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壹』 房屋維修基金是什麼意思
在購買房屋的時候,都會被要求繳納房屋維修基金,很多人對於房屋維修基金的含義和用途都不怎麼了解,那麼房屋維修基金是什麼意思呢?
房屋維修基金是什麼意思
買房人在購買房屋的時候,不僅需要支付買房款,還需要繳納房屋維修基金。房屋維修基金是指住小區業主為了小區建築的公共部位和共用設施、設備的維修養護事項而繳納的一筆專項維修資金,這筆專項資金會被存入到房屋維修基金的專項賬戶當中,並且會授權給小區業主委員會統一進行管理和使用。
房屋維修基金怎麼繳納
1、房屋維修基金是由小區所有業主共同籌集的,業主可以根據自己所繳納的金額比例享有房屋維修基金的所有權,但是房屋維修基金的使用權卻是歸所有業主共同所有的。
2、一般情況下,買房人需要在正式交房前繳納房屋維修基金,在繳納首期的房屋維修基金的時候,業主可以直接存入到房屋維修基金的專門賬戶中,也可以委託開發商幫助代交。
3、房屋維修基金包括了房屋公用設施專用基金和房屋本體維修基金兩種,其中房屋公用設施專用基金是歸全體業主所有的,只能被用於小區建築的共用部位、公用設施及設備的更新、改造等方面的支出,不可以挪作他用。
房屋維修基金有什麼用處
1、當房屋保修期滿以後,若房屋主體結構、公共部位和公共設施設備等方面需要維修或者是更新的時候,業主就可以申請使用房屋維修基金來支付相關的維修或者是更新費用。
其中房屋主體結構主要是指:房屋的基礎牆、內外承重牆、柱、梁、樓板、屋頂等方面,而公共部分主要是指:戶外牆面、門廳、樓梯間等等,公共設施設備主要是指:共用照明、消防設施、綠地、道路、溝渠、非經營性停車場等等。
2、房屋維修基金一般都是實行“錢隨房走”的原則,當房屋被轉讓給其他業主的時候,房屋維修基金賬戶中的余額也將會隨之被轉讓給新的房屋產權人。假如小區沒有業主委員會的話,那麼房屋維修基金一般是由當地房管局代為管理,申請使用房屋維修基金的過程也比較復雜。
房屋維修基金的申請使用過程比較復雜,需要根據相關的流程和手續來辦理。以上就是關於房屋維修基金是什麼意思的詳細介紹,有需要使用房屋維修基金的業主可以詳細了解一下。
『貳』 交房時繳納的維修基金是什麼
買了房子之後,在交房的時候都需要交納維修基金,那麼許多業主對維修基金都不太了解,下面小編就為大家介紹下維修基金是什麼,一起來了解下吧!
交房時繳納的維修基金是什麼?
維修基金叫專項維修基金,又叫公共維修基金,是為了維修、改造和養護物業區域內的公共設施和公共部位繳納的專項基金,由業主委員會統一管理和使用。小區共用部位和共用設施設備在保修期滿後,需要悶閉大修、更新活改造都可使用維修基金。
維修基金該如何使用?
1、使用維修基金,一般情況由物業公司或業主大會等提出使用建議;討論之後,如果同意使用維修基金的人數占總人數的三分之二的話,則可先房屋安全和設備管理部門提出申請,審核通過後維修基金將劃轉到維修單位。源譽
2、出現緊急情況需要使用維修基金時,則不需要通過三分之二業主的同意,而且在房管局或建委同意之日起24小時內可辦理支付。
哪些設施可以使用維修基金?
1、共用設施設備
共用設施設備包括:電梯、中央空調、水箱、水泵、天線、道路、路燈、防盜門、消防設施、樓宇對講系統、綠地、池、井、溝渠、監控報警系統、車輛雹罩段進出管理系統、避雷裝置、非經營性車場車庫和公益性文體設施等。
2、物業共用部位
物業共用部位包括:承重牆體、屋頂、戶外的牆面、樓板、管道井、電梯機房、線路分線間、走廊通道、門廳、柱、梁、鍋爐房、發電間、配電間、樓梯間、水泵間、內天井、電表間、電梯前庭、傳達室、公用陽台和露台、廁所等。
小編總結:以上就是關於交房時繳納的維修基金是什麼的相關內容,希望對大家有所幫助。
『叄』 維修基金是指什麼
維修基金又叫公共維修基金,是指住宅樓房的公共部位及公用設施、設備的維修養護費用。其主要維修部分為住宅的主體承重結構,包括基礎、內外承重牆體等,除此之外,還有戶外牆面、門廳、樓梯間及走廊通道等公用設備的維修及改造。但要注意,日常的維修費用,比如清潔衛生費用、綠化養護費用及公用設施設備的日常養護並不在內,而是包含在單獨繳納的物業費中。
由於公共維修基金是大家一起交的,並且是公共設備的養護,因此提取比較困難。比如,房屋漏水,頂層的業主會想要使用維修基金,而由於下層業主並沒用這些問題,會不同意使用,因此不能啟用維修基金。如果業主遇到了緊急情況,是可以加急提取公共維修基金的。比如小區的消防系統出現障礙、消防管理部門要求對設施設備進行加急維修時、小區的專業排水設施因坍塌、堵塞等情況造成功能障礙並且可能對人身財產安全造成影響的。這些情況都有可能給業主的生活造成威脅,因此都符合加急提取維修基金的條件。
房屋維修基金比例繳納如何?
1、商品住宅的業主、非住宅的業主按照所擁有物業的建築面積交存住宅專項維修資金,每平方米建築面積交存首期住宅專項維修資金的數額為當地住宅建築安裝工程每平方米造價的5%至8%。
直轄市、市、縣人民政府建設(房地產)主管部門應當根據本地區情況,合理確定、公布每平方米建築面積交存首期住宅專項維修資金的數額,並適時調整。
2、出售公有住房的,按照下列規定交存住宅專項維修資金:
(一)業主按照所擁有物業的建築面積交存住宅專項維修資金,每平方米建築面積交存首期住宅專項維修資金的數額為當地房改成本價的2%。
(二)售房單位按照多層住宅不低於售房款的20%、高層住宅不低於售房款的30%,從售房款中一次性提取住宅專項維修資金。
法律依據:
《住宅專項維修資金管理辦法》 第六條 下列物業的業主應當按照本辦法的規定交存住宅專項維修資金:
(一)住宅,但一個業主所有且與其他物業不具有共用部位、共用設施設備的除外;
(二)住宅小區內的非住宅或者住宅小區外與單幢住宅結構相連的非住宅。
前款所列物業屬於出售公有住房的,售房單位應當按照本辦法的規定交存住宅專項維修資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