① 農村宅基地修房子需要什麼手續
1、村民在自己的宅基地上改建房屋,首先必須具有《集體建設用地簡余好使攔鉛用證》。如果該宅基地屬於城鎮規劃范圍內,則需要規劃部門出具改建房屋選址意見和《規劃許可證》;如果屬於城鎮規劃范圍之外,則需要經過土地管理部門對改建房屋的面積變動進行審批,然後方可改建。2、其次帶著身份證、戶口、原房照和土地證,去當地的土地部門辦理土地審批手續,一般是土地所、住建所辦理相關登記,同時申請D級危房鑒定(這個鑒定時間較長,具體需攜帶資料請咨詢以上兩個部門),批准後才能進行房屋重建。3、批准後再到規劃部門辦理建築許可證,等房屋建成完工了,再帶著這些手續去當地房管所辦理房屋所有權證就可以了。4、填寫危房翻新維修報告,經村級評議、鄉鎮級審核、縣級批准,市級備案,可以申請維修補助。法律依據:《中華人民共毀頃和國土地管理法》第四十四條 建設佔用土地,涉及農用地轉為建設用地的,應當辦理農用地轉用審批手續。永久基本農田轉為建設用地的,由國務院批准。在土地利用總體規劃確定的城市和村莊、集鎮建設用地規模範圍內,為實施該規劃而將永久基本農田以外的農用地轉為建設用地的,按土地利用年度計劃分批次按照國務院規定由原批准土地利用總體規劃的機關或者其授權的機關批准。在已批準的農用地轉用范圍內,具體建設項目用地可以由市、縣人民政府批准。在土地利用總體規劃確定的城市和村莊、集鎮建設用地規模範圍外,將永久基本農田以外的農用地轉為建設用地的,由國務院或者國務院授權的省、自治區、直轄市人民政府批准。第五十九條 鄉鎮企業、鄉(鎮)村公共設施、公益事業、農村村民住宅等鄉(鎮)村建設,應當按照村莊和集鎮規劃,合理布局,綜合開發,配套建設;建設用地,應當符合鄉(鎮)土地利用總體規劃和土地利用年度計劃,並依照本法第四十四條、第六十條、第六十一條、第六十二條的規定辦理審批手續。
② 翻修舊房需要什麼手續
需要以下手續:一般情況下土地證、房產證齊全,首先要給老房拍照,並且寫出改造申請,持相關證件和材料(房產證、土地證、老房照片),最後到行政審批大廳規劃局窗口報建即可。遇到沒有房產證的情況,如土地證上的四鄰清楚,首先要給老房拍照,然後寫出改造申請,持相關證件和材料(老房照片、土地證)到行政審批大廳規劃局窗口報建即可。特殊的情況如果沒有房產證,並且土地證上的四鄰不清的(四鄰均為本主外牆根),就需要土地部門對土地證進行專業的認定後,報建人再寫出改造申請,持相關證件和材料(老房照片、土地證),到行政審批大廳規劃局窗口報建即可。
一、你的舊房翻修,如果只是在原來的基礎上進行翻修,不會再佔用另外的土地,那麼就不需要再重新辦理土地證了,因為你原來就有土地證了;
1、如果你以前沒有任何的手續,那麼在裝修之前,就要先辦理土地證,然後依次辦理建築用地規劃許可證、建築工程規劃許可證、施工許可證,最後辦理房產證;
2、其中土地證在土地局辦理,建築用地規劃許可證、建築工程規劃許可證在規劃局辦理,施工許可證在建設局辦理,房產證在房產局辦理。去辦理手續的生活就要帶上戶口本、老房子的照片,土地使用資格證,和本人的身份證,到當地的土地管理部門進行辦理審批,同時向有關部門提交D級房屋危險程度報告書
3、土地使用權證土地使用權證又稱國有土地使用權證,是指經土地使用者申請,由城市各級人民政府頒發的國有土地使用權的法律憑證。該證主要載明土地使用者名稱,土地坐落、用途,土地使用權面積、使用年限和亮轎四至范圍。國有建設用地土地使用權證是由縣級國土部門發放,可以到縣國土資源部門地籍登記部門免費查詢,開發商大的土地使薯鍵蔽用證叫總證,如果總證不符,就不能辦理分戶個人的證,已就辦不了房屋產權證。
二、如何獲取土地使用權
(1)申請登記。由用地者到市國土資源局地籍股填寫土地登記申請書,提交申請人身份證或戶口簿和建設用地許可證,建築許可證,房產證等土地權屬來源證明文件。
(2)地籍調查。由國土資源局派人到實地調查,全面核實土地登記申請的內容,計算宗地面積,繪制宗地圖。
(3)權屬審核。由國土資源局專職人員對申請登記的土地權屬性質、用途權屬來源、宗地面積等進行審核。
(4)注冊登記。填寫《土地登記卡》、《土地歸戶卡》和《土地使用證》。
(5)頒發土地證書。申請人憑身份證和《土地使用登記收件單》,領取《土地使用證》。
三、變更土地登記(過戶)
(1)申請變更登記。屬土地使用權轉讓的,轉讓雙方填寫好轉讓申請書、轉讓合同書、轉讓登記表;屬繼承房屋取得土地使用權的,提供公證繼承書,並填寫土地登記申請書;屬祖屋分戶的,提交分戶協議書或戶主申請,填寫土地登記申請書;還要數州提交申請人的身份證或戶口簿和原土地證書、房產證等土地權屬來源證明文件。
(2)變更地籍調查。變更必須與原來宗地登記檔案並案進行。宗地部份變更的,要實地核定面積,界址點,重新繪制宗地圖;宗地全部變更,界址沒有變化的,可不進行界址調查,但宗地圖應重新繪制。
(3)變更權屬審核。內容與初始土地登記相同。
法律依據:
《土地管理法》第十二條土地的所有權和使用權的登記,依照有關不動產登記的法律、行政法規執行。依法登記的土地的所有權和使用權受法律保護,任何單位和個人不得侵犯。
③ 翻修房屋需要什麼手續
法律分析:寫一份拆舊翻新建房申請書,攜帶好《土地使用證》到所在地的國土資源管理所辦理即可。
法律依據:《中華人民共和國城鄉規劃法》 第四十一條 在鄉、村莊規劃區內進行鄉鎮企業、鄉村公共設施和公益事業建設的,建設單位或者個人應當向鄉、鎮人民政府提出申請,由鄉、鎮人民政府報城市、縣人民政府城鄉規劃主管部門核發鄉村建設規劃許可證。在鄉、村莊規劃區內使用原有宅基地進行農村村民住宅建設的規劃管理辦法,由省、自治區、直轄市制定。在鄉、村莊規劃區內進行鄉鎮企業、鄉村公共設施和公益事業建設以及農村村民住宅建設,不得佔用農用地;確需佔用農用地的,應當依照《中華人民共和國土地管理法》有關規定辦理農用地轉用審批手續後,由城市、縣人民政府城鄉規劃主管部門核發鄉村建設規劃許可證。建設單位或者個人在取得鄉村建設規劃許可證後,方可辦理用地審批手續。
④ 農村修房子需要什麼手續辦理
農村修房子需要以下的手續辦理李拍畝:
1、提交《農村個人建房申請、審核表》;
2、所在村民委員會簽署意見並加蓋公章;
3、向鎮政府部門提出申請,政府工作人員實地踏看,同意建房;
4、到政府相關部門領取房屋建設申請表並審批;
5、交縣規劃建設局審批,領取《農村個人建房建設工程許可證》;
6、建房戶應向鎮政哪森府申請竣工驗收;
7、鎮政府會同縣有關部門按規定核發建房竣工驗收合格證;
8、向國土登記部門申請房地產權利登記。
法律依據:《中華人民共和國民法典》第二百零九條
不動產物權的設立、變更、轉讓和消滅,經依法登記,發生效力;未經登記,不發生效力,但是法律另有規定的除外。
依法屬於國家所有的自然資源,所有權可以不登記。
農村自建房需要准備的資料有什麼
1、戶主申請,說明申請事由,用地面積和土地類型,家庭狀況,村、社簽字;
2、本戶的戶口簿復印件及戶主身份證復印件;
3、規劃內要有《建設用地規劃許可證》,規劃外要辦理《村、鎮規劃選址意見書》;
4、原《集體土地建設用地使用證》賀御;
5、建房戶他處無宅基地的說明書,村主任、駐村幹部簽字,一戶不能多宅;
6、分家無房產的應附分家協議原件;
7、在公路旁建房,必須要路政部門的明確意見;
8、涉及河道的,要有水利部門的明確意見;
9、地災踏勘現場意見;
10、新開宅的農戶,申請人同意退出原使用的住宅用地,並交付集體經濟組織重新安排使用的承諾書;
11、房屋買賣過戶必須只有一宅,且搬遷到外地,由社、村鎮出具簽字才能過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