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壹』 手機一般的保修時間是多長時間
根據三包規定,一般保修期為一年。如果在此期間維修次數超過三次,消費者有權要求退貨。如果過了保修期,手機仍有問題,消費者認為是質量問題引起的,到質量技術監督局鑒定,經檢測,如果真的是質量問題,消費者要求賠償。
根據三包條例,手機從購買日期計算:
1、在7天之內如果出現性能性故障,可以進行退機、換機、維修。
2、在第8日至第15日內出現性能性故障可以換機、維修。
3、機器購買超過15天在一年之內,機器出現性能性故障整機保修一年。
4、若沒有購機發票,可以按照出廠日期包修15個月。保修范圍:屬下列情況之一的行動電話機商品,不實行三包,但可以實行合理的收費修理。
(1)三包保內維修後保修多久擴展閱讀:
超過三包有效期的:
1、無三包憑證及有效發貨票的,但能夠證明該行動電話機商品在三包有效期內的除外;
2、三包憑證上的內容與商品實物標識不符或者塗改的;
3、未按產品使用說明書要求使用、維護、保養而造成損壞的;
4、非承擔三包的修理者拆動造成損壞的;
5、因不可抗力造成損壞的;
6、由於使用者使用不當(如墜落、擠壓、進液等)而造成損壞的機器;
7、使用非三星原廠配件,而導致手機發生故障的。
『貳』 國家三包政策電器保修多久
家電三包政策是指:賣方對所售物品在一定期限內實行包修、包換、包退的措施,家電三包一般有7天、15天、30天等時間規定。
消費者購買的產品出現以下情況,有權要求經銷者承擔三包責任,具體如下:
1、不具備產品應當具備的使用性能,而事先沒有說明的;不符合明示採用的產品標准要求;
2、不符合以產品說明、實物樣品等方式表明的質量狀況;產品經技術監督行政部門等法定部門檢驗不合格;產品修理兩次仍不能正常使用;
3、在有些情況下消費者也可以找修理者、產品生產者承擔三包責任,如修理者在法定期限內未能將產品修復;生產者自己承諾對產品實行三包;消費者要求對產品修理,銷售者已委託了維修者進行修理的等等。
電器三包法最新規定如下:
1、商品自購買之日起7日內,發生性能故障,消費者可以選擇退貨、換貨或者修理;
2、商品自銷售之日起15日內,發生性能故障,消費者可以選擇換貨或者修理;
3、在三包有效期內修理時,由於修理者自身的原因使修理期超過了30日的,由修理者免費為消費者調換同型號同規格的產品,費用由修理者承擔。修理者修理的產品要保證能夠正常使用30日以上;
4、在「三包」有效期內修理時,因生產者未提供零配件,自送修之日起超過90日(行動電話超過60日)未修好的,修理者應當免費為消費者調換同型號同規格的產品。
法律依據:
《中華人民共和國消費者權益保護法實施條例》
第三條 各級人民政府應當加強領導,組織、協調、督促有關行政部門做好消費者合法權益保護工作,研究、制定消費者權益保護的措施,推進商品和服務業標准化建設,規范市場秩序,依法落實保護消費者合法權益職責。
各級人民政府及有關行政部門應當在各自職權范圍內,綜合運用各種手段,創新監管和服務方式,加強消費知識宣傳和教育力度,處理消費者投訴舉報,查處侵害消費者權益的違法行為。第十二條 經營者除依照消費者權益保護法第二十五條規定外,不得擅自擴大不適用無理由退貨商品的范圍,但是下列產品經消費者在購買時確認,可以不適用七日無理由退貨規定:
(一)對拆封後易導致商品性質改變、影響人身安全或者生命健康的商品;
(二)一經激活或者試用後價值貶損較大的商品;
(三)銷售時已明示的臨近保質期的商品、有瑕疵的商品。
經營者應當對於不適用無理由退貨的商品進行明確標注,並在商品銷售必經流程中設置顯著的提示程序,供消費者進行確認。未經消費者在購買時確認的,經營者不得拒絕七日無理由退貨。
『叄』 維修以後怎麼算保修期
法律分析:在三包期限內更換零件的,產品整體的保修期不變,但配件的保修期應該重新計算,從更換之日起計算三包期限。保修期限的規定∶(1)民用與公共建築、一般工業建築、構築物的土建工程為1年(2)建築物的照明電氣,上下水管線安裝工程為6個月(3)建築物的供熱、供冷系統為一個採暖、供冷期(4)室外的卜下水和小區道路為1年(5)工業建築的設備、電氣、儀表、工藝管線和有特殊要求的工程,其保修內容和期限,由使用單位和施工單位在合同中規定。生產者應當履行下列義務:(一)明確三包方式。生產者自行設置或者指定修理單位的,必須隨產品向消費者提供三包憑證、修理單位的名單、地址、聯系電話等二)向負責修理的銷售者、修理者提供修理技術資料、合格的修理配件,負責培訓,提供修理費用。保證在產品停產後五年內繼續提供符合技術要求的零配件三)妥善處理消費者直接或者間接的查詢,並提供服務。
法律依據:《中華人民共和國建築工程質量管理條例》 第四十條 在正常使用條件下,建設工程的最低保修期限為:(一)基礎設施工程、房屋建築的地基基礎工程和主體結構工程,為設計文件規定的該工程的合理使用年限(二)屋面防水工程、有防水要求的衛生間、房間和外牆面的防滲漏,為5年(三)供熱與供冷系統,為2個採暖期、供冷期(四)電氣管線、給排水管道、設備安裝和裝修工程,為2年。其他項目的保修期限由發包方與承包方約定。
『肆』 國家三包法保修時間
法律分析:不同的產品保修期限是不同的,一般情況下是一年到三年,例如家用汽車產品包修期限不低於3年或者行駛里程60,000公里。
法律依據:《中華人民共和國消費者權益保護法》 第二十四條 經營者提供的商品或者服務不符合質量要求的,消費者可以依照國家規定、當事人約定退貨,或者要求經營者履行更換、修理等義務。沒有國家規定和當事人約定的,消費者可以自收到商品之日起七日內退貨;七日後符合法定解除合同條件的,消費者可以及時退貨,不符合法定解除合同條件的,可以要求經營者履行更換、修理等義務。
依照前款規定進行退貨、更換、修理的,經營者應當承擔運輸等必要費用。
『伍』 國家三包政策保修時間
在日常生活中,我們購買到三包范圍內的產品的時候,銷售者在產品質量方面需要承擔產品質量三包的責任,產品質量三包責任包括銷售者在修理、更換和退貨上的責任。國家產品質量三包規定有利於保護消費者的合法權益。作為消費者,需要了解一下國家產品質量三包規定是什麼
一、國家產品質量三包規定
我們根據《產品質量法》的規定:售出的產品有下列情形之一的,銷售者應當負責修理、更換、退貨;給購買產品的消費者造成損失的,銷售者應當賠償損失:
(一)不具備產品應當具備的使用性能而事先未作說明的;
(二)不符合在產品或者其包裝上註明採用的產品標準的;
(三)不符合以產品說明、實物樣品等方式表明的質量狀況的;
(四)產品經技術監督行政部門等法定部門檢驗不合格;
(五)產品修理兩次仍不能正常使用。
上述就是關於國家產品質量三包規定的法律規定,消費者購買的產品出現上述范圍的情況,消費者有權要求銷售者承擔三包責任。
二、國家產品質量三包規定的時間
(一)產品質量三包的7日規定
產品自售出之日起7日內,發生性能故障,消費者可以選擇退貨、換貨或修理;
(二)產品質量三包的15日規定
產品自售出之日起15日內,發生性能故障,消費者可以選擇換貨或修理;
(三)產品質量三包的三包有效期規定
1、產品質量三包有效期自開具發票之日起計算。在國家發布的第一批實施產品質量三包的18種商品中,如彩電、手錶等的產品質量三包有效期,整機分別為半年至一年,主要部件為一年至三年。
2、在產品質量三包有效期內修理兩次,仍不能正常使用的產品,消費者可憑修理記錄和證明,調換同型號同規格的產品或按有關規定退貨,產品質量三包有效期應扣除因修理佔用和無零配件待修的時間。換貨後的三包有效期自換貨之日起重新計算。
(四)產品質量三包的90日規定和30日規定
1、在產品質量三包有效期內,因生產者未供應零配件,自送修之日起超過90日未修好的,修理者應當在修理狀況中註明,銷售者憑此據免費為消費者調換同型號同規格產品;
2、因修理者自身原因使修理超過30日的,由其免費為消費者調換同型號同規格產品,費用由修理者承擔。
(五)產品質量三包的30日和5年的規定
修理者應保證修理後的產品能夠正常使用30日以上,生產者應保證在產品停產後5年內繼續提供符合技術要求的零配件。
(六)產品質量三包內產品范圍
新產品質量三包規定從1995年8月25日起實施,凡在該日以後購買列入產品質量三包目錄的產品,消費者有權要求銷售者、修理者、生產者承擔產品質量三包責任。對1995年8月25日以前購買的產品,只能繼續按照1986年發布的《部分國產家用電器三包規定》執行。
以上就是關於國家產品質量三包規定是什麼的相關內容,作為消費者,在購買三保范圍產品的時候遇到產品質量問題,可以根據國家產品質量三包規定,要求銷售者承擔三包責任;同時消費者需要注意產品質量三包的時間規定,在有效的三包時間內來維護自己的合法權益。
《中華人民共和國產品質量法》
『陸』 國家三包保修多久
法律分析:三包的期限分別有7日、15日、30日、90日、5年的規定。
法律依據:《部分商品修理更換退貨責任規定》
第九條 產品自售出之日起7日內,發生性能故障,消費者可以選擇退貨、換貨或修理。
第十條 產品自售出之日起15日內,發生性能故障,消費者可以選擇換貨或修理。
第十一條 在三包有效期內,因生產者未供應零配件,自送修之日起超過90日未修好的,修理者應當在修理狀況中註明,銷售者憑此據免費為消費者調換同型號同規格產品。因修理者自身原因使修理超過30日的,由其免費為消費者調換同型號同規格產品,費用由修理者承擔。
第十二條 修理者應保證修理後的產品能夠正常使用30日以上,生產者應保證在產品停產後5年內繼續供符合技術要求的零配件。
『柒』 三包內換零件維修後保修期怎麼算
法律分析:在三包期限內更換零件的,產品整體的保修期不變,但配件的保修期應該重新計算,從更換之日起計算三包期限。
法律依據:《部分商品修理更換退貨責任規定》
第七條 生產者應當履行下列義務: (一)明確三包方式。生產者自行設置或者指定修理單位的,必須隨產品向消費者提供三包憑證、修理單位的名單、地址、聯系電話等(二)向負責修理的銷售者、修理者提供修理技術資料、合格的修理配件,負責培訓,提供修理費用。保證在產品停產後五年內繼續提供符合技術要求的零配件(三)妥善處理消費者直接或者間接的查詢,並提供服務。
第八條 三包有效期自開具發票之日起計算,扣除因修理佔用和無零配件待修的時間。三包有效期內消費者憑發票及三包憑證辦理修理、換貨、退貨。
第十二條 在三包有效期內,因生產者未供應零配件,自送修之日起超過90日未修好的,修理者應當在修理狀況中註明,銷售者憑此據免費為消費者調換同型號同規格產品。然後依法向生產者、供貨者追償或者按購銷合同辦理。因修理者自身原因使修理期超過30日的,由其免費為消費者調換同型號同規格產品。費用由修理者承擔。
『捌』 國家三包有效期是多久
法律分析:三包是指零售商業企業對所售商品實行包修、包換、包退。三包的期限分別有7日、15日、30日、90日、5年的規定。《產品質量法》的規定:售出的產品有下列情形之一的,銷售者應當負責修理、更換、退貨購買產品的消費者造成損失的,銷售者應當賠償損失,
(一)不具備產品應當具備的使用性能而事先未作說明的(二)不符合在產品或者其包裝上註明採用的產品標準的(三)不符合以產品說明、實物樣品等方式表明的質量狀況的(四)產品經技術監督行政部門等法定部門檢驗不合格(五)產品修理兩次仍不能正常使用。
三包時間范圍,7天:商品在購買7天內,出現質量性能故障問題。可以退貨換貨或者維修。15天:商品在購買15天內,出現質量問題導致的無法使用,可以換貨或者維修。三包有效期從提走商品日開始計算。家電等有效期基本是一年,主要零部件是一到三年左右,整機的三包期限是半年到一年。
法律依據:《中華人民共和國部分商品修理更換退貨責任規定》
第八條 三包有效期自開具發票之日起計算,扣除因修理佔用和無零配件待修的時間。三包有效期內消費者憑發票及三包憑證辦理修理、換貨、退貨。
第九條 產品自售出之日起7日內,發生性能故障,消費者可以選擇退貨、換貨或修理。退貨時,銷售者應當按發票價格一次退清貨款,然後依法向生產者、供貨者追償或者按購銷合同辦理。
第十條 產品自售出之日起15日內,發生性能故障,消費者可選擇換貨或者修理。換貨時,銷售者應當免費為消費者調換同型號同規格的產品,然後依法向生產者、供貨者追償或者按購銷合同辦理。
第十一條 在三包有效期內,修理兩次,仍不能正常使用的產品,憑修理者提供的修理記錄和證明,由銷售者負責為消費者免費調換同型號同規格的產品或者按本規定第十三條的規定退貨,然後依法向生產者、供貨者追償或者按購銷合同辦理。
第十二條 在三包有效期內,因生產者未供應零配件,自送修之日起超過90日未修好的,修理者應當在修理狀況中註明,銷售者憑此據免費為消費者調換同型號同規格產品。然後依法向生產者、供貨者追償或者按購銷合同辦理。因修理者自身原因使修理期超過30日的,由其免費為消費者調換同型號同規格產品。費用由修理者承擔。
第十三條 在三包有效期內,符合換貨條件的,銷售者因無同型號同規格產品,消費者不願調換其他型號、規格產品而要求退貨的,銷售者應當予以退貨同型號同規格產品,消費者不願調換而要求退貨的,銷售者應當予以退貨,對已使用過的商品按本規定收取折舊費。折舊費計算自開具發票之日起至退貨之日止,其中應當扣除修理佔用和待修的時間。
『玖』 國家三包政策電器保修多久
在《部分商品修理更換退貨責任規定》中,電視機主機的「三包」期為1年,主要部件分別為1-3年。三包內容是是零售商業企業對所售商品實行「退貨、更換、維修」的簡稱。
「三包」有7天、15天、30天、90天幾個時效規定,消費者應當熟記。
1、商品自購買之日起7日內,發生性能故障,消費者可以選擇退貨、換貨或者修理。(退貨時,銷售者應當按照發票價格一次退清貨款。)
2、商品自銷售之日起15日內,發生性能故障,消費者可以選擇換貨或者修理。(注意:退貨時機已過。換貨時,銷售者應當免費為消費者調換同型號同規格的產品。銷售者因無同型號同規格產品、消費者不願意調換其他型號、規格產品而要求退貨的,銷售者應當予以退貨。)
3、在三包有效期內修理時,由於修理者自身的原因使修理期超過了30日的,由修理者免費為消費者調換同型號同規格的產品,費用由修理者承擔。修理者修理的產品要保證能夠正常使用30日以上。
4、在「三包」有效期內修理時,因生產者未提供零配件,自送修之日起超過90日(行動電話超過60日)未修好的,修理者應當免費為消費者調換同型號同規格的產品。
《中華人民共和國消費者權益保護法》
第二十三條經營者應當保證在正常使用商品或者接受服務的情況下其提供的商品或者服務應當具有的質量、性能、用途和有效期限;但消費者在購買該商品或者接受該服務前已經知道其存在瑕疵,且存在該瑕疵不違反法律強制性規定的除外。經營者以廣告、產品說明、實物樣品或者其他方式表明商品或者服務的質量狀況的,應當保證其提供的商品或者服務的實際質量與表明的質量狀況相符。經營者提供的機動車、計算機、電視機、電冰箱、空調器、洗衣機等耐用商品或者裝飾裝修等服務,消費者自接受商品或者服務之日起六個月內發現瑕疵,發生爭議的,由經營者承擔有關瑕疵的舉證責任。
『拾』 三包規定配件更換後保修多久
法律分析:產品出現故障更換零件的,產品的整體三包期限不變,但對於更換的零件三包期限要重新計算。
三包責任時間規定
1、「7日」規定:產品自售出之日起7日內,發生性能故障,消費者可以選擇退貨、換貨或修理。
2、「15日」規定:產品自售出之日起15日內,發生性能故障,消費者可以選擇換貨或修理。
3、「三包有效期」規定:「三包」有效期自開具發票之日起計算。在國家發布的第一批實施「三包」的18種商品中,如彩電、手錶等的「三包」有效期,整機分別分半年至一年,主要部件為一年至三年。在「三包」有效期內修理兩次,仍不能正常使用的產品,消費者可憑修理記錄和證明,調換同型號同規格的產品或按有關規定退貨,「三包」有效期應扣除因修理佔用和無零配件待修的時間。換貨後的「三包」有效期自換貨之日起重新計算。
4、「90日」規定和「30日」規定:在「三包」有效期內,因生產者未供應零配件,自送修之日起超過90日未修好的,修理者應當在修理狀況中註明,銷售者憑此據免費為消費者調換同型號同規格產品。
因修理者自身原因使修理超過30日的,由其免費為消費者調換同型號同規格產品,費用由修理者承擔。
5、「30日」和「5年」的規定:修理者應保證修理後的產品能夠正常使用30日以上,生產者應保證在產品停產後5年內繼續提供符合技術要求的零配件。
法律依據:《部分商品修理更換退貨責任規定》
第九條 產品自售出之日起7日內,發生性能故障,消費者可以選擇退貨、換貨或修理。退貨時,銷售者應當按發票價格一次退清貨款,然後依法向生產者、供貨者追償或者按購銷合同辦理。
第十條 產品自售出之日起15日內,發生性能故障,消費者可選擇換貨或者修理。換貨時,銷售者應當免費為消費者調換同型號同規格的產品,然後依法向生產者、供貨者追償或者按購銷合同辦理。
第十四條 換貨時,凡屬殘次產品、不合格產品或者修理過的產品均不得提供給消費者。
換貨後的三包有效期自換貨之日起重新計算。由銷售者在發票背面加蓋更換章並提供新的三包憑證或者在三包憑證背面加蓋更換章。