Ⅰ 樓道單元門壞了,想知道應該是物業還是單元內業主湊錢修物業如果不修,找哪裡投訴
樓道單元門屬於該單元業主共有共用設施,當由該單元業主共同承擔維修費用。最復雜的問題不是修門的施工,而是上每家的門去收取這些維修費用。如果強制要物業承擔維修費用。到國務院去投訴都沒人受理。
Ⅱ 單元門更換費用是業主出錢還是物業費里還是維修基金
1、首先明確,單元門屬於公共設備設施。公共設備設施的大修、中修和設備更新的費用是不包含的物業費之中的。因此,如果需要更換單元門,單元門尚在保修期之內的,由開發商聯系單元門生產和製造廠家負責更換新門,並承擔一切費用。保修期之外,則需要業主分攤更新費用。
2、如果是新建築房,業主在購房時已經按照國家規定繳納了住宅專項維修資金(俗稱大修基金)的,可以使用專項維修資金來支付更新單元門的費用。
根據《住宅專項維修資金管理辦法》的規定:
第十八條住宅專項維修資金應當專項用於住宅共用部位、共用設施設備保修期滿後的維修和更新、改造,不得挪作他用。
第三條 本辦法所稱共用設施設備,是指根據法律、法規和房屋買賣合同,由住宅業主或者住宅業主及有關非住宅業主共有的附屬設施設備,一般包括電梯、天線、照明、消防設施、綠地、道路、路燈、溝渠、池、井、非經營性車場車庫、公益性文體設施和共用設施設備使用的房屋等。
3、如果是老舊住宅,業主沒有繳納專項維修資金的,如公房房改後產權轉給個人的。根據《住宅專項維修資金管理辦法》的規定:
二十條第二款 售後公有住房之間共用部位、共用設施設備的維修和更新、改造費用,由相關業主和公有住房售房單位按照所交存住宅專項維修資金的比例分攤;其中,應由業主承擔的,再由相關業主按照各自擁有物業建築面積的比例分攤。
即,房屋有原產權單位,由產權單位承擔維修更新費用。沒有產權單位的(包括產權單位撤銷或不存在的),則由使用單元門的相關全體業主,按照各自住房比例分攤費用。
當然,成立業委會的小區,也可以由業委會協調業主均攤費用。
4、現在很多小區物業利用公共區域設立廣告牌、廣告燈箱等收取經營費用。按照《物業管理條例》和《物權法》的規定,有上述行為的,可以要求物業沖經營收益中支出更新單元門的費用。收益不足以承擔更新費用的,余額由相關業主集資補足。
Ⅲ 物業費包括維修樓宇門嗎
具體可以來翻看你們以前簽訂的物業服務自合同.上面應該有約定.
一般地,這個樓宇門的維修費不會在物業服務合同里約定.
舉例:
可視對系統.如果系統損壞,物業可以維修,但是維修的費用應該從物業維修資金里申請列支,當然中間就要經過一系統的申請,業主簽字等等復雜的工作.如果僅僅是業主家裡的機器或者是線路損壞,則由業主自己出錢維修.但是,業主可以自行選擇與專業的維修公司按每月交5元的費用,讓專業的維修公司對自己家裡的線路和機器進行承諾終身維修.
我分析,如果僅是修門,因門已過了保修期,如果要修也要動用維修資金---這些還是業主的錢.涉及業主家裡的,就是以上我舉的這個例子了.
再打個比喻,物業負責想辦法修身子,手腳還是要靠業主自己.身子如果不修好的話,手腳以後動不了多久.
Ⅳ 單元門壞了物業不管
單元門壞了物業需要承擔維修責任,因為單元門屬於公共區域,物業對公共區域有維護保養的責任,物業可以使用專項維修資金來維修單元門。
根據《物業管理條例》第四十六條物業服務企業應當協助做好物業管理區域內的安全防範工作。發生安全事故時,物業服務企業在採取應急措施的同時,應當及時向有關行政管理部門報告,協助做好救助工作。
物業服務企業雇請保安人員的,應當遵守國家有關規定。保安人員在維護物業管理區域內的公共秩序時,應當履行職責,不得侵害公民的合法權益。
(4)單元門都需要維修什麼擴展閱讀
業主在物業管理活動中,享有下列權利:
(一)按照物業服務合同的約定,接受物業服務企業提供的服務;
(二)提議召開業主大會會議,並就物業管理的有關事項提出建議;
(三)提出制定和修改管理規約、業主大會議事規則的建議;
(四)參加業主大會會議,行使投票權;
(五)選舉業主委員會成員,並享有被選舉權;
(六)監督業主委員會的工作;
(七)監督物業服務企業履行物業服務合同;
(八)對物業共用部位、共用設施設備和相關場地使用情況享有知情權和監督權;
(九)監督物業共用部位、共用設施設備專項維修資金(以下簡稱專項維修資金)的管理和使用;
(十)法律、法規規定的其他權利。