在保修的情況下,保修期仍以購買時間和里程為准(以先到者為准)。但自費維修涉及更換的,應該有相應的保修期。建議聯系售後部門明確具體情況。目前大部分汽車廠商執行新車質保期。「兩年或6萬公里,以先到者為准」是指質保期內有兩個條件:一是期限,行駛時間為2年;二是里程限制,6萬公里。只要滿足這兩個條件中的任何一個,就說明車輛的保修期已經過了,車輛的正常保養並不是免費的。汽車的保修期是指汽車生產企業在向消費者銷售商品時,因質量問題而承諾免費維修保養的期限。
Ⅱ 保修期國家規定
保修期國家規定如下:
1、7日規定孝塵:產品自售出之日起7日內,發生性能故障,消費者可以選擇退貨、換貨或修理;
2、15日規定:產品自售出之日起15日內,發生性能故障,消費者可以選擇換貨或修理;
3、90日規定:在三包有效期內,因生產者未供應零配件,自送達之日起超過90日未修好的,修理者應當在修理狀況中註明,銷售者憑此據免費為消費者調換同型號同規格產品;
4、30日規定:因修理者自身原因使修理超過瞎慎滲30日的,由其免費為消費者調換同型號同規格產品,費用由修理者承擔。
5、5年規定:修理者應保證修理後的產品能夠正常使用30日以上,生產者應保證在產品停產後5年內繼續提供符合技術要求的零配件。
法律依據:《中華人民共和國消費者權益保護法》第二十四磨脊條
經營者提供的商品或者服務不符合質量要求的,消費者可以依照國家規定、當事人約定退貨,或者要求經營者履行更換、修理等義務。沒有國家規定和當事人約定的,消費者可以自收到商品之日起七日內退貨;七日後符合法定解除合同條件的,消費者可以及時退貨,不符合法定解除合同條件的,可以要求經營者履行更換、修理等義務。
依照前款規定進行退貨、更換、修理的,經營者應當承擔運輸等必要費用。
Ⅲ 維修以後怎麼算保修期
法律分析:在三包期限內更換零件的,產品整體的保修期不變,但配件的保修期應該重新計算,從更換之日起計算三包期限。保修期限的規定∶(1)民用與公共建築、一般工業建築、構築物的土建工程為1年(2)建築物的照明電氣,上下水管線安裝工程為6個月(3)建築物的供熱、供冷系統為一個採暖、供冷期(4)室外的卜下水和小區道路為1年(5)工業建築的設備、電氣、儀表、工藝管線和有特殊要求的工程,其保修內容和期限,由使用單位和施工單位在合同中規定。生產者應當履行下列義務:(一)明確三包方式。生產者自行設置或者指定修理單位的,必須隨產品向消費者提供三包憑證、修理單位的名單、地址、聯系電話等二)向負責修理的銷售者、修理者提供修理技術資料、合格的修理配件,負責培訓,提供修理費用。沒手保證在產品停產後五年內繼續提供符合技術要求的零配件三)妥善處理消費者直接或者間接的查詢,並提供服務。
法律依據:《中華人民共和國建築工程質量管理條例》 第四十條 在正常使用條件下,建設工程的最低保修期限為:(一)基礎設施工程、房屋建築的地基基礎工程和主體結構工程,為設計文件規定的該工程的合理使用年限(二)屋面防水工程、有運察碧防水要求的衛生間、房間和外牆面的防滲漏,為5年(三)供熱與供冷系統,為2個採暖期、旁舉供冷期(四)電氣管線、給排水管道、設備安裝和裝修工程,為2年。其他項目的保修期限由發包方與承包方約定。
Ⅳ 機械設備保修期如何規定
一般機加工設備:小修三個月,中修一年,大修三年;這是老規定了,機械行業原國家企業均按這個規定執行設備的保養與維修規定。當然特殊設備,大型設備除外。
設備大修的保修期沒有具體的規定。主要是根據設備的類型和雙方簽訂大修合同時的約定為准。按你說的,應該是外委大修項目,這類項目最主要的是在簽訂合同前就明確大修的內容,越細越好,並明確驗收的標准(要有具體的驗收數據),在大修期間委託方一定要做好監管,確保大修內容按合同要求進行。
機械設備注意事項
高溫過冷不修:設備上有高溫或過冷區域時,必須先恢復常溫後方可維修,防止燙傷或凍傷。
無專用工具不修:在檢修拆裝時,必須使用設備配套原裝的專用工具,防止損壞設備或工具受力飛出造成傷害。如拆除注塑機射嘴時,須使用自帶工具,嚴禁在工具上加裝套筒或藉助行車拆除。
無接地漏電保護停用:外殼未接地或未安裝符合要求漏電保護開關的,用電設備要停止使用!如生產使用的用電設備塗層烘乾箱外殼要接地,並安裝漏電保護開關。
Ⅳ 三包規定配件更換後保修多久
法律分析:產品出現故障更換零件的,產品的整體三包期限不變,但對於更換的零件三包期限要重新計算。
三包責任時間規定
1、「7日」規定:產品自售出之日起7日內,發生性能故障,消費者可以選擇退貨、換貨或修理。
2、「15日」規定:產品自售出之日起15日內,發生性能故障,消費者可以選擇換貨或修理。
3、「三包有效期」規定:「三包」有效期自開具發票之日起計算。在國家發布的第一批實施「三包」的18種商品中,如彩電、手錶等的「三包」有效期,整機分別分半年至一年,主要部件為一年至三年。在「三包」有效期內修理兩次,仍不能正常使用的產品,消費者可憑修理記錄和證明,調換同型號同規格的產品或按有關規定退貨,「三包」有效期應扣除因修理佔用和無零配件待修的時間。換貨後的「三包」有效期自換貨之日起重新計算。
4、「90日」規定和「30日」規定:在「三包」有效期內,因生產者未供應零配件,自送修之日起超過90日未修好的,修理者應當在修理狀況中註明,銷售者憑此據免費為消費者調換同型號同規格產品。
因修理者自身原因使修理超過30日的,由其免費為消費者調換同型號同規格產品,費用由修理者承擔。
5、「30日」和「5年」的規定:修理者應保證修理後的產品能夠正常使用30日以上,生產者應保證在產品停產後5年內繼續提供符合技術要求的零配件。
法律依據:《部分商品修理更換退貨責任規定》
第九條 產品自售出之日起7日內,發生性能故障,消費者可以選擇退貨、換貨或修理。退貨時,銷售者應當按發票價格一次退清貨款,然後依法向生產者、供貨者追償或者按購銷合同辦理。
第十條 產品自售出之日起15日內,發生性能故障,消費者可選擇換貨或者修理。換貨時,銷售者應當免費為消費者調換同型號同規格的產品,然後依法向生產者、供貨者追償或者按購銷合同辦理。
第十四條 換貨時,凡屬殘次產品、不合格產品或者修理過的產品均不得提供給消費者。
換貨後的三包有效期自換貨之日起重新計算。由銷售者在發票背面加蓋更換章並提供新的三包憑證或者在三包憑證背面加蓋更換章。
Ⅵ 三包法規定質保期限
三包的期限分別有7日、15日、30日、90日、5年的規定。
產品包退的期限是在產品銷售七天內,產品銷售15天內有故障的,可以換貨,而保修的期限由生產者決定。產品自售出之日起7日內,發生性能故障,消費者可以選擇退換貨或修理。產品自售出之日起15日內,發生性能故障,消費者可以選擇換貨或修理。
在三包有效期內,因修理者自身原因使修理超過30日的,其免費為消費者調換同型號產品,費用由修理者承擔。
對於因消費者使用、維護、保管不當造成損壞的、非承擔三包修理者拆動造成損壞的、無三包憑證及有效發票的、三包憑證型號與修理產品型號不符或者塗改的、在不可抗拒力造成損壞的不實行三包,但可實行收費修理。銷售者在修理、更換和退貨上的責任,來源於產品質量法的如下規定,即:「售出的產品有下列情形之一的,銷售者應當負責修理、退貨等;給購買產品的消費者造成損失的,銷售者應賠償損失:
(1)不具備產品應當具備的使用性能而事先未作說明的;
(2)不符合在產品或者其包裝上註明採用的產品標準的;
(3)不符合以產品說明、實物樣品等方式表明的質量狀況的。
產品質量三包國家法律有明確規定,保修卡規定的保修日期不能低於法律的規定。「三包」規定,消費者憑發票及三包憑證辦理三包,三包有效期自開具發票之日起計算,扣除因修理佔用和無零配件待修理的時間;產品自售出之日起7日內,發生性能故障,消費者可以選擇退貨、換貨或修理;產品自售出之日起15日內,發生性能故障,消費者可選擇換貨或者修理修理;在三包有效期內,修理兩次,仍不能正常使用的產品,憑修理提供的修理記錄和證明,由銷售者負責為消費者免費調換同型號同規格的產品或按有關規定退貨;
折舊費計算自開具發票之日起至退貨之日止,其中應當扣除修理佔用和待修的時間。對於因消費者使用、維護、保管不當造成損壞的、非承擔三包修理者拆動造成損壞的、無三包憑證及有效發票的、三包憑證型號與修理產品型號不符或者塗改的、在不可抗拒力造成損壞的不實行三包,但可實行收費修理。
法律依據
《消費者權益保護法》第七條 消費者在購買、使用商品和接受服務時享有人身、財產安全不受損害的權利。消費者有權要求經營者提供的商品和服務,符合保障人身、財產安全的要求。
Ⅶ 電器保修期國家規定
電器保修期國家規定具體如下:
1、產品質量三包的「7日」規定。產品自售出之日起7日內,發生性能故障,消費者可以選擇退貨、換貨或修理;
2、產品質量三包的「15日」規定,產品自售出之日起15日內,發生性能故障,消費者可以選擇換貨或修理;
3、產品質量三包的「三包有效期」規定:
(1)「產品質量三包」有效期自開具發票之日起計算。在國家發布的第一批實施「產品質量三包」的18種商品中,如彩電、手錶等的「產品質量三包」有效期,整機分別為半年至一年,主要部件為一年至三年;
(2)在「產品質量三包」有效期內修理兩次,仍不能正常使用的產品,消費者可憑修理記錄和證明,調換同型號同規格的產品或按有關規定退貨,「產品質量三包」有效期應扣除因修理佔用和無零配件待修的時間。換貨後的「三包」有效期自換貨之日起重新計算;
4、產品質量三包的「90日」規定和「30日」規定:
(1)在「產品質量三包」有效期內,因生產者未供應零配件,自送修之日起超過90日未修好的,修理者應當在修理狀況中註明,銷售者憑此據免費為消費者調換同型號同規格產品;
(2)因修理者自身原因使修理超過30日的,由其免費為消費者調換同型號同規格產品,費用由修理者承擔。
5、產品質量三包的「30日」和「5年」的規定。修理者應保證修理後的產品能夠正常使用30日以上,生產者應保證在產品停產後5年內繼續提供符合技術要求的零配件;
6、產品質量三包內產品范圍。新產品質量三包規定從1995年8月25日起實施,凡在該日以後購買列入產品質量三包目錄的產品,消費者有權要求銷售者、修理者、生產者承擔產品質量三包責任。對1995年8月25日以前購買的產品,只能繼續按照1986年發布的《部分國產家用電器三包規定》執行。
法律依據:《中華人民共和國消費者權益保護法》第二十三條
【瑕疵擔保義務、瑕疵舉證責任】經營者應當保證在正常使用商品或者接受服務的情況下其提供的商品或者服務應當具有的質量、性能、用途和有效期限;但消費者在購買該商品或者接受該服務前已經知道其存在瑕疵,且存在該瑕疵不違反法律強制性規定的除外。
經營者以廣告、產品說明、實物樣品或者其他方式表明商品或者服務的質量狀況的,應當保證其提供的商品或者服務的實際質量與表明的質量狀況相符。
經營者提供的機動車、計算機、電視機、電冰箱、空調器、洗衣機等耐用商品或者裝飾裝修等服務,消費者自接受商品或者服務之日起六個月內發現瑕疵,發生爭議的,由經營者承擔有關瑕疵的舉證責任。
Ⅷ 設備質保期國家規定幾年
法律分析:按照規定,設備安裝工程的質保期是2年,合同有約定的,從其約定,但不得少於2年。 設備安裝工程的質保期,自竣工驗收合格之日起計算。
法律依據:《建築工程質量管理條例》 第四十條 在正常使用條件下,建設工程的最低保修期限為:
(一)基礎設施工程、房屋建築的地基基礎工程和主體結構工程,為設計文件規定的該工程的合理使用年限。
(二)屋面防水工程、有防水要求的衛生間、房間和外牆面的防滲漏,為5年。
(三)供熱與供冷系統,為2個採暖期、供冷期。
(四)電氣管線、給排水管道、設備安裝和裝修工程,為2年。
Ⅸ 國家規定的設備質保期限
法律分析:機械加工設備按機械部相關規定:一般機加工設備:小修三個月,中修一年,大修三年;機械行業原國家企業均按這個規定執行設備的保養與維修規定。當然特殊設備,大型設備除外。
法律依據:《全國家用電子產品維修服務管理辦法》 第五條 家用電子產品的保修期:1、收音機、收錄機(含家庭音響)整機的保修期為半年;2、黑白電視機、彩色電視機整機的保修期為一年;3、保修期均從銷售單位開據發票之日算起,不包括維修佔用和因暫缺零備件而待修所佔用的時間。4、不同的商品,不同的品牌規定不一,以買賣成交時賣方承諾的保修年限為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