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 為什麼要繳維修基金,怎麼算的
您好, 房屋維修基金怎麼算
商品房銷售時,購房者與售房單位應當簽定有關房屋維修基金交繳約定,購房者應當按購房款2-3%的比例向售房單位交納房屋維修基金。售房單位代為收取的維修基金屬全體業主共同所有,不計入住宅銷售收入。首期專項維修資金交存的現行標准為:高層(含帶電梯的多層)90元/平方米、多層(含別墅)50元/平方米。
房屋維修基金該如何繳納
業主委員會成立前,維修基金由物業所在地的區、縣房地產管理部門代為監管,本息歸業主所有,任何單位和個人不得使用。業主委員會成立後,應當與本市的商業銀行簽訂委託協議,開立一個物業管理區域的維修基金賬戶,用於住宅共用部位、共用設施設備保修期滿後的大修、更新、改造。
一、 售後公房維修基金如何繳納
維修基金由購房人和售房人按房款比例支付,電梯水泵基金和街坊養護基金都由售房人在房款收入中支付。
繳納標准:首期維修基金由購房人和出售人分別交付而組成。(1)根據市政府發布的1994、1995、1996、1998、1999公有住房出售方案規定:計算公式=每平方米建築面積成本價×比例×面積。比例為多層:購房人付1.5%,出售人付6%;高層:購房人付1.5%,出售人付12%。(2)2001年方案規定:購房人∶每平方米建築面積18元(多、高層相同);出售人:多層每平方米建築面積71.88元,高層每平方米建築面積143.76元。
二、新建商品房維修基金如何繳納
首期維修基金的繳納、賬戶的建立、以及繳納時限的規定一般是按如下標准執行的:
1、首期維修基金的繳納:新建商品住宅的房地產開發企業和購房人,應當按照下列標准繳納首期維修基金:配備電梯的住宅,房地產開發企業按照每平方米建築面積成本價的4%繳納;不配備電梯的住宅,房地產開發企業按照每平方米建築面積成本價的3%繳納。配備電梯的住宅,購房人按照每平方米建築面積成本價的3%繳納;不配備電梯的住宅,購房人按照每平方米建築面積成本價的2%繳納。
2、維修基金專戶的開立:維修基金應開立專戶,應當以一個物業管理區域為單位,按每幢住宅立賬,並分列每套住宅單元的分戶賬;一幢住宅有兩個或者兩個以上門號的,按門號立賬,並分列每套住宅單元的分戶賬。業主委員會成立前,維修基金由物業所在地的區、縣房地產管理部門代為監管,本息歸業主所有,任何單位和個人不得使用。業主委員會成立前發生的物業維修、更新,不得使用維修基金,其費用由房地產開發企業承擔。業主委員會成立後,應當與本市的商業銀行簽訂委託協議,開立一個物業管理區域的維修基金賬戶,用於住宅共用部位、共用設施設備保修期滿後的大修、更新、改造,不得挪作他用。
3、首期維修基金的繳納時限:新建商品住宅的房地產開發企業和購房人應當按照下列規定的時限繳納首期維修基金:
(1)房地產開發企業應當在辦理新建商品住宅所有權初始登記前,將該新建商品住宅的維修基金存入專戶銀行;
(2)購房人應當在辦理房地產權變更登記前,按標准將所購商品住宅的維修基金存入專戶銀行;(3)業主委員會成立時尚未出售的商品住宅,房地產開發企業應當在業主委員會成立之日起15日內,按標准繳納維修基金,存入專戶銀行。
房屋維修基金什麼時候交?
什麼時候交納房屋維修基金呢?業主應當在房屋交房前,交納房屋維修基金。首期房屋專項維修資金,業主可以直接存入房屋專項維修資金專戶,也可以委託房地產開發企業代交。委託房地產開發企業代交的,房地產開發企業應當自收到房屋維修基金之日起30日內,將代交的房屋專項維修資金存入房屋專項維修資金專戶。
望採納謝謝
2. 商品房為什麼要繳納維修基金
房屋維修基金實來際上包自括房屋公用設施專用基金和房屋本體維修基金。房屋公用設施專用基金簡稱專用基金,用於物業共用部位、公用設施及設備的更新、改造等項目,不得挪作他用。專用基金實行「錢隨房走」的原則,房屋轉讓時,賬戶里的余額資金也隨之轉移給房屋的新的產權所有人。
維修基金由該物業內的業主共同籌集,業主按照繳納比例享有維修基金的所有權,但使用權歸全體業主所有,單個業主不得向銀行提取自己所有的維修基金部分。維修基金與具體房屋相結合,隨房屋存在而存在、滅失而滅失,不因具體業主的變更而變化,因房屋產權變更成為新業主時,維修基金也應經舊業主更名為新業主名下。
維修基金的收取比例按照購房者從開發商處購買房屋、辦理產權過戶時按照總房價2%~3%的比例繳納至物業所在區房地產主管部門指定的商業銀行。維修基金的具體收取標准由各地房地產行政主管部門根據當地實際確定。維修基金由物業所在地的房地產管理部門統一監督設立,由物業管理公司代為管理和使用。
3. 為什麼拿房的時候要交維修基金
這個問題,國家<住宅專項維修資金管理辦法>(建設部、財政部令第165號)上有明確規定,購買商品房都要繳納的。
4. 買房子為什麼要繳納住房維修基金
住房維修金主要用於住宅共用部位、共用設施設備保修期滿後的大修、更新版、改造,權所以需要繳納。
根據《住宅專項維修資金管理辦法》:
第四條凡商品住房和公有住房出售後都應當建立住宅共用部位、共用設施設備維修基金(以下簡稱"維修基金")。
維修基金的使用執行《物業管理企業財務管理規定》(財政部財基字[1998]7號),專項用於住宅共用部位、共用設施設備保修期滿後的大修、更新、改造。
第五條
商品住房在銷售時,購房者與售房單位應當簽訂有關維修基金繳交約定。購房者應當按購房款2%-3%的比例向售房單位繳交維修基金。售房單位代為收取的維修基金屬全體業主共同所有,不計入住宅銷售收入。
維修基金收取比例由省、自治區、直轄市人民政府房地產行政主管部門確定。
住房維修基金在1998年時,叫做房屋維修基金,後改為商品房公共維修基金,2007年,根據當時建設部和財政部聯合發布的165號令,最終為【住宅專項維修資金】。
5. 為什麼要交維修基金
一、國家政策
根據國家《住宅專項維修資金管理辦法》第六條、第十七條規定:「住宅應按照《住宅專項維修資金管理辦法》的規定交存住宅專項維修資金。」「業主分戶賬面維修資金余額不足交存額30%時應當及時續交。業主交存的住宅專項維修資金屬於業主所有。」即業主分戶賬面維修資金結余額不足現行標准30%時應當及時續交維修資金。
二、普蘭店市有關政策
2006年8月1日,普蘭店市人民政府常務會議紀要通過,規定從2006年開始,普蘭店市購房人(業主)交存住宅專項維修資金的標准從5元/平方米調整為20元/平方米。即無論新房或老房,當業主分戶賬面余額不足6元/平方米時(20元/平方米*30%),業主應當按照20元/平方米的標准補齊住宅專項維修資金。
三、普蘭店市的具體執行方法
根據《普蘭店市住宅專項維修資金徵收管理使用暫行規定》(普規建發【2011】43號)的要求,購房人在辦理產權證或二手房產權交易時,購房人應按20元/平方米的標准補齊維修資金。普蘭店市在產權人辦理房屋產權證、二手房交易、房屋產權繼承、房屋產權贈予和房屋產權更名時,要求業主按20元/平方米的標准補齊維修資金。
四、答復結論
咨詢人提出的「房產證換成列印的為什麼要交維修基金」的問題,是今年銀行貸款要求使用電腦列印產權證才出現的一種新情況,涉及戶數很多,鑒於這種特殊情況,為了規范明確此項工作,經領導批准同意,手寫產權證更換電腦列印產權證且不變更產權人姓名的不按20元/平方米的標准補齊維修資金,二手房交易、房屋產權繼承、房屋產權贈予和房屋產權更名仍按20元/平方米補齊維修資金。
6. 為什麼要交房屋維修基金
如果你不辦理房產抄證是可以暫時不交的。
維修資金是園區 房屋用於維修 改造用的工程款 說白了 就是園區公共設施 部位的養老金 用完後需要繼續補交。
房屋維修基金實際上包括房屋公用設施專用基金和房屋本體維修基金。房屋公用設施專用基金簡稱專用基金,用於物業共用部位、公用設施及設備的更新、改造等項目,不得挪作他用。專用基金實行「錢隨房走」的原則,房屋轉讓時,賬戶里的余額資金也隨之轉移給房屋的新的產權所有人。
7. 買房,為什麼要交「公共維修基金」
維修基金又稱"公共維修基金""專項維修基金",是指住宅物業的業主為了本物回業區域內答公共部位和共用設施、設備的維修養護事項而繳納一定標準的錢款至專項帳戶,並授權業主委員會統一管理和使用的基金。維修基金由該物業內的業主共同籌集,業主按照繳納比例享有維修基金的所有權,但使用權歸全體業主所有,單個業主不得向銀行提取自己所有的維修基金部分。維修基金與具體房屋相結合,隨房屋存在而存在、滅失而滅失,不因具體業主的變更而變化,因房屋產權變更成為新業主時,維修基金也應經舊業主更名為新業主名下。
房屋維修基金屬於全部業主共同所有,任何人不得私自挪用,一經發現,將以警告、罰款或刑事拘留處置。申請房屋維修基金有一定條件:房屋維修基金必須用於住宅公共部位和公用設施設備;是在超過保修期限後使用;得到2/3以上相關收益業主的同意。
8. 買商品房為什麼要我們繳納維修基金
商品房也和任何其它商品一樣,有質保期,構成房屋的任何構件、設施、設備也都有壽命回,保質期過後答,自家內的東西壞了由自己維修這沒有什麼疑問,但是房屋還有很多共用的設備設施,如屋頂、山牆,電梯、二次供水設備、道路、綠化等等由大家共同使用的設備設施,一旦這些出現故障將直接影響業主的日常生活,但是這些設施又不能由哪一家負責維修,如果到時再一戶一戶收錢將是個扯皮的事,設想一下電梯壞了,一樓說我不坐電梯我不出錢,10樓說我不常在家住我也不出錢。。。。。受害的是業主。為了解決這些矛盾,在購房時每家出一部分維修基金,到需要維修時採取多數人的意見,即只要人數、面積均超過三分之二同意,便可動用全體業主的維修基金對公用設備進行維修。
另外,使用維修基金的維修項目必須是在物業服務合同之外的內容。
9. 新房為什麼要交維修基金
你只知其一不知其二
1。維修基金的收取依據是國務院指制定的物業管理條例明文規定的,繳納主體是業主。
2。專項維修資金屬於業主所有,專項用於物業保修期滿後物業共用部位、共用設施設備的維修和更新、改造。