Ⅰ 房屋完好和損壞程度等級評定標准一般是根據什麼制定的
房屋結構、房屋裝修、房屋設備
等級的劃分
根據房屋結構、裝修、升陪設備三部分各項目完好損壞程度,房屋完損等級分為五個等級:
(1)完好房:結構完好,裝修完好,設備完好,且房屋各部分完好無損,無需修理或經過一般小修就能正常使用。
(2)基本完好房:結構基本完好,少量構件有輕微損壞;裝修基本完好,小部分有損壞,油漆缺乏保養,小部分裝飾材料老化、損壞;設備基本完好,部分設備有輕微損壞。房屋損壞部分不影響房屋正常使用,一般性維修可修復。
(3)一般損壞房:結構一般性損壞,部分構件損壞或變形,屋面局部滲漏,部分結構變形,有裂縫;裝修局部有破損,油漆老化,抹灰和裝飾磚小面積脫落,門窗有破損;設備部分損壞、老化、殘缺、不能正常使用,管道不夠通暢,水電等不能正常使用。房屋需進行中修或局部大修、更換部分構件才能正常使用。
(4)嚴重損壞房:結構嚴重損壞,結構有明顯變形或損壞,屋面嚴重滲漏,構件嚴重損壞;裝修嚴重變形、破損,裝飾材料嚴重老化、脫落,門窗嚴重山孝松動、變形或腐蝕;設備陳舊不齊全,管道嚴重堵塞,水、衛、電等設備殘缺不全或損壞嚴重。房屋需進行全面大修、翻修或改建,才能正常使用。
(5)危險房:指結構已嚴重損壞,承重構件已屬危險構件,隨時可能喪失穩定和承載能力,不能保證居住和使用安全的房屋。
Ⅱ 規劃法中翻建和維修的區別是什麼
維修房子是對房子一部分處於危險的、破舊的東西進行修繕,它是不改變房子原來的結構和形狀的。翻建 是從地基開始重新翻新和建造,它會改變原來的結構、面貌和狀態的。
Ⅲ 房屋維修責任是怎樣劃分的
具體需要看雙方的合同約定,一般由出租方對主體結構進行維修。
Ⅳ 房屋改建和重建的區別
1、含義不同。
房屋改建:是指業主對住宅進行普通、簡易的裝修
房屋重建:是指建築損毀或拆除後,重新建造。
2、受理不同。
房屋改建:房屋改建的審批程序包括受理、初審、復審、審批和發證五個環節。找當地建設局的房屋管理部門領取表格,然後按照他們的指引分別找規劃局,所在街道,鄉鎮等一步一步的審批。
房屋重建:在房屋拆遷的時候要像建設局打申請報告,要重新審查設計圖紙,辦理必要的手續吵搭,因為後期所建的房屋要到建設主管部門備案的,森虧還有可能牽扯到抗震加固的事情。
3、建造時間不同。
房屋改建:由於是在原有的基礎上改造建設,進行的時間會比較少
房屋重建:在建築損毀或拆除後,重新建造,這讓工程變得復雜,進行的時間會更多。
Ⅳ 如何劃分房屋維修責任
(一)業主專有部分,由業主自行維修;毗連部位,由相鄰業主共同維修。(二)單幢房屋整體共用部位、共用設施設備的維修、更新、改造,由該幢房屋的業主按照擁有專有部分房屋建築面積比例承擔。(三)單幢房屋有兩個或者兩個以上單元,單元內共用部位、共用設施設備的維修、更新、改造,由單元內的業主按照擁有專有部分房屋建築面積的比例承擔;涉及兩個或者兩個以上單元共用部位、共用設施設備的維修、更新、改造,由兩個或者兩個以上單元的業主按照擁有專有部分房屋建築面積的比例承擔。(四)單幢房屋不上人屋頂盯前的維修,由屋頂庇護范圍下的業主按擁有專有部分房屋建築面積的比例承擔。(五)單幢房屋可上人屋頂(包括屋面和周邊圍護),為各層共用的,由屋激信頂庇護范圍下各層業主,按照擁有專有部分房屋建築面積的比例承擔;為若干層(戶)使用的,由使用層(戶)的業主按照擁有專有部分房屋建築面積的比例承擔。(六)住宅區內共用設施設備的維修、更新、改造,由全體業主按照擁有專有部分房屋建築面積的比例承擔。屬於人為損壞的,由損壞者負責修復;造成損失的,應當賠償。
(以上回答發布於2017-03-27,當前相關購房政策請明則輪以實際為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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Ⅵ 房屋修繕跟重建的區別 如果拿修繕批文重建政府相關部門要怎麼處理
修繕的話,本身就是將房屋破舊的損壞的地方進行休整,他與重建的區別是重建需要將整棟房屋拆除之後重新做建設,也就是說差別還是挺大的,至少建設的情況會不一樣。
如果拿著修繕的批文去重建的話,首先你得看你重建的這個跟原來的房子是不是一樣的,有沒有面積擴大或者是加蓋或者是結構跟以前不同,也就是說你原來的房屋可能經過審批了,但是如果你重新蓋一個房子的話,你不經過審批很有可能違反了一些法律規定。
至於行政機關如何處理這件事情,那就需要看你新建的這個房子有沒有觸犯法律規定,是不是符合規劃,有沒有在行政機關不允許的范圍內去加蓋,如果有違反法律規定的情形的話,是可以要求你限期整改,或者是對你進行罰款,如果整改就整改不了的話,可能會要求你限期拆掉這個房子。
Ⅶ 請問房屋重建和房屋大修有什麼區別。請說詳細一點
重建:就是老房子拆了重建。大修:老房子不拆,在基礎上改動、加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