⑴ 物業收取維修基金沒交到房管部門,我可以投訴物業公司嗎
當然是可以的,不過具體情況具體分析,例如,物業管理費糾紛調解處理的原則:
1、引導物業公司運用正當手段維護權益 有些物業公司在業主欠交物業管理費時,會採取斷電、斷水、限制業主進出物業使用區域、對業主進行罰款或表示在物業管理過程中給業主造成損害不承擔任何責任等措施,迫使業主履行交納物業管理費的義務。這些做法缺乏合法性,不宜提倡。在調處這類糾紛時,應向物業管理公司指出,業主違約拒絕交付物業管理費用的,物業管理公司應採取書面督促或公力救濟等合法手段來保護自身的合法權益,而不應採取上述不當的方法進行所謂的自力救濟,否則會構成侵權責任。
2、利用「滯納金」的杠桿作用平衡利益 物業管理合同大多約定,業主逾期交納物業管理費的,物業公司可以從逾期之日起按應交納費用的一定比例加收滯納金。實踐中,物業公司在主張物業管理費時,往往同時主張業主欠交物業管理費所產生的滯納金。有時因業主長期拖欠物業管理費,滯納金的數額亦不菲。所以在調處糾紛時用好「滯納金」這根「杠桿」,對平衡當事人利益、平息矛盾有著十分重要的作用。
具體方法上:一是根據業主逾期交納物業管理費的主觀過錯程度、欠交數額、物業服務是否具有瑕疵等情況,視不同情形促使物業公司主動放棄部分或全部滯納金,以盡快解決糾紛;二是結合滯納金的計算數額,如果已經超過物業管理費本金的,就要引導物業公司放棄超出本金部分的滯納金,以使雙方利益趨於平衡。
3、區分業主拒交物業管理費是否具有合法理由 有些業主拒交物業管理費有一定的合法理由,大多表現為物業公司未履行合同義務或履行合同義務不符合約定,如未打掃小區衛生、保安未履行崗位職責等,引起業主不滿,以拒交物業管理費的方式予以抵制。此時應認識到,依照《合同法》規定,業主可以行使與對方違約程度相適應的合同履行抗辯權,即在物業公司不履行義務或不適當履約義務時,減少或免除物業管理費的支付義務。
但該抗辯權行使的范圍究竟有多大,應結合物業服務合同約定的內容、物業公司實際履行情況、物業公司是否具有過錯等因素綜合考慮。在調處時,應在分析利弊的基礎上,引導當事人自行協商,找到平衡點。如果業主拒交物業管理費無合法理由的,應做好其思想教育工作,使其對自己的行為後果產生合理預期並補交物業費。
⑵ 房子漏水,物業不負責維修,房屋維修基金怎樣使
房屋本身出現的質量問題
1、首先要看是否已過脫保期?5年內歸開發商負責維保。
2、是否繳納房屋大項維修基金?如繳納通過物業提交相關請求啟動大項維修基金進行維修。
3、房屋漏雨不在物業服務責任范疇內!物業協助業主做好登記並把統計的問題向有關部門或維保單位進行反饋。
⑶ 物業沒有履行維修房屋的義務,業主自行維修並產生費用;物業態度惡劣並辱罵業主,該怎麼辦
你是怎麼理解物業公司與你房子漏水的關系?就你住的8年的那個小區物業服務合同的內容是否包含物業公司負責業主房屋維修?物業公司不是開發商,在質保期內未維修好的房子,質保期外怎麼就是物業公司的責任了(如是物業服務合同有規定的,或是開發商委託物業公司維修的除外)?
你原房子的漏水問題與物業公司關系不大,在你房子漏水的時候,物業公司有義務在你報修後,與開發商取得聯系,並轉交你的情況給開發商,由開發商解決。物業公司如已聯系開發商,那麼物業基本上就已經盡了義務,沒有責任了。畢竟物業費並不包含房屋維修,物業費的構成大概為:1、物業管理人員工資;2、業主共用部位、設備的維修保養費(小修物業包,中大修需要動用公共維修基金);3、公共區域保潔費用;4、公共綠化養護費用;5、公共秩序維護費用(注意不是物業物權保管或生命財產保障);6、物業辦公費用;7、物業企業固定資產折舊;8、公共區域、設備的公共責任險;9、法定稅費;10、業主同意的其它費用。顯而易見,你認為物業不給你的房子維修,你就不繳物業費,站不住腳。如果你不繳物業費,物業公司起訴,你一定敗訴。
因為你的房屋問題發生時間很長,給你的侵害也很大,建議你對責任方(開發商)起訴。另外起訴之前你的相關資料必須准備完全,從八年前開始,所有的資料、圖片、視頻等,否則不能證明你受到了那麼長時間的侵害,物業公司你可以追加連帶責任的起訴,起訴物業公司對你原來房子沒有盡到協調的義務,導致你受到的侵害長時間不告知開發商要求解決。如走法律途徑,先找你們當地的律師質詢一下吧,網上找的都是給你他的電話,叫你自己打電話咨詢,如是真的開庭了,他還從外地飛過來,麻煩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