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壹』 建築工地上塔吊的保養,維修,檢查由誰負責
一、塔吊設備的使用與維護
1、機械設備的使用應貫徹「管用結合,人機固定」的原則,機械操作和維修人員必須經過專業培訓,達到應知、應會的要求,塔吊司機及維修人員必須經過考核,持證上崗,無證者不得上機操作和維修。
2、機械設備要實行專人、專機機長制,機組人員必須有嚴格的崗位職責和獎罰制度。
3、機長對所使用的設備負有責任,要認真執行設備的定期保養制度、安全操作規程,以保證設備安全正常運行,並有權制止機組人員違章和超載行為。
4、因工作需要,塔吊司機進行調換時,必須經過技術教育,包括設備的結構、性能、安全操作規程、維修保養知識等技術知識教育和實際操作技能訓練,會定期保修,會排除一般故障,否則絕不允許上機操作。
5、因工作需要換機長時,應辦理設備的交接手續,安全運行記錄、運台時記錄及維修保養記錄。
6、設備租賃公司和工地項目部安全負責人聯合對設備進行月檢一次,並填好月檢記錄,雙方簽字存檔。
二、塔吊設備的定期保養與維護
1、日常保養由設備司機進行。
2、要求設備司機班前進行檢查和潤滑、試運轉;工作中嚴格按操作規程使用塔機設備,發現問題及時處理,每班工作完畢應對塔機設備進行認真檢查,並將塔機設備狀況如實記錄到交接班記錄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