A. 維修基金收費標準是什麼
一、維修基金收費標準是什麼
1、維修基金收費標准如下:
(1)公有住房的維修基金由售房單位與購房者雙向籌集,售房單位按照一定比例從售房款中提取,原則上多層住宅不低於售房款的20%,高層住宅不低於售房款的30%;購房者按購房款的2%的比例向售房單位繳交維修基金;
(2)商品房的維修基金由建設單位與購房者雙向籌集,建設單位按照房屋綜合造價提取一定比例的維修基金;購房者按購房款的2%一3%的比例向售房單位繳交維修基金。
2、法律依據:《住宅專項維修資金管理辦法》第八條
出售公有住房的,按照下列規定交存住宅專項維修資金:
(一)業主按照所擁有物業的建築面積交存住宅專項維修資金,每平方米建築面積交存首期住宅專項維修資金的數額為當地房改成本價的2%。
(二)售房單位按照多層住宅不低於售房款的20%、高層住宅不低於售房款的30%,從售房款中一次性提取住宅專項維修資金。
第九條
業主交存的住宅專項維修資金屬於業主所有。
從公有住房售房款中提取的住宅專項維修資金屬於公有住房售房單位所有。
第十一條
業主大會成立前,已售公有住房住宅專項維修資金,由物業所在地直轄市、市、縣人民政府財政部門或者建設主管部門負責管理。
負責管理公有住房住宅專項維修資金的部門應當委託所在地一家商業銀行,作為本行政區域內公有住房住宅專項維修資金的專戶管理銀行,並在專戶管理銀行開立公有住房住宅專項維修資金專戶。
開立公有住房住宅專項維修資金專戶,應當按照售房單位設賬,按幢設分賬;其中,業主交存的住宅專項維修資金,按房屋戶門號設分戶帳。
二、住房維修基金繳費流程是什麼
住房維修基金繳費流程如下:
1、交納人如實填寫維修基金分戶卡,小區辦工作人員核驗分戶卡和相關材料,並核定維修基金數額;
2、交納人核對列印輸出的分戶卡並簽字確認;
3、交納人向小區辦足額交納維修基金,並取得小區辦開具的「北京市住宅維修基金專用收據」第二聯和第四聯;
4、交納人持收據第四聯到交易部門辦理立契過戶手續或到權屬部門辦理權屬登記手續。
B. 公共維修基金收費標准
公共維修基金繳納標准:
1、按照購房款的一定比例收取,者做商品房的收費標準是按照總房款的百分之二來收取的,這個比例的確定是全國通用的,而且從2008年新規定執行方法沿用至今,建議近期考慮購置商品房的朋友可以更加深入的了解下具體的收費標准以及個人要繳納的費用等。
2、是否為多層住宅,房屋構造的不同其收費標准也各有不同,以北京市為例,若是多層住宅建設,按照現在的收費標准來看是每平米一百元,若是高層建築那麼每平米為二百元,不同的收費標准主要是考慮到不同住宅建築所花費的成本不同。不同住宅物業收費,為了能夠提高公共基礎建設的質量,定期做好維護工作,從而能夠提高公共建設的質量。
3、但是根據不同住宅物業,住宅小區內的非住宅物業或是單棟樓房結構等不同設計,其收費標准也是有所浮動的,建議大家能夠結合當地收費標准來決定的具體收費內容。
4、由開放商代為收取,這筆款項由開放商代收收取,它主要是用於維修和襲迅期滿後住宅共用設備以及物業管理區域內的公共設施維修,更新改造用途等,國家規定此類基金使用所有權歸戶主所有,不能夠隨意挪作他用。公共維修基金收費標准等都會影響到住宅戶主的利益,建議大家都能夠提前搞清楚各種細節問題,如此才能夠
不白白繳費,合理捍衛自己的權益。
總的來說,繳納房屋維修基金相當於是對自己購買的房屋設施設備維護的一種保險,購房者應該在相關規定中的具體要求完善繳納的手續,及時喚此的繳納公共維修基金,以避免產生禪正不必要的糾紛。
法律依據
《住宅專項維修資金管理辦法》 第七條
商品住宅的業主、非住宅的業主按照所擁有物業的建築面積交存住宅專項維修資金,每平方米建築面積交存首期住宅專搭檔項維修資金的數額為當地住宅建築安裝工程每平方米造價的5%至8%。直轄市、市、縣人民政府建設(房地產)主管部門應當根據本地區情況,合理確定、公布每平知嫌亂方米建築面積交存首期住宅專項維修資金的數額,並適時調整。
C. 房屋維修基金多少錢一平方米
買房之後需要繳納的費用很多,其中就包括房屋維修基金;房屋維修基金是根據房屋面積計算的,那麼下面小編就為大家介紹下房屋維修基金多少錢一平方米,一起來了解下吧!
房屋維修基金多少錢一平方米?
房屋維修基金繳存標准為:多層住宅不帶電梯的按60元/平方米收取;帶電梯的按90元/平方米收取;小高層、高層住宅按145元/平方米收取。
動用維修基金的條件是什麼?
1、根據商品房維修基金使用管理規定,房屋維修基金屬於業主共有,只能用於住宅共有部位、共用設施設備保修期滿後的維修、更新、改造,不能使用於其他地方。
2、共用設施設備包括:電梯、消防設施、中央空調、綠地、天線、路燈、防盜門、水泵、水箱、樓宇對講系統、池、井、溝渠、監控報警系統、車輛進出管理系統、避雷裝置、非經營性車場車庫和公益性文體設施等。
3、物業共用部位包括:承重牆體、樓板、管道井、電梯機房、電梯前庭、屋頂、戶外的牆面、走廊通道、門廳、柱、梁、鍋爐房、發電間、配電間、樓梯間、線路分線間、水泵間、內天井、電表間、傳達室、公用陽台和露台、廁所等。
房屋公共維修基金由誰管理?
房屋維修基金是由當地的房管部門統一監督設立的,業主繳納了房屋維修基金後,由物業公司代為管理,業主是接觸不到的;要使用維修基金時,需徵得所有業主同意;如果業主成立了業主委員會,那麼維修基金將會轉至業主委員會,由業主委員會進行管理。
小編總結:以上就是關於房屋維修基金多少錢一平方米的相關內容,希望對大家有所幫助。
D. 物業維修基金收取標準是多少
房屋維修基金的收取標准沒有固定的參考依據,一般是按照當地住宅建築安裝工程每平方米造價的5%~8%收取的。具體的收費標準是由當地的房管局根據本地的實際情況確定的,所以,業主只能按照開發商通知的標准交納房屋維修基金。E. 維修基金多少錢一平方
首期專項維修資金交存的現行標准為:高層(含帶電梯的多層)90元/平方米、多層(含別墅)50元/平方米。也有部分城市多層為20元/平方米收取,具體以可以電話咨詢當地房管局的工作人員。
商品房銷售時,購房者與售房單位應當簽定有關維修基金交繳約定,購房者應當按購房款2-3%的比例向售房單位交納維修基金。
售房單位代為收取的維修基金屬全體業主共同所有,不計入住宅銷售收入。
維修基金的交納時間一般是在交房入住的時候開始交納的,後期辦理房產證的時候需要出具維修基金的繳款憑證。維修基金一般在交房時由開發商代為收取,然後開具維修基金管理中心的發票。不代收的話在交房後的十個工作日里到地稅局自行繳納。
(5)物業專項維修資金多少一平擴展閱讀
房屋維修基金比例。
根據建設部和財政部165號令《住宅專項維修資金管理辦法》的規定:
1、商品住宅的業主、非住宅的業主按照所擁有物業的建築面積交存住宅專項維修資金,每平方米建築面積交存首期住宅專項維修資金的數額為當地住宅建築安裝工程每平方米造價的5%至8%。
2、出售公有住房的,按照下列規定交存住宅專項維修資金:
業主按照所擁有物業的建築面積交存住宅專項維修資金,每平方米建築面積交存首期住宅專項維修資金的數額為當地房改成本價的2%。
售房單位按照多層住宅不低於售房款的20%、高層住宅不低於售房款的30%,從售房款中一次性提取住宅專項維修資金。
房屋維修基金使用條件。
房屋維修基金,用於房屋保修期滿後房屋主體結構、公共部位和公共設施設備的大中修以及更新改造工程。維修基金由房管局代管。
2007年的《住宅專項維修資金管理辦法》規定,住宅專項維修資金適用於承重牆、屋頂、樓梯間以及電梯等等。然而,《辦法》規定,若要支出維修基金,需遵循"雙2/3特別多數原則",即占建築物總面積三分之二以上的業主且占總人數三分之二以上的業主討論通過使用建議。
F. 物業維修基金收取標准
物業維修基金的收取標準是按購房款2-3%的比例交納,或者參考總房價按當地住宅建築安裝友御工程每譽頌平方米造價的5%至8%交納。物業維修基金屬於業主,一般用於住房大規模維修。
法律依據
《住宅專項維修資金管理辦法》第七條
商品住宅的業主、非住宅的業主按照所擁有物業的建築面積交存住宅專項維修資金,每平方米建築面積交存首期住宅專項維修資金的數額為當地住宅建築安裝工程每平方米造價的5%至8%。直轄市、市、縣人民政府建設(房地產)主管部好虛岩門應當根據本地區情況,合理確定、公布每平方米建築面積交存首期住宅專項維修資金的數額,並適時調整。
物業維修基金的收取標準是按購房款2-3%的比例交納,或者參考總房價按當地住宅建築安裝工程每平方米造價的5%至8%交納。物業維修基金屬於業主,一般用於住房大規模維修。
法律依據
《住宅專項維修資金管理辦法》第七條
商品住宅的業主、非住宅的業主按照所擁有物業的建築面積交存住宅專項維修資金,每平方米建築面積交存首期住宅專項維修資金的數額為當地住宅建築安裝工程每平方米造價的5%至8%。直轄市、市、縣人民政府建設(房地產)主管部門應當根據本地區情況,合理確定、公布每平方米建築面積交存首期住宅專項維修資金的數額,並適時調整。
G. 專項維修基金收費標准
維修資金的收取比例在買受人向開發商購買房屋並辦理產權過戶時,按照總房價的2%-3%或每平方米100-200元的標准,向物業所在城市房地產主管部門指定的商業銀行繳納。維修資金的具體收取標准由各地房地產行政主管部門根據當地情況確定。
商品房銷售時,買受人與銷售單位應當簽訂維修基金繳納協議,由買受人按照購房款2-3%的比例向銷售單位(開發商)繳納維修基金。開發商收取的維修基金由全體業主共同所有,不計入住宅銷售收入。
專項維修資金繳納標准:高層(含帶電梯的多層)90元/_,多層(含別墅)50元/_(各地房屋維修資金標准與經濟水平掛鉤,具體收取標准略有不同);
房屋維修基金=每平方米建築面積成本價×比例×面積。
注:維修基金的具體標准由當地房地產行政主管部門確定,因此維修基金的比例因地區而異。建議購房者到當地車站或房管局車站咨詢詳情。
H. 專項維修基金收費標准
維修資金的收取比例按照購房者從開發商處購買房屋、辦理產權過戶時按照總房價2%-3%或每平方米100-200元的標准繳納至物業所在市房地產主管部門指定的商業銀行。維修資金的具體收取標准由各地房地產行政主管部門根據當地實際確定。
房屋維修基金收費標准,是根據建設部和財政部《住宅專項維修資金管理辦法》的規定:
1、商品住宅的業主、非住宅的業主按照所擁有物業的建築面積交存住宅專項維修資金,每平方米建築面積交存首期住宅專項維修資金的數額為當地住宅建築安裝工程每平方米造價的5%至8%。
直轄市、市、縣人民政府建設(房地產)主管部門應當根據本地區情況,合理確定、公布每平方米建築面積交存首期住宅專項維修資金的數額,並適時調整。
2、出售公有住房的,按照下列規定交存住宅專項維修資金:
(一)業主按照所擁有物業的建築面積交存住宅專項維修資金,每平方米建築面積交存首期住宅專項維修資金的數額為當地房改成本價的2%。
(二)售房單位按照多層住宅不低於售房款的20%、高層住宅不低於售房款的30%,從售房款中一次性提取住宅專項維修資金。
法律依據
《住宅專項維修資金管理辦法》
第六條下列物業的業主應當按照本辦法的規定交存住宅專項維修資金:
(一)住宅,但一個業主所有且與其他物業不具有共用部位、共用設施設備的除外;
(二)住宅小區內的非住宅或者住宅小區外與單幢住宅結構相連的非住宅。
前款所列物業屬於出售公有住房的,售房單位應當按照本辦法的規定交存住宅專項維修資金。
第七條商品住宅的業主、非住宅的業主按照所擁有物業的建築面積交存住宅專項維修資金,每平方米建築面積交存首期住宅專項維修資金的數額為當地住宅建築安裝工程每平方米造價的5%至8%。
直轄市、市、縣人民政府建設(房地產)主管部門應當根據本地區情況,合理確定、公布每平方米建築面積交存首期住宅專項維修資金的數額,並適時調整。
第八條出售公有住房的,按照下列規定交存住宅專項維修資金:
(一)業主按照所擁有物業的建築面積交存住宅專項維修資金,每平方米建築面積交存首期住宅專項維修資金的數額為當地房改成本價的2%。
(二)售房單位按照多層住宅不低於售房款的20%、高層住宅不低於售房款的30%,從售房款中一次性提取住宅專項維修資金。
I. 公共維修基金收費標准
新房維修基金2022標准具體如下:
1、商品房銷售時,購房者與售房單位應當簽定有關房屋維修基則卜金交繳約定,購房者應當按購房款2-=到3%的比例向售房單位交納房屋維修基金;
2、售房單位代為收取的維修基金屬全體業主共同所有,不計入住宅銷售收入;
3、首期專項維修資金交存的現行標准為:
(1)高層含帶電梯的多層90元/平方米;
(2)多層(含別墅)50元/平方米。開發商代收的維修基金屬與全體業主共同所有,不計入孫凳穗住宅銷售收入。
房屋維修基金的使用具體如下:
1、沒有成立業委會的小區。在沒有成立委員會的小區,如果業主想要使用房屋維修基金,應該在發生公共設施或者公共面積嚴重損壞時,需要毀臘由業主提出申請,並經過小區業主總戶數一半以上的業主同意,或者經過佔地總面積超過一半以上的業主同意。然後由業主委託物業公司向相關管理部門(住建局物管科)提出房屋維修基金的使用申請,住建局物管科核查完相關情況,如情況屬實,還需要在小區進行維修公示並確定預算金額。公示期滿,實施招標事項,並按照相關程序施工。工程完畢後,經審計事務世則所審計後,按確定的金額結算;
2、成立了業委會的小區。如果小區裡面有成立過業主委搜余棚員會,在使用維修基金的時候,應該由業委會根據業主反映,以粗殲及平時工作中巡查發現的一些安全隱患,確認需要進行維修。然後發起召開業主大會,經業主大會投票表決後,授權業委會進行相關維修招標實施事宜。業主委員會可以自行申請,或授權物業進行相關維修事宜申請。經住建局物管科審核並確認後,在全小區連公告和預算一起公示。然後按照招標程序實施。工程施工驗收完畢,經審計事務所審計,按照審計結果結算。
J. 專項維修基金收費標准
專項維修金繳納通常按照每平方米造價的5%至8%。
一般來說專項維修資金是指財政部門或上級單位撥給某單位,用於完成專項維修,並需要單獨報帳結算的資金。
在資金的使用上,要堅持專款專用,量入為出的原則,使專用資金按規定的用途使用並達到預期目的。
《住宅專項維修資金管理辦法》
第七條規定,商品住宅的業主、非住宅的業主按照所擁有物業的建築面積交存住宅專項維修資金,每平方米建築面積交存首期住宅專項維修資金的數額為當地住宅建築安裝工程每平方米造價的5%至8%。
《住宅專項維修資金管理辦法》
第七條商品住宅的業主、非住宅的業主按照所擁有物業的建築面積交存住宅專項維修資金,每平方米建築面積交存首期住宅專項維修資金的數額為當地住宅建築安裝工程每平方米造價的5%至8%。
直轄市、市、縣人民政府建設(房地產)主管部門應當根據本地區情況,合理確定、公布每平方米建築面積交存首期住宅專項維修資金的數額,並適時調整。
第八條出售公有住房的,按照下列規定交存住宅專項維修資金:
(一)業主按照所擁有物業的建築面積交存住宅專項維修資金,每平方米建築面積交存首期住宅專項維修資金的數額為當地房改成本價的2%。
(二)售房單位按照多層住宅不低於售房款的20%、高層住宅不低於售房款的30%,從售房款中一次性提取住宅專項維修資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