❶ 如果開一家汽車修理廠,要是沒有營業執照,被工商局發現了,怎麼處罰,
從事無照經營的,由工商行政管理部門依照相關法律、行政法規的規定予以處罰。法律、行政法規對無照經營的處罰沒有明確規定的,由工商行政管理部門責令停止違法行為,沒收違法所得,並處1萬元以下的罰款。
法律分析
無照經營是指未按照法律和法規規定取得許可審批部門頒發的許可證以及未向工商行政管理部門申請工商登記,領取營業執照,擅自從事經營活動的行為。無照經營有著立法不完善、監管不力等復雜的原因。為建立公平競爭規則,維持市場秩序,相關部門會對無照經營行為依法予以取締,對經營者進行教育、罰款或依法追究刑事責任等。
無照經營,指違反法律法規,尚未擁有合法營業執照或者雖然擁有營業執照但是超出經營范圍從事生產經營活動的行為。應當取得而未依法取得許可證或者其他批准文件和營業執照,擅自從事經營活動的無照經營行為;無須取得許可證或者其他批准文件即可取得營業執照而未依法取得營業執照,擅自從事經營活動的無照經營行為;已經依法取得許可證或者其他批准文件,但未依法取得營業執照,擅自從事經營活動的無照經營行為;已經辦理注銷登記或者被吊銷營業執照,以及營業執照有效期屆滿後未按照規定重新辦理登記手續,擅自繼續從事經營活動的無照經營行為;超出核准登記的經營范圍、擅自從事應當取得許可證或者其他批准文件方可從事的經營活動的違法經營行為。
法律依據
《公安機關辦理行政案件程序規定》 第一百零八條 辦理下列行政案件時,對專門用於從事無證經營活動的場所、設施、物品,經公安機關負責人批准,可以依法查封。但對與違法行為無關的場所、設施,公民個人及其扶養家屬的生活必需品不得查封:(一)擅自經營按照國家規定需要由公安機關許可的行業的;(二)依照《娛樂場所管理條例》可以由公安機關採取取締措施的;(三)《中華人民共和國反恐怖主義法》等法律、法規規定適用查封的其他公安行政案件。場所、設施、物品已被其他國家機關依法查封的,不得重復查封。
❷ 一個門面的汽車維修店,沒有許可證,被開3萬元的罰款,
以下內容,有部分摘錄國家相關行政處罰規定的部分內容,供您參考。
1、不管你是一間還是多間還是廠企維修企業。沒有許可證肯定是得接受國家行政執法機關的處罰的。至於多少,相信執法部門都是有依據的,不會亂來,如果亂來(您認為),可以申請行政復議。
2、摘錄:
………………。有下列行為之一,擅自從事機動車維修相關經營活動的,由縣級以上道路運輸管理機構責令其停止經營;有違法所得的,沒收違法所得,處違法所得2倍以上10倍以下的罰款;沒有違法所得或者違法所得不足1萬元的,處2萬元以上5萬元以下的罰款;構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責任:
(一)未取得機動車維修經營許可,非法從事機動車維修經營的;
(二)使用無效、偽造、變造機動車維修經營許可證件,非法從事機動車維修經營的;
(三)超越許可事項,非法從事機動車維修經營的。
[釋義] 本條是關於非法從事機動車維修經營業務的法律責任的規定。設定本條的主要依據是《道路運輸條例》第六十六條的有關規定,主要細化的內容是「未經許可從事機動車維修經營業務」。
一、 承擔法律責任的主體
本條針對的是未經許可擅自從事機動車維修經營業務的非法經營者。
二、 違法行為
機動車維修是道路運輸車輛保持良好性能、正常營運的必要條件。機動車維修經營與道路運輸經營密切相關,對道路運輸車輛的正常營運發揮著重要的支撐保障作用。因此,從維護正常的道路運輸市場秩序,保障道路運輸安全的角度,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行政許可法》的規定,設置從事機動車維修經營許可是非常必要的。《道路運輸條例》第三十八條規定了從事機動車維修經營的准入條件:一是要有相應的機動車維修場地;二是要有必要的設備、設施和技術人員;三是要有健全的機動車維修管理制度;四是要有必要的環境保護保護措施。本規定根據上述規定,具體細化了從事機動車維修經營業務的分類和行政許可,系統地確立從事機動車維修經營業務的行政許可制度:也即獲得相應的從事機動車維修經營業務的行政許可,方能從事機動車維修經營業務;否則,未經許可從事機動車維修經營業務就屬於違法行為,應當承擔相應的法律責任。但如何理解「未經許可」是一個非常重要的問題。我們認為,對《道路運輸條例》中的「未經許可證」應當作廣義上的理解。狹義的「未經許可」僅指沒有獲得道路運輸管理機構頒發的從事機動車維修經營許可而從事相關業務的行為,按照《道路運輸條例》的立法意圖,「未經許可」還包括雖然取得道路運輸及相關業務經營許可,但是超越許可證書核準的經營范圍從事經營活動以及使用無效的許可證從事經營活動。要五筆橋規定正是按照對「未經許可」作廣義上的理解對「未經許可」作出具體界定:
1、 未取得機動車維修經營許可,非法從事機動車維修經營的。具體包括:既未取得道路運輸管理機構核發的經營許可證件,也未辦理營業執照,即從事機動車維修經營活動的行為;未取得道路運輸管理機構核發的經營許可證件,僅辦理營業執照從事機動車維修經營活動的行為。
2、 使用無效、偽造、變造機動車維修經營許可證件,非法從事機動車維修經營的。具體包括:使用無效的許可證件,即使用超過有效期或者被依法注銷但尚未收回的許可證件,非法從事機動車維修經營的;使用偽造的虛假許可證件非法從事機動車維修經營的;使用欺騙的手段對合法證件的部分或全部許可事項進行改造後從事機動車維修經營的。
3、 超越許可事項,
………………
3、故,根據部分內容提示,所屬執法罰款內容,應該是正確的。您只有積極配合相關部門,將相關證件努力辦齊完善各項體系,爭取從寬從輕處罰(可以申請報告,根據實際情況),法不外乎情,執法部門執法行為都是有依據的,不會亂來!如果您是發自內心悔過並努力達到改正(正確行動),應該會可以考慮適當……。這完全是我個人意見,僅供您參考。
最後,祝您好運……生意繼續,正當合法經營,發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