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開通物業維修基金需要什麼程序

發布時間:2023-05-20 04:53:50

1. 維修基金怎麼申請

我們知道在現實生活中一般購買房屋的話是需要繳納維修基金的,這個維修基金是有一定的用處的,但是如果要申請的話應該要怎樣去申請呢?下面就由我為大家解釋一下相關內容,供大家參考學習,希望對於大家有幫助。
一、維修基金怎麼申請
一是編制維修項目預算和與維修施工單位草簽維修合同。
二是使用申報。向區住建局物業管理科提出使用申請。
三是主管部門對照使用條件進行初步審查。
四是召開業主大會或者按小區維修資金管理制度的約定條件進行業主投票表決,街道或社區指導監督業主大會和業主委員會進行投票表決。
五是業主大會同意後,由申報人組織維修和竣工驗收。
六是主管部門按預先審查的材料和維修施工合同的約定,向施工單位賬戶分期支付維修資金,並留存保修期內的質保金直到保修期滿後支付。
二、申請使用物業專項維修資金的條件
根據《民法典》、《物業管理條例》、《住宅專項維修資金》等法律法規,使用專項維修資金有明確的條件和程序。
1、使用專項維修資金的前提是該房屋已經交存了住宅專項維修資金,沒有交存就沒有使用。
2、使用專項維修資金還要同時符合以下條件:
第一,需要維修的部位屬於業主共有部位和共有設施設備。
第二,需要維修的項目已經超過了房地產開發公司應當承擔的保修期。樓頂漏水保修期最低是5年,以該幢樓的竣工驗收備案表所載的備案時間和房屋買賣合同確定的交付時間來計算保修期的開始日期。如果交付時間早於備案時間,則以備案日期開始計算。如果備案時間早於房屋交付時間,則以房屋交付時間開始計算。
第三,需要維修的項目屬於重大修繕項目。具體到樓頂漏水項目,要求滲漏部位超過所在整幢樓屋面的20%以上。漏水面積未達到這個指標,則屬於日常維仿森修或小修項目。超過保修期的重大修繕才能申請使用專項維修資金,日常維修或小修項目,該小區有物業公司的,擾大拍應當由物業公司負責維修,物業費已經包緩羨含日常維修或小修費用;該小區沒有物業公司的,則由樓頂住戶自行出資維修。
第四,超過保修期且符合重大修繕條件的維修項目,還應當經本小區內專有部分佔建築物總面積2/3以上的業主且占總人數2/3以上的業主同意使用專項維修資金。如果小區成立了業主大會,建立了該小區
的專項維修資金具體管理制度,並且這個具體的管理制度經本小區內專有部分佔建築物總面積2/3以上的業主且占總人數2/3以上的業主同意,則可以按照小區專項維修資金管理制度的約定來申請使用維修資金。
通過上文的解釋,我們可以了解到就是申請維修基金是要滿足一定的條件下才可以的,而且申請是要經過審查之後才可以決定的。

2. 申請公共維修基金流程

根據《物業管理條例》和《住宅專項維修資金管理辦法》規定,維修資金的使用,按照以下程序辦理:
1、由物業服務企業提出使用建議,無物業服務企業的由相關業喚頃讓主提出使用建議;
2、維修乎閉資金列支范圍內專有部分佔建築物總面積23以上的業主且占總人數23以上的業主討論通過使用建議;
3、物業服務企業或相關業主組織實施使用方案;
4、物和局業服務企業或相關業主持有關資料向房地產主管部門申請列支;
5、房地產主管部門審核同意後,向專戶管理銀行發出劃轉維修資金的通知;
6、專戶管理銀行將所需維修資金劃轉至維修單位。當公民購買了房屋後,不僅要繳納房屋的房款同時國家也是規定了購房人也要按照規定繳納契稅以及公共維修基金的,在繳納和計算以上費用時也是會根據房屋的具體類型和具體面積來確定的,如果當事人沒有足額或者及時的繳納稅款和維修基金也是不能辦理房產證件。

3. 房屋維修基金申請流程有哪些

相信很多人都有聽說過維修基金這幾個字,但對於它的用途等方面都不是非常的了解,下面小編就帶大家一起來了解下房屋維修基金申請流程。

房屋維修基金申請流程有哪些

申請房屋維修基金要先由物業或是業主委員會來制定它的使用方案,再將此方案在小區通知欄中公告7天以上。如果得到小區三分之二的業主同意,再上報於維修基金管理部門,待市級管理部門同意後就會將70%的維修款下發,剩下的餘款要竣工合格後才會下發。

3、房屋維修基金包含了房屋公用設施專用基金以及房屋本體維修基金這兩項,主要用於小區的物業共用部位、公用設施及設備的更新以及改造項目中,不得挪作他用。專用房屋維修基金採用的錢隨房走的主要原則,在房屋轉讓時,其賬戶里的余額資金也隨之轉移給房屋新的產權人了。

文章總結:以上就是關於房屋維修基金申請流程有哪些以及購房者必須要繳納房屋維修基金嗎的相關內容,希望對大家有所幫助。想了解更多相關內容,請繼續關注齊家網。

4. 物業公司申請維修基金流程

申請人攜帶相關身份材料前往所屬村、鎮、社區填寫維修基金申請表格進行申請。使用房屋公共維修基金占建築物總面積三分之二以上的業主且占總人數三分之二以上的業主討論通過使用建議,最後都要得到房產行政部門或相應管理部門的備案與審核同意才能成行。具體如下:

(1)發起維修申請(業主向物業企業或者業主委員會提出報修,無物業的小區向轄區社區提出),確定是否在使用范圍(由轄區物業主管部門組織勘驗)。

(2)創建系統維修項目,列印《使用方案》和《預算分攤表》公示小區,編制施工方案及預算報價清單。備註:維修項目預算金額未超過五萬元的,可詢價選擇維修單位,預算金額超過五萬元以上的,應引入工程造價預算審核、結算審核服務,可採取公開招標方式確定施工單位。

(3)發起投票,業主簽字表決通過後,列印公示《投票結果公告》和簽字表。

(4)提交立項申請,申請通過後,組織施工。

(5)施工完成後,發布驗收公示,列印《驗收公示》和《決算分攤清冊》張貼小區,提交資金撥付申請。(市住建局)

5. 申請房屋維修基金流程

法律主觀:

房屋維修基金的申請:1、由物業服務企業提出使用建議,無物業服務企業的由相關業主提出使用建議;2、維修資金列支范圍內專有部分佔建築物總面積2/3以上的業主且占總人數的2/3以上的業主討論通過使用建議;3、物業服務企業或相關業主組織實施使用的方案。

法律客觀:

屬已購自管公房的按下列程序辦理:1.業主向業主委員會或房屋所在地居委會(以下統稱居委會)提出房屋維修申請;2.經居委會核實屬房屋維修范圍的,提出房屋維修預算明細、房屋維修費用分擔的相關業主名單後,征詢業主意見並據此填寫《已購自管公房維修基金使用申請表》(網上下載及復製件均可使用)送交原售房單位;3.原售房單位收到申請表後,到維修基金交存銀行列印銀行存款談困乎對賬單並填寫《已購自管公房維修基金使用審批表》、《已購自管公房維修基金支取明細表》後,持相關資料到含悉市住房保障中心辦理提取維修基金的審核手續;4.經批准後,原售房單位持批件及相關資料到交存銀行按照居委會意見辦理轉賬,直接轉入居委會指定賬戶,由居委會將維修基金用於房屋的實際維修。屬已購直管公房的按下列程序辦理:1.擬修房屋申請人向房屋所在地業主委員會或居委會(以下簡稱居委會)提出申請,居委會收到申請後,向區房產管理部門查詢擬修房屋維修基金存儲情況;2.區房產管理部門將維修基金查詢情況反饋給居委會,居委會征詢相關業主意見並提出同意使用維修基金的書面意見;3.由居委會負責委託房屋維修企業,提出房屋維修預算;4.居委會持房屋維修預算書、業主明細表及同意使用維修基金的書面意見,提交區房產管理部門審尺態查。區房產管理部門審查後,由居委會選聘維修企業、簽訂維修合同並組織實施;5.居委會到區房產管理部門辦理維修基金支取手續。

6. 申請物業維修基金流程

法律分析:在申請時,已成立業主委員會的,業主委員會作為申報主體申請辦理維修基金使用申請手續。申報時需提供2/3以上的業主同意簽字和維修預算;沒有成立業主委員會,已實施物業管理或者有房屋管理單位的,物業服務企業或房屋管理單位可以作為被委託申請單位辦理維修基金使用申請手續;沒有成立業主委員會,沒有實施物業管理,也沒有房屋管理單位的,由轄區社區作為申請主體辦理維修基金使用申請手續。申請房屋維修基金材料需遞交給市住房保障和房產管理局,經工作人員審核。申請房屋維修基金的公共設施維修費用金額不能太小,且申請的業主至少要以單元或樓為單位,不能只是個別住戶。

法律依據:《中華人民共和國住宅專項維修資金管理辦法》第二十二條 住宅專項維修資金劃轉業主大會管理前,需要使用住宅專項維修資金的,按照以下程序辦理:

(一)物業服務企業根據維修和更新、改造項目提出使用建議;沒有物業服務企業的,由相關業主提出使用建議;

(二)住宅專項維修資金列支范圍內專有部分佔建築物總面積三分之二以上的業主且占總人數三分之二以上的業主討論通過使用建議;

(三)物業服務企業或者相關業主組織實施使用方案;

(四)物業服務企業或者相關業主持有關材料,向所在地直轄市、市、縣人民政府建設(房地產)主管部門申請列支;其中,動用公有住房住宅專項維修資金的,向負責管理公有住房住宅專項維修資金的部門申請列支;

(五)直轄市、市、縣人民政府建設(房地產)主管部門或者負責管理公有住房住宅專項維修資金的部門審核同意後,向專戶管理銀行發出劃轉住宅專項維修資金的通知;

(六)專戶管理銀行將所需住宅專項維修資金劃轉至維修單位。

7. 公共維修基金的使用需經過哪些程序

我查到,公共維修基金的使用,需經以下程序:
一、申請階段
申請使用維修基金應當由業主委員會向管理機構提出,並組織制定《維修方案》和漏明《維修費用預算分攤清冊》。實施物業管理尚未成立業主委員會的物業區域,由業主大會或相關業主會議委託物業服務企業向管理機構提出申請,並組織制定《維修方案》和《維修費用預算分攤清冊》。未實施物業管理的區域,由業主大會或相關業主會議委託物業所在區域的社區居民委員會向管理機構提出申請,並組織制定《維修方案》和《維修費用預算分攤談碰清冊》。
提交下列材料:
(一)使用申請書;
(二)業主委員會成立的備案證明或者業主大會授權相關單位的授權委託書;
(三)原工程竣工驗收證明或其他有關材料(特種設備應提供年檢證明,如電梯,消防設備等);
(四)《維修方案》;
(五)《維修費用預算分攤清冊》。
管理機構收到申請後,應當在七個工作日內組織現場勘查,審查《維修方案》和《維修費用預算分攤清冊》。
二、表決階段
對屬於維修資金使用范圍的,書面通知業主委員會或者受委託單位將《維修方案》和《維修費用預算分攤清冊》在物業區域內適當位置公示七日,徵求所涉及業主意見並補充完善,並經雙三分之二以上業主依法表決通過,形成書面決議。
業主大會或者相關業主會議可以採用集體討論的形式表決,也可以採用書面徵求意見的形式表決。
三、核准劃撥階段
業主委員會或者受委託單位在施工前持下列材料到管理機構辦理劃撥維修基金手續:
(一)《業主大會決議》及公示證明;
(二)《維修項目施工合同》;
(三)法律法規規定的其它相關材料。
管理機構在十五個工作日內審核相關材料後,按工程形象進度將維修費用劃撥到《維修項目施工合同》約定的賬戶。
想必大家都知道,房屋公共維修基金的申請十分繁瑣,受限於用途,單個業主幾乎難以完成該基金的申請。不過申請主體變更為物業後,這一門檻便降低了許多。
首先,物業公司掌握全小區業主信息。發起房屋公共維修基金申請相對容易。
其次,組織相對於個人天然又更強的說服力。
最後,小區物業作為小區運營管理單位,是所有公共設施運營和維護的責任方。
因此選擇一個高品質的物業十分重要,如何選擇物業公司?
現在新建樓盤大多數物業都是由開發商自己的物業公司來運作。這種情況下,選擇大品牌開發商就顯得尤為重要。我們無法選擇物業,就只能含搜談選擇開發商。
許多老小區會出現換物業公司的情況,那麼就該好好選一選物業公司了
1、問口碑:
隨著房地產市場的發展,物業管理公司之間的競爭也開始日益激烈。而多年的競爭必定使一些經營管理不善、管理規模不大和口碑不好的管理公司因無法生存而退出市場。同理,一些管理體制完善、業主滿意度高的管理公司在市場上開始逐漸壯大起來。我們在購買商品房之前可以先向售樓方詢問一下該項目是由哪家物業管理公司進行管理,並詢問還有哪個已入住項目也由該公司進行物業管理,之後可以前去該項目看一看,了解一下該管理公司的口碑。
2、認品牌:
在物業管理行業高度市場化的今天,一些名牌物業開始出現在大家的面前。這些名牌物業大多經營嚴謹、服務完善、經驗豐富、重視信譽。有一些優秀的物業管理公司甚至是准軍事化管理的,以為業主提供優質高效的服務為己任。通常名牌物業公司的收費會貴一些,但物有所值。
3、看背景:
一般來講有著名酒店(飯店)管理背景的物業公司實力都比較強,而且經營管理體制也比較完善、服務意識強、態度好、信譽度高。專業人才儲備充足,更容易為業主和客戶提供良好的服務。
4、品特色:
這里所說的特色是指那些有著自己獨特的企業文化的物業管理公司。這類公司通過多年經驗積累,慢慢形成了自己一套獨特的處理問題的方法。也逐步形成了自己的品牌特點。擁有良好企業文化的物業管理公司在運作上一般是非常規范的,在為業主提供優良服務的同時還在不斷的完善自己,是真正優秀的物業管理公司。

8. 小區動用維修基金程序怎麼走

申請動用物業維修基金的程序如下:首先要由業主委員會將維修項目及預算在小區內進行公示,隨後召開業主大會,經過業主大會雙三分之二以上業主參與投票,參與業主的雙過半數同意表決後,再向區房產局提出申請。
公共維修基金是指按建設部《住宅共用部位共用設施設備維修基金管理辦法》的規定,住宅樓房的公共部位和共用設施、設備的維修養護基金。單位售賣公房的公共維修基金,由售房單位和購房職工共同籌集,所有權歸購房人,用於售出住宅樓房公共部位和共用設施、設備的維修、養護。
住宅維修基金使用范圍:
主要包括小區公共部位和共用設施、設備、具體來講、公共部位指由單幢住宅內業主或者單幢住宅內業主及與之結構相連的非住宅業主共有的部位、包括、住宅的基礎、承重牆體、柱、梁、樓板、屋頂以及戶外牆面、門廳、樓梯間、走廊通道等。
共用設施、設備、一般包括電梯、天線、照明、消防設施、綠地、道路、路燈、溝渠、池、井、非經營性的車場或者車庫、公益性文體設施和共用設施設備使用的房屋。
物業服務企業提出維修基金使用方案、該方案應當包括擬維修和更新、改造的項目、費用預算、支出范圍、有可能發生危及房屋安全等緊急情況、以及其他需臨時使用、住宅專項維修資金的情況的處置辦法等。
維修基金不可以退。但符合如下情形,可以返還。根據我國的相關規定,房屋滅失的,按照以下規定返還住宅專項維修資金:房屋分戶賬中結余的住宅專項維修資金返還業主;售房單位交存的住宅專項維修資金賬面余額返還售房單位;售房單位不存在的,按照售房單位財務隸屬關系,收繳同級國庫;商品住宅、售後公有住房住宅專項維修資金的交存、使用、管理和監督,適用本辦法。本辦法所稱住宅專項維修資金,是指專項用於住宅共用部位、共用設施設備保修期滿後的維修和更新、改造的資金;住宅專項維修資金管理實行專戶存儲、專款專用、所權人決策、政府監督的原則。
住宅專項維修資金劃轉業主大會管理前的使用程序:
物業服務企業根據維修和更新、改造項目提出使用建議;沒有物業服務企業的,由相關業主提出使用建議;
住宅專項維修資金列支范圍內專有部分佔建築物總面積三分之二以上的業主且占總人數三分之二以上的業主討論通過使用建議;
物業服務企業或者相關業主組織實施使用方案;
物業服務企業或者相關業主持有關材料,向所在地直轄市、市、縣人民政府建設(房地產)主管部門申請列支;其中,動用公有住房住宅專項維修資金的,向負責管理公有住房住宅專項維修資金的部門申請列支;
直轄市、市、縣人民政府建設(房地產)主管部門或者負責管理公有住房住宅專項維修資金的部門審核同意後,向專戶管理銀行發出劃轉住宅專項維修資金的通知;
專戶管理銀行將所需住宅專項維修資金劃轉至維修單位
住宅專項維修資金劃轉業主大會管理後的使用程序:
物業服務企業提出使用方案,使用方案應當包括擬維修和更新、改造的項目、費用預算、列支范圍、發生危及房屋安全等緊急情況以及其他需臨時使用住宅專項維修資金的情況的處置辦法等;
業主大會依法通過使用方案;
物業服務企業組織實施使用方案;
物業服務企業持有關材料向業主委員會提出列支住宅專項維修資金;其中,動用公有住房住宅專項維修資金的,向負責管理公有住房住宅專項維修資金的部門申請列支;
業主委員會依據使用方案審核同意,並報直轄市、市、縣人民政府建設(房地產)主管部門備案;動用公有住房住宅專項維修資金的,經負責管理公有住房住宅專項維修資金的部門審核同意;直轄市、市、縣人民政府建設(房地產)主管部門或者負責管理公有住房住宅專項維修資金的部門發現不符合有關法律、法規、規章和使用方案的,應當責令改正;
業主委員會、負責管理公有住房住宅專項維修資金的部門向專戶管理銀行發出劃轉住宅專項維修資金的通知;
專戶管理銀行將所需住宅專項維修資金劃轉至維修單位。
住宅專項維修資金緊急情況分為8種情形:屋面、牆體防水損壞造成嚴重滲漏的;電梯故障危及人身安全、嚴重影響業主生活的;樓體外牆牆面有脫落危險,危及人身財產安全的;消防設施設備嚴重損壞構成重大火災隱患或者消火栓系統、自動滅火系統嚴重損壞不具備滅火功能的;共用排水設施塌陷、堵塞、破裂等嚴重影響業主生活或者危及財產安全的;尚未移交給專業經營單位運營管理和維護的供水水泵(水箱)損壞或者水管爆裂導致供水中斷的;尚未移交給專業經營單位運營管理和維護的供配電系統設施設備發生故障,造成停電或者漏電,嚴重影響業主生活或者危及人身財產安全的;業主委員會核實有其他嚴重影響業主生活或者危及人身財產安全的。
住宅專項維修資金的緊急使用程序:
發生危及房屋安全等緊急情況,需要立即對住宅共用部位、共用設施設備進行維修和更新、改造的,按照以下規定列支住宅專項維修資金:
住宅專項維修資金劃轉業主大會管理前,由物業服務企業或者相關業主持有關材料,向所在地直轄市、市、縣人民政府建設(房地產)主管部門申請列支;其中,動用公有住房住宅專項維修資金的,向負責管理公有住房住宅專項維修資金的部門申請列支;直轄市、市、縣人民政府建設(房地產)主管部門或者負責管理公有住房住宅專項維修資金的部門審核同意後,向專戶管理銀行發出劃轉住宅專項維修資金的通知;專戶管理銀行將所需住宅專項維修資金劃轉至維修單位
住宅專項維修資金劃轉業主大會管理後,由物業服務企業持有關材料向業主委員會提出列支住宅專項維修資金;其中,動用公有住房住宅專項維修資金的,向負責管理公有住房住宅專項維修資金的部門申請列支;業主委員會依據使用方案審核同意,並報直轄市、市、縣人民政府建設(房地產)主管部門備案;動用公有住房住宅專項維修資金的,經負責管理公有住房住宅專項維修資金的部門審核同意;直轄市、市、縣人民政府建設(房地產)主管部門或者負責管理公有住房住宅專項維修資金的部門發現不符合有關法律、法規、規章和使用方案的,應當責令改正;業主委員會、負責管理公有住房住宅專項維修資金的部門向專戶管理銀行發出劃轉住宅專項維修資金的通知;專戶管理銀行將所需住宅專項維修資金劃轉至維修單位。
發生上述情況後,未按規定實施維修和更新、改造的,直轄市、市、縣人民政府建設(房地產)主管部門可以組織代修,維修費用從相關業主住宅專項維修資金分戶賬中列支。其中,涉及已售公有住房的,還應當從公有住房住宅專項維修資金中列支。
法律依據
《物業管理條例》第六條
房屋的所有權人為業主。
業主在物業管理活動中,享有下列權利:
(一)按照物業服務合同的約定,接受物業服務企業提供的服務;
(二)提議召開業主大會會議,並就物業管理的有關事項提出建議;
(三)提出制定和修改管理規約、業主大會議事規則的建議;
(四)參加業主大會會議,行使投票權;
(五)選舉業主委員會成員,並享有被選舉權;
(六)監督業主委員會的工作;
(七)監督物業服務企業履行物業服務合同;
(八)對物業共用部位、共用設施設備和相關場地使用情況享有知情權和監督權;
(九)監督物業共用部位、共用設施設備專項維修資金(以下簡稱專項維修資金)的管理和使用;
(十)法律、法規規定的其他權利。
第十一條
下列事項由業主共同決定:
(一)制定和修改業主大會議事規則;
(二)制定和修改管理規約;
(三)選舉業主委員會或者更換業主委員會成員;
(四)選聘和解聘物業服務企業;
(五)籌集和使用專項維修資金;
(六)改建、重建建築物及其附屬設施;
(七)有關共有和共同管理權利的其他重大事項。
第十二條
業主大會會議可以採用集體討論的形式,也可以採用書面徵求意見的形式;但是,應當有物業管理區域內專有部分佔建築物總面積過半數的業主且占總人數過半數的業主參加。
業主可以委託代理人參加業主大會會議。
業主大會決定本條例第十一條第(五)項和第(六)項規定的事項,應當經專有部分佔建築物總面積2/3以上的業主且占總人數2/3以上的業主同意;決定本條例第十一條規定的其他事項,應當經專有部分佔建築物總面積過半數的業主且占總人數過半數的業主同意。
業主大會或者業主委員會的決定,對業主具有約束力。
業主大會或者業主委員會作出的決定侵害業主合法權益的,受侵害的業主可以請求人民法院予以撤銷。

9. 申請維修基金的流程

法律主觀:

1、物業工作企業,依據需修理和更新、改造項目的狀況提出應用主張。主張內容包含:房產位於、修理項目概略、修理理由、工程造價、觸及業主戶數等。 2、修理基金列支范圍內,專有部分佔修建物總面積三分之二以上的業主且占總人數三分之二以上的業主討論經過應用主張,並斷定詳細處理修理基金應用手續的託付 代理 人。 3、物業工作企業安排擬慧飢模定應用計劃。 4、物業工前緩作肢肆企業持相關材料,向所在地市、縣房產部分請求基金支取。其間,動用公有住所修理基金的,向公有住所修理基金處理部分請求基金支取。 5、市縣房產主管部分或許擔任處理公有住所住所專項修理基金的部分審閱贊同後,向專戶處理銀行宣布劃轉住所專項修理基金的通告。 6、專戶處理銀行將所需住所專項修理基金劃轉至修理單位。 《住宅共用部位共用設施設備維修基金管理辦法》第四條 凡商品住房和公有住房出售後都應當建立住宅共用部位、共用設施設備維修基金(以下簡稱"維修基金")。 維修基金的使用執行《物業管理企業財務管理規定》(財政部財基字[1998]7號),專項用於住宅共用部位、共用設施設備保修期滿後的大修、更新、改造。

法律客觀:

《住宅專項維修資金管理辦法》第十九條 住宅專項維修資金的使用,應當遵循方便快捷、公開透明、受益人和負擔人相一致的原則。 《住宅專項維修資金管理辦法》第二十四條 發生危及房屋安全等緊急情況,需要立即對住宅共用部位、共用設施設備進行維修和更新、改造的,按照以下規定列支住宅專項維修資金: (一)住宅專項維修資金劃轉業主大會管理前,按照本辦法第二十二條第四項、第五項、第六項的規定辦理。 (二)住宅專項維修資金劃轉業主大會管理後,按照本辦法第二十三條第四項、第五項、第六項和第七項的規定辦理。 發生前款情況後,未按規定實施維修和更新、改造的,直轄市、市、縣人民政府建設(房地產)主管部門可以組織代修,維修費用從相關業主住宅專項維修資金分戶賬中列支;其中,涉及已售公有住房的,還應當從公有住房住宅專項維修資金中列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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