㈠ 維修基金是干什麼用的
買房時交的維修基金用於房屋保修期滿後主體結構、公共部位的維修、更新。
維修基金是指住宅樓房的公共部位和共用設施、設備的維修養護金,一般用於大規模維修,其使用需經層層審批。公共部位是指戶外牆面、門廳、樓梯間、走廊通道等;公共設施設備是指房屋及相關配套區域內、由業主共同擁有並使用的上下水管道、電梯、外立面、消防設施、綠地、道路、溝渠和其他共用設施設備等。
主委員會應至房地產主管部門指定的商業銀行設立本維修資金專用帳戶,並將賬戶情況報房地產行政管理部門備案。
住房維修基金的使用方法:
一、維修基金只有在保修期滿後,對物業公共部位、共用設施、設備進行大修、更新、改造時才能使用。具體業主按照投票權的確定標准分攤費用比例;
二、維修基金閑置時,除用於購買國債或法律、法規規定的其他基金範圍外,禁止挪作他用;
三、特殊使用:
1、物業管理公司可從維修基金中暫借相當於一個月的物業日常維修、更新費用的備用金,物業管理服務合同另有約定的除外;
2、住宅需要大修或者專項維修、更新的,可支取施工承包合同中約定的預付款,但預付款最高不得超過工程款總額的30%;
3、業主委員會可以在物業管理企業的帳戶上留有相當於一個月活動經費的備用金,業主大會另有決定的除外。
【法律依據】
《住宅專項維修資金管理辦法》第十八條 住宅專項維修資金應當專項用於住宅共用部位、共用設施設備保修期滿後的維修和更新、改造,不得挪作他用。第二十一條 住宅共用部位、共用設施設備維修和更新、改造,涉及尚未售出的商品住宅、非住宅或者公有住房的,開發建設單位或者公有住房單位應當按照尚未售出商品住宅或者公有住房的建築面積,分攤維修和更新、改造費用。
㈡ 買房的房屋維修基金是什麼
法律分析:維修基金是指商品住房和公有住房出售後建立的專項用於住宅共用部位、共用設施設備保修期滿後的大修、更新、改造的基金。住房維修基金的全稱是共用部位、共用設施設備維修基金,專項用於屋頂、電梯等共用部位、共用設施設備保修期滿後中修以上的維修和更新。
法律依據:《中華人民共和國民法典》 第二百八十一條 建築物及其附屬設施的維修資金,屬於業主共有。經業主共同決定,可以用於電梯、屋頂、外牆、無障礙設施等共有部分的維修、更新和改造。建築物及其附屬設施的維修資金的籌集、使用情況應當定期公布。緊急情況下需要維修建築物及其附屬設施的,業主大會或者業主委員會可以依法申請使用建築物及其附屬設施的維修資金。
㈢ 維修基金是什麼意思,必須交嗎
維修基金需要依法繳納,相關規定如下:
1、房主購買房屋後,都需要依法繳納房屋維修基金。維修基金又叫公共維修基金,是指住宅樓房的公共部位及公用設施、設備的維修養護費用;
2、其主要維修部分為住宅的主體承重結構,包括基礎、內外承重牆體等,除此之外,還有戶外牆面、門廳、樓梯間及走廊通道等公用設備的維修及改造。
物業維修基金有哪些用途
1、物業維修基金的用途為:經業主共同決定,可以用於電梯、屋頂、外牆、無障礙設施等共有部分的維修、更新和改造。建築物及其附屬設施的維修資金的籌集、使用情況應當定期公布;
2、住宅物業、住宅小區內的非住宅物業或者與單幢住宅樓結構相連的非住宅物業的業主,應當按照國家有關規定交納專項維修資金;
3、專項維修資金屬於業主所有,專項用於物業保修期滿後物業共用部位、共用設施設備的維修和更新、改造,不得挪作他用。
如何申請使用維修基金
1、業主向業主委員會或房屋所在地居委會(以下統稱居委會)提出房屋維修申請;
2、經居委會核實屬房屋維修范圍的,提出房屋維修預算明細、房屋維修費用分擔的相關業主名單後,征詢業主意見並據此填寫《已購自管公房維修基金使用申請表》(網上下載及復製件均可使用)送交原售房單位;
3、原售房單位收到申請表後,到維修基金交存銀行列印銀行存款對賬單並填寫《已購自管公房維修基金使用審批表》、《已購自管公房維修基金支取明細表》後,持相關資料到市住房保障中心辦理提取維修基金的審核手續;
4、經批准後,原售房單位持批件及相關資料到交存銀行按照居委會意見辦理轉賬,直接轉入居委會指定賬戶,由居委會將維修基金用於房屋的實際維修。
法律依據:《住宅專項維修資金管理辦法》第七條
商品住宅的業主、非住宅的業主按照所擁有物業的建築面積交存住宅專項維修資金,每平方米建築面積交存首期住宅專項維修資金的數額為當地住宅建築安裝工程每平方米造價的5%至8%。直轄市、市、縣人民政府建設(房地產)主管部門應當根據本地區情況,合理確定、公布每平方米建築面積交存首期住宅專項維修資金的數額,並適時調整。
㈣ 什麼是維修基金
是指小區業主們為建築物以及小區內的公共設施和公共部位的維修或者是翻新等事宜,而提前繳納的一筆專門的費用。當建築物的主體出現問題需要維修的時候,或者是當小區內的公共設施和公共部位需要翻新的時候,就可以申請使用這筆費用進行維修。
維修基金是所有小區業主都需要繳納的,並且是不可以挪作他用的,一旦小區業主將房屋轉讓給了他人,那麼維修基金也會一起被轉移到新業主的名下。維修基金一般都是有房管局專門管理的,若要申請使用的話,則必須經過較復雜的申請手續,申請通過以後,才可以使用維修基金。
一般情況下,當房屋被交付之前,業主就需要提起將維修基金繳納清楚。業主可以自己直接將維修基金轉賬到專門的賬戶中,還可以請開發商幫忙繳納,也可以讓物業公司幫忙繳納。
假如業主所在小區沒有成立業委會的話,那麼當業主需要申請使用維修基金的時候,就應該需要經過全體小區業主的一半人數的同意,然後向物業公司提出申請使用維修基金,而物業公司則會想房管局提出申請,申請通過以後,即可使用。
1、房屋維修基金實際上包括房屋公用設施專用基金和房屋本體維修基金。
2、房屋公用設施專用基金簡稱專用基金,用於物業共用部位、公用設施及設備的更新、改造等項目,不得挪作他用。
法律依據:
《住宅專項維修資金管理辦法》 第六條 下列物業的業主應當按照本辦法的規定交存住宅專項維修資金:住宅,但一個業主所有且與其他物業不具有共用部位、共用設施設備的除外;住宅小區內的非住宅或者住宅小區外與單幢住宅結構相連的非住宅。