⑴ 維修外牆的費用應當怎樣分攤(獨棟,共四層,一樓是門市歸單位所有,二樓以上是住戶,單位上不願意出錢
二樓以上是單位房改房?住戶有房產證不?樓外牆掉落物傷到路人,是應該由賣給你們房子的單位負責,因為他們的質量不過關,你們可以以外牆裝飾物質量不過關就賣給個人集體起訴單位,要求單位整改,維修。
⑵ 家裡樓上漏水,租客和房東都不願意出錢修理。怎麼辦
首先請房屋質量檢驗部門對房屋漏水原因和如何補漏作出鑒定報版告;鑒定出來後,如權果是相鄰方的原因,可憑報告要求相鄰方立即或及時給予修補,並可向相鄰方提出對修補期間造成的損害作出賠償的要求。如果相鄰方不配合,受損一方可將爭議提交到法院。其法律依據是《民法通則》第83條:不動產的相鄰各方,應當按照有利生產、方便生活、團結互助、公平合理的精神,正確處理截水、排水、通行、通風、採光等方面的相鄰關系。給相鄰方造成妨礙或者損失的,應當停止侵害,排除妨礙,賠償損失。假若相鄰方不履行法院的判決,受損方可自請施工隊從樓下維修,發生的費用可向法院提出要求樓上業主賠償。如果樓上的不賠償,可向法院申請強制執行。
最好是妥善處理比較好,低頭不見抬頭見,再說處理不好以後倒霉的還是自己。沒有商量不成的事,找對方法。漏水給人家濕透了,好說好算那是他態度好自己仗義;要是態度不好,先要賠償或者修復,誰住在裡面找誰,他要是說找房東,那麼可以要房東的出租合同看看,這些責任約定由誰負責?這樣就有目標了。要是他們真的都不管,那可以起訴,先禮後兵嘛。