㈠ 租房東西壞了房東不修怎麼處理
法律分析:租房東西壞了應該是房東維修,房東不修算房東違約,租客可以按照合同的約定追究出租人(房東)的違約責任,合同沒有約定的,按照法律規定處理。一般租客可以找房東協商解決,如協商不成,可以收集證據,向法院起訴。
法律依據:《中華人民共和國民法典》 第七百零四條 租賃合同的內容一般包括租賃物的名稱、數量、用途、租賃期限、租金及其支付期限和方式、租賃物維修等條款。
㈡ 如果房東一直不給於維修可以要求退房嗎
如果房東一直不給維修,影響承租人使用的,承租人可以要求退房。
《合同法》:
第二百二十一條承租人在租賃物需要維修時可以要求出租人在合理期限內維修。
出租人未履行維修義務的,承租人可以自行維修,維修費用由出租人負擔。因維修租
賃物影響承租人使用的,應當相應減少租金或者延長租期。
第二百三十三條租賃物危及承租人的安全或者健康的,即使承租人訂立合同時明
知該租賃物質量不合格,承租人仍然可以隨時解除合同。
㈢ 房東不給修東西怎麼辦
法律分析:房東不履行維修義務的處理方法如下:
1.以文字的形式告知房東什麼地方需要維修,並且告知如果不處理你自行安排維修,費用由房東負責;
2.如果房東還不動作,你可以找人來維修並且保留好收據發票憑證;
3.要求房東報銷,如果不報銷在後期房租中抵扣。
法律依據:《中華人民共和國民法典》 第七百一十二條 出租人應當履行租賃物的維修義務,但是當事人另有約定的除外。
㈣ 房東不肯維修電器怎麼辦
法律分析:出租住宅用房的自然損壞或合同約定由出租人修繕的,由出租人負責修復。出租人不維修的,租戶可向人民法院提起訴訟。
法律依據:《中華人民共和國城市房地產管理法》
第五十五條 住宅用房的租賃,應當執行國家和房屋所在城市人民政府規定的租賃政策。租用房屋從事生產、經營活動的,由租賃雙方協商議定租金和其他租賃條款。
第五十六條 以營利為目的,房屋所有權人將以劃撥方式取得使用權的國有土地上建成的房屋出租的,應當將租金中所含土地收益上繳國家。具體辦法由國務院規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