㈠ 維修基金什麼時候交
維修基金一般來說,業主應當在房屋交房前,就應當將房屋維修基金交納。如果是首期房屋專項維修資金的話,業主是可以直接存入房屋專項維修資金專戶。當然也可委託開發商進行繳納,開發商會受到業務的委託以及房屋維修基金之日起30日內,就應該將代交的房屋專項維修資金存入房屋專項維修資金專戶。
另,建設部和財政部165號令《住宅專項維修資金管理辦法》對維修基金繳納的比例進行規定,商品住宅的業主、非住宅的業主按照當地住宅建築安裝兆頌工程每平方米造價的5%至8%繳納;出售公有住房的,業主按照所擁有物業的建築面積交存住宅專項維修資金,每平方米建築面積交存首期住宅專項維修資金的數額為當地房改成本價的2%。
《住宅共用部位共用設施設備維修基金管理辦法》第五條商品住房在銷售時,購房者與售房單位應當簽訂有關維修基金繳交約定。購房者應當按氏前購房款2-3%的比例向售房單位繳交維修基金。住房單位代為收取的維修基金屬全體業主共同所有,不計入住宅銷售收入。維修基金收取比例由省、自治區、直轄市人民政府房地產行政主管部門確定。根據《訴訟費交納辦法》第二十二條規族核鄭定,原告自接到人民法院交納訴訟費用通知次日起7日內交納案件受理費;反訴案件由提起反訴的當事人自提起反訴次日起7日內交納案件受理費。根據《民事訴訟法》第一百一十八條規定,當事人進行民事訴訟,應當按照規定交納案件受理費。財產案件除交納案件受理費外,並按照規定交納其他訴訟費用。當事人交納訴訟費用確有困難的,可以按照規定向人民法院申請緩交、減交或者免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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㈡ 契稅和維修基金什麼時候交
買房契稅和維修基金一般是在房產管理部門備案的時候交,一般都會有具體的通知文件,購房者需要在收到通知的10個工作日之內,到指定的窗口辦理相關流程;而房屋維修基金則是在辦理交房流程的時候交,一般是由開發商代收,然後再統一轉交給房產管理部門。
一、契稅的繳納時間根據買房的付款方式不同分為以下幾種情況:
1、一次性付款:需在簽完購房合同後一個月內繳納完畢。
2、按揭/公積金貸款:需在辦理完按揭手續,簽完抵押合同後一個月內繳納完畢。
3、分期付款:需在簽完購房合同後一個月內繳納完畢。
如未按照要求時間繳納契稅,逾期繳納會收取滯納金。每天的滯納金=應繳契稅額*萬分之五。
二、公共維修基金的收取標准由各地房地產主管部門根據當地實際確定,是按照買房人的總購房款的2%至3%比例繳納,收取的公共維修基金屬於小區全部業主的共同,其不計算於房屋的銷售收入。業主應當在房屋交房前,交納房屋維修基金。首期房屋專項維修資金,業主可以直接存入房屋專項維修資金專戶,也可以委託房地產開發企業代交。委託房地產開發企業代交的,房地產開發企業應當自收到房屋維修基金之日起30日內,將代交的房屋專項維修資金存入房屋專項維修資金專戶。
【法律依據】:《中華人民共和國契稅暫行條例》第八條 契稅的納稅義務發生時間,為納稅人簽訂土地、房屋權屬轉移合同的當天,或者納稅人取得其他具有土地、房屋權屬轉移合同性質憑證的當天。
《中華人民共和國契稅暫行條例》第九條 納稅人應當自納稅義務發生之日起10日內,向土地、房屋所在地的契稅徵收機關辦理納稅申報,並在契稅徵收機關核定的期限內繳納稅款。