⑴ 維修基金在哪裡保管
房管局只是幫忙監督和保管。維修基金是屬於所有業主的,他們能夠決定讓哪個單位保管,通常是讓房管局代管。假如小區有業主委員會的話,可直接讓業主委員會去銀行開一個維修基金專用賬戶,然後把維修基金存進該賬戶中,讓房管局幫忙監督。
一、申請住宅專項維修資金的程序為:
1、制定方案。申請人制定《維修和更新、改造方案》;
2、業主確認。申請人持《維修和更新、改造方案》向區住房保障和房產管理局提出使用申請,申請材料符合規定的,申請人將《維修和更新、改造方案書面確認明細表》送業主確認;
3、方案公示。經住宅專項維修資金列支范圍內專有部分佔建築物總面積三分之二以上的業主且占總人數三分之二以上的業主書面簽字通過後將申請材料在小區內公示7日;
4、公示期滿,業主無異議或異議人數未超過住宅專項維修資金列支范圍內專有部分佔建築物總面積三分之一以上的業主且占總人數三分之一以上的業主,市住宅專項維修資金管理中心通知專戶銀行撥款。未施工前先來申請維修資金的,先撥付核准金額的30%,竣工驗收後,再撥付餘款。申請前已經竣工的,將核准金額一次性撥付到位。
二、以下情況可以申請緊急使用房屋維修資金:
1、電梯系統設施設備存在安全隱患或發生故障,經電梯質監部門或檢測機構檢測明確要求緊急維修或更換零部件或社區居委會出具現場確認證明的;
2、消防系統設施設備存在安全隱患或發生故障,經公安消防機構或公安派出所出具整改通知書,確需緊急維修或整改或社區居委會出具現場確認證明的;
3、給水排水系統設施設備存在安全隱患或發生故障,造成大面積停水或滿溢等,經當地村(居)民委員會派人會同部分受益業主現場確認並書面證明屬實的。
法律依據:
《住宅專項維修資金管理辦法》第六條下列物業的業主應當按照本辦法的規定交存住宅專項維修資金:
(一)住宅,但一個業主所有且與其他物業不具有共用部位、共用設施設備的除外;
(二)住宅小區內的非住宅或者住宅小區外與單幢住宅結構相連的非住宅。
前款所列物業屬於出售公有住房的,售房單位應當按照本辦法的規定交存住宅專項維修資金。
⑵ 住房維修基金交給哪個政府部門
法律分析:維修基金交到直轄市、市、縣人民政府建設(房地產)主管部門。
法律依據:《住宅專項維修資金管理辦法》第十條 業主大會成立前,商品住宅業主、非住宅業主交存的住宅專項維修資金,由物業所在地直轄市、市、縣人民政府建設(房地產)主管部門代管。直轄市、市、縣人民政府建設(房地產)主管部門應當委託所在地一家商業銀行,作為本行政區域內住宅專項維修資金的專戶管理銀行,開立住宅專項維修資金專戶,應當以物業管理區域為單位設賬,按房屋戶門號設分戶賬;未劃定物業管理區域的,以幢為單位設賬,按房屋戶門號設分戶賬。
⑶ 大修基金交到哪個部門
維修基金是歸小區全體業主共有的,應由業主自行決定將維修基金交給哪個單位代管,但現在一般是交給房管局代為保管,如果小區有成立業主委員會,可以讓業主委員會在指定銀行開設一個維修基金專戶,將維修基金存入該賬戶內,並由房管局進行監督。
一、房管局主要職責
房管局,是人民政府組成部門。負責公房的管理、修繕改造和房租收繳的機構。
1、負責全市單位公有住房和直管公有住房交易審批。
2、對全市單位自管房進行政策指導、監督、管理、協調和服務職能。
3、負責全市城鎮建設安置動遷管理。
4、負責全市城鎮公有住房確權發證,辦理產權產籍變更手續。
5、貫徹落實國家、省、市關於房地產業的方針、政策和法律、法規、規章。
二、維修基金查詢方法有
1、可在櫃台查詢:櫃台查詢須帶好公積金卡及身份證。然後直接到公積金辦事大廳,向櫃台操作員出示身份證及公積金卡,要求查詢余額。如果是代人查詢,須帶查詢人磁卡,身份證,查詢證明以及代理人的身份證。
2、可在網上查詢:網上查詢首先登陸當地公積金網站,找到個人賬戶信息或者余額查詢的按鈕,然後輸入公積金賬號和簽證號,輸入驗證碼後點「查詢」即可查出狀態及余額。
3、可用電話語音查詢:首先撥通當地公積金電話語音查詢電話,按照提示輸入單位賬號,然後輸入個人賬號後可以查詢,有些地方有設置電話查詢密碼,這時需要輸入正確的電話查詢密碼即可查詢到個人余額,有些地方還有明細傳真的服務。
法律依據:
《住房專項維修資金管理辦法》
第二條 本辦法適用於中華人民共和國境內住房專項維修資金的繳存、使用、管理和監督。
本辦法所稱住房專項維修資金,是指業主或者公有住房售房單位繳存的,專項用於住房共用部位、共用設施設備保修期滿後的維修和更新、改造的資金。
本辦法所稱住房共用部位、共用設施設備,是指根據法律、法規和住房買賣合同,由單幢住宅全體業主共同所有的共用部位、共用設施設備,和由住宅小區全體業主共同所有的共用部位、共用設施設備。
第三條 被兩個以上的業主區分所有的住宅、住宅小區內的非住宅和與住宅結構相連的非住宅,業主應當按照本辦法繳存住房專項維修資金。
第四條 業主繳存的住房專項維修資金屬於業主所有。
公有住房售房單位繳存的住房專項維修資金屬於售房單位所有。
第五條 住房專項維修資金管理實行統一繳存、專戶存儲、專款專用、所有人決策、政府監督的原則。
⑷ 房屋維修基金交給哪個部門
房屋維修基金交給誰?房管局。
從道理上來說,公共維修資金是業主的,理應由業主自己決定。現在各地基本上是由房管局代管。物業維修基金管理辦法中規定,成立業主委員會的小區,應該由業主委員會在指定銀行設立專戶,將維修基金轉入專戶存放,並按規定使用,房管局相關部門進行監管。但是實際當中,各地發展很不均衡,北上廣地區做得好一些。其它地區則很難做到由業委會管理。由於業委會是一個鬆散型的、完全自發的組織,組織結構不穩定,能夠堅持長久並良好運行的業委會目前不多,所以把這么一大筆錢交給一個極不穩定的機構來管理確實令人擔心。
附:《住宅專項維修基金管理辦法》第二章交存
第六條下列物業的業主應當按照本辦法的規定交存住宅專項維修基金:
(一)住宅,但一個業主所有且與其他物業不具有共用部位、共用設施設備的除外;
(二)住宅小區內的非住宅或者住宅小區外與單幢住宅結構相連的非住宅。
物業屬於出售公有住房的,售房單位應當按照本辦法的規定交存住宅專項維修基金。
第七條商品住宅的業主、非住宅的業主按照所擁有物業的建築面積交存住宅專項維修基金,每平方米建築面積交存首期住宅專項維修基金的數額為當地住宅建築安裝工程每平方米造價的5%至8%。直轄市、市、縣人民政府建設(房地產)主管部門應當根據本地區情況,合理確定、公布每平方米建築面積交存首期住宅專項維修基金的數額,並適時調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