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如何申請物業維修基金

發布時間:2020-12-30 01:29:51

① 怎樣申請房屋維修基金 房屋維修基金怎麼用

買房者都知道,要看好一套房,需要看很多樓盤,不斷比較來決定買哪個樓盤的房子。不僅如此,買房的手續也非常多,尤其是確定之後還得交納各種費用,其中就有一項房屋維修基金,對於不了解的人都會疑惑房屋維修基金是什麼,怎樣申請房屋維修基金?房屋維修基金怎麼用?下面我為大家整理了相關資料,分享給大家。
怎樣申請房屋維修基金
房屋維修基金實際上包括房屋公用設施專用基金和房屋本體維修基金。房屋公用設施專用基金簡稱專用基金,用於物業共用部位、公用設施及設備的更新、改造等項目,不得挪作他用。專用房屋維修基金實行「錢隨房走」的原則,房屋轉讓時,賬戶里的余額資金也隨之轉移給房屋的新的產權者。
維修基金如何申請使用呢?根據《物業管理條例》和《住宅專項維修資金管理辦法》規定,維修資金的使用,按照以下程序辦理:
1、由物業服務企業提出使用建議,無物業服務企業的由相關業主提出使用建議。
2、維修資金列支范圍內專有部分佔建築物總面積2/3以上的業主且占總人數的2/3以上的業主討論通過使用建議。
3、物業服務企業或相關業主組織實施使用的方案。
4、物業服務企業或相關業主持有關資料向房地產主管部門申請列支。
5、房地產主管部門審核同意後,向專戶管理銀行發出劃轉維修資金的通知。
6、專戶管理銀行將所需維修資金劃轉至維修單位。
房屋維修基金怎麼用
什麼情況下可以使用房屋維修基金?
房屋維修基金,用於房屋保修期滿後房屋主體結構、公共部位和公共設施設備的大中修以及更新改造工程。
房屋主體承重結構部分包括基礎、內外承重牆體、柱、梁、樓板、屋頂等;公共部位是指戶外牆面、門廳、樓梯間、走廊通道等;公共設施設備是指房屋及相關配套區域內、由業主共同擁有並使用的上下水管道及設備、配電線纜及設備、電梯、公用照明、消防設施、綠地、道路、非經營性車場車庫、公益性文體設施和其他共用設施設備等等。維修基金由房管局代管,申請過程較為復雜。
以上就是關於怎樣申請房屋維修基金?房屋維修基金怎麼用等相關問題的解答。廣大的消費者注意了,房屋維修基金好繳納,因為一旦房子過了保修期,出現問題,很難讓開發商承擔責任,了解房屋維修基金的內容是關繫到購房者的切身利益的,因此,了解房屋維修基金的相關知識,對於了解購房者依法享有的權利,必要時維護自己的合法權益是非常有必要的。

② 如何申請維修基金

一、申請使用物業專項維修資金的條件
根據《物權法》、《物業管理條例》、《住宅專項維修資金》等法律法規,使用專項維修資金有明確的條件和程序。
1、使用專項維修資金的前提是該房屋已經交存了住宅專項維修資金,沒有交存就沒有使用。
2、使用專項維修資金還要同時符合以下條件:
第一,需要維修的部位屬於業主共有部位和共有設施設備。
第二,需要維修的項目已經超過了房地產開發公司應當承擔的保修期。樓頂漏水保修期最低是5年,以該幢樓的竣工驗收備案表所載的備案時間和房屋買賣合同確定的交付時間來計算保修期的開始日期。如果交付時間早於備案時間,則以備案日期開始計算。如果備案時間早於房屋交付時間,則以房屋交付時間開始計算。
第三, 需要維修的項目屬於重大修繕項目。具體到樓頂漏水項目,要求滲漏部位超過所在整幢樓屋面的20%以上。漏水面積未達到這個指標,則屬於日常維修或小修項目。超過保修期的重大修繕才能申請使用專項維修資金,日常維修或小修項目,該小區有物業公司的,應當由物業公司負責維修,物業費已經包含日常維修或小修費用;該小區沒有物業公司的,則由樓頂住戶自行出資維修。
第四,超過保修期且符合重大修繕條件的維修項目,還應當經本小區內專有部分佔建築物總面積2/3以上的業主且占總人數2/3以上的業主同意使用專項維修資金。如果小區成立了業主大會,建立了該小區
的專項維修資金具體管理制度,並且這個具體的管理制度經本小區內專有部分佔建築物總面積2/3以上的業主且占總人數2/3以上的業主同意,則可以按照小區專項維修資金管理制度的約定來申請使用維修資金。

二、申請使用物業專項維修資金的程序 使用專項維修資金的一般程序:
一是編制維修項目預算和與維修施工單位草簽維修合同。
二是使用申報。向區住建局物業管理科提出使用申請。
三是主管部門對照使用條件進行初步審查。
四是召開業主大會或者按小區維修資金管理制度的約定條件進行業主投票表決,街道或社區指導監督業主大會和業主委員會進行投票表決。
五是業主大會同意後,由申報人組織維修和竣工驗收。
六是主管部門按預先審查的材料和維修施工合同的約定,向施工單位賬戶分期支付維修資金,並留存保修期內的質保金直到保修期滿後支付。

三、使用住宅專項維修資金的申報主體
一般情況下,成立了業主大會和業主委員會的,應當首先由業主委員會向主管部門提出使用申請;沒有業主委員會但有物業公司的,應當由物業公司提出申請;既未成立業主大會和業主委員會,又沒有物業公司管理的小區,受屋頂漏水影響的業主可以向所在街道報告,由街道指定機構或所在社區來申請使用。當然,業主也可以直接在小區內組織其他業主聯名提出使用申請,但聯名簽署的業主人數應當達到小區業主總人數20%以上。

③ 維修基金怎樣申請使用

1、在交房前購房者就應該交納房屋維修基金
首期房屋專項維修資金,業主可以直接存入房屋專項維修資金專戶,也可以委託房地產開發企業代交。委託房地產開發企業代交的,房地產開發企業應當自收到房屋維修基金之日起30日內,將代交的房屋專項維修資金存入房屋專項維修資金專戶。
2、房屋維修基金還包括房屋公用設施專用基金和房屋本體維修基金
房屋公用設施專用基金簡稱專用基金,用於物業共用部位、公用設施及設備的更新、改造等項目,不得挪作他用。專用房屋維修基金實行「錢隨房走」的原則,房屋轉讓時,賬戶里的余額資金也隨之轉移給房屋的新的產權所有人。
維修基金如何申請使用?
維修基金的使用分為一般情況和緊急情況兩種:
1、一般情況
由相關業主、業主大會或物業公司等作為主體提出使用建議;業主大會或占總人數三分之二以上的業主討論通過使用建議;向房屋安全和設備管理部門申請;審核通過後維修基金劃轉至維修單位。
2、緊急情況
如果出現應急情況的,則不需要三分之二以上的業主通過。而且,自區縣建委或房管局作出的批復意見之日起24小時內(指工作日)辦理支付。
哪些情況可以使用房屋維修基金?
房屋維修基金是用於公共部位和物業公共設施設備保修期滿後的大中修、更新、改造工程。
所謂的公共部位是指物業主體承重結構部分(包括基儲內外承重牆體、柱、梁、樓板、屋頂等);戶外牆面、門廳、樓梯間、走廊通道等;公共設施設備是指物業管理區域內、由業主共同擁有並使用的上下水管道、水箱、加壓、電梯、天線、供電線路、公用照明、消防設施、綠地、道路、溝渠、池、井、非經營性車場車庫、公益性文體設施和共用設施設備使用的房屋等。
根據建設部的管理辦法規定:維修基金閑置時,除可用於購買國債或者用於法律法規規定的其他范圍外,嚴禁挪作他用。
此外,據國務院《物業管理條例》第六十三條的規定,由縣級以上地方人民政府房地產行政主管部門追回挪用的專項維修資金,給予警告,沒收違法所得,可以並處挪用數額2倍以下的罰款;物業管理企業挪用專項維修資金,情節嚴重的,並由頒發資質證書的部門吊銷資質證書;構成犯罪的,依法追究直接負責的主管人員和其他直接責任人員的刑事責任。

④ 怎樣申請動用物業維修基金

已經成立業主委員會的小區,由物業提出使用方案和費用預算明細,交由業主委員會審專核。
業委會召屬開業主大會決議是否可以使用物業維修基金,及如何使用。業主大會決議通過後,由業委會將相關費用撥付物業公司或第三方維修單位。

沒有成立業委會的,由物業制定方案和費用明細後,向涉及維修區域的全體業主做入戶調查,獲得業主的書面認可後,憑業主的同意書,到維修基金管理中心備案支取。

⑤ 物業怎樣申請維修基金報告怎樣寫

申請來資料一般包括:
1、維修事項說明自書(就維修事項進行詳細敘述,還有怎麼影響業主等),需附有照片;
2、維修報價單,蓋有公章(一般至少3個維修單位)
3、業主簽字確認表(住宅專項維修資金列支范圍內專有部分佔建築物總面積三分之二以上的業主且占總人數三分之二以上的業主討論通過使用建議)
物業就上述的資料綜合在一起做一個實施報告,並遞交房管局,由房管局審批,審批通過了那個錢會通過銀行自動劃轉到維修單位賬戶。

⑥ 物業公司如何申請維修基金

這個解釋的比較麻煩,每個地方的規定不一樣,還要看維修資金歸哪個部門管理
總體原則是:
1、確認小區維修資金是否足額交存。
2、制定使用方案,使用方案應當包括擬維修和更新、改造的項目、費用預算、列支范圍、發生危及房屋安全等緊急情況以及其他需臨時使用住宅專項維修資金的情況的處置辦法等。
這里要注意的是新增的設施設備是不在維修資金使用范圍內的,比如小區原來沒有監控,要重新安裝一套監控,這個基本不用想了。
3、召開業主大會,要經過「專有部分佔建築物總面積三分之二以上的業主且占總人數三分之二以上的業主討論通過使用建議」。這個「雙三分之二」很重要。
這里要注意的是,業主大會可以委託物業公司來做這個項目,也可以另行選聘有資質的專業隊伍來做。不過一般都會由物業企業來做。
還有就是如果維修資金使用後不足30%的話,業主大會還要商議關於續籌的問題,這個也比較麻煩。

4、前面的手續完備後,就可以開始維修了。這里要注意的是先維修後取錢還是先取錢後維修的事,需要做工作,一般很少有先拿到錢的,都是先維修,後拿錢。
有些問題是可以忽略不計的,如果是重大項目可能還要經過維修資金主管部門備案。
大框基本就這些,還有些小的細節問題就不一一列舉了,不明白可以直接密我。

⑦ 怎樣申請動用物業維修基金

公共維修基金使用管理辦法

1內容
第一條為加強住宅共用部位、共用設施設備維修基金的管理,保障住宅正常的維修、使用,根據建設部、財政部《關於印發(住宅共用部位共用設施設備維修基金管理辦法)的通知》[建住房(1998)213號]及市房地局、市房改辦、市財政局《關於歸集住宅共用部位共用設施設備維修基金的通知》[京房地物字(1999)第1088號]的規定,制定本辦法。
第二條本市行政區域內按市房地局、市房改辦、市財政局《關於歸集住宅共用部位共用設施設備維修基金的通知》及其他規定歸集的住宅公共維修基金的使用和管理,均適用本辦法。
第三條市國土資源和房屋管理局(以下簡稱市國土房管局)負責指導、協調公共維修基金的使用管理工作。市財政局負責公共維修基金使用管理的監督工作。維修基金管理依「專戶存儲,專款專用,按幢設賬,核算到戶」的原則進行管理。
第四條維修基金專項用於住宅共用部位共用設施設備保修期滿後的維修工程。本辦法所稱住宅共用部位共用設施設備是指住宅樓房內或物業管理區域內屬全體產權人或部分產權人共同所有且使用的房屋的有關部位及設施設備。共用部位共用設施的項目應依照本市住宅公司建築面積分攤原則在《物業管理公約》約定。沒有約定的,參照本辦法附件一執行。住宅共用部位共用設施設備的維修工程是指除日常運行維修養護范圍以外的中修、大修及改造、更新工程。維修工程的具體范圍以市國土房管局及其他部門頒布的規范為准。
第五條物業管理委員會(以下簡稱「管委會」)成立後,由管委會代表物業管理區域內的全體產權人向市國土房管局指定的銀行開立賬戶存儲。管委會申請開戶時,應填寫《物業管理委員會維修基金開戶申請表》(見附件二),並提交下列材料。1、開戶申請書;2、管委會成立的批准文件;3、產權人分戶清冊;4、管委會主任私章和管委會的印鑒;5、物業管理服務委託合同。管委會委託物業管理企業辦理開戶手續時,還應提交書面委託書。
第六條管委會成立前(即維修基金代管期間),維修基金原則上不得使用。確需使用的,應按照下列程序辦理:1、物業管理企業應委託經市國土房管局認可的專業中介機構對維修工程的必要性及費用依照相關標準定額進行評估和核算。2、經中介機構認定後,物業管理企業方可進行維修工程。3、維修工程結束後,中介機構應進行驗收,驗收合格的應出具證明,不合格的,應要求返工。4、物業管理企業持維修工程結算發票及中介機構出具的證明到代管單位申請支取維修基金。
第七條管委會成立後,物業管理企業應在每年年初制定房屋及小區公共設施維修(包括大修、中修、更新、改造)計劃及經費預算,報管委會批准後執行。維修項目完成後,物業管理企業持管委會批準的維修基金支取證明到銀行辦理維修基金支取手續;管委會應根據竣工決算進行維修基金的具體分攤,並計入各產權人明細戶中。凡有下列情況之一的,除經管委會同意外,還應報區縣國土房管局備案:1、一次支取維修基金10萬元以上50萬元以下的。2、一年內支取兩次維修基金的。凡有下列情況之一的,管委會應召開業主大會作出支出決議後,報區縣國土房管局備案:1、一次支出維修基金50萬元以上的。2、一年內支取維修基金三次及三次以上的。3、一年內支取維修基金數額占維修基金總額30%以上的。物業管理企業到銀行支取費用時,必須憑管委會印章和區縣國土房管局備案證明。
第八條住宅共用部位共用設施設備須進行維修工程的,屬人為損壞的,由責任人承擔費用,不得使用維修基金。無法確定責任人的,按照受益人原則分攤。1、物業管理區域內住宅樓房外的共用設施的維修工程,除由專業管理部門維護管理的部分外;其餘部分的維修費用由全體產權人按建築面積比例分攤。2、住宅樓房內的共用部位共用設施設備的維修費用由該幢住宅樓房內全體產權人按所擁有的建築面積的比例分攤。3、一幢住宅有兩個或兩個以上單元門的,專屬於一個單元全體產權人使用的設施設備的維修費用由該單元門內全體產權人按所擁有的建築面積的比例分攤;在一棟住宅內,專屬於一層住宅內全體產權人使用的設施設備的維修費用由該層住宅內的全體產權人按所擁有的建築面積的比例分攤。開發企業應根據以上原則依其尚未售出的房屋面積佔全部房屋面積的比例,承擔維修費用。
第九條如一幢樓房的維修基金經使用後,不足首次歸集額的10%時,管委會應提議續籌。續籌標准及辦法由管委會決定。續籌金額一般應由產權人按所擁有的建築面積分攤。續籌基金匯總後應及時交存到代管單位,計入管委會賬戶和產權人明細戶。利用產權人共有部位共有設施設備進行經營活動的凈收益,應存入維修基金專戶,分攤後計入物業管理區域內的產權人明細戶,用於物業管理區域內共用設施的維修工程。
第十條管委會合並、分立或撤消時,應憑區縣國土房管局批准證明及產權人明細戶清單,到代管單位辦理合並、分立或撤消管委會賬戶手續。產權人變更時,維修基金產權應同時變更。原產權人或變更後的產權人應持轉讓合同及雙方身份證明到管委會登記變更,並由管委會到代管單位辦理產權人明細戶更名手續。維修基金由轉讓雙方按明細戶內的賬面余額進行結算。產權人因拆遷或其他原因造成原住宅滅失的,可辦理銷戶手續。經管委會出具證明後,到代管單位按維修基金明細戶賬面余額提取。其中,屬於公有住房售後維修基金的,應按售房單位和個人累計交納的比例分別退還。
第十一條代管單位應建立本物業區域內的維修基金查詢制度,接受產權人對其維修基金明細戶的查詢。管委會應在每年年底對維修基金的收支及余額狀況予以公布,包括:(1)維修基金的使用及分攤情況,包括維修工程項目內容、維修總費用及各產權人分攤的費用;(2)維修基金總賬余額;(3)維修基金明細賬余額。
第十二條維修基金閑置時,經產權人大會批准,物業管理委員會可購買國債或法律法規規定的其他范圍,嚴禁挪作他用。
第十三條1999年1月1日前,未建立公共維修基金的住宅,產權人應補建維修基金,按每月0.60元/平方米的標准交納,具體補建辦法另行制定。產權人已交納的房屋大、中修費(扣除已用於維修費用),物業管理啟動性經費應納入公共維修基金管理,並按建築面積比例計入各產權人明細賬。
第十四條物業管理委員會和物業管理企業應建立公共維修基金管理制度,並自覺接受財政主管部門的監督。
第十五條本辦法由市國土資源和房屋管理局、市住房制度改革辦公室、市財政局按各自職責解釋。
第十六條本辦法自2002年7月1日起實行。原有的有關政策和規定,凡與本辦法不一致的,一律以本辦法為准。
附件一共用部位共用設施設備一般應包括的范圍
2范圍
房屋的承重結構(包括住宅的基礎、承重牆體、樑柱、樓蓋等)、非承重的分戶牆外牆面、屋蓋、屋面、大堂、公共門廳、走廊、過道、樓梯間、電梯井、樓內化糞池、垃圾通道、樓內下水立管及通向污水井的下水管道、雨落管等,公共照明燈具、避雷裝置、供電部門與房屋產權人分界點至戶表盤(計費電表除外)之間的供電線路。共用設施設備系統:電梯系統、消防系統、保安系統、中央監控系統、供水系統、中央空調系統、天線接收系統。物業管理區域內的物業管理用房、空地、道路、綠地、變配電系統、市政排水設施,物業管理區域的外圍護欄及圍牆。上述系統中歸專業管理部門所有的除外。

⑧ 沒有物業怎麼申請房屋維修基金

可以去當地的物業維修資金管理中心查
有沒有維修資金跟有沒有物業是沒關系的,維修資回金是你在買房的答時候就要交的。
維修基金使用條件:
1、維修基金只有在保修期滿後,對物業公共部位、共用設施、設備進行大修、更新、改造時才能使用。具體業主按照投票權的確定標准分攤費用比例。
2、維修基金閑置時,除用於購買國債或法律、法規規定的其他基金範圍外,禁止挪作他用。
3、特殊使用:
(1)物業管理公司可從維修基金中暫借相當於一個月的物業日常維修、更新費用的備用金;物業管理服務合同另有約定的除外。
(2)住宅需要大修或者專項維修、更新的,可支取施工承包合同中約定的預付款,但預付款最高不得超過工程款總額的30%。
(3)業主委員會可以在物業管理企業的帳戶上留有相當於一個月活動經費的備用金,業主大會另有決定的除外。

⑨ 沒有物業怎麼申請房屋維修基金

維修抄基金使用條件:
1、維修基金只有在保修期滿後,對物業公共部位、共用設施、設備進行大修、更新、改造時才能使用。具體業主按照投票權的確定標准分攤費用比例。
2、維修基金閑置時,除用於購買國債或法律、法規規定的其他基金範圍外,禁止挪作他用。
3、特殊使用:
(1)物業管理公司可從維修基金中暫借相當於一個月的物業日常維修、更新費用的備用金;物業管理服務合同另有約定的除外。
(2)住宅需要大修或者專項維修、更新的,可支取施工承包合同中約定的預付款,但預付款最高不得超過工程款總額的30%。
(3)業主委員會可以在物業管理企業的帳戶上留有相當於一個月活動經費的備用金,業主大會另有決定的除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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