Ⅰ 家裡的防水工程做完了,應該過多久驗收呢
防水施工應採用塗膜防水材料。防水材料的性能應符合現行相關國家標準的規定,並應有產品合格證。基層表面應光滑,不得有起砂、空鼓、開裂等缺陷。基層含水率應滿足防水材料的施工要求。防水層應從地面延伸到牆壁,高出地面250毫米。衛生間牆面防水層高度不得小於1800mm。防水水泥砂漿找平層與基礎結合密實,表面光滑,無空鼓、無裂縫、起砂,陰陽角做成圓弧形。塗膜防水層塗膜均勻,厚度符合產品技術規程要求,一般厚度不小於1.5毫米不外露。利用施工接茬應沿流水方向搭接,搭接寬度不小於100毫米,利用兩層以上玻璃纖維布上下搭接應錯開一半寬度。塗膜表面無氣泡、流淌、平整、凹凸,與管件、地漏、衛生潔具錨、排水管的接頭封閉嚴密、光滑無滲漏。
地面砌磚前,必須對平整後的地面進行防水處理,並做好標記,進行72小時的試水(此二次試驗是表面防水處理驗收的重要標准)。兩次試水都要做標記,在試水結束前,必須進行標記確認和現場檢查(最好在產權單位的協助下檢查樓下地面是否有滲水跡象),確認沒有滲水後才能鋪面磚。先檢查施工面。平整度、空鼓、砂眼、開裂等現象處理好後,用防水劑+水泥重新粉刷,再用純防水劑重新粉刷。防水乾燥後,將水倒在皮層上,皮層中的水呈珠狀向下流動。牆面無潮濕現象,說明防水符合要求。地漏、套管、潔具根部、陰陽角等。應先提供防水附加層。地面防水層應從地面延伸至牆面,高出地面300 mm以上,廚衛牆防水層高度不應小於1800mm。設置二級排水皮層和地漏,比砌磚位置的皮層低250MM以上,並設置成盆狀。
Ⅱ 竣工驗收需要多長時間
竣工驗收一般需要2-3個月左右,竣工驗收由滑伏建設單位負責組織,竣工驗收程序需要先申請竣工驗收,再由建設單位上級主管部門、建設單位項目負責人、建設單位項目現場管理人員及勘察、設計、施工、監理單位與項目無直接關系的技術負責人或質量負責人組成竣工驗收組成員。Ⅲ 竣工驗收在工程完工多長時間進行
法律分析: 這個一般都要在合同中體現,應該問的技術人員,保守估計工程應該在多久施完工;如果甲方工程很急的話那就要看的實力了;驗收時間可以根據雙方來商定的。一般情況下,驗收交付時間長短不一。十幾天到幾個月不等較為常見,有的更是二三年的都有。
法律依據:《公路工程竣(交)工驗收辦法》
第十六條 公路工程進行竣工驗收應具備以下條件:
(一)通車試運營2年後;
(二)交工驗收提出的工程質量缺陷等遺留問題已處理完畢,並經項目法人驗收合格;
(三)工程決算已按交通部規定的辦法編制完成,竣工決算已經審計,並經交通主管部門或其授權單位認定;
(四)竣悔賣純工文件已按交通部規定的內容完成;
(五)對需進行檔案、環保等單項驗收的項目,已經有關部門驗收合格;
(六)各參建單位已按交通部規定的內容完成各自的工作報告;
(碧咐七)質量監督機構已按交通部規定的公路工程質量鑒定辦法對工程質量檢測鑒定合格,並形成工程質量鑒定報告。
第十七條 公路工程符合竣工驗收條件後,項目法人應按照項目管理許可權及時向交通主管部門申請驗收。交通主管部門應當自收到申請之日起30日內,對申請人遞交的材料進行審查,對於不符合竣工驗收條件的,應當配神及時退回並告知理由;對於符合驗收條件的,應自收到申請文件之日起3個月內組織竣工驗收。
Ⅳ 工程施工完成後多久辦竣工
建設單位與施工單位要簽訂施工合同的,在施工合同中要約定施工的期限,工程完工後要辦理竣工驗收的,驗收合格才能使用,那麼工程施工完成後多長時間辦竣工?下面由我為讀者進行的解答,希望以下的知識對讀者有所幫助。Ⅳ 新房子裝修完之後,一般過多久才可以驗收
尤其是裝修的時候如果選擇了不靠譜的裝修團隊,這個問題就更嚴重了。新房裝修後,有害氣體會被風吹出屋外。如果你呆得太早,空氣中仍有許多有害氣體。雖然你聞不到它們,但它們總是損害你和你家人的健康。能否入住取決於裝修後的房子空氣質量是否達標,有害氣體是否被吹走。檢查空氣質量是否達標,可以找專業機構檢測,也可以自己買檢測儀器,千萬不要僅憑感官檢測就急著留下來。所以裝修後停留多長時間取決於有害氣體的排放時間,通風時間一般為3-6個月。
色差大的地面是否鋪設在隱蔽的地方,是否有膨脹縫隙。鋪設的地磚、牆磚是否光滑,有無明顯凸凹;上下左右磚縫垂直;顏色是否在一個方向;用螺旋手柄敲打瓷磚,檢查是否是空的。吊頂裝修、門窗製作安裝、廚衛裝修、浴室安裝、燈具安裝、配套電器安裝、暖氣管道及設施安裝、細木工裝修及傢具製作、裝飾工程等方面,應根據裝修合同規定的標准,隨時進行監督檢查。如果業主對裝修常識有更好地理解,接受裝修也不難。如果對裝修常識一無所知,就要經常跑到施工現場進行驗收工作,多學多問,每一個項目都要一絲不苟地檢查,按合同規定逐項驗收。只有你認真了,別人才會認真。
Ⅵ 項目完工後多久竣工驗收
對於工程施工完成後,多久辦理竣工驗收是沒有具體規定的,但建設單型絕睜位收到建設工程竣工報告後,應當組織設計、施工、工程監理等有關單位進行竣工驗收。
一.當事人對建設工程實際竣工日期有爭議的,按照以下情形分別處理:
(一)建設工程經竣工驗收合格的,以竣工驗收合格之日為竣工日期;
(二)承包人已經提交竣工驗收報告,發包人拖延驗收的,以承包人提交驗收報告之日為竣工日期;
(三)建設工程未經竣工驗收,發包人擅自使用的,以轉移佔有建設工程之日為竣工日期。
二、公路工程進行竣工驗收應具備以下條件:
(一)通車試運營2年後;
(二)交工驗收提出的工程質量缺陷等遺留問題已處理完畢,並經項目法人驗收合格;
(三)工程決算已按交通部規定的辦法編制完成,竣工決算已經審計,並經交通主管部門或其授權單位認定;
(四)竣工文件已按交通部規定的內容完成;
(五)對需進行檔案、環保等單項驗收的項目,已經有關部門驗收合格;
(六)各參建單位已按交通部規定的內容完成各自的工作報告;
(七)質量監督機構已按交通部規定的公路工程質量鑒定辦法對工程質量檢測鑒定合格,並形成工程質量鑒定報告。
三、竣工和完工的區別:
1、竣工是工程完工且通過國家有關單位根據國家驗收標准對施工結束的建築進行的具有法律效果的驗收,並且出具有關法律文書。
2、完工是指工程已經施工完畢。
法律依據:
《建設工程質量管理條例》
第十六條
建設單位收到建設工程竣工報告後,應當組織設計、施工、工程監理等有關單位進行竣工驗收。
建設工程竣工驗收應當具備下列條件:
1.完成建設工程設計和合同約定的各項內容
2.有完整的技術檔案和施工管理資料
3.有工程使用的主要建築材料、建築構配件和設備的進場試驗報告
4.有勘察、設計、施工、工程監理等單位分別簽署的質量合格文件
5.有施工單位簽署的工程保修書。建設工程經驗收合格的,方可交付使用。
第四十九條
建設單位應當自建設工程竣工驗收合格之日起15日內,將建設工程竣工驗收報告和規劃、公安消防、環保等部門出具的認可文件或者准許使宏桐用文件報建設行政主管部門或者其他有關部門備案。建設行政主管部門或者其他有關部門發現建設單位在竣工驗收過程中有違反國家有關建設卜歲工程質量管理規定行為的,責令停止使用,重新組織竣工驗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