㈠ 建築施工土建、水暖、電氣、防水保修時間各是幾年
防水保修時間為5年;供熱與供冷系統,為2個採暖期、供冷期;電氣系統、給排水管道、設備安裝為2年;裝修工程為2年。
保修費用由質量缺陷的責任方承擔。在保修期內,因房屋建築工程質量缺陷造成房屋所有人、使用人或者第三方人身、財產損害的,房屋所有人、使用人或者第三方可以向建設單位提出賠償要求。建設單位向造成房屋建築工程質量缺陷的責任方追償。
因保修不及時造成新的人身、財產損害,由造成拖延的責任方承擔賠償責任。
(1)土建維修期什麼意思擴展閱讀
建設工程保修的質地問題是指在保修范圍和保修期限內的質量問題。對於保修義務的承擔和維修的經濟責任承擔應當按下述原則處理:
1、施工單位未按照同家有關標准規范和設計要求施工所造成的質量缺陷,由施工單位負責返修並承擔經濟責任。
2、由於設計問題造成的質量缺陷,先由施工單位負責維修,其經濟責任按有關規定通過建設單位向設計單位索賠。
3、因建築材料、構配件和設備質量不合格引起的質量缺陷,先由施工單位負責維修,其經濟責任屬於施工單位采購的或經其驗收同意的,由施工單位承擔經濟責任;屬於建設單位采購的,由建沒單位承擔經濟責任。
4、因建設單位(含監理單位碧粗橋)錯誤管理而造成的質量缺陷,先由施工單位負責維修,其經濟責任由建設單位承擔;如屬監理單位責任,則由建設單位向監理單位索賠。
5、因使用單位使用不當造成的損壞問題,先由施工單位負責維修,其經濟責任由使用單位自行負責。
6、因地震,台風,洪水等自然災害或其他不可抗拒原因造成的損壞問題。先由施工單位負責維修,建設參與各方再根據國傢具體政策分擔經濟凳鬧責任。
㈡ 物業公司對小區維修的范疇
公共區域設施設備的維護及保養。至於說隱避工程維修、設備維修、設施維修、土建維修、給排水管網維修等,質保期內都是由各參建單位負責的,質保期滿後,像給水、暖氣、燃氣等都是由專業經營單位來維護保養的。不由物業公司承擔。
㈢ 房屋土建保修期是多久 房屋土建保修期限是多長時間
房屋土建保修期是多久
房屋土建保修期指的是房屋土建結構存在問題時,由開發商或施工單位在一定期限內負責免費修復的期限。但是,不同國家和地區的相關法律法規可能會有所不同,因此在購房前需要了解當地的規定。
1、國內房屋土建保修期
根據我國《物業管理條例》,新建住宅的房屋土建保修期為5年,這包括了承重牆、樓板、梁、柱等主體結構。但是,需要說明的是,保修期限並不包括裝飾工程。此外,在五年保修修期結束後,業主與開發商、施工單位之間的維修責任關系需要進行清晰的約定,一般是交由物業公司負責維修。
2、國際房屋土建保修期
不同國家和地區的房屋土建保修期可能會有所不同。例如在加拿大,新建房屋的土建保修期限是7年,而在英國,房屋保修期限是10年。此外,紐西蘭新房的保修期限長達10年,而澳大利亞則規定新建的建築物保修期為6年。
3、房屋土建保修期和保修范圍
房屋土建保修期的具體保修范圍不同,這會根據不同的國家和規定而有所不同。一般來說,保修范圍包括建築的結構和構造制度等方面,比如基礎、牆體、梁、柱及屋架等。然而,房屋土建保修期一般不包括門窗、衛浴及廚房吊頂等裝飾方面。
4、房屋土建保修期的意義
房屋土建保修期是重要的建築保險機制。在開發商和施工企業承擔了修復風險的同時,也能給購房者帶來更多的保障和信心。同時,也對推動建築產業的健康和可持續發展具有重要作用。
㈣ 土建工程質保金和質保期
法律分析:(一)、建設工程質保期。 國務院《建設工程質量管理條例》第40條規定:在正常使用條件下,建設工程的最低保修期限:
1、基礎設施工程、房屋的地基基礎工程和主體結構工程,為設計文件規定的該工程的合理使用年限;
2、屋面防水工程、有防水要求的衛生間、房間和外牆面的防滲漏,為5年;
3、供熱與供冷系統,為2個採暖期、供冷期;
4、電氣管線、給排水管道、設備安裝和裝修工程為2年;
5、其他項目的保修期限由建設單位和施工單位在合同中約定。 建設項目的保修期,自竣工驗收合格之日起計算。
(二)、建設工程質量保證金。 《建設工程質量保證金管理暫行辦法》第二條規定:本辦法所稱建設工程質量保證金(保修金)(以下簡稱保證金)是指發包人與承包人在建設工程承包合同中約定,從應付的工程款中預留,用以保證承包人在缺陷責任期內對建設工程出現的缺陷進行維修的資金。
第九條、缺陷責任期內,承包人認真履行合同約定的責任,到期後,承包人向發包人申請返還保證金。
第十條、發包人在接到承包人返還保證金申請後,應於14日內會同承包人按照合同約定的內容進行核實。如無異議,發包人應當在核實後14日內將保證金返還給承包人,逾期支付的,從逾期之日起,按照同期銀行貸款利率計付利息,並承擔違約責任。發包人在接到承包人返還保證金申請後14日內不予答復,經催告後14日內仍不予答復,視同認可承包人的返還保證金申請。
法律依據:《建設工程質量管理條例》 第四十條 在正常使用條件下,建設工程的最低保修期限為:(一)基礎設施工程、房屋建築的地基基礎工程和主體結構工程,為設計文件規定的該工程的合理使用年限;(二)屋面防水工程、有防水要求的衛生間、房間和外牆面的防滲漏,為5年;(三)供熱與供冷系統,為2個採暖期、供冷期;(四)電氣管線、給排水管道、設備安裝和裝修工程,為2年。其他項目的保修期限由發包方與承包方約定。建設工程的保修期,自竣工驗收合格之日起計算。
㈤ 土建工程質保期幾年范圍內保修
法律分析:在正常使用條件下,建設工程的最低保修期限為:
(一)基礎設施工程、房屋建築的地基基礎工程和主體結構工程,為設計文件規定的該工程的合理使用年限。
(二)屋面防水工程、有防水要求的衛生間、房間和外牆面的防滲漏,為5年。
(三)供熱與供冷系統,為2個採暖期、供冷期。
(四)電氣管線、給排水管道、設備安裝和裝修工程,為2年。
法律依據:《中華人民共和國建設工程質量管理條例》 第四十二條 建設工程在超過合理使用年限後需要繼續使用的,產權所有人應當委託具有相應資質等級的勘察、設計單位鑒定,並根據鑒定結果採取加固、維修等措施,重新界定使用期。