導航:首頁 > 維修問題 > 九江物業維修基金收取多少

九江物業維修基金收取多少

發布時間:2023-03-21 22:01:10

㈠ 物業維修基金收取標準是什麼

物業維修基金收費標准一,公有住房的維修基金由售房單位與購房者雙向籌集,售房單位按照一定比例從售房款中提取,原則上多層住宅不低於售房款的20%,高層住宅不低於售房款的30%;購房者按購房款的2%的比例向售房單位繳交維修基金。

物業維修基金收費標准二,商品房的維修基金由建設單位與購房者雙向籌集,建設單位按照房屋綜合造價提取一定比例(多層住宅提取2%,高層住宅3%)的維修基金(納入住宅成本);購房者按購房款的2%一3%的比例向售房單位繳交維修基金。

拓展資料:房屋維修基金可以不交嗎

買房必須交房屋維修金。

根據法律規定,下列物業的業主應當按照本辦法的規定交存住宅專項維修資金:

(一)住宅,但一個業主所有且與其他物業不具有共用部位、共用設施設備的除外;

(二)住宅小區內的非住宅或者住宅小區外與單幢住宅結構相連的非住宅。

前款所列物業屬於出售公有住房的,售房單位應當按照本辦法的規定交存住宅專項維修資金。

所以,按照新的維修資金管理辦法,購買新房是必須要交這個款項的,有些是交到開發公司有些是物業公司代收,有些地方政策不一樣。維修基金在哪些地方,維修資金金只有在保修期滿後,對物業公共部位、共用設施、設備進行維修、更新時才能使用。具體業主按照投票權的確定標准分攤費用比例。

法律依據:《住宅專項維修資金管理辦法》第六條,下列物業的業主應當按照本辦法的規定交存住宅專項維修資金:

(一)住宅,但一個業主所有且與其他物業不具有共用部位、共用設施設備的除外;

(二)住宅小區內的非住宅或者住宅小區外與單幢住宅結構相連的非住宅。

前款所列物業屬於出售公有住房的,售房單位應當按照本辦法的規定交存住宅專項維修資金。

㈡ 物業維修基金收取標准

物業維修基金收取標準是購房款的百分之二的比例進行繳納。買房對每個人來說,也是人生一大事,畢竟是一個不小的數目。購房的時候的價格,並不是單單的房子的價格,其中還包括各種稅費和物業維修基金,這些,都是必須支付的。

法律分析:物業維修基金收取標準是購房款的百分之二的比例進行繳納。買房對每個人來說,也是人生一大事,畢竟是一個不小的數目。購房的時候的價格,並不是單單的房子的價格,其中還包括各種稅費和物業維修基金,這些,都是必須支付的。售房單位代為收取的維修基金屬全體業主共同,不計入住宅銷售收入。維修基金收取比例由省、自治區、直轄市人民政府房地產主管部門確定。

多層樓房、別墅一般按照購房款2%的比例收取;高層樓房及多層帶電梯樓房一般按照購房款3%的比例收取。售房單位按多層住宅售房款的2%、高層住宅售房款的3%的比例,籌集公共維修基金。全部業主共同有房屋維修基金的使用權,個人不得私自挪用,若是發現,會有警告、罰款以及刑事拘留的處置。想要申請房屋維修基金要滿足一些條件:房屋維修基金要用於住宅公共部位以及公用設施設備;要在超過保修期限之後才能使用;得到三分之二以上相關收入業主的同意。通常情況下房地產主管機關來代管房子的維修基金,業主委員會成立之後,房屋維修基金就會劃轉到業委會,由業委會行使管理權利。按照建設部、財政部出台的《住宅共用部位共用設施設備維修基金管理辦法》規定,公共房屋維修基金是由全體業主繳納的,屬全體業主共同。

法律依據:《住宅共用部位共用設施設備維修基金管理辦法》第五條的規定,商品住房在銷售時,購房者與售房單位應當簽訂有關維修基金繳交約定。購房者應當按照購房款的百分之二至百分之三的比例向售房單位繳交維修基金。

㈢ 物業維修基金收取標准

商品住房在銷售時,購房者與售房單位應當簽訂有關維修基金繳交約定。購房者應當按照購房款的百分之二至百分之五點二的比例向售房單位繳交維修基金。售房單位代為收取的維修基金屬全體業主共同,不計入住宅銷售收入。維修基金收取比例由省、自治區、直轄市人民政府房地產主管部門確定。(1)購房人首期應按多層房屋建築面積成本價的百分之二點五,高層房屋建設面積成本價的百分之三繳納房屋維修基金。(2)房屋出售人應一次性按多層房屋建築面積成本價的百分之三,高層房屋建築面積成本價的百分之四繳納房屋維修基金。(3)開發單位自用或出租的房屋,應根據自用、出租房屋的建築面積按本款第(1)項、第(2)項規定繳納。

㈣ 物業維修基金收取標准

物業維修基金收費標准如下:公有住房的維修基金由售房單位與購房者雙向籌集,售房單位按照一定比例從售房款中提取,原則上多層住宅不低於售房款的20%,高層住宅不低於售房款的30%;購房者按購房款的2%的比例向售房單位繳交維修基金

根據《物業管理條例》第五十三條規定,住宅物業、住宅小區內的非住宅物業或者與單幢住宅樓結構相連的非住宅物業的業主,應當按照國家有關規定交納專項維修資金

專項維修資金屬業主所有,專項用於物業保修期滿後物業共用部位、共用設施設備的維修和更新、改造,不得挪作他用

專項維修資金收取、使用、管理的辦法由國務院建設行政主管部門會同國務院財政部門制定

法律依據

《物業管理條例》第五十三條住宅物業、住宅小區內的非住宅物業或者與單幢住宅樓結構相連的非住宅物業的業主,應當按照國家有關規定交納專項維修資金

專項維修資金屬業主所有,專項用於物業保修期滿後物業共用部位、共用設施設備的維修和更新、改造,不得挪作他用

專項維修資金收取、使用、管理的辦法由國務院建設行政主管部門會同國務院財政部門制定

㈤ 小區維修基金收取標準是什麼

小區維修基金是用於公用設施的更新、維修或改造的專項資金,那麼,小區維修基金收取標準是什麼?小區維修基金包含哪些內容?哪些費用不算入專項維修資金?下面跟隨小編一起看看吧。

一、小區維修基金收取標準是什麼

1、購房人首期支付專項維修資金

多層房屋建築:收取標准按面積成本價的2.5%計算。

高層房屋建築:收取標准按面積成本價的3%計算。

2、房屋出售人

多層房屋建築:收取標准應一次性支付,並按面積成本價的3%計算。

高層指友房屋建築:收取標准按面積成本價的4%計算。

3、開發單位自用或出租的房屋

自用、出租房屋的建築面積:收取標准按按本款第(1)項、第(2)項規定計算。

二、小區維修基金包含哪些內容

1、維修基金的繳交

維修基金繳納人:業主不僅擁有房屋所有權,還擁有物業公用設備設施所有權,應承擔其維修、更新等費用。

2、維修基金繳納時間

主要在購房時一次性交納,使用到一定年限維修資金不夠時,再向業主續籌。

3、維修資金繳納數量

維修資金繳納數量可考慮按購房款的2%-3%,或按物業單體建安造價的一定比例計算。

三、哪些費用不算入專項維修資金

1、由建設、施工單位承擔的住宅公用設備設施的維修、更新瞎卜和改造等費用。

2、由相關單位承擔的供電、供水、供熱、供氣、通訊等設備設施的維修、養護等費用。

3、由當事人承擔的因人為損壞住宅公用設備設施的修復等費用。

4、由物業公司承擔的住宅公磨逗穗用設備設施的維修、養護等費用。

小編總結:有關小區維修基金收取標準是什麼,小區維修基金包含哪些內容以及哪些費用不算入專項維修資金的知識,小編就簡單的介紹到這里,希望能幫助到大家,如需了解更多內容,請繼續關注齊家網

㈥ 維修基金收費標准

一、房屋維修基金收取標準是多少?

房屋維修基金收取標準是住宅建築安裝工程每平方米造價的5%至8%。

《住宅專項維修資金管理辦法》

第七條 商品住宅的業主、非住宅的業主按照所擁有物業的建築面積交存住宅專項維修資金,每平方米建築面積交存首期住宅專項維修資金的數額為當地住宅建築安裝工程每平方米造價的5%至8%。

直轄市、市、縣人民政府建設(房地產)主管部門應當根據本地區情況,合理確定、公布每平方米建築面積交存首期住宅專項維修資金的數額,並適時調整。

第八條 出售公有住房的,按照下列規定交存住宅專項維修資金:

(一)業主按照所擁有物業的建築面積交存住宅專項維修資金,每平方米建築面積交存首期住宅專項維修資金的數額為當地房改成本價的2%。

(二)售房單位按照多層住宅不低於售房款的20%、高層住宅不低於售房款的30%,從售房款中一次性提取住宅專項維修資金。

二、房屋維修基金的使用是怎麼規定的?

《住宅專項維修資金管理辦法》

第十八條 住宅專項維修資金應當專項用於住宅共用部位、共用設施設備保修期滿後的維修和更新、改造,不得挪作他用。

第十九條 住宅專項維修資金的使用,應當遵循方便快捷、公開透明、受益人和負擔人相一致的原則。

第二十條 住宅共用部位、共用設施設備的維修和更新、改造費用,按照下列規定分攤:

(一)商品住宅之間或者商品住宅與非住宅之間共用部位、共用設施設備的維修和更新、改造費用,由相關業主按照各自擁有物業建築面積的比例分攤。

(二)售後公有住房之間共用部位、共用設施設備的維修和更新、改造費用,由相關業主和公有住房售房單位按照所交存住宅專項維修資金的比例分攤;其中,應由業主承擔的,再由相關業主按照各自擁有物業建築面積的比例分攤。

(三)售後公有住房與商品住宅或者非住宅之間共用部位、共用設施設備的維修和更新、改造費用,先按照建築面積比例分攤到各相關物業。其中,售後公有住房應分攤的費用,再由相關業主和公有住房售房單位按照所交存住宅專項維修資金的比例分攤。

第二十一條 住宅共用部位、共用設施設備維修和更新、改造,涉及尚未售出的商品住宅、非住宅或者公有住房的,開發建設單位或者公有住房單位應當按照尚未售出商品住宅或者公有住房的建築面積,分攤維修和更新、改造費用。

第二十二條 住宅專項維修資金劃轉業主大會管理前,需要使用住宅專項維修資金的,按照以下程序辦理:

(一)物業服務企業根據維修和更新、改造項目提出使用建議;沒有物業服務企業的,由相關業主提出使用建議;

(二)住宅專項維修資金列支范圍內專有部分佔建築物總面積三分之二以上的業主且占總人數三分之二以上的業主討論通過使用建議;

(三)物業服務企業或者相關業主組織實施使用方案;

(四)物業服務企業或者相關業主持有關材料,向所在地直轄市、市、縣人民政府建設(房地產)主管部門申請列支;其中,動用公有住房住宅專項維修資金的,向負責管理公有住房住宅專項維修資金的部門申請列支;

(五)直轄市、市、縣人民政府建設(房地產)主管部門或者負責管理公有住房住宅專項維修資金的部門審核同意後,向專戶管理銀行發出劃轉住宅專項維修資金的通知;

(六)專戶管理銀行將所需住宅專項維修資金劃轉至維修單位。

第二十三條 住宅專項維修資金劃轉業主大會管理後,需要使用住宅專項維修資金的,按照以下程序辦理:

(一)物業服務企業提出使用方案,使用方案應當包括擬維修和更新、改造的項目、費用預算、列支范圍、發生危及房屋安全等緊急情況以及其他需臨時使用住宅專項維修資金的情況的處置辦法等;

(二)業主大會依法通過使用方案;

(三)物業服務企業組織實施使用方案;

(四)物業服務企業持有關材料向業主委員會提出列支住宅專項維修資金;其中,動用公有住房住宅專項維修資金的,向負責管理公有住房住宅專項維修資金的部門申請列支;

(五) 業主委員會依據使用方案審核同意,並報直轄市、市、縣人民政府建設(房地產)主管部門備案;動用公有住房住宅專項維修資金的,經負責管理公有住房住宅專項維修資金的部門審核同意;直轄市、市、縣人民政府建設(房地產)主管部門或者負責管理公有住房住宅專項維修資金的部門發現不符合有關法律、法規、規章和使用方案的,應當責令改正;

(六)業主委員會、負責管理公有住房住宅專項維修資金的部門向專戶管理銀行發出劃轉住宅專項維修資金的通知;

(七)專戶管理銀行將所需住宅專項維修資金劃轉至維修單位。

第二十四條 發生危及房屋安全等緊急情況,需要立即對住宅共用部位、共用設施設備進行維修和更新、改造的,按照以下規定列支住宅專項維修資金:

(一)住宅專項維修資金劃轉業主大會管理前,按照本辦法第二十二條第四項、第五項、第六項的規定辦理;

(二)住宅專項維修資金劃轉業主大會管理後,按照本辦法第二十三條第四項、第五項、第六項和第七項的規定辦理。

發生前款情況後,未按規定實施維修和更新、改造的,直轄市、市、縣人民政府建設(房地產)主管部門可以組織代修,維修費用從相關業主住宅專項維修資金分戶賬中列支;其中,涉及已售公有住房的,還應當從公有住房住宅專項維修資金中列支。

第二十五條 下列費用不得從住宅專項維修資金中列支:

(一)依法應當由建設單位或者施工單位承擔的住宅共用部位、共用設施設備維修、更新和改造費用;

(二)依法應當由相關單位承擔的供水、供電、供氣、供熱、通訊、有線電視等管線和設施設備的維修、養護費用;

(三)應當由當事人承擔的因人為損壞住宅共用部位、共用設施設備所需的修復費用;

(四)根據物業服務合同約定,應當由物業服務企業承擔的住宅共用部位、共用設施設備的維修和養護費用。

第二十六條 在保證住宅專項維修資金正常使用的前提下,可以按照國家有關規定將住宅專項維修資金用於購買國債。

利用住宅專項維修資金購買國債,應當在銀行間債券市場或者商業銀行櫃台市場購買一級市場新發行的國債,並持有到期。

利用業主交存的住宅專項維修資金購買國債的,應當經業主大會同意;未成立業主大會的,應當經專有部分佔建築物總面積三分之二以上的業主且占總人數三分之二以上業主同意。

利用從公有住房售房款中提取的住宅專項維修資金購買國債的,應當根據售房單位的財政隸屬關系,報經同級財政部門同意。

禁止利用住宅專項維修資金從事國債回購、委託理財業務或者將購買的國債用於質押、抵押等擔保行為。

第二十七條 下列資金應當轉入住宅專項維修資金滾存使用:

(一)住宅專項維修資金的存儲利息;

(二)利用住宅專項維修資金購買國債的增值收益;

(三)利用住宅共用部位、共用設施設備進行經營的,業主所得收益,但業主大會另有決定的除外;

(四)住宅共用設施設備報廢後回收的殘值。

綜上所述,房屋維修基金的收取標準是法定的,也不是開發商想收多少就能收多少的。而且,房屋維修基金是專款專用,雖然平時由物業公司統一保管,但物業公司將房屋維修基金挪作他用的話,也是要承擔法律責任的。

㈦ 物業維修基金收取標準是什麼

物業維修基金收取標准:物業維修基金收費標准一公有住房的維修基金由售房單位與購房者雙向籌集,售房單位按照一定比例從售房款中提取,原則上多層住宅不低於售房款的20%,高層住宅不低於售房款的30%;購房者按購房款的2%的比例向售房單位繳交維修基金。物業維修基金收費標准二商品房的維修基金由建設單位與購房者雙向籌集,建設單位按照房屋綜合造價提取一定比例(多層住宅提取2%,高層住宅3%)的維修基金(納入住宅成本);購房者按購房款的2%一3%的比例向售房單位繳交維修基金(我市規定為按建築面積多層為18元/平方米,高層為40元/平方米繳納)。專家指出,物業維修基金收費標准應公示出來,讓市民做到心中有數。另外,隨著城市小區建設的不斷發展,物業維修基金收費標准也有所調整【法律條文】:《中華人民共和國民法典》:第二百八十五條【業主和物業服務企業或其他管理人的關系】物業服務企業或者其他管理人根據業主的委託,依照本法第三編有關物業服務合同的規定管理建築區劃內的建築物及其附屬設施,接受業主的監督,並及時答復業主對物業服務情況提出的詢問。物業服務企業或者其他管理人應當執行政府依法實施的應急處置措施和其他管理措施,積極配合開展相關工作。《中華人民共和國民法典》:第二百八十七條【業主合法權益的保護】業主對建設單位、物業服務企業或者其他管理人以及其他業主侵害自己合法權益的行為,有權請求其承擔民事責任。

閱讀全文

與九江物業維修基金收取多少相關的資料

熱點內容
南康傢具城農貿市場什麼時候完工 瀏覽:716
萊克維修點寧波 瀏覽:950
尉氏美的熱水器售後電話 瀏覽:103
家裡買整套家電需要多少錢 瀏覽:269
海比家居衣櫃多少錢 瀏覽:919
江陰蘋果售後維修點 瀏覽:198
htc怎麼查詢翻新機 瀏覽:967
木門售後服務方案 瀏覽:392
屋頂加蓋彩鋼瓦防水用什麼結構 瀏覽:135
永嘉縣家電維修電話 瀏覽:523
廣西打外牆防水膠什麼單價 瀏覽:961
小家電要有什麼標示才安全 瀏覽:30
cbd傢具城在哪裡 瀏覽:988
邢台義烏二手市場傢具市場在哪裡 瀏覽:460
建房子電路排 瀏覽:61
外行怎麼賣傢具 瀏覽:394
安卓手機怎麼查維修 瀏覽:551
紗窗怎麼翻新 瀏覽:258
濰坊壁掛爐維修中心 瀏覽:897
戴爾電腦售後維修電話 瀏覽:873