① 三包維修超過30天
法律分析:因修理者自身原因使修理期超過30的,由其免費為消費者調換同型號同規格產品。費用由修理者承擔。
法律依據:《中華人民共和國消費者權益保護法》
第七條 消費者在購買、使用商品和接受服務時享有人身、財產安全不受損害的權利。消費者有權要求經營者提供的商品和服務,符合保障人身、財產安全的要求。
第十一條 消費者因購買、使用商品或者接受服務受到人身、財產損害的,享有依法獲得賠償的權利。
第十五條 消費者享有對商品和服務以及保護消費者權益工作進行監督的權利。消費者有權檢舉、控告侵害消費者權益的行為和國家機關及其工作人員在保護消費者權益工作中的違法失職行為,有權對保護消費者權益工作提出批評、建議。
② 京東買的自營微星B450主板,買了固態插上就點不亮去檢測主板有問題,走售後,要15-30天這么慢能退貨嗎
這個電腦店檢測主板有問題,不清楚檢測結果是不是准確的,如果之前電腦一直正常使用,也有可能是硬碟和主板不兼容。
主板返回京東,京東再返回售後中心維修,售後維修好了之後再到京東,京東發給用戶,這樣一個流程是需要15天以上,因為樓主的主板購買已經超過15天,所以一般情況下並不能直接退貨,不過如果京東後續反饋主板修不好的情況下,可以協商能不能折價退貨或者換新,
不通過微星售後維修或者檢測具體情況,直接讓京東退貨基本上沒有可操作性。
③ 浜涓滃敭鍚庤秴榪15澶╂庝箞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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④ 京東售後維修超過三十天了,已經一個多月了怎麼辦
因為這個要先到京東,然後送到維修地,然後維修,然後再送回京東,然後送回你手裡。這個過程花一個多月很正常。建議你可以打電話詢問,吹一吹。
⑤ 京東售後維修超過30天了怎麼辦沒有售後詳細進度,沒有投訴鏈接,緊緊只有一個京東客服咨詢,
顯卡應該是返廠了,硬體只要損壞,就會產生售後問題,同時,並不會因為內商品價值高低就區別對待,
顯卡容損壞,超過515天包換期,就需要走維修通道,通常簡單維修,維修站處理,維修周期短。復雜大的問題,就會返廠,通過返廠如果不能維修好,會給你返回一個維修過的良品。
返廠維修時間長,耐心等待,會回來的。
⑥ 三包法中如何認定「因自身原因使修理期超過30日」
《三包法》規定:因修理者自身原因使修理期超過30的,由其免費為消費者調換同型號同規格產品。費用由修理者承擔。
釋義:
1.本條是關於在三包有效期內,產品修理期限及有關責任的規定。
2.因產品生產者未供應零配件,自送修之日起超過90日未修好,修理者應當在修理狀況中註明原因。銷售者憑修理者提供的證明負責為消費者免費調換同型號、同規格的產品。調換產品後,銷售者依法向生產者、供貨者追償,或按購銷合同辦理。
3.因修理者自身原因,致使修理期超過30日的,修理者負責為消費者免調換同型號、同規格的產品,不得收取任何費用,並承擔該產品及其相應的費用,無權向銷售者、生產者追償。
4.「修理期」,是指修理產品佔用的時間。自產品送修之日起計算,至約定的交付之日止,扣除生產者未供應零配件待修時間。
(6)京東主板維修30天超過怎麼辦擴展閱讀:
三包責任
消費者購買的產品出現以下情況,有權要求經銷者承擔三包責任。
1.不具備產品應當具備的使用性能,而事先沒有說明的;
2.不符合明示採用的產品標准要求;
3.不符合以產品說明、實物樣品等方式表明的質量狀況;
4.產品經技術監督行政部門等法定部門檢驗不合格;
5.產品修理兩次仍不能正常使用。
三包時間
1.「7日」規定:產品自售出之日起7日內,發生性能故障,消費者可以選擇退貨、換貨或修理。
2.「15日」規定:產品自售出之日起15日內,發生性能故障,消費者可以選擇換貨或修理。
3.「三包有效期」規定:「三包」有效期自開具發票之日起計算。在國家發布的第一批實施「三包」的l8種商品中,如彩電、手錶等的「三包」有效期,整機分別為一年,主要部件(主板、液晶屏、背光模組)為三年。
在「三包」有效期內修理兩次,仍不能正常使用的產品,消費者可憑修理記錄和證明,調換同型號同規格的產品或按有關規定退貨,「三包」有效期應扣除因修理佔用和無零配件待修的時間。換貨後的「三包」有效期自換貨之日起重新計算。
4.「90日」規定和「30日」規定:在「三包」有效期內,因生產者未供應零配件,自送修之日起超過90日未修好的,修理者應當在修理狀況中註明,銷售者憑此據免費為消費者調換同型號同規格產品。
因修理者自身原因使修理超過30日的,由其免費為消費者調換同型號同規格產品,費用由修理者承擔。
5. 30日」和「5年」的規定:修理者應保證修理後的產品能夠正常使用30日以上,生產者應保證在產品停產後5年內繼續供符合技術要求的零配件。
6.新三包規定從1995年8月25日起實施,凡在該日以後購買列入三包目錄的產品,消費者有權要求銷售者、修理者、生產者承擔三包責任。對1995年8月25日以前購買的產品,只能繼續按照1986年發布的《部分國產家用電器三包規定》執行。
三包規定的義務
銷售者應履行的義務
(一)不能保證實施三包規定的,不得銷售目錄所列產品;
(二)保持銷售產品的質量;
(三)執行進貨檢查驗收制度,不符合法定標識要求的,一律不準銷售;
(四)產品出售時,應當開箱檢驗,正確調試,介紹使用維護事項、三包方式及修理單位,提供有效發票和三包憑證。
(五)妥善處理消費者的查詢、投訴,並提供服務。
修理者應履行的義務
(一)承擔修理服務業務;
(二)維護銷售者、生產者的信譽,不得使用與產品技術要求不符的元器件和零配件。認真記錄故障及修理後產品質量狀況,保證修理後的產品能夠正常使用30日以上;
(三)保證修理費用和修理配件全部用於修理。接受銷售者、生產者的監督和檢查;
(四)承擔因自身修理失誤造成的責任和損失;
(五)接受消費者有關產品修理質量的查詢。
生產者應履行的義務
(一)明確三包方式。生產者自行設置或者指定修理單位的,必須隨產品向消費者提 供三包憑證、修理單位的名單、地址、聯系電話等;
(二)向負責修理的銷售者、修理者提供修理技術資料、合格的修理配件,負責培訓,提供修理費用。保證在產品停產後5年內繼續提供符合技術要求的零配件;
(三)妥善處理消費者直接或者間接的查詢,並提供服務。