A. 物業客服有年終獎嗎
有
據愛企業查官網分享數據統計,物業客服專員/助理平均年終獎為4775元,處於平均水平。
年終獎是指每年度末企業給予員工不封頂的獎勵,是對一年來的工作業績的肯定。年終獎的發放額度和形式一般由企業自己根據情況調整。
B. 寶能集團員工福利待遇
寶能集團工資待遇還是很好的,寶能集團平均工資為10066元/月,其中35%的工資收入位於區間6000-9000元/月,35%的工資收入位於區間9000-12000元/月,寶能集團年終獎平均24500元。
社會五險及公積金,沒有房補,車補,及補充保險,沒有報銷採暖費。有飯補,每天30元比別的公司高點,每面漲百分之十工齡工資。
工作節奏較慢,一般能准時下班,沒有工作壓力基本上達到工作滿意度,管理較鬆懈。物業屬於地產公司,年節跟地產一個待遇,節假日福利比較好,加班有補助,給三倍工資。
一年一漲工資,漲幅在百分之十,公司薪酬體系較完善,薪酬結構較多,固定工資,年底13薪,帶薪年假。
(2)南寧寶能物業維修工年終獎多少擴展閱讀:
寶能集團員工福利待遇一般包括健康保險、帶薪假期或退休金等形式。這些獎勵作為企業成員福利的一部分,獎給職工個人或者員工小組。 福利必須被視為全部報酬的一部分,而總報酬是人力資源戰略決策的重要方面之一。
從管理層的角度看,福利可對以下若干戰略目標作出貢獻:協助吸引員工;協助保持員工;提高企業在員工和其他企業心目中的形象,提高員工對職務的滿意度。
與員工的收入不同,福利一般不需納稅。由於這一原因,相對於等量的現金支付,福利在某種意義上來說,對員工就具有更大的價值。
福利適用所有的員工,而獎金則只適用於高績效員工。福利的內容很多,各個企業也為員工提供不同形式的福利,但可以把各種福利歸為以下幾類:補充性工資福利、保險福利、退休福利、員工服務福利。
帶薪休假和年資假,員工從工作第一年開始,每年可以擁有12天帶薪年假。服務滿兩年之後還開始享有年資假。
帶薪假日包括所有政府規定的帶薪中國節假日。全薪病假,員工每年可以有15天帶薪病假。
志願者服務假,為鼓勵員工積極參與志願者服務活動,公司給員工提供帶薪假日,從事自己熱愛的志願者服務項目。
其他休假還包括:婚假、產假、陪產假、喪假等。
參考資料來源:
人民網-人民日報人民時評:保障正常福利也是擔當
C. 物業公司年底獎金怎麼算
1.年終獎高於(或等於)費用扣除額的計算
按照年終獎繳稅規定,個人取得全年一次性獎金且獲取獎金當月個人的工資、薪金所得高於(或等於)稅法規定的費用扣除額2000元時,計算公式為:
應納稅額=個人當月取得全年一次性獎金×適用稅率-速算扣除數,
個人當月工資、薪金所得與全年一次性獎金應分別計算繳納個人所得稅。
例1:李某2008年年終獎為12000元,當月工資、薪金收入為2400元,則應納稅額為1195元。
(1)12000÷12=1000(元),適用稅率為10%,速算扣除數為25
(2)年終獎應納稅額為12000×10%-25= 1175(元)
(3)當月工資、薪金所得應納稅額為(2400-2000)×5%=20(元)
(4)當月合計應納稅額為1175+20=1195(元)
2.取得年終獎當月個人工資、薪金所得低於費用扣除額的計算
如果在發放年終一次性獎金的當月,個人工資、薪金所得低於稅法規定的費用扣除額,應將年終獎減除「個人當月工資、薪金所得與費用扣除額的差額」後的余額,再確定年終獎的適用稅率和速算扣除數。這時的計算公式為:
應納稅額=(個人當月取得年終獎-個人當月工資、薪金所得與費用扣除額的差額)×適用稅率-速算扣除數。
例2:劉某當月工資、薪金所得低於2000元(只有1400元),2008年1月13日,該單位再向劉某發放年終獎3000元,因此,應將年終一次性獎金減除當月工資與費用扣除額2000元之間的差額後,計算繳納個人所得稅。據此,劉某在獲得這筆年終獎時,應繳納個人所得稅120元。計算過程為:
應納稅所得額為3000-(2000-1400)=2400(元)
2400÷12=200元,適用稅率為5%,速算扣除數為0;
應納稅額為2400×5%=120(元)
3.是年終獎除以12低於2000也要納稅
特別需要強調的是,全年一次性獎金除以12後的余額,低於法定費用扣除額2000元也應該納稅。
因為納稅人的費用扣除額在工資中已扣除,用全年獎金除以12,主要是為確定適用稅率和速算扣除數,不能作為判斷是否納稅的依據。
例3:高某全年一次性獎金為18000元,用全年獎金除以12後為1500元,雖然這低於法定費用扣除額2000元,但也應按相應稅率繳納稅款1775元。
18000÷12=1500元,適用稅率為10%,速算扣除數為25
應納稅額為18000×10%-25=1775(元)
4.單位發不含稅年終獎個人所得稅的計算
根據《國家稅務總局關於納稅人取得不含稅全年一次性獎金收入計征個人所得稅問題的批復》(國稅函〔2005〕715號)規定,對於年終獎個人所得稅由單位負擔的,如果個人當月工資薪金所得高於(或等於)規定費用扣除額的,其個人所得稅的計算公式如下:
(一)按照不含稅的全年一次性獎金收入除以12的`商數,查找相應適用稅率A和速算扣除數A;
(二)含稅的全年一次性獎金收入=(不含稅的全年一次性獎金收入一速算扣除數A)÷(1一適用稅率A);
(三)按含稅的全年一次性獎金收入除以12的商數,重新查找適用稅率B和速算扣除數B;
(四)應納稅額=含稅的全年一次性獎金收入×適用稅率B一速算扣除數B.
例五、假設某單位為每個員工發放不含稅全年一次性獎金10825元,單位為每個人支付的個人所得稅為1175元。計算過程為:
第一步,按照不含稅的全年一次性獎金收入除以12的商數,查找相應適用稅率A和速算扣除數A;
10825÷12=902.08元,對應適用稅率A為10%,速算扣除數A為25;
第二步,按第一步確定的稅率和速算扣除數,將不含稅年終獎換算成含稅的年終獎,即含稅的年終獎收入=(不含稅的年終獎收入-速算扣除數A)÷(1-適用稅率A);
12000=(10825-25)÷(1-10%)
第三步,按含稅的年終獎收入除以12的商數,重新查找適用稅率B和速算扣除數B;
12000÷12=1000元,對應適用稅率B為10%,速算扣除數B為25;
第四步,按確定的稅率和速算扣除數,計算應納稅額,應納稅額=含稅的年終獎收入×適用稅率B-速算扣除數B.
應納稅額=12000×10%-25=1175元
如果納稅人取得的當月工資薪金所得低於稅法規定的費用扣除額2000元,應先將不含稅年終獎減去當月工資薪金所得低於稅法規定費用扣除額的差額部分後,再按照上述方式處理。
D. 物業年終獎怎麼算的
1.年終獎高於(或等於)費用扣除額的計算
按照年終獎繳稅規定,個人取得全年一次性獎金且獲取獎金當月個人的工資、薪金所得高於(或等於)稅法規定的費用扣除額2000元時,計算公式為:
應納稅額=個人當月取得全年一次性獎金×適用稅率-速算扣除數,
個人當月工資、薪金所得與全年一次性獎金應分別計算繳納個人所得稅。
例1:李某2008年年終獎為12000元,當月工資、薪金收入為2400元,則應納稅額為1195元。
(1)12000÷12=1000(元),適用稅率為10%,速算扣除數為25
(2)年終獎應納稅額為12000×10%-25= 1175(元)
(3)當月工資、薪金所得應納稅額為(2400-2000)×5%=20(元)
(4)當月合計應納稅額為1175+20=1195(元)
2.取得年終獎當月個人工資、薪金所得低於費用扣除額的計算
如果在發放年終一次性獎金的當月,個人工資、薪金所得低於稅法規定的費用扣除額,應將年終獎減除「個人當月工資、薪金所得與費用扣除額的差額」後的余額,再確定年終獎的適用稅率和速算扣除數。這時的計算公式為:
應納稅額=(個人當月取得年終獎-個人當月工資、薪金所得與費用扣除額的差額)×適用稅率-速算扣除數。
例2:劉某當月工資、薪金所得低於2000元(只有1400元),2008年1月13日,該單位再向劉某發放年終獎3000元,因此,應將年終一次性獎金減除當月工資與費用扣除額2000元之間的差額後,計算繳納個人所得稅。據此,劉某在獲得這筆年終獎時,應繳納個人所得稅120元。計算過程為:
應納稅所得額為3000-(2000-1400)=2400(元)
2400÷12=200元,適用稅率為5%,速算扣除數為0;
應納稅額為2400×5%=120(元)
3.是年終獎除以12低於2000也要納稅
特別需要強調的是,全年一次性獎金除以12後的余額,低於法定費用扣除額2000元也應該納稅。
因為納稅人的費用扣除額在工資中已扣除,用全年獎金除以12,主要是為確定適用稅率和速算扣除數,不能作為判斷是否納稅的依據。
例3:高某全年一次性獎金為18000元,用全年獎金除以12後為1500元,雖然這低於法定費用扣除額2000元,但也應按相應稅率繳納稅款1775元。
18000÷12=1500元,適用稅率為10%,速算扣除數為25
應納稅額為18000×10%-25=1775(元)
4.單位發不含稅年終獎個人所得稅的計算
根據《國家稅務總局關於納稅人取得不含稅全年一次性獎金收入計征個人所得稅問題的批復》(國稅函〔2005〕715號)規定,對於年終獎個人所得稅由單位負擔的,如果個人當月工資薪金所得高於(或等於)規定費用扣除額的,其個人所得稅的計算公式如下:
(一)按照不含稅的全年一次性獎金收入除以12的`商數,查找相應適用稅率A和速算扣除數A;
(二)含稅的全年一次性獎金收入=(不含稅的全年一次性獎金收入一速算扣除數A)÷(1一適用稅率A);
(三)按含稅的全年一次性獎金收入除以12的商數,重新查找適用稅率B和速算扣除數B;
(四)應納稅額=含稅的全年一次性獎金收入×適用稅率B一速算扣除數B.
例五、假設某單位為每個員工發放不含稅全年一次性獎金10825元,單位為每個人支付的個人所得稅為1175元。計算過程為:
第一步,按照不含稅的全年一次性獎金收入除以12的商數,查找相應適用稅率A和速算扣除數A;
10825÷12=902.08元,對應適用稅率A為10%,速算扣除數A為25;
第二步,按第一步確定的稅率和速算扣除數,將不含稅年終獎換算成含稅的年終獎,即含稅的年終獎收入=(不含稅的年終獎收入-速算扣除數A)÷(1-適用稅率A);
12000=(10825-25)÷(1-10%)
第三步,按含稅的年終獎收入除以12的商數,重新查找適用稅率B和速算扣除數B;
12000÷12=1000元,對應適用稅率B為10%,速算扣除數B為25;
第四步,按確定的稅率和速算扣除數,計算應納稅額,應納稅額=含稅的年終獎收入×適用稅率B-速算扣除數B.
應納稅額=12000×10%-25=1175元
如果納稅人取得的當月工資薪金所得低於稅法規定的費用扣除額2000元,應先將不含稅年終獎減去當月工資薪金所得低於稅法規定費用扣除額的差額部分後,再按照上述方式處理。
E. 關於年終獎你了解多少
工資型年終獎
員工與公司在《勞動合同》或《薪資確認單》的勞動報酬中明確約定了年終獎的金額,並未約定年終獎發放條件。
工資型的年終獎屬於勞動報酬的一部分,因此員工僅需要證明雙方存在年終獎的約定就可以要求公司及時足額支付。
【法律法規】
《勞動合同法》
第三十一條 用人單位應當嚴格執行勞動定額標准,不得強迫或者變相強迫勞動者加班。用人單位安排加班的,應當按照國家有關規定向勞動者支付加班費。
【案例】薪資構成包含年終獎,離職也得給
小林是某網路公司技術人員,雙方簽訂有兩年期勞動合同。依據入職OFFER、勞動合同、薪資確認單中雙方約定的薪資構成,小林年薪(稅前)35萬元,其中月薪(稅前)2.5萬元,按自然月結算,於每月15日前轉賬支付上一自然月工資;年終獎5萬元,按自然年結算,於次年1月15日前轉賬支付。
2015年12月31日,雙方勞動合同到期,小林不再與網路公司續簽勞動合同,「跳槽」去了另外一家公司工作。在此情況下,網路公司以小林「跳槽」為由,拒絕向其支付2015年度年終獎5萬元。小林提起勞動爭議仲裁、訴訟,要求網路公司支付年終獎5萬元,最終獲得法院支持。
績效考核型年終獎
員工與公司在《勞動合同》、《績效考核方案》或《任務責任書》中約定了員工享有年終獎,但是又約定員工享有年終獎的金額需要由「業績」、「績效考核結果」等因素決定。
績效考核型年終獎,員工不僅要證明與公司之間約定了年終獎還要證明自己符合年終獎發放條件;法院會綜合審查員工以及公司提交的證據,以此判定員工能否獲得年終獎或年終獎應發放金額。
【案例1】公司舉證不利,按約支付年終獎
劉女士是某化妝品公司銷售人員。勞動合同約定,劉女士月工資由基本工資2000元及提成構成。雙方另約定年終獎1萬元,年終獎具體數額按照公司當年盈利情況及劉女士個人銷售業績核算。2015年年終,化妝品銷售公司以公司業績不佳、劉女士未完成銷售任務為由拒絕向劉女士支付年終獎1萬元。劉女士對此持有異議,提起勞動仲裁、訴訟。
審理過程中,化妝品公司未能舉證證明公司的盈利情況,也未能舉證證明劉女士的個人銷售任務數以及劉女士的銷售業績完成情況。而劉女士一方則提供了數份顯示有法人簽字及公司印章的銷售合同以及包含有提成工資的銀行明細為證,用於證明其2015年度完成了銷售業績。考慮到雙方的舉證情況,法院最終以化妝品銷售公司未能舉證證明「業績不佳」應承擔舉證不能的不利責任為由,判決化妝品銷售公司向劉女士支付2015年度年終獎1萬元。
【案例2】任務未達成,按約履行年終獎
趙先生是某廣告公司銷售人員。勞動合同約定,趙先生月工資由基本工資及提成構成。雙方另約定趙先生可享有年終獎,年終獎具體數額按照雙方間《年度銷售任務書》完成情況核算。2015年年初,趙先生與廣告公司簽訂了《年度銷售任務書》,認領了當年度銷售任務數,雙方並根據該銷售任務數確定了趙先生當年對應的年終獎核算基數(5萬元)。
2015年年終,趙先生僅完成年度銷售任務的30%。在此情況下,廣告公司依據《年度銷售任務書》,核算並支付了2015年度年終獎1.5萬元。此後,趙先生以廣告公司未足額支付年終獎為由,提起仲裁、訴訟,要求廣告公司以5萬元為標准,補齊年終獎差額。但經過仲裁、訴訟,趙先生的訴請並未得到法院支持。
物質獎勵型年終獎
員工和公司之前從未約定過年終獎發放條件及標准等,公司年終發放的「年終獎」就不屬於工資或績效考核工資,而屬於物質獎勵。物質獎勵的有無、發放條件、發放標准等由公司自主決定。同時,物質獎勵不屬於工資的一部分,可以不適用「同工同酬」。
【案例1】一次性獎金≠年終獎,是否發放由企業自主決定
小錢是某文化公司策劃部工作人員,雙方簽訂有三年期勞動合同。2013年,文化公司向小錢支付了年終獎1萬元。2014年、2015年文化公司未向小錢支付年終獎。2015年12月31日雙方勞動合同到期後,小錢提起勞動仲裁、訴訟,以2013年年終獎為證,要求文化公司支付2014年、2015年年終獎共計2萬元。
庭審中,文化公司表示,雙方並未約定過年終獎,2013年公司效益好,為了鼓舞士氣,經股東會研究決定,向策劃部員工支付了每人1萬元的年終獎金,該筆獎金並非制度性獎金,僅為一次性獎勵。2014年、2015年公司效益平平,因此,也就沒有再向員工支付過獎金。經詢問,小錢確認2013年全公司僅策劃部員工享有1萬元年終獎,其餘部門員工並無年終獎。最終經過審理,由於小錢未能證明雙方間存有關於年終獎的明確約定,法院駁回了小錢要求廣告公司支付2014年、2015年年終獎共計2萬元的訴訟請求。
【案例2】員工評比獎勵≠年終獎,企業自主決定
小孫是某物業公司客服人員。2015年,物業公司向客服人員發放「年終獎」,其中一人為「3000元購物卡」,二人為「1000元購物卡」,小孫僅獲得「500元的購物卡」。小孫認為,同是客服人員,公司同工不同酬、差別對待。據此,小孫提起仲裁、訴訟,要求物業公司支付年終獎差額2500元。
庭審中,物業公司表示,客服部共有6名工作人員,經對部分業主進行訪問,公司評定了五星級優秀員工1名,優秀員工2名,稱職員工3名,並分別給予3000元、1000元、500元的購物卡作為獎勵,獎勵是公司對於員工的激勵,小孫作為當年評定的「稱職員工」主張購物卡面值差額缺乏法律依據。經過庭審,小孫未能證明公司與其約定過年終獎,也認可公司開展有「五星級優秀員工」評選活動。最終,法院採信了物業公司的主張,以小孫要求的年終獎差額2500元缺乏事實及法律依據為由駁回了小孫的訴訟請求。
通過以上的案例,我們可以了解到員工想要維護「年終獎」的權益,也要首先分清你享受的是何種「年終獎」。第三種,物質獎勵和年終獎是完全不同的兩回事。如果想要獲得更多的物質獎勵,通過法律維權不可行,還是要靠我們自己努力工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