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 室內地下水管漏水誰負責維修
法律分析:如果房子還在保修期之內,家中下水道出現了漏水問題,可以由物業公司協助,找開發商去進行維修。如果已經過了兩年質保期,是公共的下水管道,可以由物業公司來承擔維修的責任,而對於公共的設施也可以動用維修基金。如果是因為家裡裝修造成的下水道漏水或者個人使用不當導致的漏水問題,這個責任完全是個人,需要由業主本人承擔維修的責任,並且如果對於樓下業主所造成的損失,也應該進行賠付。
法律依據:《房屋建築工程質量保修辦法》第七條 在正常使用下,房屋建築工程的最低保修期限為:
一地基基礎和主體結構工程,為設計文件規定的該工程的合理使用年限;
二屋面防水工程、有防水要求的衛生間、房間和外牆面的防滲漏,為5年;
三供熱與供冷系統,為2個採暖期、供冷期;
四電氣系統、給排水管道、設備安裝為2年;
五裝修工程為2年。
其他項目的保修期限由建設單位和施工單位約定。
《住宅室內裝飾裝修管理辦法》第三十三條 因住宅室內裝飾裝修活動造成相鄰住宅的管道堵塞、滲漏水、停水停電、物品毀壞等,裝修人應當負責修復和賠償;屬於裝飾裝修企業責任的,裝修人可以向裝飾裝修企業追償。裝修人擅自拆改供暖、燃氣管道和設施造成損失的,由裝修人負責賠償。
2. 住宅小區買的地下室漏水該找誰負責
找所屬的物業部門,也可以直接最高樓上,漏水的房屋業主,所屬的物業部門都有責任維修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