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壹』 住房維修基金怎麼收取
法律分析:專項維修資金繳納標准:高層(含帶電梯的多層)90元/㎡、多層(含別墅)50元/㎡(各地房屋維修基金標准與經濟水平掛鉤,具體收取標准略有出入);房屋維修基金=每平方米建築面積成本價x比例x面積。按照規定,購房人應當在繳納購房款的同時繳納維修基金。住宅房屋按購房款的2%繳納維修基金,非住宅房屋按購房款的1%繳納維修基金。
法律依據:《住宅專項維修資金管理辦法》
第六條 下列物業的業主應當按照本辦法的規定交存住宅專項維修資金:(一)住宅,但一個業主所有且與其他物業不具有共用部位、共用設施設備的除外;(二)住宅小區內的非住宅或者住宅小區外與單幢住宅結構相連的非住宅。前款所列物業屬於出售公有住房的,售房單位應當按照本辦法的規定交存住宅專項維修資金。
第七條 商品住宅的業主、非住宅的業主按照所擁有物業的建築面積交存住宅專項維修資金,每平方米建築面積交存首期住宅專項維修資金的數額為當地住宅建築安裝工程每平方米造價的5%至8%。直轄市、市、縣人民政府建設(房地產)主管部門應當根據本地區情況,合理確定、公布每平方米建築面積交存首期住宅專項維修資金的數額,並適時調整。
『貳』 房屋維修基金怎麼收費
房屋維修資金的收取比例,是按照購房者從開發商處購買房屋辦理產權過戶時,按照總房價的百分之2到百分之3收取或按每平方100至200元的繳納標准進行收費。
1、商品住宅的業主、非住宅的業主按照所擁有物業的建築面積交存住宅專項維修資金,每平方米建築面積交存首期住宅專項維修資金的數額為當地住宅建築安裝工程每平方米造價的5%至8%。
2、直轄市、市、縣人民政府建設(房地產)主管部門應當根據本地區情況,合理確定、公布每平方米建築面積交存首期住宅專項維修資金的數額,並適時調整。
3、出售公有住房的,按照下列規定交存住宅專項維修資金:
(1)業主按照所擁有物業的建築面積交存住宅專項維修資金,每平方米建築面積交存首期住宅專項維修資金的數額為當地房改成本價的2%。
(2)售房單位按照多層住宅不低於售房款的20%、高層住宅不低於售房款的30%,從售房款中一次性提取住宅專項維修資金。
『叄』 房屋維修基金收取標准
房屋維修基金的收取標准為:按照所擁有物業的建築面積交存房屋維修資金,每平方米建築面積交存首期住宅專項維修資金的數額應當為當地住宅建築安裝工程每平方米造價的5%至8%。各地政府可以按照當地具體情況對每平方米建築面積交存首期房屋維修資金的數額。
『肆』 西安市住宅專項維修資金管理辦法(2020修正)
第一章總則第一條為了加強對住宅專項維修資金的管理,保障住宅共用部位、共用設施設備正常使用,維護住宅專項維修資金所有者的合法權益,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民法典》《物業管理條例》及有關法律、法規,結合本市實際,制定本辦法。第二條本市行政區域內住宅專項維修資金(以下簡稱維修資金)的交存、使用、管理和監督,適用本辦法。第三條市物業管理行政主管部門是本市維修資金的行政主管部門。其下設的市維修資金管理機構具體負責全市維修資金監督管理的日常工作,以及新城區、碑林區、蓮湖區、灞橋區、未央區、雁塔區(以下簡稱城六區)和開發區維修資金的交存管理。
城六區物業管理行政主管部門和開發區管理委員會負責本轄區內維修資金使用、續籌、補建的管理工作。
閻良區、臨潼區、長安區、高陵區、鄠邑區及市轄縣物業管理行政主管部門和西咸新區管理委員會負責轄區內維修資金的交存、使用、續籌、補建和管理工作。
資源規劃、市場監管、公安等行政管理部門應當按照各自職責,協助做好維修資金監督管理的相關工作。第四條區縣物業管理行政主管部門、西咸新區和開發區管理委員會應當設置專門機構或者配備專職人員,加強維修資金的監督管理工作。第五條維修資金的管理實行專戶存儲、專款專用、所有權人決策、政府監督的原則。第二章交存第六條一個物業管理區域內有兩個以上產權人的住宅物業、住宅小區內的非住宅物業或者與單幢住宅樓結構相連的非住宅物業的業主以及出售公有住房的單位,應當交存維修資金。第七條住宅的業主、非住宅的業主應當按照所擁有物業的建築面積交存維修資金,每平方米建築面積交存首期維修資金的數額為當地住宅建築安裝工程每平方米造價的百分之五至百分之八。市物業管理行政主管部門應當根據相關規定合理確定、公布首期維修資金的交存數額,並適時調整。
閻良區、臨潼區、長安區、高陵區、鄠邑區、市轄縣及西咸新區管理范圍內首期維修資金的交存數額,由區縣物業管理行政主管部門、西咸新區管理委員會參照市物業管理行政主管部門公布的首期維修資金交存數額確定。
出售公有住房的,按照下列規定交存維修資金:
(一)業主按照所擁有物業的建築面積交存維修資金,每平方米建築面積交存首期維修資金的數額為當地房改成本價的百分之二;
(二)售房單位按照多層住宅不低於售房款的百分之二十、高層住宅不低於售房款的百分之三十,從售房款中一次性提取維修資金。第八條業主交存的維修資金屬於業主共有。從公有住房售房款中提取的維修資金屬於公有住房售房單位所有。第九條物業管理行政主管部門、西咸新區管理委員會應當與所在地商業銀行簽訂委託合同,設立維修資金專戶,委託其辦理維修資金的交存、劃轉、計息、結算等手續。第十條業主在辦理房屋入住手續前,應當將首期維修資金交存至維修資金專戶。未按照本辦法規定交存的,建設單位不得交付房屋。第十一條建設單位和業主在辦理房屋權屬轉移登記時,應當向不動產登記機關提交首期維修資金交存票據。
不動產登記機關在辦理房屋權屬轉移登記時應當對維修資金交存票據進行查驗。第十二條維修資金自存入專戶之日起按照國家有關規定計息。第十三條業主大會成立前,維修資金由負責交存管理的物業管理行政主管部門、西咸新區管理委員會代管。業主大會成立後,擬自主管理維修資金的,應當召開業主大會會議,由專有部分面積佔比三分之二以上的業主且人數佔比三分之二以上的業主參與表決,並經參與表決專有部分面積過半數的業主且參與表決人數過半數的業主同意,對下列事項作出決定:
(一)自主管理維修資金的決議;
(二)維修資金賬目管理辦法;
(三)委託物業服務企業、會計師事務所作為維修資金賬目管理單位,或者聘用具有專業資格的財會人員進行賬目管理的決議;
(四)確定維修資金專戶管理銀行的決議;
(五)維修資金存儲方案的決議;
(六)應急使用維修資金辦法的決議;
(七)法律、法規規定的其他事項。
業主大會會議表決結果和決定應當以書面形式向全體業主進行公示。
業主大會自主管理維修資金期間,經業主大會會議討論決定,第一款第二至六項決議確定的內容發生變更的,業主委員會應當在業主大會會議決定之日起十五日內書面告知原代管部門。
『伍』 西安市住宅專項維修資金管理辦法
第一章總則第一條為了加強對住宅專項維修資金的管理,保障住宅共用部位、共用設施設備正常使用,維護業主的合法利益,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物權法》、《物業管理條例》等法律法規的規定,結合本市實際,制定本辦法。第二條本市行政區域內住宅專項維修資金的交存、使用、管理和監督,適用本辦法。第三條本辦法所稱住宅專項維修資金(以下簡稱維修資金),是指專項用於住宅共用部位、共用設施設備保修期滿後的維修和更新、改造的資金。
本辦法所稱住宅共用部位包括住宅的基礎、承重牆體、柱、梁、樓板、屋頂以及戶外的牆面、門廳、樓梯間、走廊通道等。
本辦法所稱共用設施包括電梯、天線、照明、消防設施、綠地、道路、路燈、溝渠、池、井、非經營性車場車庫、公益性文體設施和共用設施設備使用的房屋等。第四條市物業行政管理部門是本市維修資金的行政主管部門。其下設的市維修資金管理機構具體負責本市新城區、碑林區、蓮湖區、灞橋區、未央區、雁塔區行政區域內維修資金的日常管理工作。閻良區、臨潼區、長安區及市轄縣物業行政管理部門負責本轄區內維修資金的交存、使用和管理工作。第五條維修資金的管理實行專戶存儲、專款專用、所有權人決策、政府監督的原則。第二章交存第六條一個物業管理區域內有兩個以上產權人的住宅物業、住宅小區內的非住宅物業或者與單幢住宅樓結構相連的非住宅物業的業主以及出售公有住房的單位,應當交存維修資金。第七條住宅的業主、非住宅的業主應當按照所擁有物業的建築面積交存維修資金,每平方米建築面積交存首期維修資金的數額為當地住宅建築安裝工程每平方米造價的5%至8%。物業行政管理部門應當根據相關規定合理確定、公布首期維修資金的交存數額,並適時調整。
出售公有住房的,按照下列規定交存維修資金:
(一)業主按照所擁有物業的建築面積交存維修資金,每平方米建築面積交存首期維修資金的數額為當地房改成本價的2%。
(二)售房單位按照多層住宅不低於售房款的20%、高層住宅不低於售房款的30%,從售房款中一次性提取維修資金。第八條業主交存的維修資金屬於業主所有。第九條物業行政管理部門應當與所在地商業銀行簽訂委託合同,設立維修資金專戶,委託其辦理維修資金的交存、劃轉、計息、結算等手續。第十條業主在辦理房屋入住手續前,應當將首期維修資金交存至維修資金專戶。未按照本辦法規定交存的,建設單位不得交付房屋。第十一條建設單位和業主在辦理房屋權屬轉移登記時,應當向房屋權屬登記機關提交首期維修資金交存票據。第十二條維修資金自存入專戶之日起按照國家有關規定計息。第十三條維修資金實行由業主大會自主管理或者物業行政管理部門代為管理的方式。鼓勵業主通過民主、協商的原則,實行業主大會自主管理。
維修資金由業主大會管理的,應當召開業主大會,經該物業管理區域內專有部分佔建築物總面積2/3以上的業主且占總人數2/3以上的業主同意後,由業主大會授權業主委員會負責維修資金的日常管理。
未成立業主大會或者業主大會決定委託物業行政管理部門代為管理的,其維修資金由物業行政管理部門代為統一管理。第十四條業主大會自主管理維修資金的,應當在物業行政管理部門委託的商業銀行中選擇一家開立維修資金專戶,維修資金代管部門應當按照有關規定將該物業管理區域內業主交存的維修資金賬面余額劃轉至業主大會開立的維修資金賬戶,並將有關賬目等移交業主委員會。
業主大會選擇物業管理部門委託的商業銀行以外的其他商業銀行開立維修資金專戶的,開戶銀行應當與物業行政管理部門簽訂監督協議。第十五條業主分戶賬面維修資金余額不足首期維修資金交存數額的30%時,業主應當續交維修資金。
成立業主大會的,續交的具體方案由業主委員會根據實際情況擬定,提交業主大會討論通過後組織實施。
未成立業主大會的,續交的方案由物業行政管理部門會同同級財政部門制定,但是續交後的維修資金數額不得少於首期維修資金。第十六條本辦法實施前,商品住宅、公有住房已經出售但未建立維修資金的物業管理區域應當補建維修資金。維修資金具體補建方案由業主大會討論決定;未成立業主大會的,按照本辦法規定補建。
『陸』 房屋維修基金收取標准
一、房屋維修基金收取標准
1、商品房銷售時,購房者與售房單位應當簽定有關房屋維修基金交繳約定,購房者應當按購房款百分之2-3的比例向售房單位交納房屋維修基金。首期專項維修資金交存的現行標准為,高層含帶電梯的多層90元每平方米、多層含別墅50元每平方米。
2、法律依據:《住宅共用部位共用設施設備維修基金管理辦法》 第五條
商品住房在銷售時,購房者與售房單位應當簽定有關維修基金繳交約定。購房者應當按購房款2-3%的比例向售房單位繳交維修基金。售房單位代為收取的維修基金屬全體業主共同所有,不計入住宅銷售收入。
二、房屋公共維修基金收費標準是什麼
1、按照購房款的一定比例收取,商品房的收費標準是按照總房款的百分之二來收取的,這個比例的確定是全國通用的,而且從年新規定執行方法沿用至今,建議近期考慮購置商品房的朋友可以更加深入的了解下具體的收費標准以及個人要繳納的費用等;
2、是否為多層住宅,房屋構造的不同其收費標准也各有不司,以北京市為例,若是多層住宅建設,按照現在的收費標准來看是每平米一百元,若是高層建築那麼每平米為二百元,不同的收費標准主要是考慮到不同住宅建築所花費的成本不同。不同住宅物業收費,為了能夠提高公共基礎建設的質量,定期做好維護工作,從而能夠提高公共建設的質量;
3、但是根據不同住宅物業,住宅小區內的非住宅物業或是單棟樓房結構等不同設計,其收費標准也是有所浮動的,結合當地收費標准來決定的具體收費內容;
4、由開放商代為收取,這筆款項由開放商代收收取,它主要是用於維修期滿後住字共用設備以及物業管理區域內的公共設施維修,更新改造用途等,國家規定此類基金使用所有權歸戶主所有,不能夠隨意挪作他用。公共維修基金收費標准等都會影響到住宅戶主的利益,建議大家都能夠提前搞清楚各種細節問題,如此才能夠不白白繳費,合理捍衛自己的權益。
『柒』 房屋專項維修資金是怎麼收費
維修資金的收取比例按照購房者從開發商處購買房屋、辦理產權過戶時按照總房價2%-3%或每平方米100-200元的標准繳納至物業所在市房地產主管部門指定的商業銀行。商品房銷售時,購房者與售房單位應當簽定有關維修基金交繳約定,購房者應當按購房款2-3%的比例向售房單位(開發商)交納維修基金。開發商代收的維修基金屬與全體業主共同所有,不計入住宅銷售收入。
『捌』 陝西商品房房屋維修基金怎麼算
西安市維修資金交存的標準是按照房屋面積來收取的,繳存標准如下:
多層住宅(7層以下,不配備電梯的):60元/平方米;多層住宅(配備電梯的):90元/平方米
小高層、高層住宅(7層以上,含7層):145元/平方米。
《住宅專項維修資金管理辦法》第七條規定:
商品住宅的業主、非住宅的業主按照所擁有物業的建築面積交存住宅專項維修資金,
首期交存的數額為當地住宅建築安裝工程每平方米造價的5%至8%。
直轄市、市、縣人民政府建設主管部門應當根據本地區情況,合理確定、
公布每平方米建築面積交存首期住宅專項維修資金的數額,並適時調整。
所以不同的地區,交存的數額是不同的。
維修資金=房屋建築面積*當地政府公布的每平方米工程造價*5%(或者8%)。
『玖』 西安買房的 大修基金 和契稅 到那交
要交納契稅和公共維修基金,可以去當地方房管部門咨詢。
1、如果是購買西安首套房:當交易房屋面積小於等於90平方米時,契稅稅率為1%;當交易房屋面積大於90平方米時,契稅稅率在原有基礎上減半,即契稅稅率為1.5%。
2、如果買的是第二套房:當交易房屋的面積小於等於90平方米時,契稅稅率為1%;當所交易房屋面積大於90平方米時,契稅稅率為2%;
3、如果買的新房或者二手房是第三套房或以上套數:不論房屋面積大小,契稅稅率為3%,沒有減免情況。
4、專項維修資金標准為:高層(含帶電梯的多層)90元/平方米、多層(含別墅)50元/平方米(各地房屋維修基金標准與經濟水平掛鉤,具體收取標准略有出入);西安房屋維修基金=每平方米建築面積成本價x比例x面積。
5、需要注意的是維修基金的具體標准由西安當地房產部門確定,所以維修基金比例在各地區之間都有一定的差異,建議購房者到當地政府網站或房管局網站進行查詢。
首期維修基金的繳納、賬戶的建立、以及繳納時限的規定一般是按如下標准執行的:
1、首期維修基金的繳納:西安新建商品住宅的房地產開發企業和購房人,應當按照下列標准繳納首期維修基金:
(1)配備電梯的住宅,西安房地產開發企業按照每平方米建築面積成本價的4%繳納;不配備電梯的住宅,房地產開發企業按照每平方米建築面積成本價的3%繳納。
(2)配備電梯的住宅,西安購房人按照每平方米建築面積成本價的3%繳納;不配備電梯的住宅,購房人按照每平方米建築面積成本價的2%繳納。
2、維修基金專戶的開立:維修基金應開立專戶,應當以一個物業管理區域為單位,按每幢住宅立賬,並分列每套住宅單元的分戶賬;業主委員會成立前發生的物業維修、更新,不得使用維修基金,其費用由西安房地產開發企業承擔。業主委員會成立後,應當與本市的商業銀行簽訂委託協議,開立一個物業管理區域的維修基金賬戶。
3、首期維修基金的繳納時限:西安新建商品住宅的房地產開發企業和購房人應當按照下列規定的時限繳納首期維修基金:
(1)房地產開發企業應當在辦理西安新建商品住宅所有權初始登記前,將該新建商品住宅的維修基金存入專戶銀行。
(2)購房人應當在辦理房地產權變更登記前,按標准將所購西安商品住宅的維修基金存入專戶銀行。
(3)業主委員會成立時尚未出售的商品住宅,西安房地產開發企業應當在業主委員會成立之日起15日內,按標准繳納維修基金,存入專戶銀行。
『拾』 專項維修基金收費標准
維修資金的收取比例在買受人向開發商購買房屋並辦理產權過戶時,按照總房價的2%-3%或每平方米100-200元的標准,向物業所在城市房地產主管部門指定的商業銀行繳納。維修資金的具體收取標准由各地房地產行政主管部門根據當地情況確定。
商品房銷售時,買受人與銷售單位應當簽訂維修基金繳納協議,由買受人按照購房款2-3%的比例向銷售單位(開發商)繳納維修基金。開發商收取的維修基金由全體業主共同所有,不計入住宅銷售收入。
專項維修資金繳納標准:高層(含帶電梯的多層)90元/_,多層(含別墅)50元/_(各地房屋維修資金標准與經濟水平掛鉤,具體收取標准略有不同);
房屋維修基金=每平方米建築面積成本價×比例×面積。
注:維修基金的具體標准由當地房地產行政主管部門確定,因此維修基金的比例因地區而異。建議購房者到當地車站或房管局車站咨詢詳情。