① 取物業維修基金需要哪些材料
業主向物業報修,物業再和業委會協商,上報房管局,房管局安排人查查具體情況,出具業主確認單,讓業主簽字,然後再把簽字單返回房管局,審價,公示簽字單,房管局把錢打入業委會賬戶。業委會與維修單位簽訂施工合同。
申請房屋維修基金具體流程
(1)物業服務企業根據維修和更新、改造項目提出使用建議;沒有物業服務企業的,由相關業主提出使用建議。提出的使用建議應當在所涉及業主的公共活動區域予以公示。
(2)住宅專項維修資金列支范圍內專有部分佔建築物總面積三分之二以上的業主且占總人數三分之二以上的業主討論通過使用建議。
(3)物業服務企業或者相關業主組織實施使用方案。
(4)物業服務企業或者相關業主向市住房保障房產管理部門提出申請,經審核符合條件的,按工程進度定向分期劃轉住宅專項維修資金。
(5)工程竣工驗收合格後,物業服務企業或者相關業主到市住房保障房產管理部門辦理住宅專項維修資金結算手續。
房屋維修基金屬於全部業主共同,任何人不得私自挪用,一經發現,將以警告、罰款或刑事拘留處置。申請房屋維修基金有一定條件:房屋維修基金必須用於住宅公共部位和公用設施設備;是在超過保修期限後使用;得到2/3以上相關收益業主的同意。
② 我要提取住房維修基金,該怎麼提取
我要提取住房維修基金,該怎麼提取
1、維修基金不能提取
2、能提取的是公積金
住房公積金提取條件
住房公積金應當用於職工購買、建造、翻建、大修自住住房,任何單位和個人不得挪作它用。再比如:1、與單位終止勞動關系未再就業,男性已滿50周歲、女性已滿45周歲或離職兩年,且家庭生活困難。2、進城務工農村勞動者與單位終止勞動關系後,未在本市重新就業;3、本人或配偶、父母、子女發生重大疾病,造成家庭生活嚴重困難;4、遭遇突發重大自然災害,造成家庭生活嚴重困難。
怎麼提取房屋維修基金
您好,住房維修基金?沒有這個說法,只有住房公積金和物業公共維修基金,住房公積金是可以提取的,物業維修基金是不能隨便提取的。要是住房公積金,買房、還貸、大病、翻修、離職等很多種型別,都是可以提取的,只要准備好相應的材料證明到公積金中心辦理就可以了。望採納
提取公積金還契稅房屋維修基金要什麼材料
房屋產權證、購房款發票、貸款合同、按揭貸款發放憑證(借據)、身份證、公積金聯名卡(《住房公積金提取申請表》)
住房維修基金按照國家什麼比例提取
按照總房價2%~3%的比例繳納至物業所在區房地產主管部門指定的商業銀行。
怎樣能再怎樣能在住房公積金處領取維修基金
根據昆明公積金中心相關規定,大修自住住房提取住房公積金需要滿足以下條件:職工大修自住住房,且五年內沒有以大修該套住房為由提取過住房公積金。可提取人:大修自住住房的產權人及其配偶。應提供的資料:(一)本人有效身份證、單位提取證明、縣(市)區以上具有鑒定資質的房屋安全鑒定部門出具的房屋安全鑒定報告、房屋大修施工協議、購買建材的發票;(二)本人或配偶的房屋產權證。無房屋產權證的,提供本人或配偶的土地使用證;無土地使用證的,可以提供本人或配偶的臨時土地使用證或宅基地使用審批表;(三)單位提取證明提供原件,其他需提供原件及影印件;(四)提取配偶住房公積金的需同時提供配偶的身份證原件及影印件、結婚證原件及影印件、配偶的單位提取證明原件。提取額度:不超過大修住房的實際工程造價。提取方式:轉賬提取,轉賬至提取人在繳存銀行開立的個人儲蓄賬戶內。提取次數:大修住房行為發生之日起一年內提取一次。
每次房屋維修基金提取有數額要求嗎
樓房漏水,頂層業主家裡遭了殃,但樓下住戶卻不同意利用公維對屋頂進行大修;電梯應該換新的,但低層業主卻說自己用不著,不願意動用自己繳納的公維;小區物業管理混亂,跑斷腿也不知道公維的錢到底存哪兒了……這樣的麻煩讓很多業主感嘆公維提取之難。但實際上,很多情況下業主可以不用走漫長的投票渠道提取公維。市住房城鄉建設委相關負責人日前回應,遇到緊急情況,業主可以走綠色通道加急提取住宅專項維修資金,最快48小時,錢就能到賬。
可加急提取公共維修基金的6種情況
市住房城鄉建設委相關負責人說,有6種危及房屋安全的緊急情況,不用經過三分之二業主同意就可以申請應急使用維修資金。
房屋防水損壞造成滲漏。
消防系統出現功能障礙、消防管理部門要求對消防設施裝置維修、更新、改造的。
專用排水設施因坍塌、堵塞、爆裂等造成功能障礙,危及人身財產安全的。
樓梯單側外立面五分之一以上有脫落危險的。
高層住宅水泵損壞導致供水中斷的。
電梯故障危及人身安全的。
申請流程
申請要做的第一步,就是聯絡業委會或物業公司,由這兩方在小區顯著位置將申請維修資金的費用預算、列支范圍等使用方案公示,告知業主。
其次,只要申請的材料符合要求,區縣建委或者房管局就會在2個工作日內做出是否可以使用的決定,對於特別緊急的情況,當場就能拍板兒同意。
隨後,市住房資金管理中心區縣管理部、業主大會開戶銀行會在接到批覆意見之日起2個工作日內辦理支付,對於特別緊急的情況,只要不趕上休息日,管理部和銀行會在24小時之內辦理支付。
新房過戶給別人,維修基金能取出來嗎
不需要, 住房維修金,是購買一手新房時候繳納,只繳納一次, 二手房買入,不需要再次繳納住房維修基金, 房屋維修基金實際上包括房屋公用設施專用基金和房屋本體維修基金。房屋公用設施專用基金簡稱專用基金,用於物業共用部位、公用設施及裝置的更新、改造等專案,不得挪作他用。專用基金實行「錢隨房走」的原則,房屋轉讓時,賬戶里的余額資金也隨之轉移給房屋的新的產權所有人
房屋公共維修基金的規定
本辦法所稱公有住房是指在住房制度改革和拆遷安置中向個人出售的公有住房。第三條本辦法所稱共用部位是指住房主體承重結構部位(包括基礎、內外承重牆體、柱、梁、樓板、屋頂等),戶外牆面、門廳、樓梯間、走廊通道等。 共用設施裝置是指住宅小區或單幢住房內,建設費用已分攤進入住房銷售價格的共用的上下水管道、落水管、水箱、加壓水泵、電梯、天線、供電線路照明、鍋爐、暖氣線路、煤氣線路、消防設施、綠地、道路、路燈、溝渠、池、井、非經營性車場車庫、公益性文體設施和共用設施裝置使用的房屋等。 第四條凡商品住房和公用住房出售後都應當建立住宅共用部位、共用設施裝置維修基金(以下簡稱「維修基金」)。 維修基金的使用執行《物業管理企業財務管理規定》(財政部財基字987號),專項用於住宅共用部位、共用設施裝置保修期滿後的大修、更新、改造。 第五條商品住房在銷售時,購房者與售房單位應當簽訂有關維修基金繳交約定。購房者應當按購房款式2%—3%的比例向售房單位繳交維修基金。售房單位代為收取的維修基金屬全體業主共同所有,不計入住宅銷售收入。 維修基金收取比例由省、自治區、直轄市人民 *** 房地產行政主管部門確定。 第六條公用住房售後的維修基金來源於兩部分: 1、售房單位按照一定比例從售房款中提取,原則上多層住宅不低於售房款的20%,高層住宅不低於售房款的30%。該部分基金屬售房單位所有。 2、購房者按購房款式2%的比例向售房單位繳交維修基金。售房單位代為收取的維修基金屬全體業主共同所有,不計入住宅銷售收入。 公用住房售後維修基金管理與使用的具體辦法,由市、縣財政部門和房地產行政主管部門共同制定,經當地人民 *** 批准後實施。 第七條維修基金應當在銀行專戶儲存,專款專用。為了保證維修基金的安全,維修基金閑置時,除可以用於購買國債或者用法律、法規規定的其他范圍外,嚴禁挪作他用。 維修基金明細戶一般按單幢住宅設定,具體辦法由市、縣房地產行政主管部門制定。 第八條維修基金自存入維修基金專戶之日起按規定計息。維修基金利息凈收益轉作維修基金滾存使用和管理。 第九條在業主辦理房屋權屬證書時,商品住房銷售單位應當將代收的維修基金移交給當地房地產行政主管部門代管。 第十條業主委員會成立後,經業主委員會同意,房地產行政主管部門將維修基金移交給物業管理企業代管。物業管理企業代管的維修基金,應當定期接受業主委員會的檢查與監督。 第十一條業主委員會成立前,維修基金的使用由售房單位或售房單位委託的管理單位提出使用計劃,經當地房地產行政主管部門稽核後劃撥。業主委員會成立後,維修基金的使用由物業管理企業提出年度使用計劃,經業主委員會審定後實施。 維修基金不敷使用時,經當地房地產行政主管部門或業主委員會研究決定,按業主佔有的住宅建築面積比例向業主續籌。具體辦法由市、縣人民 *** 制定。 第十二條物業管理企業發生變換時,代管的維修基金賬目經業主委員會稽核無誤後,應當辦理賬戶轉移手續。賬戶轉移手續應當自雙方簽字蓋章之日起十日內送當地房地產行政主管部門和業主委員會備案。 第十三條業主轉讓房屋所有權時,結余維修基金不予退還,隨房屋所有權同時過戶。 第十四條因房屋拆遷或者其他原因造成住房滅失的,維修基金代管單位應當將維修基金賬面余額按業主個人繳交比例退還給業主。 第十五條各級房地產行政主管部門和財政部門負責指導、協調、監督維修基金的管理與使用。 市、縣財政部門和房地產行政主管部門應當制定維修基金使用計劃報批管理制度、財務預決算管理制度、審計監督制度以及業主的查詢和對賬制度等。 第十六條業主或使用人、......
購買新房的契稅和維修基金怎麼收的
維修基金一般在交房時由開發商代為收取,然後開具維修基金管理中心的發票。契稅要看的,有的開發商也代收的,有的不代收,不代收的話在交房後的十個工作日里到地稅局自行繳納。
賣房可以把房屋維修基金取出來嗎
不可以。
房屋維修基金是跟房產的,房產過戶給別人,應把維修基金也過戶給別人,不能取出來的。
③ 維修基金申請流程
房屋維修基金申請程序是申請、審查、核准、發放,即由房屋的所有權人向當地的居委會進行房屋維修申請,經居委會審查核實後將申請表提交房屋的原售房單位,由單位進行維修基金的提取,最後去銀行辦理轉賬業務即可,需要注意的是,維修基金是由居委會進行使用。
房屋維修基金的申請流程如下:
1、由物業服務企業提出使用建議,無物業服務企業的由相關業主提出使用建議;
2、維修資金列支范圍內專有部分佔建築物總面積三分之二以上的業主且占總人數三分之二以上的業主討論通過使用建議;
3、物業服務企業或相關業主組織實施使用方案;
4、物業服務企業或相關業主持有關資料向房地產行政主管部門申請列支;
5、房地產行政主管部門審核同意後,向專戶管理銀行發出劃轉維修資金的通知。
維修基金繳納需要准備什麼材料:
維修基金繳納需要准備的材料包括業主本人身份證件、備案合同、房屋發票、備案登記表,以及交款通知單等。當資料准備好之後,業主要准備好相應的費用,大概是總房款的百分之三左右,將費用存進維修資金的專用賬戶中,或是委託開發商代為繳納。
維修基金是什麼:
維修基金也叫作公共維修基金,維修基金用於物業共用部位,公用設施及設備的專項資金,不得挪做他用。
法律依據:
《中華人民共和國住宅專項維修資金管理辦法》
第二條 商品住宅、售後公有住房住宅專項維修資金的交存、使用、管理和監督,適用本辦法。本辦法所稱住宅專項維修資金,是指專項用於住宅共用部位、共用設施設備保修期滿後的維修和更新、改造的資金。
④ 維修基金管理辦法及支取程序是什麼
業主上交了維修基金,那麼維修基金是由誰管理呢?是怎麼管理的呢?業主個人是否可以使用?物業管理企業能否挪用?維修基金閑置時,是否可以用到他處?
業主上交了維修基金,那麼 維修基金 是由誰管理呢?是怎麼管理的呢?業主個人是否可以使用?物業管理企業能否挪用?維修基金閑置時,是否可以用到他處?
維修基金閑置時是否可以用到他處
按照建設部、財政部1998年聯合出台的《住宅共用部位共用設施設備維修基金管理辦法》規定,公共 維修金 是由全體業主繳納的,屬全體業主共同所有。一般情況下由房地產行政主管機關來代管,業主委員會成立之後,公共維修金就會劃轉到業委會,由業委會行使管理權利。
房屋 維修基金 的管理應該遵循五個原則,即“統一繳存,專戶存儲,專款專用,業主決策,政府監督”。隨著政府監督房屋維修基金去向力度的加大,相關法律、法規制訂的完善以及老百姓對於自身應享受福利的提高,房屋維修基金所存在的問題將會應迎刃而解。
維修基金 是專項用於物業保修期滿後房屋共同部位、共用設備和物業管理區域公共設施的維修、更新和改造的資金,不得挪作他用。按規定,業主個人不可申請使用。只有經業主管理委員會同意並取得業主房產行政管理部門(有的地方可能是其他部門或機構)辦理維修基金支用審核手續。審核手續辦結後,憑審核手續到指定銀行支取維修基金。
建設部的管理辦法規定: 維修基金 閑置時,除可用於購買國債或者用於法律法規規定的其他范圍外,嚴禁挪作他用。令據國務院《物業管理條例》第六十三條的規定,由縣級以上地方人民政府房地產行政主管部門追回挪用的專項維修資金,給予警告,沒收違法所得,可以並處挪用數額2倍以下的罰款;物業管理企業挪用專項維修資金,情節嚴重的,並由頒發資質證書的部門吊銷資質證書;構成犯罪的,依法追究直接負責的主管人員和其他直接責任人員的刑事責任。
支取程序
維修基金 專用卡帳戶資金的支出使用有嚴格規定,專款專用。需動用維修基金時,業主須先到區房管局領取物業維修基金申請表,再由業主委員會負責填寫申請的事由、金額,並附上業主委員會有關物業維修的會議決定,交至區房管局加蓋意見,最後才到北秀支行要求劃拔維修基金。由於物業維修基金屬專款專用,農行將會直接將物業維修基金劃拔至用款單位。
物業管理公司無權支配使用維修基金
根據有關規定, 維修基金 的支配使用權歸業主所有,具體管理使用由業主委員會負責。因此,物業管理公司無權支配使用維修基金,更不得挪用。
物業維修基金能退
根據有關規定,因房屋拆遷或其他原因造成房屋滅失的,經審核後,應由銀行將物業 維修基金 余額退還給小業主本人。因房屋拆遷或其他原因造成房屋滅失的,業主持區房管局的證明資料到北秀支行,經北秀支行審核後將維修基金帳面余額退還給業主。
二手交易也要轉讓物業維修基金
按有關規定,當房屋發生業主變更時,新業主同樣要辦理 維修基金 的轉讓手續,對於物業維修基金尚未繳交完畢的,由新業主繼續繳交。在二手樓交易、特別是新建商品房轉手中,新業主別忘了向原業主追討物業維修基金。
⑤ 物業維修基金怎麼申請使用
物業維修基金是指對於建築物公共設施的維修費用,公共部分主要包括電梯,走廊,過道,承重牆,屋頂等部分。對於這一部分的維修費用,業主是需要各位享有建設用地使用權的業主來承擔的,那麼物業維修基金怎麼申請,下面來回答大家。一、怎樣申請動用物業維修基金根據《商品住宅專項維修資金使用管理暫行規定》,開發商、購房者繳納的公共維修基金要全部到位,使用前由小區的業主大會和業主委員來統一決策。二、物業維修基金申請程序由業主委員會將維修項目及預算在小區公示,經過業主大會三分之二以上業主投票表決同意後,再向區房產局提出申請,申請通過後,才會劃撥預算總額的80%%費用;工程竣工後,再與業主大會據實結算,按戶分攤。電梯、內外牆、公共樓道等小區共用設施設備維修時,可申請動用維修基金。物業維修基金的申請方法,已經為大家進行了解答,對建築物共有部分進行維修是物業的義務,根據規定繳納物業維修費用也是各位建設用地使用權人應當盡到的義務。
⑥ 維修基金個人可以取出來嗎
一般來說是個人不可以提取房屋維修基金的,物業才可以提取房屋維修基金來修繕整個小區樓房。建立維修基金是完善房屋共用部位維修的保障機制。住宅物業、住宅小區內的非住宅物業或者與單幢住宅樓結構相連的非住宅物業的業主,都應當按照國家規定繳納專項維修資金。由開發商代為收取,由房管部門監管,所有權歸購房人,不得挪作他用。
公共維修基金是指住宅樓房的公共區域和共用設施、設備的維修養護基金,其本金由售房單位和購房人共同籌集。
房屋維修基金的使用范圍
房屋維修基金的使用范圍主要包括小區公共部位和共用設施、設備。具體來講,公共部位指由單幢住宅內業主或者單幢住宅內業主及與之結構相連的非住宅業主共有的部位。住建局相關負責人明確指出,公共維修基金用於物業保修到期共用部位、共用設備設施的大修、中修和更新、改造,不得用於私人和其他方面。
一般共用設施包括電梯、天線、路燈、照明、消防設施、綠地、道路、溝渠、池、井、非經營性車場車庫、公益性文體設施、垃圾箱、垃圾通道、化糞池、排煙排氣通道、水泵、水箱、郵政信箱、避雷裝置、消防器具、消火栓、排水管道、窨井、規定標識、建築智能化系統(含安防系統)、消防控制系統等設施和共用設施設備使用的房屋等。
一般共用部位包括:小區的基礎、承重牆體、柱、梁、樓板、屋頂以及戶外的牆面等基本結構部分,走廊通道、樓梯、門廳、大堂等公共通行部分,避難層、設備層或者設備間等結構部分。
⑦ 什麼是專項維修基金業主如何提取和使用
商品房收房時,購房者需支付一大筆專項維修基金,但這筆錢究竟歸誰所有,如何使用卻沒有多少人能說得清楚。下面,我就告訴大家什麼是公共維修基金和它的提取方式。
商品房 收房 時, 購房 者需支付一大筆專項維修基金,但這筆錢究竟歸誰所有,如何使用卻沒有多少人能說得清楚。下面,我就告訴大家什麼是 公共維修基金 和它的提取方式。
一、什麼是專項維修基金?
專項維修基金不同於 物業管理費 ,只用於 住宅 共用部位 、共用設施設備保修期滿後的大修、更新、改造。
在商品房銷售時,購房者與售房單位應當簽定有關維修基金交繳約定,購房者應當按購房款2-3%的比例向售房單位( 開發商 )交納維修基金。
開發商代收的維修基金屬與全體 業主 共同所有,不計入住宅銷售收入。
二、哪些設施可以使用專項維修基金?
1、物業共用部位
物業共用部位是指根據法律、法規和 房屋買賣合同 ,由業主共有的部位一般包括基礎、承重牆體、 柱 、梁、樓板、屋頂以及戶外的牆面、門廳、 樓梯間 、水泵間、電表間、 管道井 、電梯前庭、鍋爐房、發電間、配電間、線路分線間、電梯機房、走廊通道、傳達室、內 天井 、公用陽台、公用露台和公共廁所等。
2、共用設施設備
共用設施設備是指根據法律、法規和房屋買賣合同,由業主共有的附屬設施設備一般包括電梯、天線、照明、消防設施、 中央空調 、 防盜門 、樓宇對講系統、避雷裝置、水箱、水泵、鍋爐、綠地、道路、路燈、溝渠、池、井、 小區 圍欄、監控報警系統、車輛進出管理系統、非經營性車場車庫和公益性文體設施等。
三、如何提取和使用專項維修基金?
1、按照《辦法》規定,物業專項維修資金應當專項用於物業共用部位、共用設施設備保修期滿後的維修和更新、改造,不得挪作他用。
2、物業共用部位、共用設施設備的維修和更新、改造費用,由相關業主按照各自擁有物業 建築面積 的比例分攤。
3、已交存物業專項維修資金的,分攤費用從業主分戶賬中列支。
4、業主分戶賬面余額不足以支付分攤費用的,由該業主補足。
5、未交存物業專項維修資金的,分攤費用由該業主直接支付。
6、支取費用需經物業專項維修資金列支范圍內專有部分佔建築物總面積三分之二以上的業主,且占總人數三分之二以上的業主同意,經過管理部門層層審核。
7、對符合下列條件的物業維修和更新、改造項目,可以採取一次性表決的方式使用物業專項維修資金。
a、一次性表決使用物業專項維修資金的,應當經專有部分佔建築物總面積三分之二以上的業主且占總人數三分之二以上的業主同意。
b、一次性表決方式使用物業專項維修資金的期限不得超過五年,且期限內使用總金額不得超過本物業管理區域物業專項維修資金交存總額的百分之五。
c、屬於一次性表決范圍內的物業維修和更新、改造項目,使用物業專項維修資金時,不需要業主再次表決。
⑧ 維修基金可以取出來嗎
法律分析:可以,維修資金的收取比例按照購房者從開發商處購買房屋、辦理產權過戶時按照總房價5%-8%或每平方米100-200元的標准繳納至物業所在市房地產主管部門指定的商業銀行。維修資金的具體收取標准由各地房地產行政主管部門根據當地實際確定。商品房銷售時,購房者與售房單位應當簽定有關維修基金交繳約定,購房者應當按購房款5-8%的比例向售房單位(開發商)交納維修基金。開發商代收的維修基金屬與全體業主共同所有,不計入住宅銷售收入。專項維修資金繳納標准:高層(含帶電梯的多層)90元/_、多層(含別墅)50元/_(各地房屋維修基金標准與經濟水平掛鉤,具體收取標准略有出入);
房屋維修基金平方米建築面積成本價x比例x面積。
法律依據:《住宅專項維修資金管理辦法》
第七條 商品住宅的業主、非住宅的業主按照所擁有物業的建築面積交存住宅專項維修資金,每平方米建築面積交存首期住宅專項維修資金的數額為當地住宅建築安裝工程每平方米造價的5%至8%。直轄市、市、縣人民政府建設(房地產)主管部門應當根據本地區情況,合理確定、公布每平方米建築面積交存首期住宅專項維修資金的數額,並適時調整。
第八條 出售公有住房的,按照下列規定交存住宅專項維修資金:
(一)業主按照所擁有物業的建築面積交存住宅專項維修資金,每平方米建築面積交存首期住宅專項維修資金的數額為當地房改成本價的2%。
(二)售房單位按照多層住宅不低於售房款的20%、高層住宅不低於售房款的30%,從售房款中一次性提取住宅專項維修資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