養制度
1.起重吊裝的指揮人員必須持證上崗,作業時應與操作人員密切配合,執行規定的指揮信號。操作人員應按照指揮人員的信號進行作業,當信號不清或錯誤時,操作人員可拒絕執行。
2.起重機作業前,應檢查軌道基礎平直無沉陷,魚尾板連接螺栓及道釘無松動,並應清除軌道上的障礙物,松開夾軌器並向上固定好。
3.起動前重點檢查項目應符合下列要求:
1)金屬結構和工作機構的外觀情況正常;
2)各安全裝置和各指示儀表齊全完好;
3)各齒輪箱、液壓油箱的油位符合規定;
4)主要部位連接螺栓無松動;
5)鋼絲繩磨損情況及各滑輪穿繞符合規定;
6)供電電纜無破損。
4.送電前,各控制器手柄應在零位。當接通電源時,應採用試電筆檢查金屬結構部分,確認無漏電後,方可上機。
5.作業前,應進行空載運轉,試驗各工作機構是否運轉正常,有無噪音及異響,各機構的制動器及安全防護裝置是否有效,確認正常後方可作業。
6.起吊重物時,重物和吊具的總重量不得超過起重機相應幅度下規定的起重量。
7.應根據起吊重物和現場情況,選擇適當的工作速度,操縱各控制器時應從停止點(零點)開始,依次逐級增加速度,嚴禁越擋操作。在變換運轉方向時,應將控制器手柄扳到零位,待電動機停轉後再轉向另一方向,不得直接變換運轉方向、突然變速或制動。
8.在吊鉤提升、起重小車或行走大車運行到限位裝置前,均應減速緩行到停止位置,並應與限位裝置保持一定距離(吊鉤不得小於1m,行走輪不得小於2m)。嚴禁採用限位裝置作為停止運行的控制開關。
9.動臂式起重機的起升、回轉、行走可同時進行,變幅應單獨進行。每次變幅後應對變幅部位進行檢查。允許帶載變幅的,當載荷達到額定起重量的90%及以上時,嚴禁變幅。
10.提升重物,嚴禁自由下降。重物就位時,可採用慢就位機構或利用制動器使之緩慢下降。
11.提升重物作水平移動時,應高出其跨越的障礙物0.5m以上。
12.對於無中央集電環及起升機構不安裝在回轉部分的起重機,在作業時,不得順一個方向連續回轉。
13.裝有上、下兩套操縱系統的起重機,不得上、下同時使用。
14.作業中,當停電或電壓下降時,應立即將控制器扳到零位,並切斷電源。如吊鉤上掛有重物,應稍松稍緊反復使用制動器,使重物緩慢地下降到安全地帶。
15.採用渦流制動調速系統的起重機,不得長時間使用低速擋或慢就位速度作業。
16.作業中如遇六級及以上大風或陣風,應立即停止作業,鎖緊夾軌器,將回轉機構的制動器完全松開,起重臂應能隨風轉動。對輕型俯仰變幅起重機,應將起重臂落下並與塔身結構鎖緊在一起。
17.作業中,操作人員臨時離開操縱室時,必須切斷電源,鎖緊夾軌器。
18.起重機載人專用電梯嚴禁超員,其斷繩保護裝置必須可靠。當起重機作業時.嚴禁開動電梯。電梯停用時,應降至塔身底部位置,不得長時間懸在空中。
19.起重機的變幅指示器、力矩限制器、起重量限制器以及各種行程限位開關等安全保護裝置,應完好齊全、靈敏可靠,不得隨意調整或拆除。嚴禁利用限制器和限位裝置代替操縱機構。
20.起重機作業時,起重臂和重物下方嚴禁有人停留、工作或通過。重物吊運時,嚴禁從人上方通過。嚴禁用起重機載運人員。
21.嚴禁使用起重機進行斜拉、斜吊和起吊地下埋設或凝固在地面上的重物以及其他不明重量的物體。現場澆注的混凝土構件或模板,必須全部松動後方可起吊。
22.嚴禁起吊重物長時間懸停在空中,作業中遇突發故障,應採取措施將重物降落到安全地方,並關閉發動機或切斷電源後進行檢修。在突然停電時,應立即把所有控制器撥到零位,斷開電源總開關,並採取措施使重物降到地面。
23.操縱室遠離地面的起重機,在正常指揮發生困難時,地面及作業層(高空)的指揮人員均應採用對講機等有效的通訊聯絡進行指揮。
24.作業完畢後,起重機應停放在軌道中間位置,起重臂應轉到順風方向,並松開回轉制動器,小車及平衡重應置於非工作狀態,吊鉤直升到離起重臂頂端2~3m處。
25.停機時,應將每個控制器撥回零位,依次斷開各開關,關閉操縱室門窗,下機後,應鎖緊夾軌器,使起重機與軌道固定,斷開電源總開關,打開高空指示燈。
26.檢修人員上塔身、起重臂、平衡臂等高空部位檢查或修理時,必須系好安全帶。
27.在寒冷季節,對停用起重機的電動機、電器櫃、變阻器箱、制動器等,應嚴密遮蓋。
28.動臂式和尚未附著的自升式塔式起重機,塔身上不得懸掛標語牌。
⑵ 塔吊維修保養如何管理
1、塔吊保養修理的分級規定和間隔期
2、例行保養「十字作業」的內容
①檢查接地裝置是否可靠、完整;②檢查塔身是否帶點,測試供電電壓是否正常;③檢查回轉、起升、變幅機構的電機、變速器、制動器、聯軸器、安全罩的連接緊固螺絲有無松動;④檢查各齒輪和油量、油質,不足時添加,按潤滑表規定周期加註潤滑油脂。⑤檢查起升機構制動器及鋼絲繩卡頭和鋼絲繩排列情況;⑥試運行時察聽各傳動機構有無異響;⑦運行中各安全裝置的可靠性;⑧班後清潔塔吊,注意鎖好電閘箱,關好操作室門窗。
3、塔吊月檢查保養的工作內容:(一級保養)
塔吊司機除進行例保全部工作外,還要檢查鋼絲片磨損情況,檢查緊固鋼絲繩卡頭螺栓和金屬構件的連接螺栓;檢查和排除液壓元件及管路的滲漏情況;檢查和調整回轉機構支承情況。還應配合電工、機修工進行其他機構的檢查調整工作。
電工作業內容:測量接地電阻,檢查和清洗電機滑環和碳刷,各電器元件觸電、配電箱及電阻等,檢查中心集電環接觸情況,清除內部灰塵和金屬粉末,檢查各電機接零和電機設備的膠線;檢查調整回轉機構,力踞限制器等安全保護裝置和行程開關。
修理工作業內容:檢查制動器、制動帶、減速器、齒輪及軸承、軸聯、軸器等磨損間隙並調整、檢查滑輪及磨損情況,檢查並整修金屬結構,檢查電動機、檢修損壞件
⑶ 塔吊的維護保養費用
塔吊不像汽車,挖機之類,用內燃機作為動力的機械維修費用當然高,而塔吊不同,塔吊用的是電機,一般不容易出故障,有時出故障的部分就是控制電路,主要是接觸器,繼電器之類的電器控制元件,接觸器一百七八十一個,繼電器一百來塊錢一個,平均幾個月難得出現一次電路故障,而且有時不用更換任何控制元件,換個熔斷絲就搞定,一般塔吊鋼絲繩正常使用磨損呢,要一年換一次,不過這樣看操作工技術,假如操作工技術不到位,經常弄的鋼絲繩跳出滑輪的話那就磨損歷害,有時幾個月就把鋼絲繩弄斷十幾股絲,這就要更換的,塔吊鋼絲繩現價為每米8塊錢左右,一台塔吊要看頂升高度來配鋼絲繩,七至十幾層樓的塔吊鋼絲繩要用200-300米,也就是說換一副鋼絲成本是兩千多塊,還有就是平時小車邊輪容易磨損,一個小車邊輪的價格在一百多,有時拆裝塔吊時會弄掉一絲標節縲絲和一些鎖肖,加工一個幾十塊到一百多塊不等,再剩下的就是加潤滑油了,塔吊起升電機邊上的減速機構里加的是齒輪油,一般一年才加一次的,齒輪油具體價格問修汽車的就知道,其他接觸部份是打黃油,塔吊不像挖機和汽車之類的靈活機器,塔吊一般兩三個月打一次黃油做一次全面保養就足夠了,差點忘了就是油漆,這很重要,塔吊風吹雨淋的,一台新塔吊用一年多就會掉了好多油漆繼而生銹,所以塔吊最好是一年刷一次油漆或一個工程做下來刷一次,油漆的價格你也可以問的到的,另外就是起升電機,一檔速度慢極數高,電機發熱量大,一檔不能常用,如果一檔常用會燒掉電機,一台電機一萬多,如果在塔吊保修期內的話電機費用可以由廠家負擔,不過電機燒掉的現像很少,幾率為百分之一,就這些了,我估計一台QZT63的塔吊一年的維護,維修和保養費用不超過5000塊.
⑷ 塔吊日常有哪些維修保養內容
更換機油 打黃油!
⑸ 塔吊保養內容有哪些
塔吊維修和保養具體工作的內容
一、各傳動件的潤滑:各傳動形式的潤滑周期按一般建築機械的維修保養常規進行。
二、各傳動部件和液壓系統中的密封件嚴格按說明書中的規格型號更換。
三、電氣系統的保養
①經常檢查所有電纜、電線,有無損壞,要及時包紮和更換已損傷部分。
②遇到電動機或變壓器在過熱現象要及時停車,排除故障後再繼續運行,電機軸承潤滑要良好。
③各控制箱要經常保持清潔,及時清掃電器設備上的灰塵。
④各安全裝置的行程開關觸點頭開閉必須可靠,觸頭弧坑應及時磨光。
⑤每個檢測保護接地電阻兩次,保證應不大於4 歐姆。
四、其它方面的保養:
(1)所有開式傳動的齒輪等傳動件,如沾有沙子,灰漿等雜物,必須清除干凈。
(2)各電器控制箱,聯動台等必須經常保持清潔,及時清除灰塵和污垢。
(3)注意檢查各部位鋼絲繩有無斷絲和松股現象,如超過有關規定,必須立刻更換。
(4)運輸、安裝過程中,應盡量防止金屬結構碰撞損壞,變形,如有損壞、變形,必須經過修復、調整合格後,方可安裝使用,尤其是對標准節架。
(5)金屬結構除日常的維修、保養外,必須定期檢修和保養所有構件連接螺栓,每使用1000 小時後,必須用扳手重新緊固。金屬結構每隔1-2 年噴刷油漆一遍。
做好塔吊維修和保養工作非常重要,它可以提高塔吊的工作效率,及時發現塔吊問題,避免塔吊事故的發生。
⑹ 塔吊維修保養每月幾次
一級保養一周一次,二級保養一月一次
⑺ 塔吊日常維修保養記錄多少天填寫一次
最好每次保養都有記錄,此外,在每次啟用塔吊的之前,都要例行檢查一次。
⑻ 塔吊哪些部件需要每班都要保養維修
給塔吊的各方面維修保養各機構減速器及潤滑點:檢查起升、回轉、變幅、行專走機構減速器的潤滑油量,屬如有低於規定的油麵高度,應及時注油,油質必須清潔干凈,應用過濾網進行過濾後加入。
回轉傳動大小齒輪:檢查回轉傳動大小齒輪副磨損及潤滑情況,必要時塗抹加註潤滑脂。
電纜線及電器設備:檢查電源電纜線有無損壞,連接處有無松動與磨損,清楚電器設備的灰塵,檢查各接觸器,控制器的觸頭及腐蝕、磨損情況。
連接螺栓:檢查塔吊設備各連接螺栓,有無松動或脫落,並及時擰緊和增補。
鋼絲繩:檢查起重鋼絲繩及牽引鋼絲繩,應無扭曲、斷股、打結或出槽。檢查鋼絲繩固定部位有無任何明顯變化。
安全裝置:檢查各安裝裝置,如有工作失靈應及時調整和檢修,特別是起重力矩限位器和起重限制器更應保證其工作可靠性。
制動器:檢查起升機構及回轉機構制動器的制動功能,應靈敏可靠,並及時調整制動間隙,使其符合有關規定。
⑼ 塔吊的維修與保養
一、平時可能出問題的:
1.不重視起重量限制器的維護保養,不調節好起重量限制器就使用,有的甚至故意不用,或加大限制值,使起重量限制器不到應有的限制保護作用。
2.起升機構制動器沒調好,太松。在超重情況高速下放時,因慣性作用而制不住,產生溜車下墜。
3.自動換倍率機構,由2倍率換4倍率時切換不到位,也沒注意檢查,或者沒有加保險銷,在起吊中,活動滑輪會突然下落,引發重大事故。
4.鋼絲繩打扭亂繩嚴重,沒及時排除,強行使用。
5.因吊鉤落地,鋼絲繩松動反彈,鋼絲繩跳出捲筒外或滑輪之外,嚴重擠傷或斷股,又沒有及時更換,在滿載或超載起吊時,引發斷繩下墜。
6.鋼絲繩末端繩扣螺母沒有鎖緊,使繩頭從中滑出。
二、金屬結構件的維修與保養
1.嚴格執行起重機鋼結構件報廢標准。
2.對主要受力的結構件應檢查金屬疲勞強度、焊縫裂紋、結構變形、破損等情況,對主要受力結構件的關鍵焊縫及焊接熱影響區的母材應進行檢查,若發現異常,應進行處理。結構件的檢查應按下列程序進行。
(A)日常檢查:塔機每工作80小時應進行一次日常檢查。塔機司機在交接班時,應檢查各連接部位螺栓的緊固情況,如有松動應及時緊固。
(B)當塔機出現異常聲響,或出現過誤操作,或發現塔機安全保護裝置失靈等情況時,應進行檢查,並作好記錄。
(C)當一個工程完成,塔機拆卸後,應由工程技術人員和專業維修人員進行詳細檢查,並作好記錄。
3.在運輸過程中應盡量設法防止結構件變形和碰撞損壞。
4.每半年至一年噴刷油漆一次。油漆前應除盡金屬表面的銹斑、油污及其它污物。
三、鋼絲繩及其維護保養
1.鋼絲繩在使用過程中,應防止鋼絲繩打環、扭結、彎折或粘上雜物,防止與機械或其他雜物相摩擦。
2.塔機安裝完畢(使用前)應對鋼絲繩進行潤滑,用石墨潤滑脂塗抹一遍,以後對鋼絲繩的潤滑按「起重機潤滑表「進行。
3.塔機的總體設計不允許鋼絲繩具有無限期的壽命,有下列情況之一應予以報廢:
a. 鋼絲繩6×19―d(d鋼絲繩直徑)在6d長度內斷絲數量超過5根,在30d長度內斷絲數量超過10根。
b. 鋼絲繩6×37―d(d鋼絲繩直徑)在6d長度內斷絲數量超過10根,在30d長度內斷絲數量超過19根。
c. 鋼絲繩緊靠在一起,即使在6d長度內斷絲數量沒超過5根,也應報廢。
d. 鋼絲繩雖然沒有斷絲,但鋼絲繩磨損達到其直徑的40%,或鋼絲繩相對於公稱直徑減小7%甚至更多時,或鋼絲繩明顯彎曲等。
e. 鋼絲繩失去正常的形狀,產生畸形,如波浪、籠狀畸變、繩股擠出、鋼絲擠出、繩徑局部變大、扭結、繩徑局部變小、部分被壓扁、彎折。
f.鋼絲繩徑受了特殊熱力作用,外部出現了可識別的顏色時。
註:當吊運熔化或熾熱金屬、酸溶液、爆炸物、易燃物時,鋼絲繩斷絲報廢數量減半。本說明書未提及情況按GB5972的規定執行。
四、機械部分的保養和修理
1.日常保養
(1)經常保持各機構的清潔,及時清掃各部分灰塵;
(2)檢查各減速器的油量,如低於規定油麵高度應及時加油;
(3)檢查各減速機的透氣塞是否能自由排氣,若阻塞,應及時疏通;
(4)檢查各制動器的效能,如不靈敏可靠應及時調整;
(5)檢查各連接處的螺栓,如有松動和脫落應及時緊固和增補;
(6)檢查各種安全裝置,如發現失靈情況應及時調整;
(7)檢查各部位鋼絲繩和滑輪,如發現過度磨損情況應及時處理;
(8)檢查各潤滑部位的潤滑情況,及時添加潤滑脂。
2.小修(塔機工作1000小時以後進行)
(1)進行日常保養的各項工作;
(2)拆檢清洗減速機的齒輪,調整齒側間隙;
(3)清洗開式傳動的齒輪,調整後塗抹潤滑脂;
(4)檢查和調整回轉支承裝置;
(5)檢查和調整制動器和安全裝置;
(6)檢查吊鉤、滑輪和鋼絲繩的磨損情況,必要時進行調整、修復和更改。
3.中修(塔機工作4000小時以後進行)
(1)進行小修的各項工作;
(2)修復或更改各聯軸器的損壞件;
(3)修復或更換制動瓦;
(4)更換鋼絲繩、滑輪等;
(5)檢查回轉支承部分各連接螺栓,必要時更換,注意:更換時採用高強螺栓;
(6)除銹、油漆。
4.大修(塔機工作8000小時以後進行)
(1)進行小修和中修的各項工作;
(2)修復或更換制動輪、制動器等;
(3)修復或更換減速機總成;
(4)修復或更換回轉支承總成。
答案補充五、其它主要部件的維護和保養
1.制動器零件有下列情況之一的應予報廢:
(1)裂紋;
(2)制動塊摩擦襯墊磨損量達原材料厚度的50%;
(3)制動輪表面磨損量達5mm ~2mm;
(4)彈簧出現塑性變形;
(5)杠桿系統空行程超過其額定行程約10%。
2.吊鉤禁止補焊,有下列情況之一的應予報廢:
(1)用20倍放大鏡觀察表面有裂紋及破口;
(2)鉤尾和螺紋部分等危險斷面及鉤筋有永久性變形;
(3)掛繩處斷面磨損量超過原高的10%;
(4)心軸磨損量超過其直徑的5%;
(5)開口度比原尺寸增加15%。
3.捲筒和滑輪有下列情況之一的應予報廢:
(1)裂紋和輪緣破損;
(2)捲筒壁磨損量達原壁厚的10%;
(3)滑輪繩槽底的磨損量超過相應鋼絲繩直徑的25%。
4.車輪有下列情況之一的應予報廢:
(1)裂紋;
(2)車輪踏面厚度磨損量達原厚度的15%;
(3)車輪輪緣厚度磨損量達原厚度的50%。
5.操作司機必須經常檢查安全限制器靈敏程度及有效情況,如發現失靈應及時調整或維修,決不允許將限制器線路拆掉。
答案補充六、回轉支承裝置的維護保養
(1)回轉支承的安裝支座(支承齒圈下底面的座子和置於內座圈上表面的座子)必須有足夠的剛性,安裝面要平整。裝配回轉支承以前支座應進行去應力處理,減少回轉支承支座的變形。裝配時支座和回轉支承的接觸面必須清理干凈。
(2)使用中應注意噪音的變化和回轉阻力矩的變化,如有不正常現象應拆檢。
(3)回轉支承必須水平起吊或存放,切勿垂直起吊或存放,以免變形。
(4)在螺栓完全擰緊以前,應進行齒輪的嚙合檢查,其嚙合狀況應符合齒輪精度的要求:即齒輪副在輕微的制動下運轉後齒面上分布的接觸斑點在輪齒高度方向上不小於25%,在輪齒長度方向上不小於30%。
(5)齒面工作10個班次應清除一次雜物,並重新塗上潤滑脂。
答案補充(6)為確保螺栓工作的可靠性,避免螺栓預緊力的不足,回轉支承工作的第一個100 小時和500小時後,均應分別檢查螺栓的預緊扭矩。此後每工作1000小時應檢查一次預緊扭矩。
(7)連接回轉支承的螺栓和螺母均採用高強螺栓和螺母;採用雙螺母緊固和防松。
(8)擰緊螺母時,應在螺栓的螺紋及螺母端面塗潤滑油,並應該用扭矩扳手在圓周方向對稱均勻多次擰緊。最後一遍擰緊時,每個螺栓上預緊扭矩應大致均勻。
(9)在回轉支承的齒圈上表面對准滾道的部位均布了4個油杯,由此向滾道內添加潤滑脂。在一般情況下,回轉支承運轉50小時潤滑一次。每次加油必須加足,直至從密封處滲出油脂為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