① 電工作業存在哪些職業危害
電工職業病危害因素 :噪音、高溫、觸電、登高作業、弧光、焊接煙塵、有毒氣體、放射形物質
1、噪音:
危害主要有:雜訊性外傷、雜訊性耳聾以及神經系統、血管系統的危害。聲強和頻率的變化都無規律,雜亂無章的聲音,致使聽力減弱、下降,時間長可引起永久耳聾,並引發消化 不良,嘔吐、頭痛、血壓升高、失眠等全身性病症。
焊接過程中的有害因素及對焊工身體的健康危害,只要採取有效的防護措施,是可以將危害程度減輕或削弱的
2、高溫 :
熱輻射對人體體溫調節、水鹽代謝等生理功能產生影響的同時,還 可導致中暑性疾病,如熱射病、熱痙攣、熱衰竭。
3、觸電:
觸電時人體與帶電體接觸不良部分發生的電弧灼傷,或者是人體與帶電體接觸部分的電烙印,蓍由於被電流熔化和蒸發的金屬微粒等侵入人體皮膚引起的皮膚金屬化.這此傷害會給人體留下傷痕,嚴重時也可能致人於死命。
4、登高作業:
經常性攀爬登高接線等容易造成事故傷害。
5、弧光:
強烈的紫外線對人體是有害的,即使短時間接觸也會引起眼睛流淚,巨痛等。紫外線還會燒傷使皮膚,引起紅仲、發癢、脫皮等。時間過長會引起內障眼疾,嚴重回失明。
6、焊接煙塵:
過多的焊接煙塵會導致焊工塵肺、錳中毒氟中毒和金屬煙熱等病症。
7、有毒氣體:
可引起眼、鼻和呼吸道刺激症狀,嚴重則會導致氣管炎、肺炎等。
8、放射形物質:
嚴重回造成中樞神經、造血器官和消化系統疾病。
(1)物業維修人員職業病危害有哪些擴展閱讀:
1、檢修及維護人員要熟悉所用設備的性能、原理,不要隨意拆修電器設備。使用噴燈應遵守噴燈安全操作規程。
2、維修人員應做好值班監視工作,經常巡視各種機件動作是否正常,定期測試,定期檢查。
3、經常保持機房和機件設備的清潔。
4、進行高空作業時,嚴格遵守高空作業安全操作規程。
5、在處理線路故障時,要注意弱電與強電交叉接觸。如辨別不清時,應行先驗電。
6、總機電話間、機件室、電力室等嚴禁明火作業。易燃物品必須妥善保管。用汽油或酒精擦洗設備時,必須加入70%的四氯化碳。清洗時應戴上防毒面具。
7、充電時應按充電工安全操作規程進行。
8、高壓配電運行規程。
電工作業、金屬焊接切割等一些特種作業容易發生傷亡事故,對操作者本人、他人及周圍設施、設備的安全造成重大危害。從統計資料分析,大量的事故都發生在這些作業中,而且多數都是由於直接從事這些作業的操作人員缺乏安全知識,安全操作技能差或違章作業造成的。
② 職業危害因素有哪些
(1)化學性因素。
生產性粉塵,如矽塵、煤塵、有機粉塵等。作業人員長期在超過國家規定的最高容許濃度條件下作業,加上其他因素的影響,就有可能發生塵肺病。粉塵中的主要危害化學因素為游離二氧化硅、硅酸鹽等。
生產性毒物,如生產性化學毒物可引起急、慢性職業中毒。作業人員可能接觸到的生產性毒物類型很多,取決於實際生產條件。
(2)物理性因素。
不良的氣象條件:生產場所的氣溫、氣濕、氣流及熱輻射構成了生產環境的氣象條件。在強烈熱輻射、高氣溫、氣濕等不良氣象條件下作業,可能引起中暑。在寒冷氣候條件下工作,不僅會引起凍傷,還會增加感冒等的發病率。
電離輻射與非電離輻射:電磁輻射按其生物學作用的不同可分為電離輻射與非電離輻射。電離輻射是指引起物質原子電離的射線或微粒子,如α、β、γ射線和中子等,可引起生物分子結構的破壞。而非電離輻射引起的傷害是灼效應,如紫外線、紅外線、高頻電磁場、無線電波電磁場等。
(3)生物性因素。
主要是指在工作環境中接觸到的一些生物或微生物。
防治職業病,就要改善作業環境中這些化學、物理和生物的有害因素,盡最大可能減少這些因素對健康和安全的傷害,降低職業危害,防範職業病,保證健康和安全。
(4)社會經濟因素。
經濟全球化、國民生產總值(GNP)、財富分配、文化教育水平、生態環境、勞動立法、醫療衛生制度,都可影響職業人群的健康。如生產管理水平低、廠房建築或設備簡陋、過重體力負荷、生產布局不合理等。
(2)物業維修人員職業病危害有哪些擴展閱讀
不論是室內作業還是室外作業,地面作業還是井下作業,勞動者都面臨不同的環境條件,如冶煉作業的高溫,井下作業的高濕,露天作業的嚴寒,鉚接作業和鑿岩作業的雜訊和振動,破碎作業的粉塵,化學作業的有毒有害氣體,某些作業的電磁輻射以及作業空間的照明、色彩等。
這些環境條件直接或間接對勞動者作業產生不同程度影響,輕則降低工作效率,重則影響整個系統的運行和危害人體安全和健康。
作業環境的主要影響因素有:照明、色彩、雜訊、振動、溫度、濕度、空氣成分、電磁輻射等。只有改善這些環境因素才能保證人的安全與健康,保證系統的正常、高效運行。
作業環境管理最基本的任務是使作業環境保持整潔有序,消除職業危害因素,防止職業病發生,因此,其管理的核心內容是如何改善作業環境條件,如何預防職業病。
③ 職業病的危害都有哪些
職業病危害可以分為很多種,包括:職業活動中存在的各種有害的化學(如有機溶劑類毒物,鉛、錳等金屬毒物,粉塵等)、物理(如雜訊、高頻、微波、紫外線、X射線等)、生物(如炭疽桿菌、森林腦炎病毒等)因素以及在工作過程中產生的其他職業有害因素(如不合適的生產布局、勞動制度等)。
職業病的危害,指對從事職業活動的勞動者可能導致職業病的各種危害。《職業病防治法》規定:「用人單位應當按照國務院衛生行政部門的規定,定期對工作場所進行職業病危害因素檢測、評價」。「存在職業病危害的用人單位,應當委託具有相應資質的職業衛生技術服務機構,每年至少進行一次職業病危害因素檢測」。