❶ 小區公共收益如何管理
小區公共收益都有哪些?
公共收益是利用物業共有部分獲取的收益,有以下幾種:
1、利用小區公共道路或場地停放車輛,由車輛所有人或使用人交納的停車費
2、利用公共區域或物業共用部分獲取廣告費;
3、利用公共區域或物業共用部分獲取出租費
4、其他應當歸共同擁有該物業的業主所有收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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需要特別注意的是,如屬於「全體業主所有」的公共收益並非全部用於惠及全體業主的項目時,則應將此類公共收益的一部分按不同房屋幢建築面積大小,劃入門牌幢收益戶業主大會有特別約定的從其規定。
❷ 動用公共收益的程序
公共收益管理單位及社區居委會應建立內部審批制度來監管公共收益的使用,並根據項目金額實行分級審批。在遇到緊急情況,如房屋使用安全或公共安全受到威脅時,可參照住宅專項維修資金的緊急使用程序來執行。
社區居委會需審核並確保公共收益資金的使用是必要和規范的,同時對資金的使用進行全程監督。使用公共收益的資金應遵循以下步驟:首先,公共收益管理單位制定使用方案並報備社區居委會;其次,社區居委會審核方案,若符合小區管理規約和公共收益使用辦法,且確有必要實施,管理單位則按程序組織實施;若不符合規定,居委會可要求管理單位提交業主大會表決通過;每次公共收益的使用情況都應及時向所有業主公示。如果業主大會對公共收益使用程序有具體規定,則應遵循業主大會的規定。
公共收益是指通過物業共有部分獲得的收益,包括但不限於:1、小區公共道路或場地停放車輛所收取的停車費;2、公共區域或物業共用部分產生的廣告費;3、公共區域或物業共用部分的出租費;4、其他依法應歸業主共同所有的收入。
法律依據:《中華人民共和國物業管理條例(2018修正)》第五十四條,在利用物業共用部位、共用設施設備進行經營時,需獲得相關業主、業主大會和物業服務企業的同意,並辦理相應手續。業主所得收益主要用於補充專項維修資金,也可根據業主大會的決定使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