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 維修基金什麼時候交
維修基金最遲需要在辦理房屋入住手續枝改前繳納,未交存首期住宅專項維修資金的,開發建設單位或者公有住房售房單位不得將房屋交付購買人。
根據《住宅專項維修資金管理辦法》第十二條商品住宅的業主應當在辦理房屋入住手續前,將首期住宅專項維修資金存入住宅專項維修資金專戶。
已售公有住房的業主應當在辦理房屋入住手續前,將首期住宅專項維修資金存入公有住房住宅專項維修資金專戶或者交由售房單位存入公有住房住宅專項維修資金專戶。公有住房售房單位應當在收到售房款之日起30日內,將提取的住宅專項維修資金存入公有住房住宅專項維修資金專戶。
《住宅專項維修資金管理辦法》第二十二條住宅專項維修資金劃轉業主大會管理前,需要使用住宅專項維修資金的,按照以下程序辦理:
(一)物業服務企業根據維修和更新、改造項目提出使用建議;沒有物業服務企業的,由相關業主提出使用建議;
(二)住宅專項維修資金列支范圍內專有部分佔建築物總面積三分之二以上的業主且占總人數三分之二以上的業主討論通過使用建議;
(三)物業服務企業或者相關業主組織實施使用方案;
(四)物業服務企業或者相關業主持有關材料,向所在地直轄市、市、縣人民政府建設(房地產)主管部門申請列支;其中,動用公有住房住宅專項維修資金的,向負責管理公有住房住宅專項維修資金的部門申請列支;
(五)直轄市、市、縣人民政府建設(房地產)主管部門或者負責管理公有住房住宅專項維修資金的部門審核同意後,向專戶管理銀行發出劃轉住宅專項維修資金的通知;
(六)專戶管理銀行將所需住宅專項維修資金劃轉至維修單位。
服務維修基金交納的時間:一般來說在房屋交付之前,業主就應該將房屋維修盯頃基金繳納完畢。對於房屋維修基金的繳納方式有兩種,首先業主可以自己直接存入到房屋專項維修資金專戶中,其次如果業主覺得自己交納維修基金比較麻煩的話,也可以委託房地產開發企業代交。
【法律依據:】
《物業管理條例》第五十三條
住宅猛則判物業、住宅小區內的非住宅物業或者與單幢住宅樓結構相連的非住宅物業的業主,應當按照國家有關規定交納專項維修資金。
專項維修資金屬業主所有,專項用於物業保修期滿後物業共用部位、共用設施設備的維修和更新、改造,不得挪作他用。
專項維修資金收取、使用、管理的辦法由國務院建設行政主管部門會同國務院財政部門制定。
2. 房屋的維修基金什麼時候交
我們購買房屋後,在辦理交房手續的時候需要繳納一些費用,其中包括一些稅費和房屋維修基金。房屋維修基金有著非常重要的作用,那麼房屋的維修基金什麼時候交呢?房屋維修基金有什麼作用呢?接下來,小編給大家介紹一下相關內容,一起來看看吧。
房屋的維修基金什麼時候交
1、一般在辦理交房手續之前,業主就應當繳納房屋維修基金。如果是首期房屋專項維修基金的話,業主可以直接存入房屋專項維修基金賬戶中。如果業主覺得麻煩的話,也可以由房地產開發企業代交。委託房地產開發企業代交的,房地產開發企業應當在收到房屋維修基金之日起三十天內,把代交的房屋維修基金存入房屋專項維修資金專戶。
2、房屋維修基金通常是由房地產主管機關來代管,業主委員會成立以後,會劃轉到業委會,由業委會來管理。按照相關規定,房屋維修基金是由全體業主繳納的,是屬於全體業主共同所有的。
房屋維修基金有什麼作用
1、 房屋維修基金又被成為專項維修基金和公共維修基金,是指住宅物業的業主為了本物業區域范圍內的公共設施、公共部分以及設備的維修和養護等事項而繳納一定數額的錢款到專項賬戶,並且授權業主委員會統一管理和使用的基金。
2、 房屋維修基金由該物業內的業主一起籌集,其使用權歸全體業主,單個業主不能提取自己的維修基金部分。維修基金與房屋共存,當房屋產權變更後,維修基金也會轉移到新業主的名下。
文章總結:以上就是小編為大家介紹的房屋的維修基金什麼時候交以及維修基金作用的相關內容,希望可以幫助一些有需要的朋友們。
3. 物業維修基金什麼時候交
物業維修基金在房屋交房前交。首期房屋專項維修資金,業主可以直接存入房屋專項維修資金專戶,也可以委託房地產開發企業代交。委託房地產開發企業代交的,房地產開發企業應當自收到房屋維修基金之日起30日內,將代交的房屋專項維修資金存入房屋專項維修資金專戶。
一、維修基金繳費流程如下:
1、交納人如實填寫維修基金分戶卡,小區辦工作人員核驗分戶卡和相關材料,並核定維修基金數額;
2、交納人核對列印輸出的分戶卡並簽字確認;
3、交納人向小區辦足額交納維修基金;
4、交納人持收據到交易部門辦理立契過戶手續或到權屬部門辦理權屬登記手續。
二、物業維修基金使用范圍如下:
1、小區公共部位,承重牆體、柱、樓板、屋頂以及戶外牆面、門廳、樓梯間、走廊等;
2、房屋共用設施設備。業主或者不同樓幢業主共有的附屬設施設備;
3、一般包括電梯、天線、照明、消防設施、綠地、道路、路燈、排水設施、池、井、非經營性車場車庫、物業管理用房、信報箱、公益性文體設施和共用設施設備使用的房屋等。
總之物業維修基金在房屋交房前交,交納人需要如實填寫維修基金分戶卡、核對列印輸出的分戶卡並簽字確認、向小區辦足額交納維修基金,其中物業維修基金使用范圍包括小區公共部位、房屋共用設施設備等。
法律依據
《物業管理條例》第五十三條 住宅物業、住宅小區內的非住宅物業或者與單幢住宅樓結構相連的非住宅物業的業主,應當按照國家有關規定交納專項維修資金。專項維修資金屬於業主所有,專項用於物業保修期滿後物業共用部位、共用設施設備的維修和更新、改造,不得挪作他用。專項維修資金收取、使用、管理的辦法由國務院建設行政主管部門會同國務院財政部門制定。
4. 維修基金什麼時候交
交住房維修基金的時間:
1、委託房地產開發企業代交的,房地產開發企業應當自收到房屋維修基金之日起30日內,將代交的房屋專項維修資金存入房屋專項維修資金專戶;
2、一般情況下由房地產主管機關來代管,業主委員會成立之後,房屋維修基金就會劃轉到業委會,由業委會行使管理權利。
【法律依據】
《物業管理條例》第五十三條
住宅物業、住宅小區內的非住宅物業或者與單幢住宅樓結構相連的非住宅物業的業主,應當按照國家有關規定交納專項維修資金。
專項維修資金屬業主所有,專項用於物業保修期滿後物業共用部位、共用設施設備的維修和更新、改造,不得挪作他用。
專項維修資金收取、使用、管理的辦法由國務院建設行政主管部門會同國務院財政部門制定。
5. 維修基金是什麼時候交
買房大家都知道是一件不容易的事情,而且也是需要辦理很多手續,相對來說會比較麻煩,特別是要交各種各樣的費用。下面小編就來給大家介紹一下維修基金是什麼時候交。
維修基金是什麼時候交
1、一般來說這個費用就是在業主房屋交房前,就需要去交納房屋維修基金。而且這個也是屬於首期房屋專項維修資金,業主們也是可以將這個直接把它可以存入到房屋專項維修資金專戶,這個時候就可以把委託房地產開發企業代交。房地產開發企業收到這個維修基金之日起30日內,也就會將這個代交的房屋專項維修資金然後再把它存入到房屋專項維修資金專戶。
2、維修基金一般來說也是由開發商代收,開發商然後再它轉交給房產管理中心。如果業主辦理的話就是要在房產證前一個月前交給開發商,然後再把它轉交給房產管理中心。開發商如果要求業主這個時候要交首付物業維修基金一並交齊,那麼開發商也是必須交上提前收的這段時間的銀行利息才可以。
維修基金怎麼算
1、房屋維修基金,這個一般來說也是把它房屋保修期滿後對於房子的主體結構、公共部位和公共設施設備這些進行一個大中修以及更新改造工程。房屋維修基金這個它還包括了房屋公用設施專用基金和房子本體維修基金。房屋公用設施也是會把它簡稱為專用基金,然後還會把它用於物業共用部位、公用設施及設備這些一些更新、改造等項目,不能把它挪作其它用。
2、商品房銷售時,一般來說購房者與售房單位也是會簽定一個有關房屋維修基金交繳約定,這個時候買房的就可以按照了房款2-3%的比例然後再向售房單位交納房屋維修基金。
總結:關於維修基金是什麼時候交相關內容就介紹到這,一般來說在交房前就要交這個費用的,這個基金也是屬於首期房屋專項維修資金。
6. 維修基金什麼時候交
公共維修基金一般在房屋交房前繳納,具體如下:
1、確燃擾認收房後,要辦理房屋產權的時候交納,由於房屋銷售到產權辦理,需要足夠的時間,然而房屋在這段日子多處於保修期,如果期間存在維修問題,不能使用公共維修基金維修費用;
2、因此當業主付房屋首付的時候,如果開發商要求將公共維修基金一起交納的話,業主可以直接拒絕,來維護自身的權益;
3、當房屋交納完契稅,過戶好後,意味著公共維修基金必須全額交付給相關的房產部門;
4、如果小區有成立業主委員會的話,公共維修基金一般是由該委員會統一收取管理。
房屋公共維修基金怎麼收取?
1、售房單位按照一定比例從售房款中提取,原則上多層住宅不低於售房款的20%,高層住宅侍叢不低於售房款的30%。購房者按購房款式2%的比例向售房單位繳交維修基金;
2、售房單旦段耐位代為收取的維修基金屬全體業主共同所有,不計入住宅銷售收入。
房屋公共維修基金收費標準是什麼?
1、按照購房款的一定比例收取,商模春品房的收費標準是按照總房款的百分之二來收取的,這個比例的確定是全國通用的,而且從2008年新規定執行方法沿用至今,建議近期考慮購置商品房的朋友可以更加深入的了解下具體的收費標准以及個人要繳納的費用等;
2、是否為多層住宅,房屋構造的不同其收費標准也各有不同,以北京市為例,若是多層住宅建設,按照現在的收費標准來看是每平米一百元,若是高層建築那麼每平米為二百元,不同的收費標准主要是考慮到不同住宅建築所花費的成本不同。不同住宅物業收費,為了能夠提高公共基礎建設的質量,定期做好維護工作,從而能夠提高公共建設的質量;
7. 維修基金什麼時候交
法律分析:新房維修基金繳納方式及時間如下所示:
1、繳納方式:其業主應當在房屋交房前,交納房屋維修基金。首期房屋專項維修資金,業主可以直接存入房屋專項維修資金專戶,也可以委託房地產開發企業代交。委託房地產開發企業代交,房地產開發企業應當自收到房屋維修基金之日起30日內,將代交,房屋專項維修資金存入房屋專項維修資金專戶。在商品房銷售時,購房者與售房單位應當簽定有關房屋維修基金交繳約定,購房者應當按購房款2-3%比例向售房單位交納房屋維修基金。售房單位代為收取維修基金屬全體業主共同,不計入住宅銷售收入。維修基金由該物業內業主共同籌集,業主按照繳納比例享有維修基金權,但使用權歸全體業主,單個業主不得向銀行提取自己維修基金部分。
2、繳納時間:新房契稅和維修基金一般在期房交房時交給開發商,在買房時是不用交稅,也就是如果期房要兩年後才交房,那麼在兩年後才交契稅和維修基金,其實契稅和維修基金是由房管局收取,但是因為個人辦理復雜,所以一般都是交給開發商,然後由開發商統一交給房管局,然後辦理產權證。其實交契稅一般是在辦理產權證之前才交,所以業主們交契稅和維修基金都是存在開發商賬戶,在等辦理產權證時候再交給房管局,所以這部分錢也不是個小數目,利息也不少。
法律依據:《中華人民共和國城市房地產管理法》 第二十七條 房地產開發項目的設計、施工,必須符合國家的有關標准和規范。房地產開發項目竣工,經驗收合格後,方可交付使用。
《城市房地產開發經營管理條例》 第十七條 房地產開發項目竣工,經驗收合格後,方可交付使用;未經驗收或者驗收不合格的,不得交付使用。房地產開發項目竣工後,房地產開發企業應當向項目所在地的縣級以上地方人民政府房地產開發主管部門提出竣工驗收申請。房地產開發主管部門應當自收到竣工驗收申請之日起30日內,對涉及公共安全的內容,組織工程質量監督、規劃、消防、人防等有關部門或者單位進行驗收。
8. 維修基金什麼時候交
維修基金要在房屋交房前交。如果是首期房屋專項維修資金的話,業主是可以直接存入房屋專項維修資金專戶,委託房地產開發企業代交的,房地產開發企業會受到業務的委託以及房屋維修基金之日起30日內,就應該將代交的房屋專項維修資金存入房屋專項維修資金專戶。
一、使用維修基金的條件如下:
1、若是小區內有物業公司進行管理的話,要使用維修基金,則是由物業提出建議,如果小區沒有物業公司管理,那麼要使用維修基金的話,則由相關使用人提出;
2、維修基金要使用於公共部位維修,需要由維修部分佔建築總面積2/3以上的業主進行商討,並且其中有2/3以上的業主同意,才可使用;
3、在決定了使用房屋維修基金之後,還需由組織方制定使用的方案,並且相關的材料提交至房地產行政主管部門,然後申請列支;
4、要有房地產行政主管部門的工作人員對提交的材料進行審核。
二、維修基金的繳納標准如下:
1、商品住宅的業主、非住宅的業主按照所擁有物業的建築面積交存住宅專項維修資金,每平方米建築面積交存首期住宅專項維修資金的數額為當地住宅建築安裝工程每平方米造價的5%至8%;
2、業主按照所擁有物業的建築面積交存住宅專項維修資金,每平方米建築面積交存首期住宅專項維修資金的數額為當地房改成本價的2%;
3、售房單位按照多層住宅不低於售房款的20%、高層住宅不低於售房款的30%,從售房款中一次性提取住宅專項維修資金。
綜上所述,維修基金要在房屋交房前交,如果不交,所享受的一些基礎設施就不會受到維修。
9. 住房維修基金什麼時候交
業主應當在房屋交房前進行交納房屋維修基金。首期房屋專項維修資金,業主可以直接存入房屋專項維修資金專戶,也可以委託房地產開發企業代交。委託房地產開發企業代交的,房地產開發企業應當自收到房屋維修基金之日起30日內,將代交的房屋專項維修資金存入房屋專項維修資金專戶。
房屋維修基金實際上包括房屋公用設施專用基金和房屋本體維修基金。房屋公用設施專用基金簡稱專用基金,用於物業共用部位、公用設施及設備的更新、改造等項目,不得挪作他用。專用基金實行「錢隨房走」的原則,房屋轉讓時,賬戶里的余額資金也隨之轉移給房屋的新的產權所有人。
中國的房屋維修金制度始於1998年,2004年,房屋維修金演變為房屋辦理產權證時必須繳納的費用。其繳納標准也由最初的"按購房款2%-3%的比例繳交"變為2008年的"按住宅建築安裝工程每平米造價的5%-8%繳交"。按照2007年重新修訂的《住宅專項維修資金管理辦法》的規定,公共維修基金專門用於小區公共設施的維修,歸全體業主共有。但在業主委員會成立之前,該資金一般情況下由房地產行政主管機關來代管。
房屋維修基金的名字多年來經過數次變化,1998年時,叫做房屋維修基金,後改為商品房公共維修基金,2007年,根據當時建設部和財政部聯合發布的165號令,最終為住宅專項維修資金。
法律依據
《物業管理條例》
第五十三條住宅物業、住宅小區內的非住宅物業或者與單幢住宅樓結構相連的非住宅物業的業主,應當按照國家有關規定交納專項維修資金。
專項維修資金屬於業主所有,專項用於物業保修期滿後物業共用部位、共用設施設備的維修和更新、改造,不得挪作他用。
專項維修資金收取、使用、管理的辦法由國務院建設行政主管部門會同國務院財政部門制定。
10. 維修基金什麼時候交
維修基金一般來說,業主應當在房屋交房前,就應當將房屋維修基金交納。如果是首期房屋專項維修資金的話,業主是可以直接存入房屋專項維修資金專戶。當然也可委託開發商進行繳納,開發商會受到業務的委託以及房屋維修基金之日起30日內,就應該將代交的房屋專項維修資金存入房屋專項維修資金專戶。
另,建設部和財政部165號令《住宅專項維修資金管理辦法》對維修基金繳納的比例進行規定,商品住宅的業主、非住宅的業主按照當地住宅建築安裝兆頌工程每平方米造價的5%至8%繳納;出售公有住房的,業主按照所擁有物業的建築面積交存住宅專項維修資金,每平方米建築面積交存首期住宅專項維修資金的數額為當地房改成本價的2%。
《住宅共用部位共用設施設備維修基金管理辦法》第五條商品住房在銷售時,購房者與售房單位應當簽訂有關維修基金繳交約定。購房者應當按氏前購房款2-3%的比例向售房單位繳交維修基金。住房單位代為收取的維修基金屬全體業主共同所有,不計入住宅銷售收入。維修基金收取比例由省、自治區、直轄市人民政府房地產行政主管部門確定。根據《訴訟費交納辦法》第二十二條規族核鄭定,原告自接到人民法院交納訴訟費用通知次日起7日內交納案件受理費;反訴案件由提起反訴的當事人自提起反訴次日起7日內交納案件受理費。根據《民事訴訟法》第一百一十八條規定,當事人進行民事訴訟,應當按照規定交納案件受理費。財產案件除交納案件受理費外,並按照規定交納其他訴訟費用。當事人交納訴訟費用確有困難的,可以按照規定向人民法院申請緩交、減交或者免交。
【溫馨提示】
以上回答,僅為當前信息結合本人對法律的理解做出,請您謹慎進行參考!
如果您對該問題仍有疑問,建議您整理相關信息,同專業人士進行詳細溝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