❶ 車隊應該怎麼管理,有哪些書可以看
1.所有車頭均配GPS,他每天都盯著這些車的GPS,然後發現路線偏差或者未按時到達地點的,就會打電話,提醒加警告;
2. 按里程核算用油量,超出用油量的扣錢;
3. 車輛半路出現問題需要修理時盡量自己直接開車過去查看實際情況,然後聯系修理廠進行修理。
其它的亂七八糟的規定還有很多,感覺還是挺正規的,但是實際情況呢?我不想分析具體的原因了,總之整體運營效率很差,經常的出現運輸不及時情況,且車輛的用油及維修成本居高不下,然後我就被安排過來收爛攤子或者說擦屁股了。
當時我啥也不懂,不會開大車,不懂車輛維修,連車輛載重都弄不明白,但是確實把車隊管理的不錯,要說經驗有下面這面幾點吧:
1. 不了解就學,不明白就問和去嘗試。開始的時候短途運輸任務我一般都跟著,就是為了了解一些具體情況,當時,跟著不是監督者和當領導去了,而是去看看開大車有啥注意事項,運集裝箱的時候應該如何入位,運散貨的時候如何打綁帶,現在想想還真是技術活,不了解真的不行,當裡面的一些技術和門道了解後,跟司機溝通就更順暢了;
2. 確定司機的實際收入水平,這個其實很有意思,看司機開多少錢遠遠不夠,那不是正常水平。比如07年的時候,我們給大車司機的工資每月大約有6K-8K,走訪了幾個物流公司,薪資水平都是差不多大,但是這個不是真實水平,真實的司機收入水平應該在1.2W左右,司機低於這個錢,一般就會走,或者通過其他方式把這個錢賺過來,現實的生活就是這么赤裸裸,司機的賺錢想法也是這么的血淋淋,沒有任何迴旋的餘地;
3. 先解決最實際的問題,成本,到司機這面就是偷油的問題。我曾經開車發現過司機半路上賣油的事情,但是卻覺得單純的控制沒有什麼實際意義。我的做法是算成本,把每台車前三年的用油及維修費用進行了統計,數據不全,但是也基本上可以說明問題。通過統計,發現燃油耗損和維修養護成本的平均和區間值,然後跟幾個老司機又溝通過幾次,提出了一個整體的解決方案,不再嚴格控制里程和用油量的絕對指標,而是以年度為目標來降低每台車的支出成本,當時是做出一個方案的,每台車每年,每月的支出成本大約是多少,然後司機有結余的,給予獎勵,讓司機的月收入逼近1.2W左右,當時的阻力來自公司領導,覺得是不是有點高,後來還是給我充分的信任,允許我找十輛車進行一個季度的試點,結果效果很好,就全面推廣了。從實際的運營效果看,司機發現通過合理結余可以達到預期收入後,也一般不願意再干那些偷雞摸狗的事情了,當然這不是絕對的,少數繼續為非作歹的,一定要嚴格處理,這個後面說。
4.給司機足夠的自由度。車隊這玩意,不可能管的太死的,我管理車隊後,第一件事就是告訴司機我不會去看GPS,現在不會,將來也不會,所以不用跟防管教一樣防著我,路上車壞了該修就修,回來該報單子就報單子,我也不去看,看也看不懂,但是維修成本控制不住的話,直接影響他們收入,這樣他們還真的對自己車輛養護很用心,這個效果出乎意料的好。適當的開著大車干點私活兒,提前打個招呼我也會放一馬,這個經常遭人非議,但是我也一直堅持這個態度,直到離職;
5. 平等的看待司機。原來的車隊領導都是一律的命令,我還好,因為本來也沒資格,沒資歷去命令他們。我修改了出車的單子,每個出車的指令我都盡量的下規范的出車單,寫明取貨地點、交貨地點,交貨方聯系電話、要求的交貨時間等內容,然後司機出車的時候來拿單子就會了解他們任務的緊迫性,加急的以及重要的我給他們的是紅色的和黃色的單子,而一般的是白色的單子,司機一開始說我是「整洋事」,但是慢慢接受了這種做法,紅色單子一般他們都會優先完成,好像也沒因為這事兒處理過誰,但是大家還都是很配合的。然後就是經常性的交流,不出車的時間大家還是要說說話的,可能是辦公室,可能是路邊的燒烤攤,可能是客戶的交貨地點,總之保持著溝通的順暢。司機裡面有那麼十幾個跟我關系非常鐵,離開公司都四五年了,還是經常會給我電話,前段時間還說要合夥兒買車弄個運輸公司,讓我去給他們當老總,我口頭答應著心裡想,這群妖孽……總之不要把自己擺在他們的對立面,否則他們有N多種方法把你玩死,越是學歷低的人,底層歷練經驗極足,而且會用更大的精力去琢磨你,所以,越居高臨下死的越慘,這是實在的教訓,我現在也銘記於心……
6. 該鐵腕時絕不手軟,這個我就不多說了,總之我告訴了司機們十個左右必須禁止的事情,發現一個我一定跟瘋狗一樣追究到底,甚至不惜耽誤出車,弄的他們煩死我了。
不行了,困的寫不下去了,再說我自己知道的也就這么點東西,我還真不是一個合格的專業的車隊管理者,或者說調度,但是一直維持著當時車隊的正常運轉,而且成本節約應該在10%左右,沒細算過。
運輸本來就是一個微利的行業,題主在這摸爬滾打辛苦了,但還是勸你放鬆心情,運輸真正的風險點是在貨損及時效性,而成本方面倒是次要的問題,祝題主早日與司機打成一片,共同奔向自己的錢途。
❷ 車隊管理人員如何管理好整個車隊
車隊駕駛管理制度
一、全面負責車輛安全管理工作和因公用車的調度使用,並及時做好派車登記,完成局(公司)領導交辦的各項任務。
二、每月組織對駕駛員進行安全教育,及時傳達交通管理部門的精神內容;督促駕駛員嚴格遵守交通法規,確保安全行車,杜絕事故發生。
三、按照車管部門的規定,做好局(公司)所有車輛的年檢和駕駛員的年審工作。
四、嚴格遵守局(公司)車輛安全管理規定。車輛維修應認真檢查核實,嚴格把關,嚴格執行報批制度。
五、負責對駕駛員行駛公里、出車補貼的核准、報批,加強對汽車和摩托車油料的管理和標准核算,每月對車輛用油情況進行單車核算,建好各類台帳。
六、每月對車輛和駕駛員進行檢查考核,嚴把檢查考核關,確保車況良好。
七、扎實抓好對車輛停放的督查工作,對因公派出車輛要按規定及時查詢,掌握動態。
八、對違章、違規的駕駛員要做好登記,並及時將信息報辦公室。
九、完成領導臨時交辦的任務。
(2)怎麼管理車隊的維修擴展閱讀:
駕駛員崗位職責
一、嚴格遵守交通法規,確保行車安全,杜絕事故發生。
二、精心愛護車輛,保持車況良好,對車輛要勤檢查、勤緊定、勤潤滑,發現問題應及時報告、維修,避免機械責任事故的發生。
三、車輛出車前後要清洗,保證車容車貌整潔、美觀。
四、嚴格遵守局(公司)車輛安全管理規定,自覺遵章守紀,服從安排和調度。不得私自出車;完成任務後應將車輛停放在指定位置,並及時報告派車負責人登記,嚴禁將車開回家過夜。
五、加強業務學習,提高駕駛技能,做好節約用油。
六、文明駕車,禮貌待客,不開「英雄車」、「賭氣車」,嚴禁酒後駕車,做到寧停「三分」,不搶「一秒」。
七、自覺參與安全教育活動,做到警鍾長鳴,不斷增強安全防範意識。
八、完成領導臨時交辦的任務。
❸ 如何管理公司的車隊
公司車輛管理辦法
第一條 本公司為使車輛管理統一合理化,及有效使用各種車輛,特定本辦法。
第二條 公務用車輛由總務部門負責管理,分別按車號設冊登記管理。
第三條 公務用甲種車輛各使用人或司機人員應於規定日期,自行前往指定監理所受檢,如逾期未受檢驗致遭罰款處分者,其費用由各使用人或司機人員自行負擔。
第四條 公務用各種車輛的附帶資料,除行車執照、保險卡由各使用人攜帶外,其餘均由總務部門保管,不得遺失,如該車移轉時應辦理車輛轉籍手續,並將該車各種資料隨車轉移。
第五條 本辦法中司機人員的僱用解僱獎懲各項,均依本公司人事管理規則處理,不再另訂。
第六條 本公司職員因職務上的需要,經常出外執行業務者,得依本辦法及下列規定購置業務用車輛。
(一)各單位業務用需購車輛時,應依國內采購辦法處理。
(二)副理級(含副理)以上人員因公購用機車時,得以150C.C機車或以下為限(以下稱原價標准)。
(三)科長級(含科長)以下人員因公得購置機車,但以100C.C或以下為限(以下稱原價標准)。
上列因公個人使用車輛,其使用期限,定為三年,其購置款應依原價標准由公司先行墊付,其中七成由公司負擔,三成由使用人自己負擔,自行負擔部分分24個月按月自薪給中扣還公司。
第七條 非企業個人使用車輛,限組長級以上人員得無息貸款3萬元,分24個月自薪給中平均扣還並須事先簽報核定。唯經特准者,不在此限。
第八條 適用本辦法所購置的因公個人使用車輛,其所有權概屬本公司所有,其應行繳納的牌照稅,燃料稅及行車執照費由公司負擔,但應依下列標准為限。
(一)汽車以150C.C為標准為標准(副理級以上人員適用)。
(二)機車最高以100C.C為標准。
第九條 凡依本辦法所購置的因個人使用車輛,其汽(機)油消耗量及修理費悉由本公司裁定補貼,並依(附表)親定按月核發。
第十條 各單位所屬公務用汽車應由總務部門每月至少將耗油量及行駛旅程記錄簽報單位主管查核一次,以防浪費,如超過耗油標准時(指不正常)應送請調整修理。
第十一條 購置機車使用人自行負擔部分,分24個月自薪給中平均扣還。待扣清及期間屆滿,一切款項繳清後,使用人得向公司申請所有權變更為己有,可由使用人自行處理,並仍視其業務需要,得依本辦法的規定再行申請購置新車使用。
第十二條 依本辦法購置因公個人使用的車輛,可以隨時更換新車,但公司原負擔尚未折舊部分(即原價標準的七成尚未折舊部分)及使用人負擔尚未分期扣還部分應於換購車輛前一次繳還公司,其計算公式如下:
原車購價(原價標准)×〖SX(〗24-已扣還公司期數〖〗24〖SX)〗=須一次繳還公司的金額
第十三條 凡在分期扣還期間款項未繳清之前,遇有下列事情時,均照各該規定辦理。
(一)使用人員如遇調職(未能適用本辦法者)、離職、停職、撤職等情事時:
1.使用人的分期扣還權利取消,應將該車輛的殘價一次繳還公司,其已扣繳的分期扣還額不予退還。該車輛的所有權同時變更為變更為使用人所有,其殘價的計算公式如下: 殘價=原車購價(原價標准)×〖SX(〗24-已扣還公司期數〖〗24〖SX)〗
2.倘使用人未依前項規定承購時,公司得將該車收回來予拋售,拋售車款優先清償其殘價,如不足清償該車殘價時,其不足額應由使用人賠償。
3.原使用人如因高價購置較優車輛,其所自行支付超出本辦法所訂原價標準的款項,不得向任何一方追償。
(二)分期扣還期間內車輛遺失或完全損壞或損壞程度已無修理價值時:
1.倘系因執行業務時發生其殘價(損失)按原定負擔比率分別由公司(殘價的七成)及使用人(殘價的三成)負擔,唯使用人負擔部分得按月繼續扣還到24個月屆滿為止。並可依本辦法的規定再行申請購置新車使用,如該車失竊懸賞回,懸賞金亦按原定比率負擔。
2.倘系私用時發生,應由使用人負責購置同一年份或年份更新的同牌同排氣量之機車賠償,並使用到原車為24個月屆滿為止,如遇購置新車,可依本辦法第十二條更換新車方式購置,如失竊懸賞尋回,其懸賞金全部由使用人負擔。
第十四條 使用人意圖虛偽欺瞞而產生與因公遺失(或無修理價值時)相同的結果,或擅自當賣借第三人使用等情事時,除依法嚴辦外,應按殘價(損失)一次償還。
第十五條 機車違反交通規則罰款概由使用人負擔,但業務用貨車因公務行駛而違反交通規則,如屬人為過失其罰款概由當事人負擔,如其原因可歸屬於公司時其罰款由公司負擔。
第十六條 各種車輛如在公務中遇不可抗拒的車禍發生,除向附近警察機關報案外,並須即刻與公司總務部門聯絡,總務主管除即刻前往處理外,並即通知保險公司辦理賠償手續。
第十七條 本辦法呈准後實施,修改時亦同。
車輛管理辦法範例
第一條 為加強本公司車輛的保管及有效運用,特製定本辦法。
第二條 本辦法所指車輛系指公司的客、貨車輛。
第三條 本公司的車輛由管理部管理,並指派專人負責保養。
第四條 車輛應由專任司機駕駛,需由他人駕駛時,應善盡駕駛人責任。專任司機應每周實施定期檢查及保養,以維持機件壽命,確保行車安全。
第五條 車輛的有關證件及保險資料統由管理部保管,並負責一切違規費的繳納及維修。
第六條 各單位需要使用車輛時,應事先填妥「派車單」(附表3.5.3)一式二聯,經單位主管核准後交管理部調派。無「派車單」者,守衛得禁止出車。
第七條 「派車單」應詳填用途及裝載品名、數量,但可以用「出貨清單」代替。守衛人員應就單載品名、數量、規格與實際數相核對,若有不符,應即報請管理部處理。
第八條 車輛進出廠應將「派車單」第一聯交守衛簽注時間,並得接受守衛查點車上裝載物品,合於第十一條的非公用派車,並需加註里程數。守衛於翌日將所有派車單轉交管理部查核。
第九條 無「派車單」擅自出車,或不接受守衛人員查點載貨者,應予懲處。
第十條 各單位派車交貨、洽公時,應依下列規定辦理:
(一)車輛為運送公司商品及公務物品專用車輛。
(二)車輛不得運載任何與業務無關的職員或物品。
(三)車輛行前應特別注意安全檢查。
(四)車輛行車途中應特別注意安全行駛及遵守交通規則,若有違規罰款,由駕駛員負擔。
(五)車輛抵達廠商時,除妥善停置車輛外,應將「出貨清單」交廠商點收,並將簽認的單據妥為保管,於返廠時交有關單位處理。取貨時應詳細清點數量、規格後,方得簽收。
第十一條 司機根據「派車單」的資料於每日填報「行車日報表」呈主管審核並核對實際里程。
第十二條 「行車紀錄表」(附表3.5.4)上所載里程數應與車輛里程錶相符,不符的數應由司機負責繳納差數里程的汽油費。
第十三條 例假日或上班時間外車輛的使用應呈請管理部經理核准後始准調派。
第十四條 經呈準的非公用派車,應負擔使用里程@3/公里的油資,由申請人於派車翌日連同行車執照、車鑰匙一並繳交管理部,否則停止其以後的使用權。
第十五條 車輛駛回後應停放在公司指定場所,並將車門鎖妥。
第十六條 本辦法經呈總經理核准後公布實施,修改時亦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